新疆鄯善縣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罪案件

法律 刑法 交通 西部法制報 2017-07-17

為有效打擊危險駕駛違法犯罪行為,增強駕駛員及社會公眾的交通安全意識,近日,新疆鄯善縣人民法院依法從嚴從快審結了一批危險駕駛罪案件。

法庭審理過程中,三名被告人均表示,雖然知道喝酒後不能開車,但總存在僥倖心理,以致釀成大錯,現在後悔莫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鄯善縣人民法院當庭作出判決,一審判處被告人李某、杜某、楊某三人犯危險駕駛罪,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

在接到該判決後,被告人杜某懊惱的懺悔道,“我知道錯了,原本以為喝酒開車只是罰罰款、扣扣分,沒有想到還會追究刑事責任,現在真是後悔莫及呀!”

雖然危險駕駛罪已正式列入刑法,但是仍有不少駕駛員以身試法,僅2016年,該院就受理危險駕駛案件134件次。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提高辦案效率,鄯善縣人民法院刑庭實行“輕刑快審”工作機制。即對一些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的案件,儘量壓縮程序,減少羈押時間,通過公檢法三機關合力實現快審快結,切實提高辦理危險駕駛犯罪案件的質量和效率,使機動車駕駛人員真正從心理上受到威懾,重新審視犯罪成本,丟掉僥倖心理,自覺改正不良習慣,維護公共秩序的安全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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