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是怎樣的?二手房交易流程

二手房 銀行 購房 檔案 萬邦法務 2019-05-03

二手房交易往往要比新建商品房交易複雜得多,且在操作過程中缺乏一定的規範化,容易導致糾紛。也有很多問題需要警鐘長鳴,所以進行二手房交易並不是那麼簡單的買與賣。那麼,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是怎樣的?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是怎樣的?二手房交易流程

一、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是怎樣的?

1、確認房主身份

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要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對於買家而言,最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以防止有些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進行欺詐,一旦簽了合同,很容易落得“財房兩空”。因此鑑定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業主身份的真實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首條戒律,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中間擔保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更需引起注意。鑑於目前有些房屋中介公司出現過很嚴重的欺騙問題,買賣雙方一定要找到資信好、品牌響、專業強的大型經紀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由其在中間驗證雙方的真實身份、確認房屋產權無糾紛,對雙方行為進行制約。

2、明確買賣雙方違約責任

多數消費者對於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能夠重視,但是並不能保證將之一一落實到字面合同上。雖然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主觀上都希望能夠履行義務,順利完成交易,可是因為房產交易複雜且金額較大,因此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而導致違約行為的產生。為了能避免以後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

3、明確付款和過戶時間

在交易流程中,由於買賣雙方都具有一定的規避風險意識,形成了“賣方不願先過戶,買方不願先付款”的交易現狀,因此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這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支付給房主,並且買方的注意力會放在“交錢後何時可以過戶”的問題上,因此,雙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時間、金額以及過戶時間,並且將違約責任註明。

4、費用交接時間未在簽約中明確買方

在買賣過程中,還要了解清楚交易的房屋是否有遺留問題,其實二手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以何時點作為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時點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避免暫時“雪藏”的欠費日後成為買方一筆額外的成本,合同中如果沒有具體條款約束,很容易日後導致糾紛。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是怎樣的?二手房交易流程

二、二手房交易流程

1、看房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 ,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查驗產權

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價到國土部門查房檔案,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時買賣雙方可以協商、交付定金。

3、簽署合同

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4、審查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

5、資金監管及貸款申請

買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銀行資金監管賬號(一般是原貸款銀行,如果換其他銀行會多出一些費用),買方及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

6、立契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目前,北京市已經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7、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8、房屋過戶

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需5個工作日。

9、銀行放款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

10、房屋、物業交接

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三、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

1、賣方隱瞞真實信息

賣方為了促成交易,往往隱瞞真實信息,如房屋質量問題、居住環境問題,在簽訂合同後另一方發現從而提起訴訟。對此,買方可以在購房前向物業、鄰居瞭解情況,最好到現場看房,並對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如何承擔作出約定。

2、房價變化快

有些賣方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現房屋價格又上漲了,於是以種種藉口不辦理過戶手續,另買方只好將之起訴至法院。對此,買方不但要與賣房方簽訂合同,還要提前考慮房價上漲、下跌等因素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並在能夠辦理過戶手續時及時辦理,避免對方反悔。

3、中介人員的行為不規範

由於買賣雙方常常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交易,而中介人員素質不一,常常在簽訂合同或辦理手續時出現問題,導致當事人產生爭議,從而提起訴訟。為避免此情況發生,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應當選擇正規的中介機構,交易前應當充分了解各種事項,並對雙方談定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約定好。

4、房屋產權登記制度不合理

房屋產權登記時通常僅登記一名所有權人,在交易過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難發現還有共有人,交易之後常有其他共有人提起訴訟主張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出現。對此,買方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讓對方提供確保有權處分的證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處分的證明。

從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知道二手房買賣糾紛的協商處理,可以理解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廢掉,然後經過協商後再簽訂新的合同。協商處理二手房糾紛的優點在於,減少了當事人的成本,有利於糾紛的迅速解決。以上信息由萬邦法務小編整理編輯。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我們萬邦法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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