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民花百萬買車卻發現是國外二手車,賠了380萬又歸了銷售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李堯)“整個過程我感覺都被矇在鼓裡,一直是對方在操縱,就連法院的判決結果我都是看了新聞才知道。”鄭州市民張先生說,他之前花百萬購買的某知名品牌汽車SUV,在使用中發現是問題車,後來法院判決銷售方“退一賠三”。可法院把賠款轉入張先生賬戶後沒幾天便被銷售公司把錢划走了。

河南:市民花百萬買車卻發現是國外二手車,賠了380萬又歸了銷售商

百萬買進口車卻發現是國外二手車

6月13日上午,鄭州市民張先生向記者講述了整件事的經過。2017年8月16日,他在鄭州聯盟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盟汽車”)購買了一輛型號為GLS450的知名品牌汽車SUV。可是車沒開幾天,問題卻不停地往外冒。安全氣囊指示燈提醒、後尾電門按鈕時常失靈、儀表盤上故障燈不斷出現……

2017年9月,張先生委託河南至誠舊機動車鑑定評估公司對車輛進行鑑定,鑑定結果顯示,該車引擎、左右後門、右前門等多處存在修復痕跡。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領事出具的公證書顯示,涉案車輛於2016年7月21日在美國佛羅里達車管局登記,2016年9月3日,在佛羅里達州發生事故,造成左後部輕微損壞,於2016年12月20日在西爾斯汽車中心維修。

張先生找到聯盟汽車交涉,對方稱車輛是代天津濱海世盛商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盛商貿”)銷售的,責任應由世盛商貿承擔。

“當我表示要起訴時,聯盟汽車給我換了一輛新車,並向我表示最終法院判決的結果也就是給我換輛新車。”張先生說,“聯盟汽車負責人李某說世盛商貿是他的上家,按理說應該是他們給我換車,但考慮多種因素,聯盟汽車先幫他們給我換了。”

法院判決銷售商行為構成欺詐,“退一賠三”

“由於我和聯盟汽車負責人李某相識多年,對他比較信任,他表示要幫我找代理律師,安排起訴的事。”張先生說,2018年10月15日,他作為原告(未出庭)與被告聯盟汽車、世盛商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受理後審理查明,涉案車輛於2017年6月5日入境,進口單位為天津開利星空汽車城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世盛商貿系涉案車輛收貨人。

2017年8月15日,原告與被告聯盟汽車簽訂《車輛委託代購代理服務協議》,約定原告授權委託被告聯盟汽車代理代購某知名品牌GLS450汽車一輛,車價款1036000元。

2017年9月18日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顯示涉案車輛價款866602.61元,銷售單位為天津濱海世盛商貿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河南至誠舊機動車鑑定評估有限公司出具鑑定意見書,鑑定結果為:涉案車輛引擎蓋、左後門、左後翼子板及內骨架、右後翼子板、右後門、右前門、右前翼子板、車頂處等存在修復痕跡。

2018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領事出具的公證書顯示,涉案車輛於2016年7月21日在美國佛羅里達車管局登記,2016年9月3日,在佛羅里達州發生事故,造成左後部輕微損壞,於2016年12月20日在西爾斯汽車中心維修。

法院審理認為,世盛商貿、聯盟汽車作為專業的汽車銷售單位,將國外二手車作為新車進口國內銷售於張先生,構成違法。世盛商貿、聯盟汽車在涉案車輛進口銷售的過程中,均存在過錯,故世盛商貿、聯盟汽車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原告要求被告退還購車款1036000元並以購車款的三倍賠償

原告,法院對購車款866602.61元予以支持,並對購車款866602.61元的三倍2599807.83元予以支持。加上聯盟汽車退還給張先生的代購車輛款項169397.39元,以及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車輛購置稅等,張先生共計獲賠379萬多元。

賠款轉入消費者賬戶沒幾天卻被銷售商划走了

由於兩被告不服判決,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法院判決。二審法院查明事實與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一致。2019年1月24日,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訴訟已塵埃落定,可由於起訴事宜全權交由李某處理,張先生稱直到今年5月份才知道有“退一賠三”這麼個判決結果。“我當時比較信任李某,整個起訴過程都是他幫我操作的,他沒通知我法院的事,我也就沒問。”當張先生查詢自己的銀行賬戶時發現,今年4月26日,法院已經把近380萬的賠償款打給了他。

然而在兩天後(4月28日),鄭州海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卻把這些錢給轉走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6月13日下午,張先生告訴記者,他之前向聯盟汽車負責人李某確認過,賠款是他們以另一家公司“鄭州海盟汽車”的名義轉走的。

隨後,記者聯繫了李某。對方表示,這麼做是因為之前和張先生簽訂的有協議,當時給他換了車,他的利益已經實現,在免除聯盟汽車的賠償責任後,第三方向他賠償產生的債權也要轉讓給聯盟汽車。

對此張先生表示,在聯盟汽車給自己換了新車後,李某多次稱如果法院判了,那賠款應該轉給聯盟汽車,不能再給他了。“我們都認識,也有信任,他告訴我最後即便賠錢也是一輛車的錢,既然已經給我換了新車了,那到時候賠的錢就給聯盟汽車,於是我就在他們給我準備的一份聲明中籤了字,並提供了我接收賠款的銀行卡賬號。”張先生說,“至於聲明的具體內容我都沒怎麼看。關鍵是我在他的告知下一直以為只會賠一輛車的錢,根本不知道結果是‘退一賠三’。我認為,在一開始他就知道會‘退一賠三’,於是就想好了如何操作去拿到這些賠款。”

代理律師: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賠款

目前,張先生已聘請了代理律師,準備起訴鄭州海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張先生的代理律師表示,在和聯盟汽車負責人李某溝通後,可以確定張先生對整個過程的操作都是不知情的,他之前簽署的聲明和債權轉讓協議都是可撤銷的,因為這些都是在張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籤的,尤其是債權轉讓協議,可能是在酒後簽署的。接下來,會通過法律手段追回這些賠款,如果在法院訴訟過程中查明的事實涉及某些人的行為構成刑事犯罪,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河南省汽車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暫時不便發表評論。李某表示,會在6月13日下午5點之前派人與記者見面詳談此事,但截至6月17日晚上9點記者發稿前,並未接到來自李某的任何信息。(編輯 吉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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