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十巴仙
1989年王晶導演的電影《賭神》(由周潤發、劉德華主演)大受歡迎後,賭片江湖一下子被攪熱,市場上出現各種賭片。王晶自己也不懈怠,先於1990年推出《賭俠》(劉德華、周星馳主演),直到1994年才拍《賭神2》(周潤發主演)。有《賭神2》這種正牌續集在,大家基本不會以為《賭俠》是《賭神》的續集,儘管它的人物和故事都延續前作。
《賭俠》中“賭俠”陳刀仔(劉德華飾)的拍檔叫“賭聖”阿星(周星馳飾)。由於當年賭片盛行,王晶於1991年又找周星馳演了以“賭聖”為男一號的電影《賭俠2之上海灘賭聖》。該片根本沒有陳刀仔,為何敏感地冠以《賭俠2》之名?若把“賭聖”再稱為“賭俠”,既與前作矛盾,又是畫蛇添足。
原來周星馳主演過另一家公司的電影《賭聖》。王晶與《賭聖》導演劉鎮偉各為其主,限於版權不能將新片叫做《賭聖2》,但又想蹭“賭聖”和“賭俠”的熱度,才起了《賭俠2之上海灘賭聖》這樣“文不對題”的片名。
若從英文片名角度看,原先委屈的《賭俠》和讓《賭俠》委屈的《賭俠2》都能讓《賭神2》委屈。1989年周潤發版《賭神》英文名是直譯的God of Gamblers。藉著《賭神》餘熱,接下來的《賭俠》和《賭俠2》分別以God of Gamblers Ⅱ和Ⅲ做英文片名,也即都是《賭神》續集。這弄得遲來的《賭神》正牌續集《賭神2》只能尷尬地翻譯成God of Gambler’s Return。
如果“賭俠”和“賭聖”能分別啟用類似Swordsman of Glamblers和Saint of Glambers的譯法,那《賭神2》就能名正言順地用回God of Gamblers Ⅱ了。“賭神”英文翻譯的混用大概是因為製作方起初沒想過要拍《賭神2》。
這些真假續集《賭俠》、《賭俠2》、《賭神2》片名繞得觀眾有點暈,卻統統票房大賣了。或許片名的隨意只傷小雅、無損票房吧。
1999年王晶還拍過《賭俠1999》,次年又拍《賭俠大戰拉斯維加斯》,都由劉德華主演,但故事和人物大變樣。2002年還出現張家輝的《賭俠2002》,劉德華不再參演。這些片中主角並無“賭俠”稱號,“賭俠”只片名上的一種概括,不算是《賭俠》續集。這種概括用於《賭俠2之上海灘賭聖》中的賭聖,似乎又有點畫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