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沉默的被告人面對“沉默的證人”無話可說

毒品 法律 法制 社會 浙江禁毒 2017-06-19

讓沉默的被告人面對“沉默的證人”無話可說

讓沉默的被告人面對“沉默的證人”無話可說

檢察官 鄔海靜

讓沉默的被告人面對“沉默的證人”無話可說

鄔海靜 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檢察員,2009年進入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先後獲得金華市優秀公訴人、金華市檢察業務尖子、金華市青年崗位能手,金華市政法系統執法為民先進個人等各類榮譽,並三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從20公斤到50公斤

去年底,金華有史以來涉案毒品重量最多的案子宣判,當事人曾某因販賣冰毒多達50公斤被判處死刑,而在鄔海靜接手案子之初,曾某販毒量初步認定卻是20公斤。

2015年10月,曾某被移送起訴,翻看材料時,鄔海靜發現曾某具體交易毒品數量不詳,很多數據都模糊表達。

可材料顯示,曾某有時一天給一個下家發貨就多達幾公斤,按照他販賣毒品六個月來看,交易量應該非常龐大。

棘手的是,和傳統毒品交易需要面對面不同,曾某本人不沾一點冰毒,都是通過qq群尋找下家,再讓馬仔提貨郵遞,他做的只是給上家打款。

“以前,一般根據上下家的供述算毒品總量,可曾某交易對象涉及全國30多個省,搞不清楚有多少人,舉證困難。”鄔海靜把突破點放在曾某的銀行卡上。

落案後,曾某曾交代過用於打收款的一些銀行卡,通過這些卡,警方鎖定曾某上家銀行卡,但他並沒有如實交代卡的數量。

根據上家銀行卡倒查,鄔海靜和民警確定,曾某用於打收款的銀行卡多達8張,全部冒用他人身份,這些銀行卡流水被拉出,逐筆分析後,最終確認曾某向上家打款規模超過100萬元,下家打進來的毒資為300多萬元。

“曾某毒品交易價格主要兩種,根據兩者價格,我們認定他發出去的毒品達到50公斤,這個數據最終被法庭採納。”鄔海靜說。

“零口供”毒品案被告追訴判死刑公斤到50公斤

在鄔海靜辦理的涉毒大案中,讓他印象深刻的是2013年上半年的案子——當時金華規模最大的毒品案,王某等19人涉案。

梳理證據時,鄔海靜發現問題,以自駕車方式從廣東購買1400克冰毒運回浦江販賣的主犯王某,雖然認罪態度好,可在毒品來源、上家身份等問題上卻含糊其辭。

鄔海靜開始重點關注王某是否刻意隱瞞同案犯,多次提審後,他基本確認王某背後還有更厲害的角色。

經過溝通,王某說出上家叫阿東,但真實身份不清楚,鄔海靜一次次讓王某回憶和阿東碰頭地點、體貌特徵,然後對回憶內容拼接重組,阿東信息逐漸清晰。

在公安部門協助下,一位叫王某政的貴州籍男子浮出水面。

“毒販為躲避偵查,常冒用別人身份,為避免抓錯人,我們讓公安部門進一步從手機通話、體貌特徵等方面再次核實,確認他和王某描述的是同一個人,最後鎖定阿東就是王某政。”

金華市檢察院立即建議對王某政予以追查,2014年下半年,王某政在貴州懷仁老家落網。

因為販毒被抓過,王某政熟知公檢法程序,加上同案犯王某已被執行死刑,他一口咬定不認識王某,拒不供認犯罪事實。

雖然零口供,但根據王某供述,鄔海靜收集了一整套證據,成功構建了一個完整證據鏈,2015年上半年,王某政被送上被告席。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7月至10月,王某政先後多次向王某販賣冰毒及其片劑,同年10月23日,王某政又介紹並和王某一起趕到廣東省惠來縣,以32萬元價格買到冰毒147包及片劑若干。

2015年10月,一審王某政被判處死刑,王某政提起上訴,去年5月浙江省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起案件也成為金華市首例追訴漏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

毒品案翻供率更高

回憶起這些年辦的毒品案,鄔海靜說他們面對的更多是枯燥平淡的書面材料,沒有緝毒警察現場行動那麼精彩,可對抗性並不亞於前者。

鄔海靜說,和殺人等案件有現場相比,販毒非常隱祕,這些人知道在幹掉腦袋的事,非常小心,且毒品相對體積小,拿走後很難留下痕跡,這就給取證增加了難度。

“毒梟基本都有前科,反偵查能力非常強,知道哪些需要規避,且翻供率較高,一旦翻供,認定就非常難。”

另外,鄔海靜還要面對對方強大的律師團,法庭上對抗非常激烈,必須要有充分準備,窮盡客觀性證據,讓沉默的被告人面對“沉默的證人”無話可說。

文字照片來源:都市快報

本文版權歸原著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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