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被“開除”的劉強東

電子商務 劉強東 馬雲 京東 恆大地產 商業思享匯 2018-11-27

提起史蒂夫·喬布斯,我們就自然而然地聯想到了蘋果公司;我們還會從比爾·蓋茨聯想到微軟,從馬克·扎克伯格聯想到推特,從埃隆·馬斯克聯想到特斯拉……

在中國,馬雲和阿里巴巴緊密相連,即便馬雲已經宣佈了退休計劃,但這絲毫沒有削弱兩者的關聯性。馬化騰是騰訊的創始人,柳傳志是聯想的創始人,王石是萬科的創始人,劉強東是京東的創始人,在公眾的心目中,這些創始人和企業劃上了等號。

無法被“開除”的劉強東

喬布斯和蘋果公司緊密相連

類似的案例不勝枚舉。

企業領導人品牌是企業整體品牌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是故事的最好載體,在“講故事”的時代,公眾對企業領導人的興趣,要對公司和產品的興趣,一個有魅力的領導人自帶流量,深深吸引大眾傳媒,引起主動傳播;

他們還是公司和產品的免費代言人。公眾對企業領導人產生好感和信任,情感移植,由此會對企業產生好感,信任企業的產品。那些追求流量的互聯網公司,特別喜歡將大把的錢花費在企業領導人身上,我們見到的互聯網英雄越來越多,顯然這是一種更有效果的營銷成果。

越來越多的企業品牌運營部門,將注意力聚焦在企業領導人的身上,通過挖掘並傳播他們的創業故事、管理故事,對行業的真知灼見,來包裝領導人,提高傳播聲量。

在打造領導人品牌的過程中,“一個定位”和“兩大關係”,需要引起注意和思考。

1,企業領導人的定位;

2,企業領導人和團隊的關係;

3,企業領導人和企業的關係;

首先要明確定位。

這裡的定位,不是工作職責的描述,而是形象代言的識別。

企業領導人是企業的最佳代言人,但絕不僅僅只是企業代言人,還應該成為所在行業的最有權威、最有話語權的意見領袖。當一家公司的領導人有足夠大的格局,去為整個行業代言時,這家公司也成為了行業的佼佼者,那篇在體量上並不是NO.1;反之,體量上NO.1的企業,如果在話語權上落後,影響力則不會公眾所充分感知。

在地產行業,誰的意見最為重要?許家印、楊國強,還是鬱亮?2018年上半年,楊國強的碧桂園銷售額4136.8億元,許家印的恆大集團3077.7億元,萬科排在第三位,3021.8億元。碧桂園、恆大的體量要大於萬科,但媒體所聚焦的往往是萬科的鬱亮,鬱亮拋出的“白銀時代”“拐點論”,每一次都為輿論界側目。反觀恆大、碧桂園,很少輸出能夠影響整個地產行業的觀點。

在輿論場上,恆大、碧桂園的話語權遠遠落後於萬科。“地產一哥”是鬱亮,而非許家印、楊國強。

在2017年之前,馬雲的形象更多的是中國互聯網電子商務領域的商業領袖。他的品牌形象也需要進一步升級,由此,2016年的“雲棲大會”上,馬雲提出了“五新”模式:即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新技術、新資源,儼然成為了中國新經濟的意見領袖。雖然這“五新”並不成體系,只有新零售被人接受,新制造業開始為人所提及,但這並不妨礙馬雲成為中國新經濟意見領袖的地位。

其次是個人和團隊的關係。

企業領導人需要提高曝光,那麼管理團隊呢?有的人認為,企業應該是“一個形象、一個聲音”,團隊應該退居幕後,不能夠喧賓奪主。不能“喧賓奪主”固然沒錯,但管理團隊的適度曝光,對企業進行背書,對品牌提升有益無害。

這裡有兩個誤區,一是所有的資源全部聚焦到企業領導人身上,沒有團隊。你知道劉強東,但你只有京東的高管團隊中有哪些大牛嗎?第二個誤區是高管團隊頻頻出鏡,對行業問題語出驚人,企業領導人的曝光相對不足,顯示出公司管理的失控。

無法被“開除”的劉強東

“十八羅漢”是阿里巴巴的重要品牌故事

還記得馬雲的“十八羅漢”的故事嗎?1999年,蔡崇信放棄了70萬美元的年薪,加盟阿里,每月拿500元的工資。這個耳熟能詳的段子,所描述的核心觀點是阿里巴巴前途無量的增長空間。在這個品牌故事中,蔡崇信是為阿里巴巴進行背書,也是為馬雲“背書”。

滴滴的這個故事也許不如“十八羅漢”經典,但也能說明這個問題。滴滴的程維去挖當時擔任高盛亞洲董事總經理柳青時,把整個滴滴將近一半的工資發給了柳青,柳青成為滴滴公司的“第二號”人物。我們在盛讚柳青“下嫁”的同時,也增強了對滴滴這家公司成長性的信任感。

第三是企業領導人和企業之間的關係。當企業選擇形象代言人時,往往會從“情感移植”的角度,進行甄別遴選。當企業領導人為企業代言時,也是企業的形象代言人,格力電器的董明珠,這兩年直接當上了企業形象代言人。企業可以選擇形象代言人,也可以更換代言人,但只能“被動接受”企業領導人,且不易更換,創始人和實際控制人和公司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更是無法切割 。企業領導人向公眾展示責任、睿智、博學等形象時,有助於贏得公眾信任;反之,當企業領導人出現負面聲音時,這對企業是一個災難。

最近發生的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涉嫌強姦一案,對京東來說就是一場夢魘般的經歷,不僅京東的股價大跌,連累京東的公眾形象也毀於一旦。京東除了聘請律師,又能做什麼呢?京東的發言人又能向外界澄清什麼呢?除非京東“開除”擁有80%投票權的劉強東,將兩者的關係做徹底切割,否則它一定充滿了無力感的。

無法被“開除”的劉強東

劉強東的負面新聞,對京東造成了困擾。

當然,劉強東是一個極端案例。更多的企業領導人出現負面輿論時,比如被指到的不檢或者因行賄而受到刑事處分等,選擇了在不失去控制權的前提下的隱退。黃光裕入獄,並沒有實際國美電器的控制權,而是遙控指揮著“商業帝國”的運轉。

它提醒我們的是,情感移植是一箇中性詞彙,對一家公司特別是公眾公司而言,企業領導人為代企業代言是一把雙刃劍,要用好這個超級“大殺器”,更要時刻堤防它的失控;要精心維護和配置,更要做好壞事情發生時的預案,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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