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2017招生章程

大學 經濟 升學考試 教育 未來網新聞 2017-05-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淨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淨月大街3658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六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學校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單項獎學金、雙學位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多項獎勵制度,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獎學金、勤工助學及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主體,校內獎勵制度為保障的多元化獎勵資助體系。

1.優秀學生獎學金。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努力學習,奮發向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方面健康成長,學校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具體工作開展依據《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生獎勵條例》的規定中《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2.單項獎學金。學校為表彰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社會工作、文體活動、志願服務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績,為學校做出一定貢獻的學生而設立的。單項獎學金分為學科競賽獎學金、體育競賽獎學金、個人才藝獎學金、精神文明獎學金、志願服務獎學金和社會實踐獎學金。具體工作開展依據《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單項獎學金評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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