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混文憑”的大學生錯在哪兒?

劉晨,桂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教師

又是一年畢業季,每到這時候,都會有一些應屆生因為學分不夠、畢業論文不合格等問題畢不了業,同時,一些院校則會為了升學率、就業率等“硬指標”而降低這些學生的畢業門檻,儘量“你好我好大家好”。

1998年底,教育部發布《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高校開始擴招,到今年,高校畢業生將達834萬。大學生數量與日俱增,也引發了一些討論,如“大學文憑在貶值”、“讀書無用論”等,一些人進入社會之後也被批評能力不足、眼高手低。大學生似乎越來越“不值錢”,除了擴招、“窄進寬出”(高考難,畢業簡單)等原因,那些在學校裡“混文憑”的學生大概也應該承擔一些責任。

在高校教書,我發現不同的人對“混”有不同的理解。老師往往以自己的授課為判斷依據,如果學生不認真聽課或完成作業,多半會認為他是在“混”了——在生活、學習等方面過得不怎麼好,無目標,混混沌沌,沒有理想,沒有抱負,糊里糊塗地生活。也指工作沒有責任心,得過且過。

但在學生眼中,“混”的含義更豐富一些。除了老師認為的那種“糊里糊塗”,還有一種特殊的“假象”,即表面上看起來不務正業,實則是在默默努力。例如,曾經有個學生上課不怎麼聽講,但考研時分數很高,而考研率又是學校在年終總結時的一個重要指標。

我個人的感受是,僅就課業學習而言,“混文憑”的學生往往把考試當做第一要義,更在意考試的考點,但對經典文獻閱讀不聞不問,對考試之外的內容不聞不問,沒有加分的活動也無動於衷,比較實用主義。中國的大學生到底怎麼了?為何如此功利?

如果說不讀書而只注重考試,只學習課本的內容,這算是一種功利主義的話,那麼還有另外一種投機取巧的現象也值得注意,即曠課、作弊、抄襲等。它們更是一種“越軌選擇”。

社會學上,將違反社會規範的行為稱之為“越軌”,默頓(Robert Merton)認為,在一個社會中,存在兩種判斷標準,“文化目標”是多數成員所認同的一種合法目標,“制度手段”則是“規定、適應並控制著實現這些目標的可以接受的方式”。

從完全遵從到完全反叛,默頓將“越軌”行為分為四類,嘗試創新的人會認同文化目標,但不遵從制度手段;形式主義者則會放棄文化目標,僅遵從制度手段;消極逃避的人不遵從這兩種標準,只是消極退縮;反叛者則試圖用新的目標和手段替代這些標準。“混文憑”的學生往往對應的是後三類。

在教學過程中,我也曾遇到過逃課、作弊等行為。一次上課,無意間點到某個比較熟悉的學生,但全場一片安靜。課堂上的學生告訴我,他沒有來。我問為什麼?他們也不回答,不願意“出賣”同學。當然,這位同學並沒有向我請假。這就是一種典型的“消極逃避”,既不遵從“按規定上課”、“尊重老師(提前請假告知)”這種文化目標,也不遵從“不來上課則需要請假”、“平時成績在總成績中有一定佔比”的制度,試圖矇混過去。後來我才知道,他那天逃課是為了去搞其他學生活動,他可能認為後者比上課更重要。這合理嗎?

還有一次監考,我發現一位女生用手機作弊,隨即將她的手機暫時沒收,並放在講臺上,給予了警告。不料,她又拿出一部手機,偷偷放在裙子上抄。她或許覺得我是男老師,這樣就拿她沒辦法。最終,我和另外一位監考老師把這個情況彙報給了學校。在我看來,這種做法也是越軌,既不遵從文化目標,也不遵從制度手段;既有對監考老師的挑戰,也有對考試製度的挑戰。甚至,她在第一次被“沒收”手機之後,將試卷翻來翻去,噪音充斥著整個教室。當時之所以要“處理”她,最大的原因是對公平的傷害——對那些不抄襲的人不公平。

還有那些平時不上課,考試才出現的人。到底該不該讓其考試?按照默頓的觀點,這樣的同學在一定程度上是放棄了文化目標,但遵從了制度手段。也就是說,他或許沒有把上課當回事,但他又遵從了制度,他知道,只有參加考試才能有成績,甚至可以不要平時成績。

在學校中,尤其是上課和考試,師生雙方的博弈最多。除此之外,一些學生選擇“混”的理由還包括“狀態不好,不想學習”,“對這個專業不感興趣”,“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等等。

的確,學習知識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一個人在舒適圈中就不會有真正的進步,然而想要進步就要跨越到學習圈中,就要直面改變造成的痛苦,很多人都是因為無法承受這種痛苦而重新退回到舒適圈中”,久而久之,就成了“溫水煮青蛙”。相反,“混”即為一種讓自己舒適的方法,但後果常常是一種“矮化成長”。

也有學生辯解說,“混”是一種“自由”,“想去上課就去,不想上課就不去”。問題是,這樣卻可能把自己推向更大壓力的漩渦之中。作弊、掛科、學分不夠……這些可能會成為畢不了業的原因,似乎只是暫時的,但更重要的是,“混”帶來的消極的心態、能力的欠缺,可能會在很長時間裡伴隨左右,影響一個人的工作和生活。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混”是不好的,在大學,有一些獎懲制度,老師、家長也總是苦口婆心,好心相勸,但那些“混”的學生卻怎麼都聽不進去。最終,承受更大後果的是學生自己,可是,當感受到這些後果所帶來的傷痛與有心無力時,則悔之晚矣。有人可能已經聽膩了“過來人”的嘮叨,但作為老師,又經歷了一年畢業季,有些話還是要繼續嘮叨。

採取什麼樣的“混”,是個體的自由,沒有人能完全阻攔。但怕就怕,一個人的人生,起初只是越軌,最後卻變成了脫軌。希望“混”著的學生可以覺察到自己對一些文化、制度的挑戰,明白其中的對或錯,也可以克服自己的某些弱點。

身邊的社會環境雖然可以影響個體,但個體更應該做的是平衡“環境”與“自我”。要達到這樣的狀態,是非常艱難的過程,但“知難不難”。

那些“混文憑”的大學生錯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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