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ofo,今有門客生活,杭州人,這些預付式消費的“坑”你踩過嗎?

大學 杭州 游泳 裝修 軟件 體育 財會 西湖之聲 2019-06-19

前有ofo押金難退

今有門客生活配送中斷

嘆預付式消費套路之深

獨愴然而涕下


前有ofo,今有門客生活,杭州人,這些預付式消費的“坑”你踩過嗎?


近期,杭州本地鮮花電商平臺“門客生活”門店關閉、鮮花配送中斷,引得“踩雷”的小夥伴們一片哀嚎“躲過了ofo,卻沒躲過門客”“以後要告別每週有人送花的日子了”......

近年來,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類似的預付式消費模式已經融入了我們的日常生活,與衣食住行密切相關,由此引發的糾紛也逐漸增多。

天熱了想游泳

卡辦好了,泳池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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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馬女士向某游泳會所交納3140元辦理了一張家庭游泳卡並簽訂了《會籍合約書》,想著夏天到了一家人可以一起游泳,同時她還參加了會所的現場抽獎活動,獲得了300元現金券及3個月會員服務,馬女士覺得挺划算。當時游泳池還在裝修,會所承諾一個月後正式投入使用。

誰料一個月過去了,游泳會所非但沒有如期營業,還一再推遲開業時間。直至2016年5月,馬女士再次向會所詢問正式營業日期,對方稱將於6月正式營業。一個月後,游泳會所倒閉。苦等一年卻是這個結果,氣憤的馬女士踏上了漫漫維權路。經過向工商部門舉報、社區多次協商無果,馬女士一紙訴狀將游泳會所告上法院。

下城法院審理後認為,馬女士與游泳會所簽訂的《會籍合約書》真實有效,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因游泳會所至今未能開業,導致馬女士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故判決解除了雙方簽訂的《會籍合約書》,並要求游泳會所返還馬女士支付的會費3140元。

滿心期待等著“充電”

不料高額學費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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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追求上進的小汪和某培訓公司簽訂了一份教育服務合同,該公司承諾幫助小汪在2017年春季正式入學之日起的2年半內通過某大學會計專業遠程本科全部課程,同時承諾如未能通過全部課程並獲得相應證書,就退還全部學費。

看著培訓公司如此胸有成竹、信心滿滿,小汪一次性交納了全部學費12000元整,雖然金額不小,但想著自己馬上能get新技能,對以後的升職加薪都有幫助,小汪也沒有太多的猶豫。過了沒多久,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2018年5月,小汪聯繫不上該培訓公司,便去了其辦公地點,被物業告知該公司早已人去樓空,負責人也不知去向。發現不對勁的小汪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到法院,小汪徹底傻眼了,原來被“坑”的不止她一個,下城法院已經陸續收到百餘件類似糾紛,原告均反映該培訓公司在一次性收取全額學費後“失聯”了,並沒有提供教育服務。下城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培訓公司的行為涉嫌刑事犯罪,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馬甲線還沒練出來

剛續費的健身房關門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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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酷愛運動的翟先生向某健身房購買了價值4800元的私教課程12節和價值1920元的拉伸課程4節,又於同年12月續費購買了該健身房的全市通個人三年卡,花費2088元。誰曾想半年不到的時間,傳來了健身房閉店的消息。

2018年7月,該健身房向翟先生出具《退款說明》,承諾於7月31日退還會員卡餘額40%,於8月25日退還會員卡餘額60%,如果違約,願意承擔總欠款每月10%的違約金。後來,健身房一直沒有將會費退還到位,翟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剩餘30個月的健身會員、3節私教課程和2節拉伸課程的費用。

下城法院審理後認為,健身房出具的《退款說明》明確約定了健身課程的退費時間,現健身房未能按照約定的時間足額退款,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故判決健身房退還翟先生健身費用共計3900元,並按年利率24%計算支付相應違約金。

對於商家來說

預付式消費模式在以低價佔領市場的同時

還可以快速回籠資金

可謂一舉兩得

但對於消費者而言則存在許多不確定的因素

如何有效“避坑”?

如何成功維權?

如何最大限度止損?

來看看法官的幾點建議:


Tips1:消費前做好“功課”

消費者在進行預付式消費前,對經營者的名稱、質資應充分了解,可通過企業查詢軟件查詢相關信息。儘量選擇證照齊全、有一定規模和經營期限、市場信譽度高的企業,對於商家優惠幅度較大甚至遠低於市場價的促銷要保持警惕心。

Tips2:還是白紙黑字最靠譜

消費者在進行預付式消費時,應與經營者簽訂書面協議,注意要對雙方權利、義務、履約時間、違約責任等進行詳細約定。商家任何口頭承諾、優惠都要寫到書面協議中,注意核對商家的公章是否與其公示的一致,手寫添加的內容也要商家蓋章確認。

Tips3:消費後記得“留一手”

簽約後,消費者要保留好合同、協議、發票、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每次消費完畢向商家索取能顯示餘額的消費憑證或讓商家簽字確認,明確未消費金額。

Tips4:出了問題三條路

消費者平時也要多留意商家的經營活動,遇到小問題可及時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遇到商家不作聲明突然停業、倒閉的,除投訴外還應及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如果每人的消費金額不大,可通過推選共同代表人的方式進行訴訟;遇到商家可能涉嫌詐騙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

值班編輯: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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