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2年後,沃爾瑪從根本上改變美國零售業,也改變了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但是,就像美國所有的行業一樣,有競爭就有不斷的創新。1984年,又一種新商業模式出現,這次的創新者是當年才19歲的麥克。戴爾,他是如此成功,連續多年在《福布斯》財富榜上排在前十位,2006年的財富為155億美元,排第九。

戴爾的故事非常有意思,而且他的商業模式跟微軟、星巴克、沃爾瑪都不同。從某種意義上,那也是時勢造英雄,只不過是戴爾有商業天賦,超過別人抓住了商機。今天,個人電腦家家有,人人有,你可能覺得人類自古就如此,可實際上其歷史很短。電腦本身起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起初只是專業用的電腦,沒有大眾化的個人或家庭電腦。1977年,蘋果公司推出一種基於視窗界面的電腦,大大提高其可用性,便於普及,成為第一代個人電腦。1981年,IBM也進入個人電腦市場,推出第一代IBM個人電腦。由於IBM是計算機行業的龍頭,歷來以製造大型計算機而出名,它的進入即標誌個人電腦走上正式舞臺。當時,IBM的個人電腦商業模式是自己設計、製造,部分產品由自己的銷售團隊直銷給大公司客戶,但更多的是通過零售渠道向 中小企業\\個人用戶銷售。不過,IBM公司太大,大型計算機是主業,對個人電腦的推銷力度總有限,難以兩者兼顧。相比之下,1982年新成立的康柏克計算機公司則沒有歷史包袱,只從事個人電腦的製造和銷售,輕裝上陣,很快趕上IBM的個人電腦銷售量,成為該行業的老大.

但是,由於IBM和康柏克公司都是通過零售店銷售電腦,這種商業模式成本很高。第一,從組裝電腦到銷售、到拿到現金,這中間的時間太長。也就是說,IBM 造好電腦後,先在公司倉庫放著,再運到各地商店,由於商店收貨後往往不能馬上賣掉,要租地方作庫存。不僅庫存空間需要付成本,而且要用大量流動資金支持貨物的儲備,資本成本會不低。第二,電腦技術變化很快,庫存時間越長,技術過時的可能性越高,折價和報損的程度會很高,這又使成本增加。第三,由於是通過商店出售,店面本身又需要成本,所以,電腦製造商需要給代理商不低的分成佣金。結果,不僅IBM、康柏克的贏利空間受限,而且使電腦價格太高,不利於個人電腦需求的增長。

“戴爾電腦公司的機會就是這麼來的。戴爾出生在德克薩斯州,出於好奇,15歲時買了臺蘋果電腦,搬回家拆了再裝,試試自己能否再裝好,結果試成了。沒想到的是,那次經歷鋪下了致富之路。1983年,戴爾18歲,德克薩斯州立大學一年級學生。那年,他成立自己的公司,白天上學,晚上與週末幫其它公司更新個人電腦操作系統,隨著業務的擴展,他開始僱用員工。到1985年,在他還是大學二年級學生時,他公司收入已是600萬美元。

“也是在1985年,戴爾看到IBM、康柏克的商業模式過於呆板,既不能根據客戶的需要組裝電腦,不同用戶的需要顯然不同,但IBM、康柏克不能為多數用戶量體裁衣,同時,他們的商業模式又使資金週轉速度太慢,庫存電腦太久、太多,佔用太多零售店面,成本過高。那年,戴爾將公司改做電腦,他的模式是‘先拿到客戶定單,收到錢,再組裝電腦,然後發貨’。也就是說,你先打電話下買單,告訴你所要的電腦速度、存儲器大小等,交好錢,然後戴爾電腦公司才開始裝,裝後寄到你家裡。這樣,戴爾不需要太多流動資金,沒有庫存,沒有零售店面成本,更沒有電腦技術過時的風險,因此也沒有價格風險。既有滿足用戶需求的靈活性,又大大降低成本,這使戴爾有很大的砍價空間,即使他賣的電腦比IBM、康柏克的便宜很多,戴爾電腦公司照樣能贏利,而IBM、康柏克卻可能虧損。你說,有了這種‘定製加直銷’模式,戴爾不勝出才怪呢,是不是?”

看來戴爾跟沃爾瑪、星巴克、微軟一樣,都是除了創新以外,在成本上下功夫,甚至創新就是為降低成本。降低成本是企業經營的核心之一。要麼有技術優勢,要麼有成本優勢,當然最好兩者都有。有意思的是,雖然戴爾的電腦業務於1985年才開始,到年底,他的銷售額已達7000萬美元,1990年的銷售為5億美元。到1999年,戴爾電腦超過IBM、康柏克、惠普成為最大的個人電腦商。對於客戶而言,他們不僅可以根據個人需要定製電腦,戴爾的價格也最低,而且一有問題,還能直接跟製造商交涉,而不是與零售商打交道,這很有吸引力。

“戴爾的‘定製加直銷’非常成功。比如,在90年代中期,它的平均庫存時間在6到13天,而競爭對手的庫存時間為75至100天。電腦淘汰速度、降價速度一直很快,這種庫存時間優勢對戴爾的成功極為關鍵。”

如果直銷模式這麼節約成本,這跟特定產品的標準化程度有關,標準化程度越高、越成熟、越簡單的產品,越便於做直銷。個人電腦到1985年已具備這些特點,已相當標準化。但是,有很多東西是非常個性化的,比如,女士服裝、時裝,還有汽車、食物等許多商品,可能難以直銷,一般人都喜歡看一眼、試一下才決定買不買。所以,零售商店不可能被淘汰,總會有市場,只是人們必須為此多付一些錢。

戴爾的‘定製加直銷’模式還有其它優勢。實際上,它特像中國的房地產模式,開發商在蓋樓房之前,就把房子預售給客戶,先得到房價,然後再用這些錢蓋房,這樣,不僅開發商自己不需多少本錢,而且拿到這些售價後,可以把錢存在銀行先賺利息,或者做別的投資,大大提高利潤空間。戴爾在大學時,沒有本錢就能開公司,道理也在此。”

"

1962年後,沃爾瑪從根本上改變美國零售業,也改變了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但是,就像美國所有的行業一樣,有競爭就有不斷的創新。1984年,又一種新商業模式出現,這次的創新者是當年才19歲的麥克。戴爾,他是如此成功,連續多年在《福布斯》財富榜上排在前十位,2006年的財富為155億美元,排第九。

戴爾的故事非常有意思,而且他的商業模式跟微軟、星巴克、沃爾瑪都不同。從某種意義上,那也是時勢造英雄,只不過是戴爾有商業天賦,超過別人抓住了商機。今天,個人電腦家家有,人人有,你可能覺得人類自古就如此,可實際上其歷史很短。電腦本身起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起初只是專業用的電腦,沒有大眾化的個人或家庭電腦。1977年,蘋果公司推出一種基於視窗界面的電腦,大大提高其可用性,便於普及,成為第一代個人電腦。1981年,IBM也進入個人電腦市場,推出第一代IBM個人電腦。由於IBM是計算機行業的龍頭,歷來以製造大型計算機而出名,它的進入即標誌個人電腦走上正式舞臺。當時,IBM的個人電腦商業模式是自己設計、製造,部分產品由自己的銷售團隊直銷給大公司客戶,但更多的是通過零售渠道向 中小企業\\個人用戶銷售。不過,IBM公司太大,大型計算機是主業,對個人電腦的推銷力度總有限,難以兩者兼顧。相比之下,1982年新成立的康柏克計算機公司則沒有歷史包袱,只從事個人電腦的製造和銷售,輕裝上陣,很快趕上IBM的個人電腦銷售量,成為該行業的老大.

但是,由於IBM和康柏克公司都是通過零售店銷售電腦,這種商業模式成本很高。第一,從組裝電腦到銷售、到拿到現金,這中間的時間太長。也就是說,IBM 造好電腦後,先在公司倉庫放著,再運到各地商店,由於商店收貨後往往不能馬上賣掉,要租地方作庫存。不僅庫存空間需要付成本,而且要用大量流動資金支持貨物的儲備,資本成本會不低。第二,電腦技術變化很快,庫存時間越長,技術過時的可能性越高,折價和報損的程度會很高,這又使成本增加。第三,由於是通過商店出售,店面本身又需要成本,所以,電腦製造商需要給代理商不低的分成佣金。結果,不僅IBM、康柏克的贏利空間受限,而且使電腦價格太高,不利於個人電腦需求的增長。

“戴爾電腦公司的機會就是這麼來的。戴爾出生在德克薩斯州,出於好奇,15歲時買了臺蘋果電腦,搬回家拆了再裝,試試自己能否再裝好,結果試成了。沒想到的是,那次經歷鋪下了致富之路。1983年,戴爾18歲,德克薩斯州立大學一年級學生。那年,他成立自己的公司,白天上學,晚上與週末幫其它公司更新個人電腦操作系統,隨著業務的擴展,他開始僱用員工。到1985年,在他還是大學二年級學生時,他公司收入已是600萬美元。

“也是在1985年,戴爾看到IBM、康柏克的商業模式過於呆板,既不能根據客戶的需要組裝電腦,不同用戶的需要顯然不同,但IBM、康柏克不能為多數用戶量體裁衣,同時,他們的商業模式又使資金週轉速度太慢,庫存電腦太久、太多,佔用太多零售店面,成本過高。那年,戴爾將公司改做電腦,他的模式是‘先拿到客戶定單,收到錢,再組裝電腦,然後發貨’。也就是說,你先打電話下買單,告訴你所要的電腦速度、存儲器大小等,交好錢,然後戴爾電腦公司才開始裝,裝後寄到你家裡。這樣,戴爾不需要太多流動資金,沒有庫存,沒有零售店面成本,更沒有電腦技術過時的風險,因此也沒有價格風險。既有滿足用戶需求的靈活性,又大大降低成本,這使戴爾有很大的砍價空間,即使他賣的電腦比IBM、康柏克的便宜很多,戴爾電腦公司照樣能贏利,而IBM、康柏克卻可能虧損。你說,有了這種‘定製加直銷’模式,戴爾不勝出才怪呢,是不是?”

看來戴爾跟沃爾瑪、星巴克、微軟一樣,都是除了創新以外,在成本上下功夫,甚至創新就是為降低成本。降低成本是企業經營的核心之一。要麼有技術優勢,要麼有成本優勢,當然最好兩者都有。有意思的是,雖然戴爾的電腦業務於1985年才開始,到年底,他的銷售額已達7000萬美元,1990年的銷售為5億美元。到1999年,戴爾電腦超過IBM、康柏克、惠普成為最大的個人電腦商。對於客戶而言,他們不僅可以根據個人需要定製電腦,戴爾的價格也最低,而且一有問題,還能直接跟製造商交涉,而不是與零售商打交道,這很有吸引力。

“戴爾的‘定製加直銷’非常成功。比如,在90年代中期,它的平均庫存時間在6到13天,而競爭對手的庫存時間為75至100天。電腦淘汰速度、降價速度一直很快,這種庫存時間優勢對戴爾的成功極為關鍵。”

如果直銷模式這麼節約成本,這跟特定產品的標準化程度有關,標準化程度越高、越成熟、越簡單的產品,越便於做直銷。個人電腦到1985年已具備這些特點,已相當標準化。但是,有很多東西是非常個性化的,比如,女士服裝、時裝,還有汽車、食物等許多商品,可能難以直銷,一般人都喜歡看一眼、試一下才決定買不買。所以,零售商店不可能被淘汰,總會有市場,只是人們必須為此多付一些錢。

戴爾的‘定製加直銷’模式還有其它優勢。實際上,它特像中國的房地產模式,開發商在蓋樓房之前,就把房子預售給客戶,先得到房價,然後再用這些錢蓋房,這樣,不僅開發商自己不需多少本錢,而且拿到這些售價後,可以把錢存在銀行先賺利息,或者做別的投資,大大提高利潤空間。戴爾在大學時,沒有本錢就能開公司,道理也在此。”

商業模式典型案例──戴爾電腦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