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網絡個人求助中信息公示環節成最易攻破漏洞警企聯動嚴打網絡詐捐行為'

"
"
法制日報:網絡個人求助中信息公示環節成最易攻破漏洞警企聯動嚴打網絡詐捐行為

網上捐款,究竟是為另一個家庭帶來求生希望,還是助長了詐捐者的貪婪慾望?這樣的遲疑與擔憂,正在消解著社會的愛心善行,讓本應得到大力倡導的互聯網公益常常陷入一地雞毛的窘境。

近日,中國慈善聯合會法律顧問張凌霄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對於網絡詐捐,我們要做的是儘可能地堵住漏洞,而不是堵住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的求生之路。“對網絡詐捐行為不能僅僅道歉、退款了事,必須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只有把違法成本提高,才能更有效地遏制網絡詐捐行為的發生。”

平臺警方聯手圍剿

多地詐捐人員落網

日前,自稱身患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以及煤氣一氧化碳中毒的唐某,因編造虛假信息被公安機關抓獲,並以涉嫌詐騙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自去年底開始,唐某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煤氣一氧化碳中毒為由,在水滴籌平臺發起籌款。這起籌款很快被水滴籌風控部門盯上了,通過對唐某的一系列調查後發現,唐某所披露的病歷、身份等多項信息系偽造,求助文章的內容系抄襲平臺某真實案例,預留的手機號則是網絡虛擬號碼。

水滴籌平臺因此懷疑唐某存在網絡詐騙的可能,依據平臺用戶協議中有關凍結的標準,隨即凍結了唐某在平臺上的已籌款項。其後,水滴籌工作人員主動赴唐某所在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報案,並向警方提供了相關材料。

通過對水滴籌提供的材料進行梳理及多方核實,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達阪城區警方於3月15日依法對唐某刑事拘留。

唐某患病籌款的真相由此被揭開。據唐某交代,其多次利用虛假病歷在互聯網從事詐騙行為。2018年11月,唐某通過QQ群購買了一套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假病歷,在另一網絡籌款平臺上發起求助,騙取款項858元並提現。因未被人發現,唐某在水滴籌平臺又故技重施。

6月17日,警方以唐某涉嫌詐騙罪向達阪城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7月13日,達阪城區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個例。水滴籌平臺風控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平臺已聯合雲南、福建、吉林、遼寧、新疆等多地警方對相關嫌疑人進行了專項打擊。目前,涉案地區的嫌疑人均已落網,正在等待法律的制裁。

監管機制尚不健全

詐捐違法成本過低

從詐捐者道歉退款到付出更大的代價,這或許是一個轉向。

就在今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一女子稱父親有胃癌,眾籌20萬元,先後獲得愛心人士在線捐款達235次。在未達到籌款目標時,籌款人就以急等錢續繳醫院費用為由,提取了全部籌款8547元。

籌款後不久,當事人的微博被網友找到,發現其6月11日晚發佈一條動態顯示,“老公定了輛跑車,說是給我買的,婆婆聽聞立馬說:我連買個西瓜都捨不得。開50w的車,穿上萬的貂,不捨得買西瓜,這是全世界最大的笑話了吧”。

而在此前一個多月,德雲社相聲演員吳某家人剛因為有車有房有醫保還發起100萬元籌款項目,陷入輿論的漩渦;廣西省南寧市一位母親去年在慈善平臺籌得善款25萬元救女兒,卻被人揭露家中有多套房產、開奧迪車、經營餐館;前年,廣東省佛山市女嬰洛洛重症住院,家人稱無力承擔醫藥費,在輕鬆籌平臺發動籌款,籌到10萬元善款。在洛洛不幸去世後一個月,她的父母卻在朋友圈晒出了旅遊、吃喝的圖片,網友質疑善款被挪為他用……

在這些被曝光的詐捐事件中,結局往往都是以當事人道歉、退還善款而收尾。“大多是道德譴責,真正追究法律責任的,在媒體報道和網絡傳播中極少。面對極低的違法成本,和幾乎可以不勞而獲的可觀收入,容易讓人鋌而走險,故意效仿。”張凌霄說。

在張凌霄看來,個人求助雖然沒有納入慈善法律體系監管,不受慈善法調整,但屬於民法總則、合同法、刑法等法律的監管範圍,如存在惡意籌款等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讓水滴籌平臺負責人更為關注的則是立案難的問題,“通常這類案件案值小、追查廣,立案存在一定障礙”。

網絡詐捐事件為何頻頻發生,漏洞究竟在哪裡?張凌霄說,慈善法沒有禁止個人求助,這是考慮到我國扶危濟困的傳統文化,也為真正需要的人保留了一條私力尋求救濟的渠道。而通過互聯網發起個人求助,無論是對求助人,還是進行贈與的公眾,它的便捷性確實可以解燃眉之急,然而正是因為其先天優勢,成為了一些不法分子眼中撈取不義之財的機會。

“個人求助的門檻低,規模大,網絡平臺審核甄別力量有限,家庭財產狀況核查比對渠道非常匱乏,並不能保證所有信息的真實和準確性。”張凌霄說,在實際操作中,平臺確實無法對於求助人的工資收入、房屋財產、車輛財產等個人或家庭資產進行真實性的核實,只能靠求助人自證。而要讓網友自己去分析判斷信息的真實性,恐怕絕非易事,公眾並不具備專業的辨識能力,更沒有對個人信息核查的權利。

據張凌霄介紹,在某些互聯網電子商務平臺上,我們看到甚至還可以購得醫院診斷證明、檢驗報告單、僱人撰寫大病眾籌文案,對於網絡個人求助,一條完整的黑色產業鏈已初現端倪。在尚未健全的審核機制下,網絡個人求助中的信息公示環節往往就成了最容易攻破的漏洞,讓詐捐者有機可乘。此外,監管責任主體尚不清晰、監管機制尚不健全、監管規則尚不完善,都讓詐捐行為有了生存空間。

強化網絡平臺責任

完善審核追責機制

如何織密防範網絡詐捐的網?

近日,民政部對於詐捐行為再次表態:“民政部將引導平臺修訂自律公約,針對群眾關切持續完善自律機制,動員其他開展類似業務的平臺加入自律隊伍。同時在個人求助的法律適用、醫療管理、網絡監管、資金監管等方面,希望其他相關部門和我們共同研究,如何把相關活動規範好。”

2018年10月,愛心籌、輕鬆籌、水滴籌3家平臺聯合簽署發佈《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臺自律倡議書及自律公約》,健全事前審查、提款公示、在線舉報等功能,建立求助人黑名單,強化信用約束。按照民政部的說法,有關平臺遵照自律公約條款進行相關改造和調整,成效正在顯現。

對此,張凌霄認為,要進一步明確和強化網絡平臺的責任。各網絡平臺應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加強行業自律。“保證每一筆贈與資金用在實處,能夠對資金流向和用途有跡可循、有案可查、有疑可問,才能讓善心安心。”

相關網絡平臺也已經在彌補漏洞的問題上積極行動。例如,2019年3月,水滴籌正式宣佈上線“清流計劃”,旨在聯動內外部共同加強平臺風控、打擊網絡黑產。據悉,自“清流計劃”上線以來,水滴籌一方面加強了內部協作,從法務、風控、財務、技術、客服、安全監察等部門抽調骨幹精英組成專項工作組,全面提升團隊風控能力;另一方面,水滴籌不斷加強外部交流合作、建立警企聯動機制,內外聯動形成合力,嚴厲打擊不誠信求助行為。

據瞭解,在水滴籌平臺,只要是求助人存在虛假、偽造等行為的,平臺都會立即凍結籌款、終止項目、啟動核查、協助贈與人依法維護權利,直至向法院起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權機關進行調查處理。

“實際上,完善審核機制和追責機制,僅依靠平臺自身也無法完全實現。”張凌霄認為,如何通過與相關部門和社會力量的通力合作,建立起一個互聯互通的信息核對網絡,並通過技術手段,為網絡個人求助提供基礎信息支持,建立一個更強的安全保障,是迫在眉睫的問題。

張凌霄還建議,有關部門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加快監管制度建設,對個人求助行為的信息公開、平臺責任、資金監管等做出一攬子的具體規定,加大對不誠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力度。而對於販賣兜售虛假病歷的行為,也應該加強源頭治理,嚴厲打擊,全方位、多角度地實施全力圍殲。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個人求助還是個人募捐,個人要處理好善款使用及信息公開問題終究是比較困難的,在公信力方面存在極大的風險。“儘管慈善法並不禁止個人求助,但是這部法律意在引導社會公眾,通過慈善組織做慈善。對公眾而言,向合法正規的慈善組織捐贈善款,可以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張凌霄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