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之道》:孔子評價管仲,管仲此人了得?了不得?

春秋戰國 管仲 孔子 論語 聞道齊魯 聞道齊魯 2017-08-27

《論語之道》:孔子評價管仲,管仲此人了得?了不得?

【3.22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上一章以宰我作為反面典型,論述了禮的“成事不說”原則。本章則以另一歷史著名人物管仲為典型,論述對禮的深層認知,即“知禮”問題。

“管仲之器小哉”。這是孔子對管仲這個前人的評價。孔子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為什麼事而引發的這個評價?這些對論述問題都不重要,故忽略不提。正因為捨棄了時間地點和原因,反而讓孔子的這句評語更顯得是針對管仲一生的評價,具有結論性的意味,這幾乎等於是為管仲作了蓋棺論定。到底準不準確?還要先充分了解管仲這個人。

管仲,姓管氏,名夷吾,字仲。管仲是齊國重臣,對齊國政治、經濟、文化都有重要影響。最主要的政績是助齊桓公“九合諸候,一匡天下”,使齊國成為春秋霸主。因為對齊國的貢獻巨大,故被齊桓公尊為仲父,諡號“敬”,又稱敬仲。後世尊崇管仲的功德業績,稱其為管子。管仲著有《管子》一書,集中體現了其在政治、經濟、文化乃至哲學方面的思想。管仲一生經歷極富傳奇色彩。管仲出身清貧,卻被名士鮑叔牙結為至交,二人長期共事,管仲佔盡了便宜,而鮑叔牙卻毫不在意。後二人分別事從齊國公子糾和公子小白,並捲入了一場政權鬥爭,公子糾失敗,管仲受牽連被魯國囚送回齊國,鮑叔牙竭力勸齊桓公(原公子小白)重用管仲。管仲任政相齊,為齊國制定了“尊王攘夷”的政治路線,即號召各諸侯國恢復周王朝舊有禮制,服從周王朝的領導,各諸侯國結盟互助,共同抵禦北戎等外族入侵。這些大政方針很快贏得了周王朝和各諸侯國的贊同,各諸候國紛紛聚在齊國旗下,使周王朝在後期也有了幾十年短暫的“統一”,同時也使齊國稱霸於諸侯,這便是“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的由來。

管仲的政績當然不止“九合諸候”這樣一件事。治理國家是一項系統工程,政治、經濟、文化乃至社會管理都需要顧及到。在周王朝,政治、文化以及社會管理沒有明顯的分界,都統一於周禮制度之中,只有經濟相對獨立一些。周王朝是一個重禮制的禮會,較少注重經濟發展,在這方面,作為周公的封地,魯國是個典型代表。而齊國在周王朝中,則是一個另類典型,就是比較注重發展經濟,而不太重禮制建設。齊國的這種特點,是由地理位置和歷史民情決定的。相對於中原地區,齊國屬於“東夷族”地區,接觸中原文化較晚,對周禮的認同度相對不高。齊國臨近大海,有發展漁業、鹽業的獨特優勢,這使得齊國從一開始就成為周王朝統治下的一個經濟強國。但發展經濟的優勢,最終還要靠國家政策去推動才能發揮作用。在春秋時期,周禮欲行還止,各諸侯國各自為政,紛爭霸權。對諸侯國來說,要想稱霸諸侯,經濟實力就成了先決條件。但在當時,王公貴族們的思想都僵化的很,較少能認識到發展經濟的重要性,也就很少有人去推動發展經濟。所謂時世造英雄,管子就是這麼一個生逢其時的人物,他以超人智慧發現了這個稱霸諸侯的祕密,在齊國推動發展漁鹽經濟,迅速增強了國力,為稱霸諸侯奠定了基礎。

經濟是強國的基礎,但僅靠經濟還不行,要成事就還要系統考慮政治、文化方面的建沒。管仲同樣以超人智慧發現,在這方面並不需要新搞一套,只要重新舉起“周禮”這面大旗就能輕鬆解決問題。“尊王攘夷”只不過是管仲用來增強齊國實力的一個藉口。事實證明,管仲的這些思想對齊國稱霸諸侯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使齊國稱霸諸侯的當然不能全歸於管仲一人,在這整個“成事”中,很多人都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比如知人善薦的鮑叔牙,不過最關鍵的人物還是齊桓公。齊桓公這個人道德修養和治國能力並不怎麼好,唯一值得誇讚的是信任人。他先是信任與自己同過患難的鮑叔牙,由鮑叔牙繼而信任管仲,心甘情願聽從管仲的擺佈,其目的只有一個,即稱霸諸侯。這既是齊桓公成功實現政治抱負的原因,也是齊桓公止於稱霸而不能前進的原因。齊桓公的個人修養和有侷限的政治追求,也決定了管仲的所作所為以及所能達到的高度。管仲作為一個臣子,所有行為都必須在齊桓公認可的侷限內運作,超越這個侷限,就有可能被否定,即使有再高的人生理想或政治理想,沒有國君的認可也實現不了。齊桓公作為一個世俗之人,在人生境界上要居管仲之下,以管仲的修養,如盡其所能,可能成就的功業絕不止於使齊國稱霸諸侯。但人生侷限就是這樣,世間並不會提供給每個人盡情發揮的所有條件,更多的時侯是“英雄無用武之地”。正因為如此,管仲在齊國的所為更多的是“退而求其次”,不能實現自己的理想,幫助齊桓公成就一番霸業也是值得去做的。

說到這裡,再來理解孔子對管仲的評語“管仲之器小哉”。孔子生於管仲死後近百年,當孔子作此評價時,離管仲已有一百多年了。管仲身後一百年多年,大致看來社會上並沒有形成對管仲的一致的評價。作為後起之秀的孔子,對管仲的思想、作為以及起到的社會作用當然認識的十分清楚,針對社會上對管仲的不當評價,孔子便以儒家思想對管仲的一生作了概括。首先,孔子把管仲定位成“器”。“器”是儒家從個人修養角度對人作出的一種特殊定位。聯繫到君子,孔子就說“君子不器”,聯繫到具體人,孔子就把自己的弟子子貢稱作“器”。在儒家思想中,器就是有固定作用的人。儒家對人的修養的理想追求就是超越器,成為“不器”。但一個人修養的水平高低,與在社會上發揮的作用沒有必然聯繫。以管仲的社會作用看,管仲就是被齊桓公用來稱霸諸侯的一個“器用物”。管仲“任政相齊”,“相”即器名,“任”即器用,“霸”即器用之果。通常來講,凡在社會上充當一定角色,都可被視為器,從這個層面上講,人人都是器。既然這樣,孔子這裡為何還要單獨對管仲稱器?這正是引發人思考的地方。在孔子看來,管仲的思想和修養都達到了很高的境地,以其能力而言,是具有“不器”的潛質的。但人生不可迴轉過去檢驗,管仲的“不器”也僅能作為一種推理而存在,而歷史事實則標註了管仲的所有作為都是“器”的表現。孔子稱管仲為“器”,話語中其實充滿了惋惜之意。後人研究《管子》,對管仲的思想亦推崇備至,不難發現,其思想與其世功形成了極大反差,這也能進一步說明孔子為何惋稱管仲為“器”。

孔子對管仲的惋惜,不只為管仲作了“器”用,更因為管仲所作之“器”與其應成之“器”相比太小了。前面一再說明,作為修行之人,“不器”只是一種自我認知,在世人眼中,人人皆為器,“不器”亦為器。依此而言,管仲作為“器”是必然的。但以管仲的思想修養來看,其在世間建立的世功不應只有助齊稱霸諸侯這一項,或者說,不應去做助齊稱霸這樣的小事,以其“器”之大小,本應成就比稱霸更大的功業。故孔子嘆息,稱“管仲之器小哉”。

孔子以管仲“稱霸”而謂之器小,那要怎麼樣才算器大?前面敘述了管仲的傳奇人生,給人的印象是,管仲一生作為都是盡了力的,取得的世功也是不易的,很難有比此更大的功業可以成就。但孔子似乎並不贊同這種思想。在孔子看來,管仲是舍高而就低。一個人有多高的思想境界,就可以創造多大的功業,除非此人不去做。孔子一生的作為,就是管仲的一個最佳參照。孔子的身世和思想與管仲相似,但二人一生所走的路線卻大相徑庭。孔子是思想上達到什麼境界,行為上就做到什麼程度,對世俗從不委屈求全,思想與行為高度統一。而管仲則是思想與行為相分離,雖具有很高的思想境界,但行為上卻做的很靈活,常常遷就於世態人心。比如,孔子從不與當政者的非正義行為合作,因此才被逼出魯國,在流亡衛國時,衛靈公向孔子詢問軍隊打仗的事情,孔子知道其目的是想發動戰爭,故以“不知”回答,讓衛靈公很失望。故孔子周遊列國多年而不被用。而管仲則相反,不但小事上不拘小禮,大事上也不講究是否符合道義,故敢親手射殺公子小白,失敗後能自請以囚徒身份回齊國任政,在齊國一味發展經濟,強兵宣武,逞強爭霸。若把孔子所為看作“正道”,則管仲所為就屬於“非正”。“正道”不一定行得通,“非正”卻很容易行得通。然而,孔子的“正道”成就了儒家文化在華夏中國的百世功業,歷數千年而依然存在,可謂“器大”。管子的“非正”卻只是使一國稱霸數年,轉瞬即逝,故稱“器小”。二人比對,優劣可見。

管仲為何不能有孔子一樣的成就?這其實就是“知行”能否“合一”的大問題。孔子做到了“知行合一”,而管仲做不到“知行合一”。人在修養中,最怕做不到“知行合一”,此所謂“識得破,忍不過”。對管仲來說,天道、地道、人道的大道理都懂,也知道該怎樣依道而行,可一到具體事上,一到自己身上,道理就還是道理,沒法變成自己的實際行動,能做的,還是按一個世俗之人的行為方式行事。究其根源,還是後天習性太重,雖然明白道理,但就是理性拗不過習性。在道德修養方面,象管仲這樣的,古今不乏其人,往往道理講得頭頭是道,可自己就是做不到,表面上很能唬人,實際上一無是處。說管仲一無是處似乎有點過分,但以道德修養的理想人格而言,於其也不算冤枉,故孔子稱其“器小”。“器小”者,又能有多少是處?

“或曰:管仲儉乎”。這是有人在聽了孔子對管仲的評價後,對管仲作的又一個推斷。雖然當時對管仲的評價還沒形成定論,但由其社會影響可知,對其評價更多應是推崇性的。現在孔子對管仲提出了與眾不同的看法,不能不引發更多議論。從本章語義環境上看,這裡評價的是管仲,但主題應是探討關於禮的學問,所以,事件很有可能發生在孔子與弟子們探討學問的時候。作為弟子,一般對老師的話是深信不疑的,但一時理解不了的情況還是常有的,遇到這種理解不了的情況,當然要繼續追問。不過,這次追問出現了有趣的話題。首先是追問者沒有正確理解孔子所謂“器小”的含義,誤以為孔子是在說管仲“小器”,即不願把自己的東西送於別人,有不願捨己為人的意思。按照這種理解,出於對管仲的尊崇,不由得要為管仲的“小器”找一些理由,從正面理解,與“小器”同義的就是“節儉”,所以,在追問孔子的時候,就不禁說“管仲儉乎?”意思是,管仲表現的“小器”,是不是因為他很“儉”呢?

“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這是孔子針對“管仲儉乎”的回答。因為追問者並沒有明說管仲的“器小”就是“小器”的意思,儘管孔子明白追問者何以問“儉”,但並不說破,亦沒有再作糾正,而是當作又開始了一個新話題,再問再答。孔子的這種態度,正是前面所謂“成事不說”,上一個話題過去就過去了,理不理解與下一個話題沒有關係,故不再涉及。“管氏”,這是孔子以姓氏直呼管仲,相當於現代說“那個姓管的”,多少帶些鄙視的味道。後人稱管仲為管子,那是推崇其思想而尊稱之,估計在當時還不怎麼流行,但象“敬仲”這樣的敬稱應該是常見的。孔子不用敬稱也就算了,為什麼還非要用鄙視的稱乎?其實,“管氏”一詞從孔子口中出來也並非鄙視,一方面這是一個指代姓氏的中性詞,另一方面還意指以管仲為首的那一個家族,在下一句話中,這種意思更明確些。“三歸”與“官事不攝”要合併起來理解,“歸”原意指女子出嫁,引申為回到應到之處,這裡與“官事”相聯繫,就是指管仲的辦公地點。“管氏有三歸”即指管仲有三處辦公地點。管仲在齊國任政,掌管多方面事務,身兼多職,每個職務都有單獨的“衙門”,都有一套人馬,這樣也就有了多個辦公地點。“三”在這裡應指“多數”,不一定就是三個。“官事不攝”,“攝”在這裡指聚合之義。也就是說,管仲有多處辦公的場所,本著節儉的精神,在不影響正常公務的前提下,就應該把能合併在一起的人馬、場所合在一起,這樣才算得上“儉”。而管仲沒有這樣做,就稱不上“儉”。

“然則管仲知禮乎”。雖說管仲不儉,但有“三歸”而“不攝”,是不是有其它原因?比如,因為國家禮法制度規定必須這麼做。如果是這樣,那麼管仲就無所謂儉與不儉,而是一個懂得遵守禮法制度的“知禮”之人。這種推理,應該是追問者再次追問孔子“管仲知禮乎”的原由,從“然則”這種追問的語氣上看,追問者起先就是相信管仲是“知禮”的,也是希望得到孔子的贊同的。

“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這是孔子針對“知禮”問題的回答。對於管仲是否“儉”的問題,孔子依然是“成事不說”。雖然“成事不說”,但對所問之事絕不敷衍,總要以“直”回答,這就是孔子與眾不同的地方,這也就是所謂修養上的實在功夫。“邦君”在這裡特指齊桓公。“塞門”是君主之家在院中正對大門的地方立的一堵牆,現代稱“照壁”或“隱蔽牆”,從廳堂上向大門看去,象把大門塞住一樣,故稱“塞門”。“反坫”是君主之家在宴賓時於廳堂中央放置的用來擺放酒樽的專用臺子。“坫”本義指土臺子。古代國家外事接待活動中,要舉行互相敬酒儀式,飲過對方敬的酒,要把空的酒樽倒過來反放在坫臺上,以示飲畢禮成,這個坫臺就被特稱為“反坫”。“反坫”不再指土臺子,而是特製的禮器。“塞門”、“反坫”都是君主之家根據禮制規定而配置的設施,主要為了體現君主之家的特點以及舉辦國事活動的規格,使來賓見到這些設施就能聯想到所受到的禮遇高低,從而順利完成外交活動。諸如此類,都是一個國家禮儀活動的必要內容,不可亂,亦不可變。具體而言,就是在當時齊國,只有公室中才能有“塞門”、“反坫”,其他人家中是不應有這些設施的,因為國家外交活動是不應在公室之外舉行的。而且這些禮儀規則,是整個周王朝統用的規則,是周禮的內容,涉及國家間的外交禮儀,是每個諸侯國都應尊守的規範,即使一國有特殊情況也不應改變。而管仲家中則有這些設施,這明顯不符合當時社會禮儀要求。管仲在這些涉及國際禮儀的地方都不注意,更不用說涉及國內禮儀的地方了。從這些現象斷定管仲不知禮,一點也不冤枉。

後人為管仲之“不儉”、“不知禮”作開脫,或說這是管仲不拘小節的表現,或說這是管仲從政的智慧。尤其後者易迷惑人,認為管仲惟有與齊國貴族混為同類,才能取得齊國貴族信任,或以為齊桓公等貴族生活奢靡,管仲是以更奢靡的生活方式來掩蓋齊桓公等人在百姓中的不良影響,等等說辭,不過是無稽之談。作為一心崇尚道德修養之人,為使“事成”,處理世事固然也採取靈活方式,但無論怎樣,行的總是正道,總要在禮的規則之內變換行為,絕不會以遷就世俗等非禮之法行事。歸根結底,管仲還是孔子所謂的“器小”,正因為“器小”,所以才“不儉”,“不儉”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違禮”。管仲非不知禮,而是控制不住“不儉”的惡習,“違禮”也是情非得已。反過來,“違禮”和“不儉”又進一步促使其“器小”,減損了其功業成就。

本章的主旨是探討“知禮”問題,以管仲的思想水平而言,說他不知禮倒象是冤枉了他,但從其行事方式上看,就等於是不知禮。從管仲身上推知,判斷一個人是否知禮,要從其做人做事上看,要從其行為方式上看,而不可以其言語表現為標準。所謂“知禮”之“知”,是一種修養的境界,是對禮之作用的切身體驗,是對真理的一種深刻洞察,是對各種事物發展變化結果的一種本來如此的真實瞭解。有這種“知”,在世事之前就如同看掌中物,事物的利害關係自然會一目瞭然,自然會作出有利於自身道德修養的選擇,而這種選擇一定符合社會禮儀,這就是“知禮”。“知禮”不僅表現在行為上符合禮儀規範,更表現在認知上達到了一定的境界。一個人的思想,只反映其學識程度,並不代表其認知境界。學識是人的頭腦思維推理的結果,為“假知”,而認知則是人的心靈直接知見的結果,為“真知”。有學識不一定有真知。管仲思想上的成就,只能反映其學識很高,並不代表其一定有很高的認知。認知達不到一定境界,其外在就做不出相應境界的行為,於禮而言,就會做不符合禮儀規範的事,這其實就是不知禮。可見,一個人懂得道理還僅是修養的開始,若不能把道理與修養的實踐結合在一起,則於道德修養而言毫無意義。什麼時候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並且同一,即“知行合一”,則為知禮。

《論語之道》:孔子評價管仲,管仲此人了得?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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