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明究竟是不是一個渣男?
這個問題一直在我心頭揮之不去,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專程把《志明與春嬌》、《春嬌與志明》又認認真真地複習了一遍,得出的結論是:
張志明絕不是一個渣男,至少在對待餘春嬌的時候,他甚至可以算是一個優質男友了。但他難逃悶騷、不善表達、幼稚這些男同胞的通病。然而換個角度來說,餘春嬌愛的不就是這些嗎?
如果非要談“渣”或者“不渣”的問題,不止一次出軌的餘春嬌小姐可能更渣一點,但誰讓她愛張志明愛得真切,我們也就原諒了她,至於那些男配頭上的綠帽子有多鮮豔,就暫且不說。
就單說《春嬌救志明》這一部,張志明都犯了哪些大忌呢?
NO.1:亂-花-錢!
花錢沒錯,花自己賺的錢更沒錯,但如果是花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去買一些非必需品,就一定得考慮到另一伴的感受了。
我們可愛的張志明花了9.5萬元買了一尊達利擺件,雖然,的確,可能確實可以作為春嬌的首飾收納,但。。。說不過去吧大哥!春嬌是不想讓張志明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嗎?她是心疼這9.5萬元嗎?其實都不是。
往往女人在因為一件事情生氣時,她不單單是在生這件事本身的氣,而是在生它背後某些東西的氣。餘春嬌的怒火,俗套的說,還是來源於沒有安全感。在他們倆在一起的七年裡面,張志明的確成長了不少,他可能已經在籌劃著結婚、買房、踏實過日子,但這些未來計劃還是會敗給一時的購物衝動,這讓餘春嬌擔憂兩個人未來的生活,在張志明的心裡,究竟有多重的分量。
但錢花了還可以再賺,這不算是原則性錯誤。
NO.2:太-隨-便!
張志明的太隨便,體現在隨隨便便就和陌生辣妹玩起滑板,隨隨便便就帶回一個長腿“乾媽”住在家裡,隨隨便便就在加油站談起要小孩的事情,就連乾媽想要借精生子,他都態度隨便,只說看春嬌的意思。
所以,張志明不僅是來者不拒,缺乏堅定的自主態度,在某些事情上也忽略了儀式感。
餘春嬌啊,雖然她總是嫌張志明幼稚、長不大,但其實她才是心裡藏著一個小孩的那個人。她喜歡張志明倒進馬桶的乾冰,喜歡站在沙發上大聲唱歌隨時drama queen上身,喜歡各種奇怪不真實的故事,喜歡張志明為她打造的“大場面”,甚至能和外星人見面,這絕對是童心未泯了。
所以張志明同學,你要慶幸你找到了一個可以理解你童真的女朋友,那麼你的任務將是在一定程度上成熟起來,去保護她的童真。不要再像2010年的時候,每次問你去哪兒拍拖,你都說不知道。對待很多事情,要有明確態度的,難到你忘了當年,餘春嬌就是因為你的一句“很多事情不需要在一晚上做完”而被你把到手的嗎?有態度的男人最酷。
NO.3:沒-擔-當!
其實沒擔當和太隨便是一脈相承的,如果一個男人太隨便,那麼他幾乎肯定是沒擔當的……
地震那一段讓我想到了另一部電影——《遊客》。在這部電影裡,當雪崩來臨時,男主的本能反應是一個人藏到了桌子下面,完全置妻子和兩個孩子於不顧。相比之下,張志明是不是就好多了?
但凡事都要從理性、感性兩個角度去看。理性來看,張志明的做法是滿分,但感性來看,餘春嬌還是扣了他的分,覺得他膽小,沒擔當,危險面前只顧自己。
那麼,當地震來的時候,電影中的那種情況,假如你是餘春嬌,張志明怎樣做才能在你那裡得到滿分呢?當面對一件事情時,男人往往會去尋求最有效的解決方案,理性主導;而女人則是感性至上,不管我們倆最終是不是一個都活不了,但此時此刻我需要你,我就希望你能緊緊抱住我。
你看,這已經不是張志明和餘春嬌之間的矛盾差異了,而是男人和女人這兩個物種之間的差別。
但說到底,張志明在2017年還是學到了不少東西,不僅填詞了一首歌,還明白了:
兩個人相處很不容易,不要因為做了什麼或是沒做什麼而破壞它。
最後,附上張志明的“催淚炸彈求婚歌”的歌詞,這可能是最真情的“渣男之歌”了。
跟你開始於那漫春天
那春天
是這一生中最溫暖
乾冰於水中會冒出煙
等於我
遇上春嬌得到改變
填詞我不會的
等一下唱副歌
儘管音調錯好真心的我
餘春嬌搭救張志明
搭救了他整個生命
賜他深情
扮王馨平
餘春嬌請嫁給志明
下半身交託給志明
變小雙俠
才能夠在地球維繫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