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癌去世女童家屬起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將於18日開庭

眼癌去世女童家屬起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將於18日開庭

微博@施曉俊律師 圖

“河南眼癌去世女童的母親被指詐捐”一事曾經在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後女童家人將曾在微博上指責其詐捐的微博大V、作家陳嵐告上了法庭。

6月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王鳳雅案件的代理律師施曉俊處獲悉,該案將於6月18日上午8時45分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顓橋法庭開庭審理。施曉俊表示,目前只有開庭通知信息,無其它情況可以透露,該案的起訴狀要到開庭當日才能公佈。

另據其它媒體消息透露,王鳳雅家人的訴訟請求包括判令被告陳嵐在河南、上海等多家報紙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在其實名微博上公開置頂道歉聲明,並且置頂不少於兩個月時間;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萬元、醫療損失3130元、精神損失費5萬元等。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7年9月,2歲半的女童小鳳雅開始“眼睛疼痛”,10月底被確診患視網膜母細胞瘤,為了給孩子治病,家屬通過水滴籌發起兩次網絡籌款。從2018年4月起,有志願者和一些公眾號在網上稱,其父母在利用孩子病情籌款後選擇放棄治療。直至5月4日,小鳳雅不幸離世,不少網友仍質疑其家人詐捐,並用善款給兒子治療兔脣。

在此前後,作家陳嵐在其微博上數次發表言論,指責王鳳雅家屬不積極治療王鳳雅,有詐捐嫌疑。直至5月27日,作家陳嵐曾發表微博,表示向王鳳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鎮幹部等所有在這場風波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但同時在道歉的微博中表示,從未轉發和發佈過“募捐額15萬數字”以及“挪用募款”這兩件事。

深陷輿論漩渦的小鳳雅家屬曾明確向媒體表示,不接受陳嵐的道歉,將追究造謠者法律責任。

2018年9月4日,小鳳雅的母親楊美芹和爺爺王太友就“被指責詐捐”事件,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起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當天,法院已經立案受理。同日上午11點03分,陳嵐在微博上對於被起訴一事做出了迴應,表示被起訴是法治進步的象徵是好事,同時認為自己並不存在造謠,相信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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