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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鼎山在平江西南境,西距湘陰(汨羅)界十里,南距長沙界六裡。山頂三石鼎立,傳說古時道士於此煉丹,丹成白日飛昇,成了神仙。神仙當然是虛構的,那三塊大石頭的樣子卻實有些奇特,也很好看。可惜“大躍進”時要用它燒石灰,弄來炸藥炸得稀爛,一處好好的景觀從此消失了。

從山中流出一條小河,流向一處叫鵝食盆的低地,最終匯入汨羅江。河水瀠洄處有座斑石廟,供奉著“斑石神”,不知是否與山上那幾塊石頭有關。但本地的石頭確實多帶斑紋,整體呈青灰色,斑紋卻是黃的,小河中的卵石亦多黃斑,扁圓而長,叫黃皮石;還有種游魚,形狀和顏色跟黃皮石差不多,也叫“黃皮石”。據說這種魚不好吃,人們很少捕它。“三年自然災害”在當地留下的記憶之一,便是連河裡的“黃皮石”也全被捉光,一條也沒留下。

小河和神廟都在神鼎山左邊,山前田疇平衍,稱為田坪,歷來為鍾姓聚居之處。五百年前明朝弘治年間,有一戶鍾姓人家始於山麓造屋,自耕自食。過了好幾代,這屋裡才有人外出營生,家境漸好,便開始要子弟讀書。可能是因為遺傳因子的關係吧,讀書的成績卻一直不好,不僅無人中舉,連進學成秀才的都沒有。直到清乾隆後期,才出過兩位太學生也就是監生,都是捐得的“例監”,猶如現在花錢買來的文憑,不必去京城進國子監讀書的。

監生要有錢才能買,可見神鼎山終於“發”起來了,人口也繁衍了。曾祖父生了七個兒子,伯祖父參加後期的湘軍,不斷升官,在左宗棠徵西、李光久抗日(甲午之戰)時,都當了營務處總辦(後勤部長),也帶過作戰部隊,以“軍功”使曾祖父得到正三品封贈,並提挈我祖父(他二弟)成了湖南協標(軍區直屬部隊)的一名“藍翎 先補用都司”,算五品武官,祖母向氏也得稱“宜人”了。

祖父不如伯祖父能幹,卻喜歡“玩”,他後來乾脆出錢在省城開了家旅館,宜人和少爺放在老家,自己只年終回去一次,平時則住在長沙城中自己投資的旅館裡,夜夜看戲,吃花酒。祖母比祖父小十六歲,卻早死二十九年,她去世時大兒子(即我父親)才十歲,虧得曾祖母還在,給照顧著。祖父也不再娶,只玩女人。他兩年後將兒子接到長沙來讀書,自己仍很少管,照“玩”,一直“玩”到老。他老人家的福氣也真好,大兒子破例很會讀書,等旅館“玩”完,長子又讀出來能掙錢了。民國五年他壽終正寢時,神鼎山的一份祖業居然還“敬守弗失”,這和“有子成材”同為他平生得意的兩件事。父親後來告訴我,祖父的遺言就是這麼說的。

三十九歲的父親從祖父繼承了神鼎山的一廂房屋,還有年收五十石租谷的水田。此時他本人的收入已遠過於此,當然不會回去當地主,於是將屋借給族人居住,租谷亦請其代收代賣,將錢送來長沙。如是者近二十年,直到“七七盧溝事變一聲炮響”,民國二十七年秋日軍逼近湖南,父親才將我們送回老家。

來到神鼎山,我才第一次見到生長在田土裡的禾和菜,活動在屋場前的雞和狗,遊弋在池塘中的鴨和鵝,才第一次早晨醒來便聽到鳥兒鳴叫,夜裡開窗便望見明月當頭。這一切,對於我都是多麼的新鮮而有趣。

六七歲不知道耳目所不及的事情,更不會為之煩惱,這真是人一生中最幸福最快樂的時候。在城裡本該要上學了,神鼎山附近卻沒有學校。父親此時年過六十,不時還得去長沙料理事務,又潛心學佛,常讀佛經,雖然口口聲聲說要課子(教我和二姐,大姐和哥哥則離家上中學去了),大部分時間卻是叫我們“自己用功”便成了自己遊戲。

遊戲需要伴侶,神鼎山屋場很大,居住的人卻很少,兒童更少。曾祖父名下七房,有四房人財兩旺,已經另行擇屋(或建屋)搬開。留下三房,我們算一房,另一房是堂兄念茲,其子女多已長成,只有個小女兒和我同到如今這已是七十年前的事情,那小女孩即使還在這世間,也早已“白頭短髮垂過耳”了罷。

這樣過了一年多,也不知是不是經過一次“走兵”(第一次湘北會戰),長了些見識的緣故,慢慢又不大想跟女孩子玩了,而渴望走遠點去從牧牛兒遊。這在我家本是懸為厲禁的,尤其在母親那裡。但走兵以後,禁令也稍稍鬆弛了。形狀和野孩子之間還存在著情緒上的障礙,因為剛下鄉時很受過他們的譏笑。一次是初見麥苗大呼“這麼多韭菜”,剛好被他們聽到;另一次是跟母親到農家買菜,看到大碗蒸熟的紅薯摻著晒乾了的紅薯藤(一種十分難吃的黑黑的東西),以為是黴乾菜蒸肉,又大出洋相。但我確實從心裡羨慕他們,口袋中又常有從“斑石神”廟旁小店買來的粗點心,條子糕、小花片、麻佔之類,可以拿出來與他們同享,於是很快就彼此融洽了。他們對我也很慷慨,常餉我以各自從家中“偷”出來的紅薯片或炒豆子。印象最深的一次盛宴,則是將釣得的小鯽魚,用不知從哪裡弄來的黃草紙包好,然後打溼草紙,在一處墳臺後生起火來,將紙包的魚烤熟,那個香和鮮啊,居然給了我兩條。

(作者系向家鎮人,嶽麓書社原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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