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開展整治非法養犬專項行動 舉報電話公佈'

長春 新文化報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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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開展整治非法養犬專項行動 舉報電話公佈

新文化訊(記者 蘇杭)為進一步規範市民養犬行為,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長春市公安局決定 8 月 10 日至 10 月末在全市範圍內部署開展整治非法養犬專項行動。

據統計,隨著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長春市犬隻數量呈快速增長態勢,涉犬警情呈上升趨勢。今年 1-7 月,長春市公安局共接處市民涉犬警情和舉報投訴 1810 餘件,較去年同比增長 8.5%,主要集中在養犬人違規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犬隻叫聲擾民、溜犬不束犬鏈驚擾他人等方面,特別是大型犬、烈性犬驚擾行人、鄰里以及個別犬隻因養犬人管理不善咬傷市民等方面的舉報投訴佔很大比重達 778 件,佔各類涉犬警情和舉報投訴總數的 43.2%,較去年同比增長 10.9%。社會各界群眾呼籲:非法養犬等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根據《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長春市公安局決定 8 月 10 日至 10 月末在全市範圍內部署開展整治非法養犬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中,長春市公安局機動治安支隊、各城區公安分局以及各縣(市)公安分局的機動治安大隊和戶籍派出所將統一行動,重點整治以下突出問題:1. 在管理區內違規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2. 養犬人遛犬不束犬鏈、不避讓行人、犬傷人、犬叫聲擾民。3. 對於群眾的各類涉犬舉報、投訴,公安機關將按照《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對違規養犬行為進行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對於飼養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必須自行帶離管理區,否則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按照《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沒收其犬;對飼養的小型觀賞犬及時免疫後,持《免疫證》到公安機關辦理《養犬證》。

投訴舉報方式:長春市公安局機動治安支隊五大隊(養犬管理辦公室)電話:0431-89163598,也可直接撥打 110 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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