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與紅樓夢

曹雪芹 康熙 中國古代史 清朝 善本古籍 2017-06-14
曹雪芹與紅樓夢曹雪芹與紅樓夢

說起《紅樓夢》,很多人甚至可以對賈、史、王、薛的家世如數家珍。但是說到《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人們認同的是他貧困潦倒的一生,他的父親是誰?他祖籍何處?他葬在何地?這些對於一個人來說最基本的問題也成了紅學界口舌之戰的緣由。

曹雪芹與紅樓夢

《紅樓夢》成書至今,一直是人們熱衷的小說,讀“紅樓”似乎成了一種永久不衰的文化時尚。與此同時,人們逐漸提出了新的疑問:是什麼樣的作者,有著什麼樣的經歷,才能寫出這樣傳奇的故事?

曹雪芹與紅樓夢

《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1724~1764),名霑,號雪芹、芹圃、芹溪、夢阮。

他的祖上明末前居住在今遼寧鐵嶺西南郊腰堡大汛河村一帶。在努爾哈赤的後金兵掠地時,曹雪芹的遠祖曹錫遠被後金的軍隊俘虜,給多爾袞當家奴,屬正白旗包衣(“包衣”即滿語“家奴”一詞譯音“包衣阿哈”的簡稱)。清朝建立以後,設立“內務府”,負責為皇帝管理財產、飲食、器用等各種生活瑣事和宮廷雜物,曹家成為“內務府”的成員。曹錫遠的兒子曹振彥因建立軍功,官至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鹽法道。從曹振彥的兒子曹璽和曹璽的長子曹寅,曹寅的長子曹顒和侄兒曹,三代四人相繼擔任江寧織造一職。織造的職務,主要為皇帝管理製造和採辦宮廷用品,但除此之外,還同時擔任替皇帝蒐集情報的工作,曹寅就經常向康熙密奏南方各方面的情況,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思想、治安、民情等等。曹家幾代人擔任這一職務,表明他們跟皇帝有一種特殊親密的關係。曹璽的妻子孫氏做過康熙的保姆,康熙南巡時還在江寧織造府內接見過孫氏,稱她為“吾家老人”。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小時候曾做過康熙的伴讀,以後又擔任御前侍衛。曹寅在給康熙的奏摺中自稱“臣系包衣下賤”,說明曹傢俱有一種特殊的地位:對於皇帝來說是奴才,但對一般人來說,則是一個極為顯赫的大官僚,是屬於最高統治層中的成員。雍正繼位後,曹家遭受冷落,曹時受斥責。雍正五年(1727)末、六年(1728)初,曹因織造差員勒索驛站及虧空公款等罪,被下旨抄家,曹被“枷號”,曹寅遺孀與小輩等家口遷回北京,靠發還的崇文門外少量房屋度日。曹家從此敗落。經歷這樣家族變遷的曹雪芹,因此而獲得對貴族之家種種黑暗與罪惡的深切體驗,這便成為他創作《紅樓夢》重要的生活基礎。曹寅有很好的文學修養,藏書極富,是當時一位有名的藏書家和刻書家。會作詩詞,又兼作戲曲,有《楝亭詩抄》、《楝亭詞抄》、《楝亭文抄》等著作。他曾奉旨主持刊刻了《全唐詩》和《佩文韻府》。他跟當時一些著名的詩人和作家如施閏章、陳維崧、尤侗、朱彝尊、洪昇等都有過交往。家庭中這樣的文化傳統,必定使曹雪芹從小受到很好的文化教養和藝術薰陶。他在《紅樓夢》中表現出來的非凡藝術天才,是所來有自的。胡適通過他的代表作《紅樓夢考證》,對曹雪芹家世進行了初步的探討,他所編訂的曹氏家族世系,也只是從曹雪芹的遠祖曹振彥而下,已經考出的人物關係,隨著新資料的發現和研究的逐步深入,可探討和分析的地方逐漸增多。1992年7月,在北京東郊通縣張家灣出土了一塊曹雪芹墓石。據發現此墓石的當地村民李景柱講,這塊墓石是1968年被發現的,當時“文革”還在高潮期間,鄉里為了平掉張家灣鎮周圍的荒墳,改為莊稼地,才決定把張家灣村西北的竇家墳、馬家墳、曹家墳平掉。這三座大墳是相連的,面積很大,曹家墳高出地面有1米多。就是在平曹家墳的過程中發現了這塊墓碑,墓碑埋在地下1米多深處。墓石正面刻“曹公諱霑墓”五字,左下端刻“壬午”兩字。“午”字已殘。在墓碑下面約離地面15米左右的深處,挖出來一具屍骨,沒有棺材,是裸葬的,屍體骨架很完整,據說是一具男屍。當時急於要平墳地,特別正是在“文革”中“破四舊”,李景柱自稱沒有敢多想。他讀過《紅樓夢》,知道曹霑就是曹雪芹,並告訴了在場的人。當時有一位一起平地的人聽說曹霑就是曹雪芹,認為墓裡很可能有東西,就下去墓坑裡撥弄屍骨,結果一無所獲。到晚上,李景柱就與他的堂弟李景泉一起把這塊墓碑拉回了家裡,埋在院子裡。直到1992年鎮裡規劃要發展旅遊,建立“張家灣人民公園”,想把周圍的古碑集中起來建碑林,因而想起了這塊碑,才又把它拿了出來。由於當地沒有人研究《紅樓夢》,就輾轉請來了紅學會的會長馮其庸先生,請他來做鑑定。馮先生通過仔細觀察勘定,認為這塊墓石應該是屬於那位文壇巨匠曹雪芹的。墓碑約1米左右高,40多釐米寬,51釐米左右厚,墓碑質地是青石,做工很粗糙,像是一塊普通的臺階石,只有粗加工,沒有像一般墓石那樣打磨,碑面上粗加工時用鑿子鑿出來的一道道斜線都還原樣未動,證明是根本未打磨過,碑面上鑿刻有“曹公諱霑墓”五個字,也不像一般碑文的寫刻,就像是用鑿子直接鑿的,因為字體是筆畫一樣粗細、方方正正的字體,有點類似八分書,但毫無筆意,所以說可能是未經書寫,直接鑿刻的。總之給人以十分草率的印象。因為刻得很淺,字跡與石色一樣,幾乎已看不清楚,仔細看看,才可以辨認出來。由此關於曹雪芹的家世祖籍問題,更加引發了學術界一直在進行的爭論與研究。其中周汝昌、馮其庸兩先生用力最勤,多年來彙集了不少有關資料進行考訂。

周先生的觀點,是曹雪芹上祖的籍貫是河北豐潤,在學術界影響很大,雖然此說中有著一定猜測成分,與之商榷的文章也出了很多,

如南京師院中文系編的《曹雪芹年表》中說:“雪芹遠祖曹世選(又作‘錫遠’)祖籍河北省豐潤縣咸寧裡,後遷居東北。”西北大學中文系的《論曹雪芹》一書也說:“曹家原籍河北豐潤縣,後遷居到東北鐵嶺衛(今遼寧鐵嶺縣)至遼陽這一帶地方。”可見這個說法確是代表了當前關於曹雪芹祖籍的較為普遍的看法。但馮其庸先生的主張,證明當河北豐潤曹家的一支遷到遼東,卻已是康熙九年的事,認為曹雪芹的上祖則應該就是原籍遼陽、後遷瀋陽的《五慶堂曹氏宗譜》的始祖。他的籍貫確是遼陽、瀋陽,而不是河北豐潤。

無論是“河北豐潤說”,還是“遼陽說”,雙方所能確考的曹雪芹家族的最早祖上,都是見於《八旗滿洲始祖通譜》的“曹錫遠,世居瀋陽地方”。這一記載是最為可靠的。並且證實了曹家在天命、天聰、崇德之間,原是明朝的軍官,在明與後金的戰爭中歸附後金,開始隸漢軍旗,後來才歸入滿洲正白旗包衣的。至於曹錫遠之上的曹家祖先,從他們的籍貫、事業甚至包括名字,都由於史料的缺乏,仍處於學界各派相互爭論的狀態。

曹雪芹的父親到底是誰?這也是一個很有爭議的話題。根據紅學大師周汝昌先生的研究,曹雪芹的父親,是由曹宣的第四子過繼給曹寅為嗣子的曹。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曹雪芹是曹寅之子曹顒的遺腹子。曹顒是曹寅惟一長到成年的愛子,他也深受康熙帝的喜愛與器重,死時只有27歲。關於曹顒的這個遺腹子,在曹入繼曹寅一支之後的一封奏摺中,有專門的提及:

“……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恐長途勞頓,未得北上奔喪,將來倘幸爾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有人認為曹雪芹很有可能就是曹顒的這個遺腹子。但新的資料的發現又引出了曹天佑這個人,從年齡與身份地位來看,似乎他才是曹顒那個遺腹子。那麼曹雪芹到底是哪支所出,就又成了疑惑與探討爭議的話題,直至如今。

總之曹雪芹是一位文化巨匠,它博學多才,對詩詞、曲賦、繪畫、書法等無不喜好和擅長。在《紅樓夢》中,被他隱去的時代,其實應該就是他祖輩、父輩和他自己生活的時代,即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大清帝國的鼎盛時期。

另外,同在江南主持織造與輪流擔任兩淮巡鹽使的,還有一個蘇州織造——李煦。李煦是曹寅的妻兄,是內親,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曹寅在揚州病故後,其後事都由李煦照料,包括曹寅名下所有的虧空,都由李煦奏請補賠。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曹顒在京病故,其後事及家庭事務,也是李煦一手照料的。李煦在給康熙的奏摺裡說:

“奴才與曹寅父子誼屬至親,而又同事多年,敢不仰體聖主安懷之心,使其老幼區畫得所。奴才謹擬曹於本月內擇日將曹顒靈柩出城,暫厝祖塋之側。事畢即奏請赴江寧任所。”

所以要了解曹雪芹家族,是離不開李煦的。

李煦的父親李士楨,是山東都昌人,本姓姜。據杜臻撰《廣東巡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楨墓誌銘》說:

“公本姓姜,世居東萊之都昌。……壬午,從龍遼左,繼正白旗佐領西泉李公,即以李為氏。”

又有《昌邑縣誌》記載:

“崇禎十五年壬午十二月,大清兵圍昌邑,十六日城破。”

李士楨就是在這次城破被俘,歸李西泉的。其身世略如曹雪芹的遠祖曹錫遠和曹振彥,所不同者,曹氏是明朝駐防遼東的軍官,李氏是昌邑的百姓。兩年後,甲申,明亡,李士楨就真正從龍入關了。

李煦生於順治十二年(1655)乙未,長曹寅三歲。康熙十七年(1678)他出任韶州府知府,時年24歲。後來又調浙江寧波府知府,以後又任暢春園總管。康熙三十二年(1693)改任蘇州織造,後來又任兩淮巡鹽御史,與曹寅輪番更替。李煦與康熙也是有特殊關係的。一、李煦的生母文氏,也是康熙的保姆,這一點與曹寅的身份一樣,而且曹寅不是生母而是嫡母孫氏作康熙的保姆,這一點來說,李煦與康熙的關係比曹寅與康熙的關係還要近上一層。康熙對曹家的孫氏很親切,曾稱孫氏“此吾家老人也”;而他對李家的文氏也是同樣的親切,李煦在《謝召見李鼎折》裡說:

“蒙溫旨下詢及奴才,兼及奴才之母,天顏開霽,宛若家人父子。”在《李鼎蒙允追隨哨鹿謝恩折》裡說:

“奴才九十三歲之老母,復蒙萬歲垂慈詢及,一家老幼疊受聖主天恩。”

在《生母病逝遵遺命代具謝恩折》裡說:

“竊奴才生母文氏,於十一月初五日忽患內外感之症,雖病勢甚重,心神甚清,吩咐奴才雲:‘我蒙萬歲隆恩,賞給誥封。就是歷年以來,汝面聖時節,必蒙問及;即今秋孫兒熱河見駕,又蒙萬歲溫言垂問。我是至微至賤的人,竟受萬歲天高地厚恩典。’”

以上可見李煦與康熙之間的特殊親密關係。

由於有著康熙帝對曹、李兩家的背後支持,以及曹、李兩家的彼此呼應,此時的曹家與李家,呈現出空前的繁榮。

然而,就在這繁華的背後,已是潛伏著危機。由於曹寅的日用排場,應酬送禮,特別是康熙四次南巡的接駕等等,在經濟上造成了鉅額的虧空。可以說,曹寅已經給曹家種下了衰敗的禍根。

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二月初六,時任兩江總督的噶禮參奏曹寅,密報康熙說,曹寅和李煦虧欠兩淮鹽課銀三百萬兩,請求公開彈劾他。康熙把曹寅看成是“家人”,噶禮要求公開彈劾,康熙當然不會批准。但事關重大,康熙不得不私下諄諄告誡曹寅和他的大舅子李煦,必須設法補上虧空。

曹寅面對茫茫債海,已經無法彌補,也沒有能力挽回局面。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一病不起,死在揚州。李煦奏摺上說:彌留之際,核算出虧空庫銀23萬兩,而且曹寅已經沒有資產可以補上。

曹寅死後,康熙為保全曹家的家產免遭搬遷的損毀,特命曹寅之子曹顒繼任江寧織造;兩年後曹顒病故,康熙又親自主持將曹寅的四侄曹過繼過來,接任了江寧織造的職務。同時康熙又讓曹寅的大舅子蘇州織造李煦代管兩淮鹽差一年,用所得的銀子補齊曹寅生前的虧空。

康熙五十四年(1715),又查出曹寅生前虧空織造庫銀三十七萬三千兩。

康熙只好再次做安排,讓兩淮鹽政李陳常和李煦代為補還。到了康熙五十六年,才總算把這筆賬補上。

康熙照顧曹家,是看在曹璽和曹寅的情分,到了曹這一輩,就疏遠、淡漠了許多。康熙曾經明確地對曹說:“念爾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康熙六十一年,因李煦、曹拖欠賣人蔘的銀兩,內務府奏請康熙,嚴令李煦、曹將拖欠的銀兩必須在年底之前交清,否則就嚴加懲處,康熙當即就批准了。顯然,這與康熙以前對曹寅的態度,已是截然不同了。

雍正上臺以後,接連頒佈諭旨,開始在全國上下大張旗鼓地清查錢糧,追補虧空。他一再表示,我不能再像父皇那樣寬容了,凡虧空錢糧的官員,一經揭發,立刻革職。

僅雍正元年,被革職抄家的各級官吏就達數十人,與曹家既是親戚又患難與共的蘇州織造李煦,也因虧空獲罪,被革職抄家。

但一開始雍正並沒有把曹家與李煦一起治罪,而是允許他將虧空分三年還完。曹自身的虧空尚未補完,又增加了曹寅遺留的虧空,只好多方求人託人。雍正為防止有人嚇唬敲詐曹,特地在曹的請安折上寫了嚴詞批語:亂跑門路,交結他人,只能拖累自己,瞎費心思力氣買禍受;主意要拿定,安分守己,不要亂來,否則壞朕名聲,就要重重處分,怡親王也救不了你!

雍正皇帝的這個硃批特諭表明,雖然他對曹“亂跑門路”是十分不滿的,但是雍正對曹的好意體恤、親密關懷還是讀得出來的。

雍正四年(1726),曹負責操辦的緞匹衣料質量“粗糙輕薄”,受到賠償並罰掉一年俸祿的處分。不久,雍正穿的石青緞褂褪色,經查又是江寧織造的產品,結果又罰掉曹一年的俸祿。曹一次又一次地失職,導致了雍正對他越來越不滿和失望。

雍正並沒有就此將曹問罪,決定將他召回北京當面考察和訓誡。雍正五年五月傳旨,命蘇州織造高斌不必回京,他所督運的緞匹由曹送來。不料曹在督運織造緞匹的途中,又在山東長清縣等處勒索費用,騷擾驛站,終於招致雍正“龍顏大怒”。十二月初四,雍正下令將曹等交由內務府和吏部嚴審。

在曹被撤職受審的時候,雍正又得知曹轉移財物,企圖隱蔽,於是新罪舊賬一齊算,雍正五年《內務府滿文上傳檔》記載:十二月二十四日傳旨查封曹家產。他命令江南總督範時繹,將曹家中財物封存看守,並將重要家人立即捉拿。

範時繹接到諭旨,立即將曹的管家數人拿下,關押審訊,所有房產財物一併查清,造冊封存。第二年二月,新上任的江寧織造隋赫德將曹江南家產人口查明接收,曹在京城的家產人口,也由內務府全部查封。六月,騷擾山東驛站案審結,判曹賠銀四百四十三兩二錢,由內務府負責催討,並將曹戴上木枷示眾。

雍正六年初夏,曹雪芹隨同祖母、母親等全家老少,由南京回到北京,住在崇文門外曹家舊宅,開始了窮困潦倒的悲涼生活。這一年,曹雪芹剛18歲。曹雪芹從赫赫揚揚的官宦世家,墜入“繩床瓦灶”的地步,特別是由於他親身經歷了家庭的衰敗破產,這一急劇的轉折,對曹雪芹來說甚為痛苦。如果曹家不是這樣的結局,曹雪芹沒有這樣的經歷,那麼,很可能也就沒有世界名著《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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