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2009年12月27日,考古發現曹操墓的消息一經公佈,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反響。其所產生的巨大轟動和影響,不敢說後無來者,但肯定是前無古人,社會的參與和熱議、討論的廣度和深度都是世上罕見,這種現象曾被稱為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曹操墓的發現為什麼會引起如此大的轟動和影響?引發了許多人的關注和深思。時間轉瞬間已經過去十年,這些年來我們都做了哪些工作,又有什麼新發現?作為該項目的負責人和親歷者,筆者將對此進行一個全面的梳理總結。

一、曹操墓考古發現的學術意義

曹操墓的考古發現之所以會在社會上引起如此巨大的影響,與曹操本人的知名度和歷史影響有著直接的關係,更與它在學術中的重要地位分不開。其在學術方面的意義主要如下。

一是薄葬制度的驗證。歷史上不乏提倡薄葬制者,但是,第一個真正實現薄葬制者當屬曹操。曹魏時期實行的是真正意義上的薄葬制度,“不封不樹”是這一時期墓葬的重要特徵之一。所謂不封不樹,就是在地表上沒有封土,陵墓前不樹碑,這也是後來產生墓誌的原因。因此,這一時期的墓葬不僅在地表上未留下任何標記,更沒有墓誌等記述墓主人以及紀年等文字性的東西,這就為判斷墓主人身份造成了很大困難。薄葬的另一個特徵就是不隨葬金銀珠玉,隨葬品皆以陶質明器為主。這兩項均被後來的西晉所繼承,雙方有很多共同點,因此,僅從隨葬品的器形上來判斷,兩者很難區分。

二是對曹魏時期文物特徵的辨別。曹魏王朝介於漢晉兩大統一王朝之間,相較於其前的東漢和後來的西晉存在的時間比較短暫,其所創造的具有本朝時代的文化特徵被後來一統天下的西晉所淹沒,顯得不那麼突出,其隨葬品既有東漢時期的某些特徵,又兼具西晉王朝的文化特徵,學術界很難對它們進行準確辨識,將它們從漢晉文物中區別出來。因此,長期以來,學術界對曹魏時期的文物特徵缺乏認識。

一直以來,由於考古界大多偏向於保守,在沒有完全瞭解曹魏時期文物特徵的情況下,為了保險起見,往往都會對它們作簡單化處理,要麼將之向上歸類於東漢,要麼向下歸併於西晉。這也是為什麼在曹操墓發現之前,曹魏時期的墓葬很少被發現的主要原因。現在回想起來,過去考古界並不是沒有發現曹魏墓,而是不敢確認。其中,最典型的事例便是洛陽地區發現的曹魏正始八年墓,其所屬年代曾經引起了學術界的長期爭論,有人認為其是曹魏墓,也有人堅持認為應該是西晉墓,雙方各執己見,誰也說服不了對方。如果不是曹操墓的考古發現,這個爭議有可能還會一直持續下去。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由於曹操墓內出土有指明墓主人身份的石牌,墓主身份明確,時代清晰。因此,曹操墓所反映的喪葬習俗、墓葬形制及其出土文物特徵成為了判斷這一時期墓葬和出土文物的標準器物。其後,洛陽出土的朱村曹魏大墓等一系列發現,以及正始八年墓年代的最終確認,都與這次曹操墓發現有很大關係。

由於以上原因,在曹操墓發現之前,曹魏時期的墓葬雖然在國內時有發現,卻鮮有確認者。因此,關於曹魏時期的考古發現,在大學的考古教科書上一直是一個空白。故曹操墓的發現具有填補考古教科書的作用,其學術意義可見一斑。曹操墓的發現不僅證實了上述薄葬制度的真實存在,同時,也揭示出來一個事實,那就是許多原本認為是西晉時期所產生的文物特徵,其實是曹魏一代所創造的文化特徵,是西晉對曹魏的繼承,從而糾正了學術界的一個誤區,這也是曹操墓發現的重要學術價值之一。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二、曹操墓出土文物

雖然曹操生前要求“無藏金玉珍寶”,實行薄葬制,然而,出於其“位在諸侯王之上”的魏武王喪葬禮制的需要,仍然隨葬了大批物品。儘管該墓歷史上曾經多次被盜,但是,出土文物依然非常豐富,種類繁多。其中,既有標明曹操地位身份的大量禮器,如圭、璧、鼎、鹵簿、車、黃綾袍錦領袖、大型錯金鐵鏡,以及挌虎大戟、挌虎短矛、長犀盾、挌虎大刀(盜走已被追回)等石牌;也有象徵其權柄的刀、劍等兵器,及絳色、緋色勳帶兩條;還有表明其生前職業特徵的如鎧甲、鐵鏃、墨餅和陶硯等;更有其生前“常所用”之物,如印符、渠枕(盜走已被追回)、銅釵、三珠釵、銅戒指、帶鉤、車、瓷器;以及各種其他使用過的工具和生活用品,其中工具類的有鐵質剪刀、鑷子、錘,微型刀、鐵鏟和類型繁多的刻刀。根據石牌記載,隨葬的其生前用品還有各種衣服、手巾、香囊、書案、屏風、木墨行清、樗蒲床、淶(漆)唾壺、刀尺、胡粉、文鍤母、黃豆、姜函、水椀、文藻豆囊、衣枷、沐具、鏡臺、各種憑几、鐞(鏝)萊蔮、竹簪等。

當然,也離不開各種葬具,如木棺、石棺床、帳幔、白縑畫鹵簿、簟、升帳、帳構、竹翣、水晶珠、瑪瑙餅等,其中,還包括入殮的各種殮衣、被子等。

同時,也有為葬禮需要而專門定製的各種陶質明器,如豆、匏勺、鼎、甑、釜、倉、盤、碗、灶、案、薰、尊、漏勺、匕、叉、大小不等成套的陶耳杯(酒具),以及象徵生活設施的陶井、陶圈廁等,這些有可能就是文獻中所記載的專門用來隨葬在帝王陵墓中的所謂東園祕器。還有極具象徵意義的黃蜜金、白蜜銀等。墓內出土大批刻銘石牌,記錄了隨葬器物的名稱和數量,推測應該是遣策。這種以石牌形式出土的遣策,在我國尚屬首次發現。

根據材質來分,這些隨葬品又可以分為金、銀、銅、鐵、玉、雲母、陶、瓷、木、石、骨、漆、竹等不同類別。其中,僅隨葬的斂衣中就可以分為綺、綃、練、縑、綾、絹、、錦和絨等多種材質。從紡織品的顏色來分,包括絳、玄、緋、紫、白、丹、黃、絳白等眾多色彩。從紡織品的款式和類型來分,有升帳、緋衣、大、補、疏披、四副被、帽、衫、裙、襜襦、帬、襪、手巾、袴、裗、臂褠、黃綾袍等。

截至目前,我們已經修復出來的文物多達九百多件,但是,這些還遠不是隨葬品的全部,仍有許多文物還沒有完全修復出來,如鐵器、畫像石、漆木器、墓主人的遺骨等等,如果將它們全部修復出來,應該有上千件之多。

更有許多文物在歷次盜掘中有可能已經流失出去,如石棺床、大量石牌以及其他文物等。其中,絲織類文物和漆木器絕大部分已經腐朽,無法見到,但仍有極少部分殘存下來。不過,由於有這些石牌的存在,還可以從記錄的內容中管窺一二,因為其上面清晰地記錄著一些隨葬物品的名稱和數量,為人們瞭解曹操墓的喪葬禮制和東漢晚期帝王陵墓的隨葬制度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可以確信的是,目前我們所發掘出土的這些石牌,並不是當初隨葬石牌的全部,還有不少石牌流失在外,其所記錄的內容,已經無從知曉。因此,曹操墓中到底隨葬了多少物品,它們的種類和數量到底有多少,目前仍然是一個謎。

由於歷次盜擾的原因,三具棺木均已被破壞,後主室中僅存棺床痕跡,兩個側室內保留有木棺的局部。各種葬具如棺釘、棺飾件、鐵質帳構件等散落於整個後室。三個墓主人的遺骨依然存在,同樣因為受到盜擾的影響,散亂在整個墓室內,並相互混雜在一起,需要體質人類學專家仔細辨認,分離確認,然後進行拼對和復原。

所發掘出土的這些文物,均已經被擾亂,有不少文物出土於現代擾土中。但是,絕大多數還是出土於墓室底部的早期淤土層中,同時,因這些文物已經離開了它們的原始位置,對我們研究和確認它們的功能造成了很大麻煩。

在發掘過程中,我們儘量按照《田野考古操作規程》的要求,將不同盜次所形成的擾土層位分層清理,按照文物的出土層位分別進行包裝和記錄。但是,對一個屢遭盜擾的墓葬來說,墓裡文物的出土層位已經不是最重要的,文物的完整性和它們所反映出來的學術問題才是我們最為關心的內容。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三、曹操墓出土文物解決了哪些重要問題

曹操墓發現的重要性,不僅因為它是目前唯一已被考古發掘所證明的東漢至曹魏時期的帝王陵墓,而且是一座有明確紀年的墓葬,墓主人的身份和時代清晰明確。根據對它的墓葬形制、結構及其出土物,結合相關史料記載來進行研究,可以解決許多困擾考古界和史學界多年的重大學術問題,現大致歸納如下。

(一)墓葬年代問題

曹操墓開口地層清楚無誤,其疊壓於南北朝地層之下,開口於東漢地層之上,從而決定了其形成年代只能是東漢末期墓葬。然而,要想確認這座墓的年代,僅僅依靠地層關係這一點是遠遠不夠的,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墓內出土文物,看器物的特徵是否符合這一時期的文物特徵。同時,最重要的是它們中有沒有否定曹操墓的因素存在,只要有一條不符合這一時期的因素存在,就不能斷定其是曹操墓。

一般來說,陶器類文物因為其原材料易得,容易製造,質脆,易損,因此器形更新較快,最具時代特徵。故不同時期的陶器都有不同的文化特徵,是判斷年代的最重要參考文物。

曹操墓內出土有大量陶器,器物時代特徵十分明顯,具有某些典型的東漢末年文化特徵,從而界定了該墓葬的時代不會早於東漢末期。個別陶器又兼具西晉時期陶器特徵。比如,多數人認為陶質多子槅這類器形肇始於西晉,是西晉時期的典型陶器。但是,曹操墓內出土了一個圓形多子槅,一下子改變了人們的上述認識。不過,我們還可以清晰地看到二者的差異,如西晉時期的多子槅多為長方形和方形,而曹魏時期的卻是圓形。說明這類器物其實早在東漢末期及曹魏時期就已經開始出現了,並不是西晉時期的產物,只是在西晉時期變得更加普遍和多樣化,其主流形狀開始發生了改變,由原來的圓形演變成了長方形或方形,併成為了西晉時期的代表器物。因為某種器形不可能毫無徵兆地在某個時段突然流行起來,都有一個肇始、發展到流行的演變過程。有人不瞭解這一點,便想以此來否定曹操墓,據此認為該墓葬的年代應該晚於漢魏,推測它是西晉時期的墓葬,這顯然是不對的。清楚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界定這座墓的年代不會早於東漢末期,也不會晚於西晉,介於二者之間,應該是東漢末年至曹魏時期的墓葬。

墓內出土的石牌,其銘文的記述方法、用語習慣、書法特徵等均符合東漢時期的表述特徵,表明了這些石牌的製造時代不晚於東漢,應該是曹操所生活的東漢末年的產物。

曹操墓是一座大型多墓室磚室墓,這種結構特徵與東漢時期高等級貴族墓葬完全相符,與西晉之後帝王陵墓的單室磚室墓有著明顯的區別。近幾年的考古新發現證明,曹魏時期的高等級貴族墓葬均為多墓室磚室墓,反映了這種傳承關係。到了西晉,是一個大的轉變時期,高等級墓葬由多墓室磚室墓演變為單墓室弧壁磚室墓。所有這些都決定了該墓葬的時代只能是東漢末年,與曹操的生活時代相符。

(二)墓主人身份問題

曹操生前要求“因高為基,不封不樹”,西高穴這座大墓所處的位置為一高崗之上,地層疊壓十分清楚,發掘過程中,在地表上沒有發現封土的痕跡,這兩點完全符合曹操在《終令》中的要求。曹操在《遺令》中要求“無藏金玉珍寶”,在西高穴這座大墓中,確實沒有發現這些東西。但是作為一代帝王,標明其身份的禮器是必不可少的,這是當時禮制的需要,然而,為了尊重曹操的遺令,這些本來十分貴重的禮器都改用了石質代替,比如石圭、石璧等。

曹魏時期的墓葬因為缺乏墓碑、墓誌而不易辨識,為我們判定這一時期墓葬墓主人的身份造成了許多不便。但是,曹操墓卻是一個例外,由於曹操墓內出土了一批帶有銘文的石牌,為斷定墓主人身份提供了最直接的證據。

從形狀上來看,這批石牌可分為兩種,一種為圭形,另一種為六邊形。其中,圭形石牌的正面所刻銘文中均有“魏武王常所用”字樣,是我們判斷該墓葬為曹操高陵的依據之一。因為曹操生前被封為魏王,建安二十五年(220 年)去世,朝廷贈與他諡號“武王”。而石牌上的這個“魏”字,應該指的是他的封國魏國,是曹操生前所封國的國號;“王”是他生前的爵位。我們知道,東漢末期被封為魏王的只有曹操,這一時期在鄴城建立魏國,稱魏王的也只有曹操一人。因此,以上幾點決定了該墓的主人只能是曹操,歷史上再無他人,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裴松之注引《魏書》曰:“太祖自統御海內,芟夷群醜,其行軍用師,大較依孫、吳之法,而因事設奇,譎敵制勝,變化如神。自作兵書十萬餘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這段文字很好地總結了曹操的一生,對他的武功進行了高度評價。曹操不僅是一位優秀的軍事統帥,屢建奇功,創造了許多以少勝多的著名戰例,而且他還著有兵書,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軍事家、戰略家,死後被贈諡“武”字一點不為過。與此同時,他還是一位著名的文學家,以詩賦享譽天下,“三曹”的文采聞名海外。這兩點在西高穴的這座大墓中均得到了印證,比如在該墓葬中出土有大量兵器,如鎧甲、鐵刀、鐵劍、鐵鏃等,證明了墓主人“武”的一面;同時還出土有陶硯,從該墓出土的石牌記載內容中看,其隨葬品中還有墨餅,另據史料記載,曹操墓早期被盜,被盜的隨葬品中還有書箱、書車、毛筆等文房四寶。如《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陸士龍集》收錄陸雲寫給其兄陸機的《與兄平原書》中曾明確記載,被盜物中有“奏案大小五枚,書車又作岐案,以臥視書。……書箱,想兄識彥高書籍,甚似之。筆亦如吳筆,硯亦爾。書刀五枚。琉璃筆一枚所希聞”,這是曹操“文”的一面。它們同時出土於一座墓中,印證了墓主人生前文武兼備的雙重身份。這種兵器與文具同時在一座墓中出土,在以往的考古發掘工作中是絕少出現的,唯曹操墓所獨具。

曹操生前取得了“位在諸侯王之上”的崇高地位。但是,根據《後漢書·禮儀志》中記載,天子大喪,隨葬明器中有“瓦鼎十二”,安陽西高穴這座墓中正好出土有十二個陶鼎,而《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又記載:“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說明了他去世前已經取得了與天子相同的禮遇。與此同時,該墓內還出土有一圭、四璧等重要禮器,這是天子所獨享的禮制,說明了墓主人是以天子的禮制超規格進行安葬的。

另外,無論從墓葬的規模、結構和建築材料來看,也都是帝王級別的。墓內出土的大型錯金鐵鏡為天子所用之物。從出土石牌中可看到,隨葬物品中還有“鹵簿”“ 車”“竹翣”等,這些都是安葬皇帝時的專用葬具和禮儀。能夠享有這種天子禮遇安葬的人在當時也只有曹操一人而已,再無他人。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證據,諸如該墓葬所處的位置也與曹操的《終令》及有關曹操高陵的文獻資料記載相符。該墓葬存在二次葬遺蹟,與史料記載其夫人卞氏去世後附葬在高陵的記載相符。該墓葬開口地面發現多處大型建築遺蹟,與有關史料記載相符。該墓葬雖然時代上為東漢晚期,但是坐西向東,與東漢貴族墓葬方向迥異,與安徽亳州曹操祖塋中的曹騰、曹嵩墓的方向完全一致。該墓內出土的陶器十分粗糙,皆為素面,也與曹植所寫的《誄文》描述的情景完全一致等。關於這座墓為曹操高陵的證據,本人所寫的考古報告《曹操高陵》中總結了二十多條,詳細情況請參閱考古報告。以上各點都證明了這座墓只能是魏武王曹操的高陵,不可能為其他人的墓葬。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三)漢魏時期的葬制問題

截至目前,曹操墓是經過科學考古發掘出來的唯一的曹魏之前的帝王陵墓。

該墓發掘之前,學術界對漢魏帝王陵墓內部情況知之甚少,喪葬制度的瞭解僅見於歷史文獻的相關記載,比如皇帝、皇后去世被稱為大喪,其所使用的隨葬品被稱為東園祕器,出殯儀仗被稱為鹵簿等等。但是,所謂的東園祕器到底是什麼樣子,卻不得而知。曹操墓的考古發現,基本上解決了這一學術問題。該墓所出土的陶器印證了文獻中的相關記載,與《後漢書·禮儀志》所記載的東園祕器一一對應,恰好補充了這一缺憾。比如《禮儀志》“大喪”條目中記載,皇帝登遐,“東園武士執事下明器。……磬十六,…… 瓦灶二,瓦釜二,瓦甑一,瓦鼎十二,……匏勺,……瓦案九。瓦大杯……,瓦小杯……,瓦飯……,瓦酒尊……。匏勺……”。以上曹操墓中均有實物出土,從而證明了這些記載並不為虛,是真實存在的。

記載有“鹵簿”“ 車”“竹翣”等內容的石牌的出土,印證了相關文獻記載。比如車,是專門用來運載靈柩的車子。《禮記·檀弓上》是這樣解釋的:“天子之也。”鄭玄注云:“天子殯以車,畫轅為龍。”關於翣字,有兩種解釋,一種解釋是古代帝王儀仗中的大掌扇,如《小雅·廣服》載:“大扇謂之翣。”再如《宋史·儀衛志》記載:“古者扇翣,皆編次雉羽或尾為之,故於文從羽。”《周禮·御僕》進一步解釋說:“大喪持翣。”《周禮·女御》亦云:“後之喪持翣。”另一種解釋為古代帝王靈柩上覆蓋的棺飾,垂於棺的兩旁。《說文》的解釋為:“翣,棺羽飾也。天子八,諸侯六,大夫四,士二。下花。從羽,妾聲。”因此,“ 車”“竹翣”的出現,讓我們對古代帝王葬儀有了一定認識。而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挌虎大刀”“挌虎短矛”“長犀盾”等石牌的出土,讓我們對古代皇帝出行和喪葬活動中所用的“鹵簿”組成有了一定的瞭解。

上述文獻記載的應該是漢以前的喪葬制度,魏承漢制,從以上的考古發現我們瞭解到曹魏時期繼承了其中的主要內容,至少在東漢末年曹操去世時,很好地繼承了這些制度。比如,在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六月,他下令曰:“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規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周禮頉人掌公墓之地,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後,漢制亦謂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將有功者,宜陪壽陵,其廣為兆域,使足兼容。”就是對周禮和漢制的繼承。同時,他也有自己的創新,薄葬制度的實施,比如推行的“因高為基,不封不樹”。再如他在《遺令》中要求:“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畢,皆除服。其將兵屯戍者,皆不得離屯部。有司各率乃職。斂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這些也是他根據當時的形勢而進行的改變,這些改變被其繼任者曹丕很好地繼承下來,並以詔令的形式將其固化,成為曹魏一代人人必須遵守的制度,這是需要一定的政治勇氣和開創精神的。而且,這種薄葬制度後來被西晉所承繼,對後世影響深遠,在中國古代喪葬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因此,曹操墓發現之後,曹魏時期的墓葬相繼出土,考古新發現接連不斷。先是曹魏時期著名將領,曹操的族侄大司馬、長平侯曹休墓在洛陽發現,隨後在洛陽南郊西朱村又發現了兩座曹魏時期的大墓,洛陽市考古研究院發掘了其中的一座。發掘者認為該墓葬有可能是魏明帝曹睿皇后郭氏的陵墓,但是,經過考察和與曹操高陵出土文物相對比,本人認為它應該是魏明帝曹睿本人的高平陵。目前,這一觀點基本上已經被學術界所接受。

這幾座重要墓葬的相繼發現和發掘,十分重要,既有曹魏早期,又有中期,更有中晚期陵墓,為研究當時的帝王陵墓和喪葬制度提供了極為珍貴的實物資料,通過對它們的研究,讓我們對整個曹魏時期的喪葬制度有了一個基本的瞭解。

同時,曹操是曹魏王朝喪葬制度的奠基人,因此對曹操墓進行深入研究,可以揭示出曹魏時期喪葬制度的發展史,帝王陵墓的演變過程和規律。又因為晉承魏制,比如西晉同樣實行的是不封不樹薄葬制度。因此為我們瞭解西晉王朝的喪葬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鑑作用。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四)魏武王曹操的葬禮規格

根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記載,曹操的地位提升有一個清晰的過程,如建安十七年(212年)春正月,“天子命公(曹操)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如蕭何故事”。建安十九年(214年)三月,“天子使魏公位在諸侯王上,改授金璽,赤紱、遠遊冠”。同年十二月,“天子命公置旄頭,宮殿設鍾虡”。建安二十年(215 年)九月,“天子命公承製封拜諸侯守相”。建安二十一年(216年)五月,“天子進公爵為魏王”。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四月,“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五月,作泮宮”。同年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以五官中郎將丕為魏太子”。上述這些史料提供了十分重要的信息,證明曹操去世前已經獲取了作為帝王的所有特權和禮遇,成為事實上的皇帝,當時的皇帝劉協只不過是他手中的一個傀儡罷了。

正如上文所述,曹操所取得的如此崇高的地位,一定會在其陵墓中有所反映。高陵內所出土的一圭四璧、十二瓦鼎等證明其帝王地位的禮器和車、竹翣、鹵簿等帝王專用葬具,均證明了其規格為帝王一級的陵墓。這是對這一歷史事實的真實反映。

再如,曹操的陵墓中出土的一面鐵鏡,直徑達21 釐米,經過CT 掃描,發現這面鐵鏡背後有錯金紋飾,證明它是一面錯金鐵鏡。《全三國文》中錄有曹操所寫的《上雜物疏》中記載:“御物有尺二寸金錯鐵鏡一枚,皇后雜物用純銀錯七寸鐵鏡四枚;貴人至公主九寸鐵鏡四十枚。”鐵鏡多出土於漢末至魏晉時期的陵墓中,這可能和當時的社會經濟情況不佳以及科技發展水平有關,因此筆者並不排除在某些這一時期的低等級墓葬中有可能會出現錯金鐵鏡。但是,在東漢末年戰亂頻仍,經濟極度凋敝的背景下,這種大型錯金鐵鏡應該為帝王級別的御用之物,而作為事實上的統治者,曹操本人不可能不享用此物。當然也有例外,比如,當時還有皇帝賞賜給功臣這一現象存在。

值得關注的是曹操墓中出土的那件石圭,不僅體型大,而且外表有一層黑皮,應該是傳說中規格最高、皇帝專用的玄圭。總之,以上證據無不證明當初曹操是以帝王級別的禮制進行安葬的,這種超規格的禮制與曹操生前所取得的政治地位是完全相符的。

(五)印證了曹操生前《終令》《遺令》等相關史料的記載

有關曹操墓的記載其實並不少,如建安二十三年六月,其為自己預製壽陵時曾下令曰:“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規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其廣為兆域,使足兼容。”該條文獻被稱為曹操的《終令》。再如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庚子日,曹操臨終前曾留下《遺令》曰:“‘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斂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諡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裴松之注引《魏書》載,曹操生前“常以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故預自制終亡衣服,四篋而已”等。

關於這些記載是不是準確,在考古發現中是否得到證明呢?我們不妨詳細分析一下。曹操的《終令》中有“其規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明確了高陵的位置。唐代李吉甫在其所編纂的《元和郡縣圖志》相州鄴縣條中也記載道:“西門豹祠在縣西十五里,魏武帝西陵在縣西三十里。”那麼,西門豹祠就是確認曹操高陵的關鍵。

根據《水經注·濁漳水》記載:“漳水又東徑武城南。……漳水又東北徑西門豹祠前。祠東側有碑隱起,為字詞堂,東頭石柱勒銘曰:‘趙建武中所修也。’”其故址在今安豐鄉豐樂鎮北豐村東,京廣鐵路與107國道之間。西門豹祠曾經出土《水經注》中所提到那塊勒銘石柱,現收藏於鄴城博物館內,上面的銘文與《水經注》中所記載的文字完全一樣,從而證明了該遺址的準確位置和具體時代。曹操高陵所在西高穴村,位於西門豹祠西7.5公里處,而西門豹祠西距鄴城的距離也恰恰7 公里左右,與《元和郡縣圖志》記載的方位、距離完全相同。

曹操在《終令》中還強調了“因高為基”這一點。目前,對“因高為基”的理解比較一致,認為是地勢比較高的地方。西高穴所發現的曹操高陵,所處的位置正是在一高臺地上,臺地海拔約105 米,高出周圍地面5 米左右。與曹操在《終令》中所要求的地貌特徵亦相符。

與此同時,還要求“不封不樹”,其中,對前半句“不封”的理解大家沒有異議,認為是指在地面上不封土,不建墳丘。但是,對後半句“不樹”的含義,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理解,許多學者認為不在地面上種樹,筆者則認為這種理解是不準確的,是望文生義,正確的解釋應該是不在陵墓神道兩旁樹立碑刻。在發掘過程中,在墓葬開口的漢代地面上沒有發現有過封土痕跡,印證了這一點。更為重要的是,在墓葬之前的神道兩旁也沒有發現樹有石刻碑刻遺蹟,這也證明了筆者的上述理解是正確的。因此,這一狀況與上述曹操《終令》的記載也是完全相符的。

正常情況下,圭和璧這類禮器應該是玉質的,但是,在曹操墓出土的圭和璧卻是石質的,這可能和曹操在《遺令》中的“無藏金玉珍寶”要求有關。更沒有發現什麼青銅鑄造的禮器,和大型金銀器皿。這一點與動輒隨葬數百件金銀銅器的東漢諸侯王墓迥異。

曹操在《遺令》中要求“斂以時服”,這一點在考古發現中我們也找到了有力證據。如其墓中出土了一件已經殘斷為數節的玉觹,斷口均為舊痕,這應該是他生前身上的佩戴之物。這一配飾的發現,證明了曹操去世後,確實是按照這一要求來進行安葬的。

曹植在為其父親所寫的《誄文》中描述道:“明器無飾,陶塑是佳。”而曹操墓中隨葬有大量陶器,器形矮小,做工粗糙,均為素面陶,證明了這些記載的正確性。

從以上內容看,上述文獻中的有關高陵的記載都在曹操的陵墓中得到了一一驗證,同時,用事實告訴世人,曹丕在安葬曹操時,是完全按照其父生前的規定進行的,並沒有半點逾制。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四、曹魏葬制的演變軌跡

1973 年夏,亳州市博物館對分佈在亳州市南郊的曹操家祖塋進行了考古調查,發掘幾座墓葬,其中,董園一號墓被認定為是曹操父親曹

嵩墓葬,董園二號墓則被認為是其祖父曹騰的墓葬。發現這兩座墓葬均坐西向東,而且,曹嵩墓位於曹騰墓的北面略微向前突出一些。這種墓葬方向和佈局與高陵中的一號墓、二號墓完全一致,為我們認識西高穴曹操高陵中的這兩座墓的關係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由於曹騰與曹嵩為父子關係,對照高陵內的一號墓和二號墓,本人認為他們也應該是父子關係。因此筆者推測一號墓極有可能是曹操長子曹昂的衣冠冢。由於一號墓被盜嚴重,結構已經不完整,僅出土一把鐵刀,與曹操陵墓內出土的鐵刀完全一樣,故本人認為是一座衣冠冢。

從亳州祖塋中曹騰和曹嵩墓坐西向東來看,這種方向安排應該是曹操家族的傳統習俗,是曹氏家族的祖制。曹操的陵墓也是坐西向東,說明至曹操去世時仍然在沿用著其家族的舊有習俗。洛陽曹休墓和西朱村那座尚未發掘的大墓(本人推測其可能是曹丕的首陽陵)也都是坐西向東來看,由於這二人去世時,魏朝已經取代了漢朝,這種喪葬制度已經從祖制上升到了國家制度,至少到了魏明帝中早期時,仍然嚴格遵守著這一制度。

洛陽西朱村那座已經被髮掘了的曹魏大墓其坐東向西,根據種種跡象分析,本人推測應該是魏明帝曹睿的高平陵,如果此推論成立的話,那麼,至遲到了魏明帝曹睿去世時,墓葬的方向發生了重大改變,從坐西向東改為了坐東向西。

因此,曹操墓的發掘,結合後來的曹休墓和西朱村曹魏大墓,可以清晰地勾勒出曹魏喪葬制度的演化軌跡,讓人們看到其從曹氏祖制發展到國制的全過程,為今後對曹魏一代不同時期墓葬的判斷提供了重要參考和依據。

五、曹操墓的發現對曹操真實形象的還原

在傳統文學作品和戲曲中,曹操多以白臉奸賊的形象示人,極力表現出他陰險毒辣、性格狡詐、上欺天子、下壓群臣,是文學史上典型的反面人物。比如《三國演義》中描述他擔心死後遭仇人報復,下令為自己設疑冢七十二座,用來欺瞞天下人。這一傳說歷經千年,傳說甚廣,為天下人所知,讓一些人對這一傳說深信不疑。由於這個原因,在曹操墓發現的消息公佈後,立即引起了許多社會人士的質疑。關於曹操的形象和品德問題,曾經引起過史學界和文學界的極大爭執,否則也就不會有後來郭沫若先生為曹操翻案這件事的發生。那麼,真實的曹操到底是不是這樣一個人物呢?

事實上,根據史料記載,曹操早在建安二十三年就為自己預製壽陵,並在《終令》中明確記載了陵墓的位置。考古發掘也證明了這個記載的準確性,根本不存在七十二疑冢這種現象。並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高陵的位置都是非常明確的。比如考古發掘證明此墓早在晉代時就已經被盜掘過,如果其位置不明確,就不可能發生這件事。再如,根據《全唐文》卷十記載,貞觀十九年(645 年),唐太宗就曾經前往高陵祭奠,並親自撰寫了一篇《祭魏太祖文》,對曹操的功績給予了高度評價:“帝以雄武之姿,當艱難之運,棟樑之任,同乎曩時,匡正之功,異於往代。”成書於唐朝中期的《元和郡縣圖志》相州鄴縣條中也明確記載道:“西門豹祠在縣西十五里,魏武帝西陵在縣西三十里。”

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北宋,併成為北宋政府法定的保護對象。《宋史》卷一百五“先代陵廟及錄名臣後”載有宋太祖登基當年(960年)曾下詔對前代賢君的陵墓進行保護,該詔令曰:“前代帝王陵寢,忠臣賢士邱壟,或樵採不禁,風雨不芘。宜以郡國置戸以守,墮毀者修葺之……。或陵墓雖存,不禁樵採。其太昊、炎帝、黃帝、高辛、唐堯、虞舜、夏禹、成湯、周文王、武王、漢高帝、光武、唐高祖、太宗,各置守陵五戶,歲春秋,祠以太牢。商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周成王、康王、漢文帝、宣帝、魏太祖……,各置三戶,歲一享以太牢……。”將曹操列為聖賢明君,對其墓加以保護。

此外,《宋大詔令集》卷一百五十六“前代帝王置守陵戶祭享禁樵採詔”亦載有乾德四年(966年)十月癸酉日,宋太祖再次下詔曰:“自古帝王,受天眷命。功侔造化,道庇生民。鹹載簡編,宜崇典禮。或廟貌猶在,久廢牲牷。或陵寢雖存,不禁樵採。朕順考古道,鹹秩無文。方懷景慕之心,敢怠寅恭之意。其太皞葬宛邱,炎帝葬長沙,黃帝葬喬山,顓頊葬臨河……魏太祖葬於鄴……,已上一十帝。各置守陵三戶。每歲一享。”再次將曹操的高陵列為保護對象。

目前所發現的曹操高陵,正好位於鄴城和西門豹祠正西,距離鄴城故址15公里左右,無論方向還是距離,都與《元和郡縣圖志》中所記載的完全相符。對於傳說中的曹操採取祕葬的問題,更是無稽之談。關於曹操的葬禮是如何舉行的,當時的情景如何,曹植在為其父親所寫的《誄文》中都進行了詳盡描寫。這就徹底排除了傳說中曹操當初採用祕葬併為自己建造七十二疑冢的可能性。因此,高陵的發掘,徹底解決了這一頗有爭議的學術疑難課題。這件事也證明了曹操是位光明磊落之人,並非如有的傳說那樣是心理陰暗之人。

在曹操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中國人一直崇信事死如事生這一觀念,因此,歷朝歷代的帝王將相們為了在陰間繼續享樂,多選擇厚葬,即使國家陷入動盪,經濟十分凋敝,在為自己修建陵墓時也絕不吝惜,浪費大量財富。歷史上也不乏倡導薄葬的皇帝,比如漢文帝也曾要求對自己進行薄葬,此舉受到歷代儒家學者的推崇。據《漢書·文帝紀》記載:“(後元)七年(公元前157 年)夏,六月己亥,帝崩於未央宮。遺詔曰:‘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有不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當今之世,鹹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霸陵山川因其故,無有所改。歸夫以下至少使。’令中尉亞夫為車騎將軍,屬國悍為將屯將軍,郎中令張武為復土將軍,發近縣卒萬六千人,發內史卒萬五千人,臧郭、穿、復土屬將軍武。”遺詔中所說的“郭”,通槨字,即棺槨之意;“穿”為開鑿之意;“復土”為埋葬起墳的意思。文帝號稱節儉,主張薄葬,葬霸陵時尚動用三萬餘人,其規模之大可想而知。如果按照上述史書記載,文帝的霸陵因其山,地面上不起墳,動用這麼多人為其復土,說明其地宮規模更大。儘管其在遺詔中要求節儉,但是,事實上卻非如此,據《晉書·索琳傳》記載,此墓葬早在西晉時就已經盜掘,發現有大量珍寶等陪葬品。而曹操敢於打破這一傳統,實行真正意義上的薄葬制,具有很大的政治勇氣和膽識。不僅說明他本質上是一個無神論者,根本不相信真有來世,而且,證明他是一個具有遠見卓識的政治家,一個十分節儉、體恤老百姓疾苦、非常現實的統治者。不封不樹,節省了大量人力財力,好用於國家建設和統一全國的戰爭,這應該是他一生的追求。關於這一點,和史料中記載的完全一致。

他在《遺令》中要求“斂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這在考古發現中得到了充分驗證。高陵出土的文物多為陶質明器,證明他並不是虛言。這一點證明了曹操是一個言行一致的政治家,這應該是他能夠取信於人,迅速崛起,併成就一番偉業,平定各地割據勢力,挽救東漢大廈於將傾的關鍵因素。用唐太宗李世民的話來評價他:“帝(魏武帝)以雄武之姿,當艱難之運,棟樑之任,同乎曩時,匡正之功,異於往代。”對曹操的歷史功績進行了充分肯定。這些都充分說明了曹操本人應該具有較高的道德操守和人格魅力,僅靠一時的欺詐、奸猾,是不可能聚攏那麼多優秀人才,緊緊團結在他的身邊,並幫助他成就這一番豐功偉業的。

綜上所述,曹操墓的考古發現,讓人們看到了一個與傳統認識完全不同的曹操,還原了歷史上那個真實的曹操,徹底糾正了歷史上對曹操形象的歪曲和學術界對他的傳統認識,讓我們重新認識到一個更加豐滿、有血有肉的真實曹操。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六、曹操墓的發現所帶來的啟發和社會意義

曹操墓的發現之所以在社會上會引起巨大反響,引起那麼多爭議,一方面,在於長期以來對於曹操墓的傳說眾說紛紜,據不完全統計,就有四五種之多。如今,曹操墓突然在安陽面世,一下子改變了許多學者對它的固有認知,一時間讓人無法接受。另一方面,曹操本人在歷史上非常出名,歷史故事較多,文學作品流傳甚廣,大家都對他比較熟悉,有共同的話題可以談;加上外界因素的干擾,比如地方利益的驅使等。故一些所謂社會上的學者在沒有充分掌握歷史的基本常識,不瞭解古代行政區劃變遷,沒有對相關史料進行深入研究,缺乏對曹操墓深入瞭解的情況下,不負責任地倉促介入學術熱點,操控輿論,甚至為了個人的一己之私,故意質疑曹操墓的真實性,在社會上造成了許多不良的影響,這又留下了哪些啟示呢?

(一)要以正確的態度對待科學考古新發現

由於曹操墓是迄今為止發掘的漢魏時期唯一的帝王陵墓,墓中出土的許多東西都是第一次發現,對它們的研究和認識還很不夠。但是,過去沒有見過的東西,並不意味著它們就不存在,因此,不能草率地否定它們的存在和懷疑它們的真實性。正確的態度應該是尊重科學,首先要了解考古學的基本原理,其次要了解科學發掘過程,最後結合已積累的知識和歷史文獻進行綜合研究,得出一個科學的判斷,切不可人云亦云,盲目跟風。比如魏武王石牌的出土,由於在過去考古發掘過程中沒有出土過類似文物,於是,有人就開始懷疑它們的真實性,並以此為藉口質疑它們,誣陷我們考古隊造假,甚至造謠說是我們提前埋進了該墓葬中,還專門製造了一個名詞叫“埋地雷”,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對考古隊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嚴重干擾了正常工作。但是,隨著洛陽西朱村曹魏大墓的發現,這個謠言便不攻自破。因為在該墓中出土了更多同類石牌,無論其形狀、大小、書法特徵、用語習慣都完全一致,甚至有些石牌刻銘的內容完全相同。從而佐證了曹操墓中所出土的這批石牌是真實的,從此,上述謠言再也沒有了市場。

再如,曹操墓中出土的一件形狀類似鈴鐺的鎏銀青銅器,中間有一道縫隙,左右分為對稱兩部分,上部有子母榫卯結構將二者連接在一起,最上部有一對雙耳型柄,摁動雙柄,下部器身可以左右張合。此類文物考古工作者也是第一次見到,因此,關於它的功能,至今也沒有專家給出一個合理的答案,甚至連它該如何命名,都是一個問題。

同時,在隨葬品中還有一個類似三足盆形的陶器,中間有一立柱,中空,與盆底相通透,其功用和名稱也沒有專家能夠給出一個合理的答案。類似的問題還有許多。雖然以前沒有見過,但是,也不能懷疑它們的真實性,只要是經過科學考古發掘出來的文物,我們就應該尊重,這正是考古學的魅力之所在。

雖然懷疑是促使科學進步和促進發明的原始動力,然而,否定一切的態度卻是不可取的,它對科學發展和探索未知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這種態度只能讓我們與歷史傳承徹底割裂,陷入盲目自大之中,因為人類的每一次進步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取得的,沒有古人智慧的積累和科學成果的傳承,人們就失去了繼續前進的基礎,科研工作就會變成空中樓閣,無基之塔。要知道地下埋藏文物具有多樣性和不可知性,隨著考古工作的繼續進行,相信還會有更多未知的東西不斷出土,需要我們認真研究,才能逐步認識它們,攻克各種學術難題。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二)要尊重科學

考古學是一門集多學科和技術於一體的綜合科研活動,它包括地質學、考古地層學和類型學、歷史學、體質人類學、古代地理學、環境學等眾多學科,有著自己的科學工作原理、程序和發展規律,所作出的任何結論,都是經過多門學科綜合研究,經過嚴格論證所得到的結果,是十分嚴肅的科學結論。

考古學的主要意義是對傳世文獻資料的補充、驗證和糾錯,因此,每次考古新發現都是一次證史、補史的科研過程。人們應該抱著嚴肅的態度對待考古工作,尊重研究成果。而不是在不深入瞭解掌握相關情況下,一味地懷疑它,更不應該有從眾心理,這才是最基本的科學態度,否則,對科學研究將是非常有害的。常言道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這是科學研究的基本態度,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尊重學科的多樣性、專業性

科學是分門類的,由多種學科組成。同樣,考古學也是一門特殊的獨立學科,應該受到人們的應有尊重。筆者不否定各學科都有自己領域的權威專家,但是,學科之間又是有界限的,並不存在所謂的通才,在某方面某一領域是權威的專家,並不一定在其他領域也是專家,發言必須謹慎。因此,盲目崇信某些所謂的專家,是不可取的,只能被他們誤導。這一問題,在曹操高陵這件事上表現得特別突出。這也是造成輿論氾濫的主要原因之一。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前些年,由於社會輿論環境的過分寬鬆,許多冒充專家的所謂網絡大咖和網紅們出於各種目的,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強大話語權來操控輿論,介入所有社會熱點,質疑一切,賺取大眾眼球,增加自己的點擊量,嚴重干擾了考古隊正常的科研工作,在此呼籲群眾擦亮眼睛,不要人云亦云,受到他們的干擾,給科研工作者一個清淨的工作環境。

(四)儘快普及科普教育,讓群眾有一個辨別是非的能力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這件事也暴露出來了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即考古工作者故步自封,與群眾疏離太遠,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當前人們急於瞭解這門學科的新形勢,需要儘快改變以前的工作作風,主動走近大眾,拉近與大眾的距離,利用各種途徑和手段普及考古基本原理,讓大眾掌握這些知識,增加群眾辨別是非的能力。

來源:《中原文化研究》2019年03期

相關鏈接:曹操墓文物請全部送給日本人,除了……

潘偉斌:再論曹操墓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