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做好“好品山東”聊城區域品牌宣傳推廣

財經 聊城新聞網 2017-05-18

本報訊 5月11日,記者從“好品山東”落地聊城暨工業品牌創新論壇上了解到,為全面立體宣傳聊城工業企業和產品品牌,提升聊城工業品的形象,塑造和培育聊城地域品牌,讓“好品聊城”揚帆起航,市經信委專門下發《關於做好“好品山東”聊城區域品牌宣傳推廣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好品山東”區域品牌集群宣傳推廣,得到了企業積極參與和社會廣泛認可,已經成長為代表我省工業整體形象的新名片。“好品山東”區域品牌宣傳推廣工作是大力實施品牌戰略、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開拓性工作,主要採取“企業主體參與、政府引導推動”方式,通過共創、共享、共贏的集成聯合提升企業品牌的知名度和內涵,推進“好品山東”區域品牌形象塑造和傳播,培育我市工業競爭新優勢。

《通知》要求,企業要在各級經信部門支持和引導下開展。一方面,樹立整體意識,省內大企業、大品牌要發揮龍頭作用,參與全省工業整體品牌塑造,帶動“好品山東”品牌價值提升與傳播;另一方面,具備條件的企業藉助集成聯合方式提升自身品牌建設層次,增強企業對“好品山東”品牌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各地和企業要有大局意識、整體意識,積極參與,優先將品牌培育列入“好品山東”平臺推廣,形成“好品山東”區域品牌的強大凝聚力和影響力。“好品山東”具有唯一性和權威性,必須嚴格規範品牌標識、用語的使用,維護“好品山東”品牌權威。任何團體、企業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使用和冒用。

《通知》強調,嚴格程序,強化管理。完善“好品山東”區域品牌平臺,鼓勵各縣區和符合條件的企業使用“好品山東”對外宣傳工業品牌。積極維護“好品山東”區域工業品牌的整體形象,嚴格執行報告備案制度,使用“好品山東”標識或者藉助“好品山東”品牌開展的宣傳推廣工作必須經市級經信部門審核,報經省經信委備案後開展和實施。各級經信部門和企業要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品牌建設的工作部署和加快“好品山東”建設的要求,嚴格執行《關於開展2017“好品山東”區域品牌申報及遴選的工作及要求》,嚴肅認真抓好“好品山東”品牌的使用、濫用和管理,未經授權,不得使用和冒用,任何團體、企業和個人不得擅自利用“好品山東”品牌進行活動,任何有損“好品山東”品牌形象的行為都將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對於入駐“好品山東”平臺的省內工業企業,通過產品賦標,實現追溯防偽系統應用,為“好品山東”品牌及企業品牌保駕護航。

另外,《通知》還要求,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好品山東”宣傳工作,確定責任科室,並由專人負責,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抓緊啟動並展開組織宣傳申報工作。

□記者 張興國 通訊員 孫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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