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學習:小企業利潤分配會計核算

財會 投資 財經 會計網 會計網 20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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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 和歷年分配(或彌補) 後的餘額。

二、 本科目應按照“應付利潤”、“未分配利潤” 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 利潤分配的主要。

(一)小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分配給者的利潤, 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潤),貸記“應付利潤” 科目。

(二)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借記“盈餘公積” 科目,貸記本科目(盈餘公積補虧)。

小企業(中外合作經營)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 應按照實際歸還投資的金額, 借記“實收資本——已歸還投資” 科目, 貸記“存款” 等科目; 同時, 借記本科目(利潤歸還投資),貸記“盈餘公積——利潤歸還投資” 科目。

四、年度終了,小企業應當將本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 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年利潤” 科目, 貸記本科目( 未分配利潤);為淨虧損的, 做相反的分錄。 同時, 將“利潤分配” 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應付利潤、 盈餘公積補虧)的餘額轉入本科目明細科目( 未分配利潤)。結轉後,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潤” 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五、本科目年末餘額,反映小企業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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