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的孩子一定要學會這兩點,家長得知道!

不完美媽媽 幼兒園 家庭教育 光明網 2019-07-12

3-6歲是孩子脾氣、秉性、情商和規則意識形成的關鍵時期,事關孩子人生的幸福感。

3-6歲孩子家庭教育方式有兩個重點:

要立威、立規矩

規矩意識規則意識,長大後就是法律意識。

如果孩子小的時候總是違反紀律,那麼長大後他(她)很有可能經常違反法律,這個對孩子一生的幸福,甚至生命都是至關重要的。

人的行為模式的建立一定是有第一次的。比如說:孩子6歲之前,對父母提出來的要求是通過哭鬧、撒潑打滾的方式來滿足的,那麼這樣的方式就一定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這個時候,立威於他(她),一定要對孩子堅定地說“不”,要經常的說“不”。

因為什麼呢?6歲之前孩子的反抗能力是非常弱的,最多也就是一哭二鬧撒潑打滾,還不具備“上吊”的能力,這個時候立威於他(她),對孩子將來的成長是非常有好處的。

當孩子15歲的時候,你再拒絕他(她)的要求時,他的反抗就不是撒潑打滾了,他(她)有可能出現喝藥、上吊、跳樓、離家出走甚至傷害自己的親人等各種極端的行為。

那麼,給孩子立威、立規矩時,需要注意些什麼?

不是說立的規矩越多越好,讓孩子事事處處講規矩,到處都是一種羈絆、一種束縛,規矩太多,孩子就感覺不到愛了。

當然,如果沒有規矩光有愛肯定不行,光有規矩沒有愛也不行。如何掌握這個比例呢?

最好是七比三的比例,也就是說,孩子提出來十次要求,我們要滿足他(她)七次,但是一定要學會拒絕三次。要讓孩子在6歲之前一定要嘗試得到過被拒絕。

3~6歲的孩子一定要學會這兩點,家長得知道!

讓孩子盡情地和小夥伴玩耍、打鬧、嬉戲

通過與小夥伴一起玩耍,讓孩子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培養孩子的情商。

情商是什麼?簡單的說,情商就是在一個團體裡你的定位,就是你是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定位好自己的角色,說什麼話做什麼事你就有數了。

孩子只有在跟小夥伴一起玩耍的過程中,才能體會到這些。

比如說,孩子上幼兒園跟小朋友打打鬧鬧、磕磕碰碰,這些很正常。家長不要過多的去摻雜著自己的見識去支配去指導孩子,甚至去幹預孩子的這些行為,要讓孩子自己多去體驗,他(她)才能學會換位思考。

3~6歲的孩子一定要學會這兩點,家長得知道!

比如,自己的孩子跟別的孩子鬧矛盾了,如果你想幫孩子解決矛盾,可以這樣問孩子:“你打了人家,假如你是被打的這個孩子,你會是什麼感受?“

讓他設身處地的去想,學會換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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