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低頭看手機撞上玻璃門受傷 家長起訴店家索賠6萬元'

不完美媽媽 法律 冰淇淋 新京報 藝術 人民日報 2019-08-11
"

買完冰淇淋,低頭看手機時撞上商場玻璃門,被碎玻璃割傷。15歲男孩小楊的父母將玻璃門所有者北京偉之德文化藝術有限公司(簡稱偉之德公司)告上法院,索賠6萬餘元。今日(8月8日)上午,該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庭上,被告是否履行了合理安全保障義務,以及原告是否存在過錯及過錯多少等成爭議焦點。

"

買完冰淇淋,低頭看手機時撞上商場玻璃門,被碎玻璃割傷。15歲男孩小楊的父母將玻璃門所有者北京偉之德文化藝術有限公司(簡稱偉之德公司)告上法院,索賠6萬餘元。今日(8月8日)上午,該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庭上,被告是否履行了合理安全保障義務,以及原告是否存在過錯及過錯多少等成爭議焦點。

男孩低頭看手機撞上玻璃門受傷 家長起訴店家索賠6萬元

庭審中,原告站起來展示證據。新京報記者 劉洋 攝

家屬稱送醫時遭店內經理阻攔,被要求賠償玻璃

上午,男孩小楊的父母作為代理人出席了法院庭審。小楊母親介紹,2018年6月18日端午節,一家三口去朝陽區798文化藝術區遊玩。中午在一家冷飲店買了冰淇淋,父親付款後在店外等待,小楊低頭看微信往外走時,撞到了高約2米、寬0.7米的玻璃門,玻璃破裂,碎片插入小楊小腿兩側,外側傷口縫了8針。

小楊父母表示,冷飲店玻璃門上標識不明顯,導致孩子撞傷。當時家人要求立即送醫,但店內一名女經理阻止他們離開,要求賠償玻璃,“強行扣押了孩子母親身份證後才讓離開”。孩子經轉院、縫針後,對方沒有慰問過原告,亦未提及賠償。

事後,雙方就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故將冷飲店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等6萬餘元。

被告稱男孩在父親催促下猛跑,故未能看到標識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被告是否履行了合理安全保障義務,原告是否存在過錯及過錯多少等。

庭審中,被告答辯稱,本案原告沒有盡到注意義務,應就其過錯承擔法律責任。當時男孩父親在店外急切催促,致原告拿到冰淇淋後掉頭猛跑,速度非常快,並在奔跑中低頭看手機,因此沒有看到玻璃門上標識,膝蓋骨猛烈撞擊鋼化玻璃大門,導致玻璃破碎。被告認為,原告有能力在大門上張貼的各種標識下辨認出玻璃門,能在看到大門時做出正確反應。

此外,被告認為,本案原告父母都不在身邊,未能在第一時間對低頭看手機往外猛跑的孩子給予勸誡和警示,監護人負有過錯。其次,被告在門上放有標識,盡到了安全注意義務。“原告當時低著頭,無論玻璃門上貼什麼標記都不會看清,也無法避免。”被告不同意原告部分訴訟請求。

本案中,因還有證據需要補充,需啟動鑑定程序。雙方當庭表示同意調解,溝通後會給予相關調解方案。

(來源:新京報)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