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故事很殘忍,永遠不要溺愛孩子,不然孩子一定會........

真實的故事很殘忍,永遠不要溺愛孩子,不然孩子一定會........

人生走過二十多年遇到很多家庭,對於他們的孩子有叮囑有說教,雖然我沒有孩子,但現在父母過於溺愛孩子他們永遠都長不大的,作為風水地師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過早的成熟與感悟,生活中太多的苦要去嘗,所有的事都是個因果吧,我就是那個擺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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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個孩子會一夜長大

自古以來就有“慈母敗子”的說法。所謂“慈母”指的是一種過分的母愛,也就是溺愛。

從字面上看,溺愛的“溺”字兼有過分和淹沒的意思,過分地疼愛孩子等於淹沒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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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雖曰愛之,其實害之;雖曰愛之,其實仇之。”這是對“溺愛”一詞最好的註解。

韓非子有句話∶人之情性莫愛於父母,皆見愛而未必治也。這是說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沒有比得上父母愛子女之情的。但是隻有愛,不見得就能教育出好孩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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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膾炙人口的父母溺愛孩子的事例,說的是中國古時候,有一個從小被母親溺愛嬌慣的少年,臨刑前要求再喝一口母親的奶,他媽媽解開衣襟喂他,這少年一口把母親的奶頭咬下。這位少年把母親的奶頭咬下,是恨母親的溺愛嬌慣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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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著名的伊索寓言裡有這樣一個關於父母溺愛孩子的事例故事,一個偷竊的少年犯被當場捉住,犯縛了雙手,被牽到劊子手那裡。疼愛孩子的母親跟在後面,捶胸慟哭。兒子迴轉身來,說要對她說句心裡話。母親走近去,想不到卻被兒子一口把耳朵咬了下來。母親罵兒子大不孝,犯了罪還不夠,又把母親的耳朵咬下來。那少年犯說:“假如我初次犯偷了同學的寫字板拿去給你的時候,你打了我,那我何至於膽子越來越大,被牽去處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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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寓言故事,翠鳥為避免災禍,開始把窩築在樹的高處。孵出小鳥以後,它很喜愛,生怕小鳥從高處的窩裡掉下來摔死,於是把窩向下移了移。等小翠鳥身上長出了羽毛,非常漂亮,它更是加倍喜愛,越發怕小翠鳥摔下來,又一次向下移動鳥窩,移到離地面很近的樹杈上。這樣,翠鳥放心了,然而當路過樹下的行人發現小翠鳥時,稍一舉手便把小翠鳥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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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爾扎克筆下又這樣一個故事,麵粉商人高老頭十分嬌慣女兒,他把大部分財產作了陪嫁,讓女兒擠進商流時候,過貴婦人的奢侈生活。為使女兒們快活,他替女兒的情人還了債,幫助女兒與人通姦。可是,出嫁後的女兒們,在榨取了父親的最後一點養老金之後,就把他當著榨乾了的檸檬一樣,無情地拋棄了。

法國教育家盧梭說:“你知道運用什麼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為不幸的人嗎?這個方法就是對他百依百順。”就是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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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獨生子女時代,孩子成了家庭的中心,“捧在手裡怕飛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呵護有加,愛護過渡成了家庭教育的主流。

呵護有加,愛護過渡的家庭教育就是溺愛型教育。溺愛就是非理性的過度寵愛、遷就、姑息孩子的態度。

具體表現為讓孩子在家庭中處於特殊的地位,過度保護,視為家庭的中心人物;對孩子的任性、驕橫採取百依百順的態度;生活上讓孩子吃獨食,包辦代替;對孩子的缺點錯誤“護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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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溺愛的呵護下,孩子無法建立基本的抑制反射,不能很好地抑制自我中心和獨立本能。連起碼的社會抑制都難以達到社會人的需要,更不用說優良的非智力因素的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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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懂什麼呢?她知道去日苦多、不練出一身硬本事不足以扛起這一生嗎?

她只知道你此刻讓我舒服快樂,你就是好人。

孩子不懂,大人再不懂,她如何學會自己撐起一片天?

楊絳的父親說:“教育孩子獨立,勝過當第一。”

的確,不獨立的孩子,再優秀也很難活得幸福自在。

偏偏中國家長最喜歡包辦一切。因為愛,也因為省事。

教孩子繫鞋帶很麻煩,可能一天一夜都教不會。但你幫他系,三秒鐘就搞定。

讓孩子整理書包很艱難,要喊八遍揍三回他才去。但你幫他整理,一分鐘就搞定。

於是,我們就二話不說代勞了,並暗暗寬慰自己:沒關係,這些小事,他大了自然就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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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特別錯誤的認知。

8歲時你沒教他繫鞋帶,20歲時他的確學會了。但20歲明明已經該打工賺錢養自己了,他卻只學會了繫鞋帶。

人的能力是循序漸進的。

一個從來沒有獨立能力的孩子,絕不可能在大學畢業的第一天,就忽然可以整理房間,洗衣做飯,照顧好自己了。

更不可能立刻就能兢兢業業工作、方方面面周全、和領導同事相處良好。

就像一個從沒讀過書的孩子,不可能在18歲那年走進高考考場,就輕輕鬆鬆考上了理想大學。

沒有一個孩子會一夜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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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時你不讓他自己整理書包,18歲時你不讓他獨自處理麻煩,28歲你還給他錢買名牌鞋,就難保他不會48歲依然在啃老。

其實那種從不教孩子獨立的父母,才是最無知最殘忍的。

就像一隻老鷹從不教小鷹飛翔,卻在成年後不由分說把它推下懸崖。

養孩子這件事,過程錯了,結果一定錯。

其實每個孩子都有自己必須要面對的麻煩和壓力,如果你非要代勞,那麼所有你替他走的路,日後都可能變成他爬不出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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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有個問題:為什麼很多人啃老卻沒有羞恥感呢?

有個年輕人答:

父母如果不能讓孩子幸福,生他幹嘛?有錢養得起就可以。你孩子成年後出去工作累死累活你很開心?

多可怕。啃老啃出正義感了。

而這種心態,一定事出有因。

我兒子的老師說,現在的孩子越來越依賴家長。

紅領巾髒了怪媽媽沒洗,沒穿校服怪媽媽沒提醒,沒帶水杯怪媽媽忘了給他裝。

你問他:“你自己會裝水杯嗎?”

他就特自然地說:“會,但一直都是我媽給我裝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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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也是沒轍。

他們學校要求孩子每天聽20分鐘英語,聽完找家長簽字,證明聽過了。

剛開始常有孩子不籤,老師一問,都是“我聽了,我媽沒給我籤”。

言外之意,怪我媽。

老師就明明白白說:讓家長簽字,這是你的任務,你必須把本子拿給他們,看著他們簽好,他們要是忙,就等會再找,兩次不籤就找三次。總之,這是你必須做的,做不好我就批評你,而不是你父母。

但有一天,又一個女生沒簽,理由又是“我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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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批評了她。

不想沒一會兒,女生的媽媽火急火燎給老師留言,說:“糟了忘了給孩子簽字,是我的錯,別批評孩子。”

老師說:“她找您簽字了嗎?”

媽媽說沒找,一直都是她主動給孩子籤的。

老師有點氣,說:“您想過嗎,如果孩子將來工作了,很多事要找領導簽字,領導會說:‘你不用管,我每天想著籤’嗎?”

如果她有重要的合同今天必須簽字,但領導在開會,她就放那不管了,最後丟了大單子,她跟領導說“沒辦法那天你在開會”,領導會原諒她嗎?

您現在什麼都包辦容易,但如果孩子學不會處理問題、承擔責任,她將來怎麼適應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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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如此。

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很多經歷,其實都是在模擬未來的場景,他獨自面對、處理的事情越多,將來的適應能力自然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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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傻的父母,就是放棄自己,一心撲在孩子身上,什麼都替他做了,結果——說難聽點,一輩子辛辛苦苦,養出個廢物。

他痛苦,你更是。

所以,你若真愛孩子,就該讓他自己吃飯,自己買畫筆,自己處理和朋友的矛盾,自己給同學家長打電話問作業......

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這簡單八個字,是父母對孩子最大的負責。

他會在做事的過程中感知世界,瞭解自己,掌握生存技能,也慢慢地學會承受壓力,權衡利弊,與人合作,收拾殘局,逆境中迅速調整,迷茫時保持耐心。

有了這樣的獨立能力,他才不會在自己面對社會時惶恐不安,不知所措,才不會遇到一次小失敗就一蹶不振,又逃回父母身邊求保護,求圈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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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嬰不是一天養成的。

飛天的龍鳳更不是。

我們不求孩子多麼快意人生,起碼不能讓他四十歲了還躲在我們的羽翼下瑟瑟發抖。

否則,到八十歲忽然意識到“我錯了,不該從小樣樣給他包辦”,可是已經不能從頭來過。

那該有多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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