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發熱一定要送醫院嗎?家長謹記這11點!

初次為人父母,面對孩子發熱,總是非常著急。

有時看了醫生,回去孩子熱度還是不退,就會很糾結,要不要再去醫院?

病急亂投醫時,有的家長會抱著孩子,一天多次跑醫院。到了醫院也總是企求醫生想辦法,儘快幫孩子退熱。

孩子發熱一定要送醫院嗎?家長謹記這11點!

但由於病情使然,再高明的醫生,有時也不能解決家長迅速退熱的要求。

為了消除家長的焦慮,今天就和家長們談一下,如何應對孩子發熱的問題。

1

孩子發熱,首先要分析病因,確定診斷

小兒發熱比較常見的原因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普通感冒、流感、急性咽炎、皰疹性咽峽炎、急性扁桃體炎等等。這些疾病多急性起病,病程也比較短,多有伴隨症狀,如流涕、咳嗽、咽痛等,判斷一般不難。

有的發熱伴隨症狀不明顯,需要藉助孩子的體徵,如咽部充血、扁桃體膿性滲出等,或藉助輔助檢查才能作出判斷。

還有的發熱病程較長,伴隨症狀和體徵又太不明顯,屬於原因不明發熱,這就需要送醫院進一步查明原因。

2

注意休息

如果孩子的精神狀況還不錯,可以留在家中觀察,這比帶孩子去醫院奔波更舒適、更有安全感。

孩子發熱一定要送醫院嗎?家長謹記這11點!

體溫不到38℃,不要老是往醫院跑,逼著醫生給你解決。能解決的醫生真的早解決了。反覆盯著醫生,常出現的結果是過度處方、重複處方、過度治療、重複用藥。

很多時候,發生過度用藥,醫生也是很無奈啊!

高熱的孩子最好臥床休息,這樣可減少能量消耗,保存體力,戰勝疾病。

3

衣著適度

既不能太少,太少會讓孩子感覺發冷發抖,皮膚毛孔關閉,表現為孩子四肢冷,中心溫度很高。也不能穿太多,太多會影響身體散熱。

捂被髮汗應絕對禁止。

4

及時補充水分

給孩子少量多次飲水,最好是溫開水,其次是瓶裝水。

在孩子發熱的情況下,不顯性失水增加,不及時補水,容易發生脫水。脫水情況下,體溫的調節能力會下降,熱度也不容易退。如果在脫水的情況下,大量使用退熱劑,會造成虛脫(休克),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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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以下的嬰兒,可給予額外的母乳。

多飲水還可促使多排尿,有利於降溫和促進毒素的排洩。同時,要選擇易消化食物,少量多餐。

5

空氣要流通

在夏天,要注意環境溫度,不能太高,將患兒轉移到清涼通風處,或利用空調、電扇等調節居室溫度,促進空氣流通,有利於散熱降溫。

注意電扇或空調的風口不要對著孩子直吹,夏天空調溫度調到28℃即可。

6

物理降溫

比較推崇並認為有效的物理降溫方法是溫水擦浴,水溫比體溫低1℃~2℃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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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持續超高熱時,或對於有腦損傷的病人,可以使用冰枕或枕袋作物理降溫。當體溫降至38.5℃以下時,應及時停用;或當患兒有畏寒、寒顫時應暫時停用。

可以做額部冷敷或用退熱貼,但退熱效果有限。

不提倡酒精擦浴。

7

使用退熱藥

退熱的時機選擇根據每個孩子的情況,因人而異。

如果孩子看起來精神很好,很活沷,一般就不需要用退熱藥。 如果發熱超過38.5℃ ,孩子看起來很難受,或者有其他的症狀,如頭痛、喉嚨痛,你可以按藥物標籤的用量給藥。

退熱藥可能不一定使孩子馬上退燒,但它可能會使孩子感覺更舒適。 服退熱藥後常伴有大量出汗,要及時用乾毛巾擦拭或換下汗溼的衣服,防止受涼。

常用的退熱藥,又稱解熱鎮痛藥,多屬於非甾體類抗炎藥(NSAIDs)。目前國際上和國內基本一致,兒童退熱藥主要有2種,即對乙酰氨基酚(撲熱息痛)和布洛芬。

按標籤提示,對乙酰氨基酚可以每4小時服用一次,布洛芬可每6小時服用一次,24小時內不要超過4次。連續使用2天退熱劑,孩子熱度卻還沒有退,應該去看看醫生,明確一下發熱的原因。

長期或持續使用退熱藥可能損害肝臟,或影響造血功能,引起白細胞下降等不良反應。因此,使用退熱劑,不能太“積極”,要權衡利弊。

不主張同時或在短時間內服用多種退熱藥,以免藥物過量,出汗太多,導致小兒虛脫。注意某些複方感冒藥,如氨酚磺那敏,可能含有撲熱息痛等退熱藥的成分,聯合用藥可能會導致藥物過量,一定要慎重。

對有熱性驚厥病史的孩子,可採取相對積極的退熱措施,但退熱藥並不能預防熱性驚厥的發生。

8

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孩子雖然高熱,但若精神狀況良好,家長就不必太焦慮,只要遵照醫生的醫囑,堅持服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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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現精神萎靡、面色蒼白,或出現頻繁嘔吐、腹瀉或頭痛,則要及時到醫院複診,以免病情加重或出現嚴重的併發症。

9

何時要測量孩子的體溫?

有下列情況你需要測量孩子的體溫:

感覺不舒服,覺得熱;

出現煩躁,啼哭;

睡眠時間比平時延長;

出現嘔吐或拒絕飲水;

感覺疼痛。

10

哪些情況需要看醫生?

如果孩子發熱並伴有下列症狀,應該帶孩子去看看醫生:

抱怨脖子僵硬或光線太刺眼 ;

嘔吐或拒絕飲食;

出現皮疹;

比平常睡得更多

呼吸增快或呼吸困難;

有疼痛主訴;

年齡少於3個月的嬰兒發熱。

11

已經看過醫生,何時需要複診或看急診?

有下列兩種情況,需要複診或看急診:

症狀看起來比先前更嚴重;

發熱持續48小時,症狀仍無緩解趨勢。

孩子發熱一定要送醫院嗎?家長謹記這11點!

最後,做一下小結:

1.超過38℃,才算得上有臨床意義的發熱。

2.如果孩子雖有發熱,但看起來很健康、活潑,就不需要用退熱藥。

3.3個月以內嬰兒,發熱超過38℃, 應該去醫院檢查一下。

4.如果孩子表現得很不舒服,則可能需要通過藥物治療緩解症狀。

5.在家中治療,會讓孩子感覺更舒適和有安全感。

6.穿衣蓋被要適度,既不能太少,也不能穿太多。

7.可以用溫水擦浴,但不推薦用風扇或扇子對孩子直吹。

8.給發熱的孩子少量多次飲用溫開水或瓶裝水。

9.發熱的孩子,往往食慾下降,短時間的食量減少也不用太擔心,除非孩子伴有嘔吐或腹瀉,應該去看一下醫生。

10.觀察患兒的病情,注意孩子疾病的症狀有沒有惡化。若症狀加重或惡化跡象,則需要去醫院複診了。

來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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