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離婚,拼盡全力爭得兒子撫養權,現在我卻後悔了'

不完美媽媽 戀愛 雙語情感屋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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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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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我們從未想過要離婚。孕育孩子的時候,我們想的都是一起如何陪伴他/她成長。可惜後來,所有的東西都變的不受控制了。

婚姻需要經營,也需要彼此對契約的尊重,對道德的約束感,更是對人性的考驗。

後來兩個人從相愛到厭惡,選擇了分開。作為母親,義無反顧的選擇了孩子的撫養權。一家歡喜一家愁。

一位離異母親的傾訴!

結婚八年,所有的愛意都磨成了厭惡,彼此再也看不順眼,覺得對方做什麼都是錯的,每日的爭吵,讓我們自己煩,孩子也煩。最後選擇了分開。

當初我和前夫離婚的時候,想都沒想,不管怎麼樣,我都要帶著孩子。不管以後生活再苦,我也不會放棄我的兒子。

因為房子車子是前夫婚前買的,其實關於財產,我也沒有貪戀太多。只想快點老死不相往來。

在我的哀求下,前夫答應把兒子給我撫養。搬出去之後,我在郊區租了個一房一廳。為了生計,我不得不出去找工作,但是我什麼都不會。

因為之前做過麻辣燙,我決定從擺攤開始。兒子今年六歲,很懂事,有時候懂事的讓我心疼。擺攤有時候生意不好,很晚才回家。回家看到兒子還沒吃飯,卻和我說:媽媽,我不餓。

有時候兒子放假,我還要出攤,只能帶著兒子一起去。我們這的冬天真冷,心疼兒子被凍的紅撲撲的小臉,我很內疚,我也開始懷疑,我的選擇是否是對的。如果當初離婚,兒子跟著他爸,至少生活不用擔心,也不用受這麼多的苦。

現在,兒子上小學了,我擺攤的收入還可以,但是也沒有能力送他去最好的小學。也沒有更多的時間陪伴他。如果不是我硬要他跟著我,他也不會像我一樣奔波,也不用過早成熟,也能像其他的小孩子一樣,看見喜歡的東西可以開口要。我現在真的後悔了。

雙語寄語

01理智的愛,是為孩子選擇最適合的生長環境

很多女人離婚的時候,不管原因是什麼。也不管自己的條件,也不考核對方的情況,和孩子自己的意願。就自我決定,一定要把孩子的撫養權爭到手。

當然這是母性使然,是對孩子的愛。可是愛也要理智。如果你既沒有能力也沒有財力,你能保證你給孩子時間上的陪伴和金錢上的富足嗎?

就像上文中的媽媽,離婚之後,自己要自力更生沒日沒夜的擺攤,根本沒有時間陪伴孩子,也沒有過多的金錢為孩子謀得一個好學校。甚至寒冷的冬天,也要讓孩子跟著自己受苦。何必呢?

其實兩個人離婚之後,對方沒有權利限制你去探望孩子的。在你能力還不夠的時候,為什麼不讓孩子繼續呆在舒適安全的環境中呢?這樣你也更放心呀!

02即使離婚,孩子還是你們共同的

夫妻即使離婚了,孩子還是你們共同的,所以雙方都有義務去照顧和撫養。當你真的無法照顧孩子的時候,或者在金錢上無法滿足孩子,完全可以向對方提出要求。不要為了賭一口無謂的氣,讓孩子跟著受苦呀!

情侶分手了,夫妻離婚了,最好是老死不相往來。可是如果有共同的孩子,這就不一樣了。即使離婚了,你們還是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無法成為陌生人。

很多夫妻,因為孩子,在離婚之後卻成為了無話不談的朋友,這樣是對孩子最大的安慰吧!即使無法一起生活,但以後的生活中彼此還能相互關心。也讓孩子不用那麼為難。

上文中的媽媽,週末孩子放假,自己需要擺攤,完全可以詢問前夫照料孩子,還可以彌補日常孩子缺少的父愛。而不是選擇讓孩子跟著自己去吹寒風。

03我從未想過離開,也從未想過放棄成長

兩個人既然決定在一起,肯定是奔著一輩子去的。但是誰都不敢保證,在半路,有人會想要提前退場。

很多女人當她全身心依賴一個男人的時候,把自己都丟掉了,不工作了不化妝了不管理身材了。我覺得這是不可取的,雖然你從未想過要離開,但是繼續提升自己才會讓對方更愛你不是嗎?

不預備離開,是信任,是愛,是嚮往。這是一個人投入婚姻必須要有的美好。但也不能散失了自己的能力和資本呀!

面對愛情進行婚姻,我想說:女人一定成為自己驕傲和喜歡的那個人,不迷失,也是對彼此對人生最大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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