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大兄dei,你還在忙著匡扶漢室嗎?

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自從《全面戰爭:三國》出了,許多朋友班也不想上了,“別去,那是黑廠,還是在家征戰諸侯爽。”

為什麼《全戰》這麼好玩?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博弈和鬥爭策略很有意思,俗話說與人鬥其樂無窮嘛。

其實想要體驗一把博弈的快感,用不著專門去為《全戰》配個高幀率的遊戲本,乖乖去上班你就能享受一把沉浸式全息博弈體驗,辦公室政治的凶險程度可一點不亞於東漢末年。

區別就是,遊戲中的博弈你輸了還能重來,職場上的博弈你輸了就滾蛋了。

所以本文就來講講職場上的博弈論,以及你的勝出策略。

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博弈論可以說得很複雜,也可以說得很簡單,就像它的創始人馮·諾伊曼所說,終極奧義的基石都是很simple的。

馮·諾伊曼這人你可能聽著耳熟,因為他確實是個學術界的狼人。你現在用的電腦二進制算法最早就是他提出來的,被譽為現代計算機之父。

此外他還研究過量子力學,參加過開發原子彈的曼哈頓計劃,溜得一逼。

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馮·諾伊曼,髮量與大腦算力成反比

他還是世界上少數能切換三門不同語言的講同一個色情段子的人,他實驗室的同事如是說:

馮·諾伊曼講黃段子的水平一點都不比他的數學才能差。

而在經濟學上,他最卓越的貢獻就是通過1944年發表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為》構建起博弈論學說,這被譽為20世紀經濟學最偉大的成果之一,很多人在上面發散發散就拿諾貝爾經濟學獎了。

工商社會中,每個人活著就像在打遊戲,總是面臨互相競爭和彼此較勁,你得將回合策略與即時戰術相結合,像玩《全戰》一樣走一步想三步。

玩遊戲時,沒有金手指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上網查攻略。

博弈論就是工商社會中的遊戲攻略,連英文名都叫“Game Theory”,研究透了就能大大提升你的勝出概率。

在說職場博弈論之前,我們先來看一看博弈論中最經典的命題:囚徒困境

假設FBI逮捕了兩個犯罪嫌疑人,老白和小粉。因為他們平時接受風騷律師的指導,懂得及時銷燬證據,所以FBI手頭掌握的證據只能將兩人判6個月。

這時候FBI就要使出他們慣用的伎倆“誘供”了。

FBI單獨將老白和小粉關在了小黑屋,隔絕了他們彼此溝通的機會,然後給他們開出了條件:

如果你招供,對方不招供的話,那麼你馬上就可以被釋放,而對方則面臨10年的刑期。

如果你倆都招供的話,那麼兩人各判5年。

如果你們倆都不招供的話,那麼你們倆都會被判6個月。

老白和小粉也是剛認識不久,都猜不透對方會怎麼選。 如果你在這個處境會怎麼選呢?

你會拿出紙筆盤算一下:

假如對方招供了,我沒有招供,那麼我會被判10年,如果我招供了,那麼會被判5年。10>5,所以我應該選擇招供。

假如對方沒有招供,而我也沒有招供,那麼我會被判6個月,如果我招供了,那麼我馬上就會被釋放了。6>0,所以我應該選擇招供。

老白和小粉也是這麼想的,他們都選擇招供。

因為任何一個理性人都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然後他們就各自被判了5年。

回頭看一下,如果當時雙方都能選擇不招供的話,是不是每人只需要被判6個月?

這就是博弈論神奇的地方,當個體處於博弈狀態,他們審時度勢權衡利弊後做出的最有利自己的選擇,實際上並非是最有利自己的選擇。

最佳選擇並非最佳選擇,這聽起來有些不合邏輯,但事實就是這樣的。可怕的是,只要你是理性人,再玩一次你還是會做出同樣的選擇,這就是所謂的納什均衡

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電影《美麗心靈》男主原型納什就是納什均衡名稱的由來

先記住這個例子,接下來我們來講講職場博弈論。

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2013年,沃頓商學院組織心理學教授亞當·格蘭特(Adam Grant)出版了本名叫《Give and Take》的書,主要研究職場上不同人群的互動模式以及相應後果。

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他將你周圍的人分成了三類:

a) Taker(利己者):將自己利益擺在優先級,必要時可以犧牲他人利益。

b) Giver (利他者):將對方利益擺在優先級,熱衷給他人資源和幫助。

c) Matcher(互利者):平等地進行利益交換,有仇報仇,有恩報恩。

回想一下,你與同事的相處中,是不是有些人讓你覺得跟他共事老是被坑,有了功勞他去搶,出了問題讓你背,這些人就是taker。

而有些人經常會把手頭的資源分享給你,幫助你成長,讓你打從心理暖暖的。這些人就是Giver。

而我們大多數人都是理性的Matcher。我們對人性不抱有幻想,在彼此知人知面不知心時,總是會防著一手。

就像在囚徒困境中那樣,我們必須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就是對方會招供,這時我也得招供。

格蘭特教授將三種人格的行為特徵總結出來,給他的調查對象做了標籤,然後就開始了他的社會實驗。

他在比利時一個醫學院找了600多名實習醫生做了性格測試,觀察了一年,結果發現績效墊底的那幫人的標籤大多都是Giver。

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這些Giver屬性強的人把自己大量的時間精力都分給了他人,導致自己無法專注自己的事情,於是自己成了Loser。

既然如此,那麼成績最好的梯隊又是哪幫人呢?是Taker還是Matcher?

結果同樣是Giver。

Giver的表現佔據了最好和最壞的兩個極端,而Taker和Matcher的表現卻始終位於中游。

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Giver要麼成為Winner,要麼成為Loser

並且他還發現,隨著時間推移,位於第一梯隊的那幫Giver的表現會越來越好,逐漸拉開與其他群體的距離。等到日後走上醫生崗位,這些人的業績和口碑也是最好的,他們的年收入比第二階梯的Taker/Matcher平均要高出50%。

他又把這個實驗在工程師群體和推銷員群體中進行重複,結果和醫學院實習醫生如出一轍。

這就很奇怪了,回看一下前面的“囚徒困境”,做一個利他者應該最容易被隊友坑啊?在博弈時理應處在第三梯隊,當別人的墊腳石,怎麼會同時又佔據第一梯隊呢?

原因就是前面說的“囚徒困境”是單局博弈,而我們現實生活中的博弈是無限局數的博弈。

如果把囚徒之間的博弈放到無固定局數,那麼結局就不一樣了。

老白和小粉5年刑滿出獄後,就會回過味來,如果都從對方利益考慮,那你也不招供,我也不招供,這樣兩人待6個月就可以出來了。

經此一役,他們就會達成共識,以後再被抓住了誰也不招供,都做一名利他者,並請道上的朋友監督,誰要是招供出來後就大夥兒就聯合做了他。

這就是黑幫片裡為什麼內鬼必須死的原因。

職場博弈論:Giver不是Loser

而在職場上,道理也是一樣的,誰也不是傻逼,你老佔別人便宜,別人就會聯合起來block你。

正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如果你是一名Giver,那麼當你也遇到Giver時,那麼兩個利他者就能創造最大的收益(參見囚徒困境)。當你遇到Matcher時,對方會給你同等的回報,所以你也不會虧。所以Giver可以牢牢地佔據業績表現的最頂端。

那麼墊底地那些Giver遭遇了什麼呢,他們遭遇了Taker,並且不懂得保護自己。就類似於“囚徒困境”中對方招供了而你沒招供,結果一下被打入深淵。

這時候如果你不吃一塹長一智,在下一次博弈中轉換策略,那麼面對Taker就會一直被take advantage。

所以對Giver來說,如何識別Taker就顯得尤為重要。

格蘭特教授結合他的大數據,總結了幾條實用的指標:

1. Taker在團隊協作項目中,使用“我”的頻率遠高於使用“我們”。

2. Taker在社交網絡中的照片通常顯得很自戀。

3. Taker喜歡欺下媚上,面對上級是舔狗,面對下級卻絲毫不尊重。

在許多時候,Taker也會把自己偽裝成Matcher,這時候你可以測試一下,看看對方對你的回饋是否超過你付出的1/3。如果沒有超過1/3,那麼對方八成是個Taker。

除了要識別出Taker,Giver還要注意不能為了一張好人卡影響自己的生產力。

格蘭特教授又提出了下面幾點建議:

1. 注意時間管理,成塊時間用於自己的項目,碎片時間用於幫助他人。

2. 懂得拒絕過分的要求和力所不逮的事情。

如果能做到上述幾點,那麼Giver就不是Loser,而是Winner。

無論是作為Giver的個體,還是提倡Giver精神的組織,在單局博弈中他們是最吃虧的,但是在多局博弈中就會最終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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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發現這些成功的企業家在設計產品時都在扮演Giver的角色,講究賦能和令用戶受益。

一旦贏得人心,他們就會得到裂變級的回報。

正如格蘭特教授在書中所說:

做一名Giver,並不會幫你贏得一百碼衝刺,但卻可以幫助你贏得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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