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想1990年北美寶馬案,奔馳維權完了嗎?

奔馳 BMW 法律 聯想集團 西安 二手車 金融 鄭州 中國經濟網 2019-04-21

來源:人民網

沸沸揚揚的“奔馳維權事件”暫告段落。據報道,維權車主王女士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達成換車補償的諒解協議,雙方握手言和。與此同時,奔馳方面致歉,暫停該授權店的銷售運營,有關部門也開始就所謂“金融服務費”展開調查。

表面看起來,這起事件得到了有效的解決,當事人利益訴求獲得支持,相關企業受到調查,涉嫌違法違規的行業潛規則被揭露、追問,但事實上,這一紙和解並沒有給消費者帶來正常維權的信心,有網友評論一針見血:“我跟你講道理,你跟我耍流氓。我跟你撒潑,問題解決了。”

問題真的解決了嗎?對於和解,西安奔馳維權車主曾提出8項訴求,前項所列,均是對所購車輛的質量追問:其一,調查該車車輛歷史,要求知曉該車到店至銷售期間的基本情況;其二,車輛PDI檢測(新車檢測)是否真實,檢測人員有無資質;其三,要求沒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對車輛進行檢測,如果是質量問題依法賠償。有意思的是,除了退車退款,目前所公開的諒解協議對上述三項訴求毫無迴應。從維權車主坐在引擎蓋上哭訴,到輿論群起炮轟經銷商,再到監管部門高調介入,轟轟烈烈一場,奔馳維權事件最核心的汽車質量問題反而被忽略了。

西安奔馳維權車主的真問題沒能解決,其他消費者試圖“以案說法”就成了一場空。就在和解消息發出同時,其他奔馳車主前往西安利之星要求退還金融服務費,卻遭到拒絕;全國多地消費者與汽車經銷商之間因金融服務費產生衝突;在鄭州,又一起奔馳車主維權事件升級,車主在奔馳4S店提車不到24小時,發現方向盤助力系統失效,然而4S店卻不願根據“三包”規定退車,車主憤然:是否也要坐在引擎蓋上哭訴?!

有些事件,看似個案,卻非常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對這些個案的處理尤需依法依規、深耕細作,這樣才能真解決問題,解決真問題,維護市場公平秩序,保護各方正當權益。新車漏油不是小事,輕則影響發動機壽命,重則引發自燃,無論是製造商還是經銷商問題導致,皆非一紙私下和解協議能夠解決,需認真調查,明確責任,涉及違法行為,當承擔法律責任,依法嚴懲遏止此類事件的再度發生。

1990年的北美寶馬汽車與戈爾的訴訟案被列為美國最高法院的經典案例。醫生戈爾發現,他購買的新寶馬汽車因在運輸環節被酸雨損壞,在他拿到手之前已經被局部重新噴漆,但寶馬4S店並未將此實情告知,當時,寶馬已經在美國各地售出類似汽車約1000輛。戈爾對寶馬提起訴訟,最終,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判定寶馬賠付2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金。該判例對那些試圖對消費者隱瞞新車和二手車瑕疵的4S店和汽車製造商們當頭棒喝,最大限度保護了消費者者的知情權。

有報道說,西安市監管部門表示,將對全市4S店等汽車銷售企業行為中存在的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及不正當競爭問題展開整治,監管部門快速反應值得點贊,但在開展一場聲勢浩大的整治行動同時,還需要對奔馳維權事件持續跟蹤,及時公佈汽車質量鑑定結果,鼓勵消費者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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