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中國道教(第二卷)《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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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中國道教(第二卷)《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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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簡稱《千金要方》,九十三卷。唐初道士孫思邈撰。他在

書前自序中解釋此書之命名曰:“人命至重,有貴千金,一方濟之,德逾於此,故以為

名也。”

原書本三十卷,《正統道藏》析為九十三卷,載於太平部。

卷一《醫學諸論》,總論醫理、藥理。凡九條:論大醫習業,論大醫精誠,論治病

略例,論診候,論處方,論用藥,論合和,論服餌,論藥藏。以下各卷分列各科各病之

處方,有:婦人方,少小嬰孺方,七竅病,風毒腳氣,諸風,傷寒方,肝、膽、心、脾,

肺、腎、胃、小腸、大腸諸病方,消渴、丁腫、痔漏、解毒諸方,以及食治、鍼灸、養

性等法。凡內、外、婦、兒諸科百病之處方,無不備載。孫奇等上奏書中,對全書的內

容,作了如下概括:“臟腑之論,針艾之法,脈證之辨,食治之宜,始婦人而次嬰孺,

先腳氣而後中風,傷寒癰疽,消渴水腫,七竅之痾,五石之毒,備急之方,養性之術,

總篇二百三十二門,合方論五百三十首。”可見此書之規模,不愧為集唐前醫藥學之大

成的鉅著。

全書內容豐富,對中國傳統醫學、藥學皆有重大貢獻,且具有自身的特點:

第一,重視醫德。首列“大醫習業”、“大醫精誠”二論,告誡醫家“須博極醫源,

精勤不倦”。應“先發大慈惻隱之心”,“不得問其貴賤貧富,長幼妍蚩,怨親善友,……

普同一等,皆如至親之想。”如有患瘡痍下痢,臭穢不可矚視,人所惡見者,但發慚愧

憂恤之意,不得起一念芥蒂之心。要求“省病診候,至意深心,詳察形候,纖毫勿失,

處判針藥,勿得參差。”

第二,注意醫藥的簡、廉、驗。孫思邈長期深入民間行醫,深知民眾生活困苦,無

錢求醫服藥,故力求醫方之簡易有驗和藥物之廉價,往往以賤藥代貴藥。如卷三十二

《傷寒方·傷寒雜治第一》說:“今諸療多用辛、甘姜、桂、人蔘之屬,此皆貴价難得,……

而苦蔘、青葙、葶藶、艾之屬,所在盡有,除熱解毒最良,勝於向貴价藥也。”如此之

例甚多,表明他關心勞動群眾疾苦的崇高精神。

第三,重視婦兒科。以“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療”,故在醫論之後,首列

“婦人方”三卷,以述婦人諸病的治療。特別是妊娠期、分娩前後諸病的治療。繼列

“少小嬰孺方”二卷,以述嬰兒的護理及諸種疾病的治療。在他看來,養育幼兒是生民

之大事,“生民之道,莫不以養小為大,若無於小,卒不成大。”

第四,將養生與治病相結合。認為有病求醫,不如及早進行身心修養及鍛鍊,求得

無病或少病,故專列“養性”三卷以述養生之道。包括按摩法、調氣(服氣)法、服食

法,以及房中補益和雜忌等。實行這些方法,確可疏通血脈,去除小病,增進健康,體

現出孫思邈有明確的預防醫學意識。在注意身體鍛鍊時,又不忘心性修養,且認為是更

重要的修養,指出:“養性者,不但餌藥餐霞,其要兼於百行。百行周備,雖絕藥餌,

足以遐年;德行不足,縱服玉液金丹,未能延壽。”

第五,注重鍼灸與湯藥相結合。主張“湯藥攻其內,鍼灸攻其外”。有的時候,

“鍼灸之功,過半於湯藥。”故專列“鍼灸”七卷以述鍼灸療法。在鍼灸穴位上,因舊

《明堂圖》年代久遠,傳寫多誤,乃據甄權新撰《明堂經圖》,重新繪製《明堂三人圖

(仰人、揹人、側人)》,明確了鍼灸穴位。卷中對多種疾病的鍼灸穴位、療法作了詳

明敘述,豐富了祖國傳統鍼灸學的內容。

第六,在藥物學上的貢獻。卷一中專列《論用藥》等數論,以述藥物的性質、分類、

合和(配製)、熬煮、服食,以及藥物的採集、貯藏等。指出用藥的先決條件是弄清藥

物的性質,書中對近二百種藥物的性質作了判別,今天亦具參考價值。眾多藥物中,有

些只宜單用,有些可以合用,有些藥合用時,可互相補充,相得益彰,有些藥合用時,

可以毒攻毒,去其害,而有些則反是。種種情況,十分複雜。指出:

“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

凡此七情,合和之時,用意審視,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

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之。”又指出熬藥要注意節度,服食要注意方法。採集

藥材要注意產地,某些產地所出某種藥質量優於其他產地。藥物貯藏時要注意乾燥、密

封、防鼠耗等。由於孫思邈精通藥理、藥性,在藥學上成就很大,故被後世譽為“藥王”。

此外,又重視食療,指出“藥性剛烈”、“食物性平和”,“若能用食平痾,釋情

遣疾者,可謂良工。”又注意對營養缺乏性疾病的防治,如甲狀腺腫大的癭病、缺乏維

生素C的足氣病等,皆提出有效的治療藥方。

總之,《千金要方》是我國古代的醫學鉅著,它不僅是中國道教醫學的代表作,也

是中國傳統醫學的重要典籍,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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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中國道教(第二卷)《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卷之一

宋朝奉郎守太常少卿充祕閣校理林億等校正

醫學諸論#1

論大醫習業第一

凡欲為大醫,必須諳《素問》、《甲乙》、《黃帝針經》、《明堂流注》、十二經脈、三部九候、五臟六腑、表裹孔穴、《本草》、《藥對》,張仲景、王叔和、阮河南、範東陽、張苗、斬邵等諸部經方。又須妙解陰陽祿命、諸家相法,及灼龜五兆、《周易》六壬,並須精熟,如此乃得為大醫。若不爾者,如無目夜遊,動致顛殞。次須熟讀此方,尋思妙理,留意鑽研,始可與言於醫道者矣。又須涉獵群書,何者?若不讀五經,不知有仁義之道;不讀三史,不知有古今之事;不讀諸子,睹事則不能默而識之;不讀《內經》,則不知有慈悲喜捨之德;不讀《莊》、《老》,不能任真體運,則吉凶拘忌,觸塗而生。至於五行休王、七耀天文,並須探賾。若能具而學之,則於醫道無所滯礙,而盡善盡美者矣。

論大醫精誠第二

張湛曰:夫經方之難精,由來尚矣。今病有內同而外異,亦有內異而外同,故五臟六腑之盈虛,血脈榮衛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診候以審之。而寸口關尺有浮沉弦緊之亂,俞穴流注有高下淺深之差,肌膚筋骨有厚薄剛柔之異,唯用心精微者,始可與言於茲矣。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於至粗至淺之思,豈不殆哉。若盈而益之,虛而損之,通而徹之,塞而壅之,寒而冷之,熱而溫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見其死矣。故醫方卜筮,藝能之難精者也。既非神授,何以得其幽微。世有愚者,讀方三年,便謂天下無病可治;及治病三年,乃知天下無方可用。故學者必須博極醫源,精勤不倦,不得道聽途說,而言醫道已了,深自誤哉。

凡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慾無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若有疾厄來求救者,不得問其貴賤貧富,長幼妍媸,怨親善友,華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親之想。亦不得瞻前顧後,自慮吉凶,護惜身命。見彼苦惱,若己有之,深心悽愴。勿避嶮巇、晝夜寒暑、飢渴疲勞,一心赴救,無作功夫形跡之心。如此可為蒼生大醫,反此則是含靈巨賊。自古名賢治病,多用生命以濟危急,雖曰賤畜貴人,至於愛命,人畜一也。損彼益己,物情同患,況於人乎。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為藥者,良由此也。其虻蟲、水蛭之屬,市有先死者,則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只如雞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處,不得已隱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為大哲,亦所不及也。其有患瘡痍下痢,臭穢不可瞻視,人所惡見者,但發慚愧、悽憐、憂恤之意,不得起一念蒂芥之心,是吾之志也。

夫大醫之體,欲得澄神內視,望之儼然。寬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診疾,至意深心。詳察形候,纖毫勿失。處判針藥,無得參差。雖曰病宜速救,要須臨事不惑。唯當審諦覃思,不得於性命之上,率爾自逞俊快,邀射名譽,甚不仁矣。又到病家,縱綺羅滿目,勿左右顧盻;絲竹湊耳,無得似有所娛;珍羞迭薦,食如無味;醽醁兼陳,看有若無。所以爾者,夫一人向隅,滿堂不樂,而況病人苦楚,不離斯須,而醫者安然歡娛,傲然自得,茲乃人神之所共恥,至人之所不為,斯蓋醫之本意也。

夫為醫之法,不得多語調笑,談譴喧譁,道說是非,議論人物,衒耀聲名,訾毀諸醫,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則昂頭戴面,而有自許之貌,謂天下無雙,此醫人之膏肓也。老君曰:人行陽德,人自報之;人行陰德,鬼神報之。人行陽惡,人自報之;人行陰惡,鬼神害之。尋此二途,陰陽報施,豈誣也哉。所以醫人不得恃己所長,專心經略財物,但作救苦之心,於冥運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又不得以彼富貴,處以珍貴之藥,令彼難求,自衒功能,諒非忠恕之道。志存救濟,故亦曲碎論之,學者不可恥言之鄙俚也。

論治病略例第三

夫天布五行,以植萬類,人稟五常,以為五臟,經絡腑輸,陰陽會通,玄冥幽微,變化難極。《易》曰: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於此。觀今之醫,不念思求經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始終循舊,省病問疾,務在口給,相對斯須,便處湯藥,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陽,三部不參,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決診,九候曾無彷彿,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窺管而已。夫欲視死別生,固亦難矣。此皆醫之深戒,病者可不謹以察之,而自防慮也。

古來醫人,皆相嫉害。扁鵲為秦太醫令李酰所害,即其事也。一醫處方,不得使別醫和合,脫或私加毒藥,令人增疾,漸以致困。如此者非一,特須慎之。寧可不服其藥,以任天真,不得使愚醫相嫉,賊人性命,甚可哀傷。

夫百病之本,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水腫,腸僻下痢,大小便不通,賁豚上氣,咳逆嘔吐,黃疸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症痕,驚邪癲癇,鬼疰,喉痺齒痛,耳聾目盲,金瘡踒折,癰腫惡瘡,痔瘻瘤癭,男子五勞七傷、虛乏贏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陰蝕,蟲蛇蠱毒所傷,此皆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葉,各依端緒以取之。又有冷熱勞損,傷飽房勞,驚悸恐懼,憂恚休惕;又有產乳落胎,墮下瘀血;又有貪餌五石,以求房中之樂。此皆病之根源,為患生諸枝葉也,不可不知其本末。但尚醫說,男女長幼之病,有半與病源相附會者,便可服藥也。男子者,眾陽所歸,常居於燥,陽氣遊動,強力施洩,便成勞損、損傷之病,亦以眾矣。若比之女人,則十倍易治。凡女子十四已上,則有月事,月事來日得風冷溼熱,四時之病相協者,皆自說之,不爾與治誤相觸動,更增困也。處方者,亦應問之。

凡用藥,皆隨土地所宜。江南嶺表,其地暑溼,其人肌膚薄脆,腠理開疏,用藥輕省;關中河北,土地剛燥,其人皮膚堅硬,勝理閉塞,用藥重複。

世有少盛之人,不避風溼,觸犯禁忌,暴竭精液,雖得微疾,皆不可輕以利藥下之。一利大重,竭其精液,困滯著床,動經年月也。凡長宿病,宜服利湯,不須盡劑,候利之足則止。病源未除者,於後更合耳。稍有氣力堪盡劑,則不論也。病源須服利湯取除者,服利湯後,宜將丸散,時時助之。

凡病服利湯得瘥者,此後慎不中服補湯也。若得補湯,病勢還覆成也。更重瀉之,則其人重受弊也。若初瘥,氣力未甚平復者,但消息之;須服藥者,當以平藥和之。夫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氣力未衰,欲將補益,冷熱隨宜丸散者,可先服利湯,瀉除胸腹中擁積痰實,然後可服補藥也。夫極虛勞應服補湯者,不過三劑即止。若治風病應服治風湯者,皆非三五劑可知也。自有滯風洞虛,即服十數劑,乃至百餘日可瘥也。故曰:實即瀉之,虛則補之。

夫二儀之內,陰陽之中,唯人最貴。人者,稟受天地中和之氣,法律禮樂,莫不由人。人始生,先成其精,精成而腦髓生。頭圓法天,足方象地,眼目應日月,五臟法五星,六腑法六律,以心為中極。大腸長一丈二尺,以應十二時;小腸長二丈四尺,以應二十四氣。身有三百六十五絡,以應一歲。人有九竅,以應九州。天有寒暑,人有虛實;天有刑德,人有愛憎;天有陰陽,人有男女;月有大小,人有長短。所以服食五穀不能將節,冷熱鹹苦更相掁觸,共為攻擊,變成疾病。凡醫診候,固是不易。又問而知之,別病深淺,名曰巧醫。仲景曰:凡欲和湯合藥,鍼灸之法,宜應精思,必通十二經脈,辨三百六十孔穴,榮衛氣行,知病所在,宜治之法,不可不通。古者上醫相色,色脈與形不得相失,黑乘赤者死,赤乘青者生。中醫聽聲,聲合五音,火聞水聲,煩悶千#2驚;木聞金聲,恐畏相刑。脾者土也,生育萬物,回助四傍,善者不見,死則歸之。太過則四肢不舉,不及則九竅不通。六識閉塞,猶如醉人。四季運轉,終而復始。下醫診脈,知病源由,流轉移動,四時逆順,相害柑生,審知#3臟腑之微,此乃為妙也。

論診候第四

夫欲理病,先察其源,候其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夫診候之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均,氣血未亂,精取其脈,知其逆順,非其時不用也,深察三部九候而明告之。古之善為醫者,上醫醫國,中醫醫人,下醫醫病。又曰上醫聽聲,中醫察色,下醫診脈。又曰上醫醫未病之病,中醫醫欲病之病,下醫醫已病之病。若不加心用意,於事混淆,即病者難以救矣。

何謂三部?寸關尺也。上部為天,肺也;中部為人,脾也;下部為地,腎也。何謂九候?部各有三,合為九候。上部天,兩額動脈,主頭角之氣也;上部地,兩頰動脈,主口齒之氣也;上部人,耳前動脈,主耳目之氣也。中部天,手太陰,肺之氣也;中部地,手陽明,胸中之氣也;中部人,手少陰,心之氣也。下部天,足厥陰,肝之氣也;下部地,足少陰,腎之氣也;下部人,足太陰,脾之氣也。合為九候。

夫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參五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愚醫不通三部九候,及四時之經,或用湯藥倒錯,鍼灸失度,順方治病,更增他疾,遂致滅亡。哀哉需民,枉死者半,可為世無良醫,為其解釋。經說:地水火風,和合成人。凡人火氣不調,舉身蒸熱;風氣不調,全身強直,諸毛孔閉塞;水氣不調,身體浮腫,氣滿喘粗;土氣不調,四肢不舉,言無音聲。火去則身冷,風止則氣絕,水竭則無血,土散則身裂。然愚醫不思脈道,反治其病,使髒中五行共相剋切,如火熾燃,重加其油,不可不慎。凡四氣合德,四神安和?一氣不調,百一病生#4。四神動作,四百四病同時俱發。又云:一百一病,不治自愈;一百一病,須治而愈;一百一病,雖治難愈;一百一病,真死不治。

張仲景曰:欲療諸病,當先以湯盪滌五臟六腑,開通諸脈,治道陰陽,破散邪氣,潤澤枯朽,悅人皮膚,益人氣血。水能淨萬物,故用湯也。若四肢病久,風冷發動,次當用散,散能逐邪,風氣溼痺,表裹移走,居無常處者,散當平之。次當用丸,丸藥者,能逐風冷,破積聚,消諸堅癖,進飲食,調和榮衛。能參合而行之者,可謂上工。故曰:醫者,意也。又曰:不須汗而強汗之者,出其津液,枯竭而死;須汗而不與汗之者,使諸毛孔閉塞,令人悶絕而死。又不須下而強下之者,令人開腸,洞洩不禁而死;須下而不與下之者,使人心內懊濃,脹滿煩亂,浮腫而死。又不須灸而強與灸者,令人火邪入腹,幹錯五臟,重加其煩而死;須灸而不與灸之者,令人冷結重凝,久而彌固,氣上衝心,無地消散,病篤而死。

黃帝問曰:淫邪浮衍奈何?岐伯對曰:正邪從外襲內,而未有定舍,及淫於髒,不得定處,與榮衛俱行,而與魂魄飛揚,使人臥不得安而喜夢也。凡氣淫於腑,則有餘於外,不足於內;氣淫於髒,則有餘於內,不足於外。問曰:有餘不足有形乎?對曰:陰盛則夢涉大水而恐懼,陽盛則夢蹈大火而燔灼,陰陽俱盛則夢相殺毀傷;上盛則夢飛揚,下盛則夢墮墜;甚飽則夢與《巢源》雲夢行,甚飢則夢取《巢源》雲夢臥;肝氣盛則夢怒,肺氣盛則夢恐懼、哭泣,心氣盛則夢喜笑及恐畏,脾氣盛則夢歌樂、體重、手足不舉,腎氣盛則夢腰脊兩解而不屬。凡此十一盛者,至而瀉之立已。厥氣客於心,則夢見丘山煙火;客於肺,則夢飛揚,見金鐵之器奇物;客於肝,則夢見山林樹木;客於脾,則夢見丘陵大澤,壞屋風雨;客於腎,則夢見臨淵,沒居水中;客於膀胱,則夢見遊行;客於胃,則夢見飲食;客於大腸,則夢見田野;客於小腸,則夢見聚邑、街衢;客於膽,則夢見鬥訟、自刳;客於陰器,則夢交接鬥內;客於項,則夢見斬首;客於胯,則夢見行走而不能前進,及池渠井窊中居;客於股,則夢見禮節拜跪;客於胞臚,則夢見沒溺便利。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補之立已。善診候者,亦可深思此意,乃盡善盡美矣。

《史記》曰: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於理,一不治也;輕身重財,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陰陽並藏氣不定,四不治也;飛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也;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生候尚存,形色未改,病未入勝理,針藥及時,能將節調理,委以良醫,病無不愈。

論處方第五

夫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蠱毒以蠱毒藥,癰腫瘡瘤以瘡瘤藥,風溼以風溼藥,風勞氣冷各隨其所宜。雷公雲:藥有三品,病有三階。藥有甘苦,輕重不同。病有新久,寒溫亦異。重熱膩滑、鹹醉藥石飲食等,於風病為治,餘病非對;輕冷粗澀、甘苦藥草飲食等,於熱病為治,餘病非對;輕熱辛苦淡藥飲食等,於冷病為治,餘病非對。其大綱略顯其源流,自餘睹狀可知,臨事制宜,當識斯要。

《藥對》曰:夫眾病積聚,皆起於虛,虛生百病。積者,五臟之所積;聚者,六腑之所聚。如斯等疾,多從舊方,不假增損。虛而勞者,其弊萬端,宜應隨病增減。古之善為醫者,皆自採藥,審其體性所主,取其時節早晚,早則藥勢未成,晚則盛勢已歇。今之為醫,不自採藥,且不委節氣早晚,只共採取,用以為藥,又不知冷熱消息、分兩多少,徒有療病之心,永無必愈之效,此實浮惑。聊複審其冷熱,記其增損之主耳。虛勞而苦頭痛復熱,加枸杞、萎蕤;虛而吐#5,加人蔘;虛而不安,亦加人蔘;虛而多夢紛紜,加龍骨;虛而多熱,加地黃、牡蠣、地膚子、甘草;虛而冷,加當歸、芎藭、乾姜;虛而損,加鍾乳、棘刺、肉蓯蓉、巴戟天;虛而大熱,加黃苓、天門冬;虛而多忘,加茯神、遠志;虛而驚悸不安,加龍齒、紫石英、沙蔘、小草,冷則用紫石英、小草,若客熱即用沙蔘、龍齒,不冷不熱無用之;虛而口乾,加麥門冬、知母;虛而吸吸,加胡麻、覆盆子、柏子仁;虛而多氣,兼微咳,加五味子、大棗;虛而身強,腰中不利,加磁石、杜仲;虛而多冷,加桂心、吳茱萸、附子、烏頭;虛而小便赤,加黃苓;虛而客熱,加地骨皮、白水黃耆;虛而冷,用隴西黃耆;虛而痰復有氣,加生薑、半夏、枳實;虛而小腸利,加桑螵蛸、龍骨、雞肌豚;虛而小腸不利,加茯苓、澤瀉;虛而痢白,加厚朴。諸藥無有一一歷而用之,但據體性冷熱,的相主對,聊敘增損之一隅,入處方者宜准此。

論用藥第六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6,本上經。

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有毒無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贏者,本中經。

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7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每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凡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又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莖花實,草石骨肉。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之時,用意審視,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又有酸、鹹、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陰乾、曝乾、採造時月、生熟、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其相使、相畏七情,列之如左,處方之日,宜深而究之。

玉石上部

玉泉畏款冬花。

玉屑惡鹿角。

丹砂惡磁石,畏鹹水。

曾青畏菟絲子。

石膽水英為使,畏牡桂、菌桂、芫花、辛夷、白薇。

雲母澤瀉為使,畏鮀魚及流水,惡徐長卿。

朴硝畏麥句姜。

鍾乳蛇床子、菟絲子為使,惡牡丹、玄石、牡蒙,畏紫石英、蘘草。

消石火為使,惡苦蔘、苦菜、畏女苑。

芒硝石韋為使,惡麥句姜。

礬石甘草為使,惡牡蠣。

滑石石韋為使,惡曾青。

白石英惡馬目毒公。

紫石英長石為使,畏扁青、附子,不欲鮀甲、黃連、麥句姜。

赤石脂惡大黃,畏芫花。

黃石脂曾青為使,惡細辛,畏蜚蠊、扁青、附子。

白石脂燕糞為使,惡松枝#8,畏黃苓。

太一餘糧杜仲為使,畏鐵落、菖蒲及貝母。

玉石中部

水銀畏磁石。

殷孽惡防己,畏木。

孔公孽木蘭為使,惡細辛。

凝水石畏地榆,解巴豆毒。

陽起石桑螵蛸為使,畏菟絲子,惡澤瀉、菌桂、雷丸#9、蛇蛻皮。

石膏雞子為使,惡莽草、毒公。

磁石柴胡為使,畏黃石脂,惡牡丹、莽草。

玄石惡松脂、柏子仁、菌桂。

理石滑石為使,畏麻黃。

玉石下部

青琅玕得水銀良,畏雞骨,殺錫毒。

礜石得火良,棘針為使,惡虎掌、毒公、鴦屎、細辛,畏水。

特生礜石得火良,畏水。

方解石惡巴豆。

代赭畏天雄。

大鹽漏蘆為使。

草藥上部

六芝薯蕷為使,得發良,惡恆山,畏扁青、茵薩。

天門冬垣衣、地黃為使,畏曾青。

麥門冬地黃、車前為使,惡款冬、苦瓠,畏苦蔘、青蘘。

術防風、地榆為使。

女萎、萎蕤畏滷鹹。

乾地黃得麥門冬、清酒良,惡貝母,畏蕪荑。

菖蒲秦荒、秦皮為使,惡地膽、麻黃。

澤瀉畏海蛤、文蛤。

薯蕷紫芝為使,惡甘遂。

遠志得茯苓、冬葵子、龍骨良,殺天雄、附子毒,畏真珠、蜚蠊、藜蘆、齊蛤。

菊花術、枸杞根、桑根白皮為使。

人蔘茯苓為使,惡溲疏,反藜蘆。

甘草術、乾漆、苦蔘為使,惡遠志,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

石斛陸英為使,惡凝水石、巴豆,畏白殭蠶、雷丸。

牛膝惡螢火、龜甲、陸英,畏白前。

獨活蠡實為使。

柴胡半夏為使,惡皂莢,畏女菀、華蘆。

細辛曾青、棗根為使,惡狼毒、山茱萸、黃耆,畏滑石、消石,反藜蘆。

庵\子荊子、薏苡仁為使,惡細辛、乾姜。

菥蓂子得荊子、細辛良,惡乾姜、苦蔘。

龍膽貫眾為使,惡防葵、地黃。

菟絲子得酒良,薯蕷、松脂為使,惡雚菌。

巴戟天覆盆子為使,惡朝生、雷丸、丹蔘。

蒺藜子烏頭為使。

防風惡乾姜、藜蘆、白斂、芫花,殺附子毒。

沙蔘惡防己,反藜蘆。

絡石杜仲、牡丹為使,惡鐵落,畏菖蒲、貝母。

丹蔘畏鹹水,反藜蘆。

天名精垣衣為使。

決明子蓍實為使,惡大麻子。

黃連黃苓、龍骨、理石為使,惡菊花、芫花、玄蔘、白鮮皮,畏款冬,勝烏頭,解巴豆毒。

芎藭白芷為使。

續斷地黃為使,惡雷丸。

黃耆惡龜甲。

杜若得辛夷、細辛良,惡柴胡、前胡。

蛇床子惡牡丹及巴豆、貝母。

茜根畏鼠姑。

飛廉得烏頭良,惡麻黃。

薇銜得秦皮良。

五味子蓯蓉為使,惡萎蕤,勝烏頭。

草藥中部

當歸惡\茹,畏菖蒲、海藻、牡蒙。

秦艽菖蒲為使。

黃苓山茱萸、龍骨為使,惡蔥實,畏丹砂及牡丹、藜蘆。

稿本惡\茹。

麻黃厚朴為使,惡辛夷、石韋。

乾姜秦椒為使,惡黃連、黃苓、天鼠糞,殺半夏、萇菪毒。

葛根殺野葛、巴豆及百藥毒。

前胡半夏為使,惡皂莢,畏藜蘆。

芍藥雷丸為使,惡石斛、芒硝,畏消石、鱉甲、小薊,反藜蘆。

貝母厚朴、白薇為使,惡桃花,畏秦艽、礜石、莽草,反烏頭。

玄蔘惡黃耆、乾姜、大棗、山茱萸,反藜蘆。

石韋滑石、杏仁為使,得菖蒲良。

栝蔞枸杞為使,惡乾姜、牛膝,乾漆反烏頭。

狗脊萆薢為使,惡敗醬。

苦蔘玄蔘為使,惡貝母、漏蘆及菟絲子,反藜蘆。

瞿麥蘘草、牡丹為使,惡桑螵蛸。

白芷當歸為使,惡旋復花。

石龍芮大戟為使,畏蛇蛻皮、吳茱萸。

白鮮皮惡桑螵蛸、桔梗、茯苓、萆薢。

萆薢薏苡為使,畏葵根、大黃及柴胡、牡蠣、前胡。

紫參畏辛夷。

仙靈脾薯蕷為使。

紫菀款冬為使,惡天雄、瞿麥及雷丸、遠志,畏茵蔯。

防己殷孽為使,惡細辛,畏萆薢,殺雄黃毒。

牡丹畏菟絲子。

白薇惡黃耆、大黃、大戟、乾姜及乾漆、大棗、山茱萸。

款冬花杏仁為使,得紫菀良,惡皂莢、消石、玄蔘,畏貝母、辛夷、麻黃、黃苓、黃連、黃耆、青葙。

女菀畏滷鹹。

澤蘭防己為使。

地榆得發良,惡麥門冬。

海藻反甘草。

草藥下部

大黃黃苓為使。

桔梗節皮為使,畏白芨、龍膽、龍膽、龍眼。

葶藶榆皮為使,得酒良,惡殭蠶、石龍芮。

甘遂瓜蒂為使,惡遠志,反甘草。

芫花決明為使,反甘草。

澤漆小豆為使,惡薯蕷。

大戟反甘草。

鉤吻半夏為使,惡黃苓。

藜蘆黃連為使,反細辛、芍藥、五參,惡大黃。

天雄遠志為使,惡腐婢。

烏頭、烏喙莽草為使,反半夏、栝蔞、貝母、白斂、白友,惡藜蘆。

貫眾翟菌為使。

虎掌蜀漆為使,惡莽草。

附子地膽為使,惡娛蚣,畏防風、甘草、黃耆、人蔘、烏韭、大豆。

蜀漆栝蔞為使,惡貫眾。

恆山畏玉札。

半夏射干為使,惡皂莢,畏雄黃及生薑、乾姜、秦皮、龜甲,反烏頭。

狼牙蕪荑為使,惡秦荒、地榆。

白斂代赭為使,反烏頭。

白芨紫石英為使,惡理石、李核仁、杏核仁。

雚菌得酒良,畏雞子。

\茹甘草為使,惡麥門冬。

蓋草畏鼠婦。

夏枯草土瓜為使。

狼毒大豆為使,惡麥句姜。

鬼臼畏垣衣。

木藥上部

茯苓、茯神馬\為使,惡白斂,畏牡蒙及地榆、雄黃、秦艽、龜甲。

柏子仁牡蠣、桂心、瓜子為使,惡菊花、羊蹄、諸石、面曲。

杜仲惡蛇蛻、玄蔘。

乾漆半夏為使,畏雞子。

蔓荊子惡烏頭、石膏。

牡荊實防風為使,惡石膏。

五加皮遠志為使,畏蛇蛻、玄蔘。

黃檗惡乾漆。

辛夷芎藭為使,惡五石脂,畏菖蒲及蒲黃、黃連、石膏、黃環。

酸棗仁惡防己。

槐子天雄、景天為使。

木藥中部

厚朴乾姜為使,惡澤瀉及寒水石、消石。

山茱萸蓼實為使,惡桔梗、防風、防己。

吳茱萸寥實為使,惡丹蔘、消石、白堊,畏紫石英。

秦皮大戟為使,惡吳茱萸。

佔斯解狼毒毒。

梔子解躑躅毒。

秦椒惡栝蔞、防葵,畏雌黃。

桑根白皮續斷、桂心、麻子為使。

木藥下部

黃環鳶尾為使,惡茯苓、防己。

石南五加皮為使。

巴豆芫花為使,惡雚草,畏大黃及

黃連、藜蘆,殺斑貓毒。

蜀椒杏仁為使,畏款冬。

溲疏漏蘆為使。

欒華決明為使。

雷丸荔實、厚朴為使,惡葛根。

皂莢柏子為使,惡麥門冬,畏空青、人蔘、苦蔘。

獸上部

龍骨得人蔘、牛黃良,畏石膏。

龍角畏乾漆、蜀椒、理石。

牛黃人蔘為使,惡龍骨、地黃及龍膽、蜚蠊,畏牛膝。

白膠得火良,畏大黃。

阿膠得火良,畏大黃。

獸中部

犀角松脂為使,惡雚菌、雷丸。

羖羊角菟絲子為使。

鹿茸麻勃為使。

鹿角杜仲為使。

獸下部

麋脂畏大黃,惡甘草。

蟲魚上部

蜜蠟惡芫花、齊蛤。

蜂子畏黃苓、芍藥、牡蠣。

牡蠣貝母為使,得#10甘草、牛膝、遠志、蛇床良,惡麻黃、吳茱萸、辛夷。

桑螵蛸畏旋復花。

海蛤蜀漆為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龜甲惡沙蔘、蜚蠊。

蟲魚中部

伏翼莧實、雲實為使。

蝟皮得酒良,畏桔梗、麥門冬。

蜥蜴惡硫黃、斑貓、蕪萸。

露蜂房惡乾姜、丹蔘、黃苓、芍藥、牡蠣。

□蟲畏皂莢、菖蒲。

臍蟾蜚蠊為使,惡附子。

鮀魚甲蜀漆為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鱉甲惡礬石。

烏賊魚骨惡白斂、白芨。

蟹殺茛菪毒、漆毒。

天鼠糞惡白斂、白薇。

蟲魚下部

蛇蛻畏磁石及酒。

蜣螂畏羊角、石膏。

斑貓馬刀為使,畏巴豆、丹蔘、空青,惡膚青。

地膽惡甘草。

馬刀得水良。

果上部

大棗殺烏頭毒。

果下部

杏仁得火良,惡黃耆、黃苓、葛根及解錫、胡粉毒,畏莽草。

菜上部

冬葵子黃苓為使。

菜中部

蔥實解藜蘆毒。

米上部

麻蕡、麻子畏牡蠣、白薇,惡茯苓。

米中部

大豆及黃卷惡五參、龍膽,得前胡、烏喙、杏仁、牡蠣良,殺烏頭毒。

大麥食蜜為使。

醬殺藥毒、火毒。

右一百九十七種有相制使,其餘皆無,故不備錄。

或曰:古人用藥至少,分兩亦輕,瘥病極多。觀君處方,非不煩重,分兩亦多,而瘥病不及古人者,何也?答曰:古者日月長遠,藥在土中自養經久,氣味真實,百姓少欲,稟氣中和,感病輕微,易為醫療。今時日月短促,藥力輕虛,人多巧詐,感病厚重,難以為醫。病輕用藥須少,噸賾盟幖炊啵此則醫之一隅,何足怪也。又古之醫者,自將採取,陰乾、曝乾,皆悉如法,用藥必依土地,所以治十得九。今之醫者,但知診脈處方,不委採藥時節,至於出處土地、新陳虛實,一皆不悉,所以治十不得五六者,實由於此。夫處方者,常須加意,重複用藥,藥乃有力,若學古人,徒自誤耳。方來學者,須詳而熟之。

凡紫石英、白石英、硃砂、雄黃、硫呈黃等,皆須光明映徹、色理鮮淨者為佳。不然令人身體乾燥,發熱口乾而死。

凡草石藥,皆須土地堅實,氣味濃烈,不爾治病不愈。

凡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欲得陳久者良,其餘唯須精新也。

論合和第七

問曰:凡合和湯藥,治諸草石蟲獸,用水升數,消殺之法則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莖、枝、葉、皮、骨、花、實,諸蟲有毛、翅、皮、甲、頭、足、尾、骨之屬,有須燒煉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後法。順方者福,逆之者殃。或須皮去肉,或去皮須肉,或鬚根莖,或須花實,依方煉治,極令淨潔。然後升合秤兩,勿令參差。藥有相生相殺,氣力有強有弱,君臣相理,佐使相持,若不廣通諸經,則不知有好有惡。或醫自以意加減,不依方分,使諸草石強弱相欺,入人腹中不能治病,更加鬥爭,草石相反,使人迷亂,力甚刀劍。若調和得所,雖未能治病,猶得安利五臟,於病無所增劇。例曰:諸經方用藥,所以熬煉節度,皆腳註之,今方則不然,於此篇具條之,更不煩方下別注也。

凡藥治擇熬炮訖,然後秤之以充用,不得生秤。

凡用石藥及玉,皆碎如米粒,綿裹內湯酒中。

凡‘鍾乳等諸石,以玉槌水研,三日三夜,漂煉務令極細。

凡銀屑,以水銀和成泥。

凡礜石,赤泥團之,入火半日,乃熟可用,仍不得過之。不煉,生入藥,使人破心肝。

凡朴硝、礬石,燒令汁盡,乃入丸散。芒硝、朴硝,皆絞揚訖,內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乃服。

凡揚中用丹砂、雄黃者,熟末如粉,臨服內揚中,攪令調和服之。

凡湯中用完物,皆擘破,乾棗、梔子之類是也。用細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之類是也。細花子物,正爾完用之,旋復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是也。米、麥、豆、輩,亦完用之。

凡橘皮、吳茱萸、椒等,入湯不□咀。

凡諸果實仁,皆去尖及雙仁者,湯揉撻去皮,仍切之。用梔子者,去皮;用蒲黃者,湯成下。

凡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揚成去滓下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之。一法薄切用。

凡麥門冬,皆微潤,抽去心。

凡麻黃,去節,先別煮兩三沸,掠去沫,更益水如本數,乃內餘藥,不爾令人煩,寸斬之。小草、瞿麥五分斬之,細辛、白前三分斬之,膏中細銼也。

凡牛膝、石斛等,入湯酒拍碎用之;石斛入丸散者,先以砧槌極打令碎,乃入臼,不爾搗不熟,入酒亦然。

凡桂、厚朴、杜仲、秦皮、木蘭輩,皆削去上虛軟甲錯,取裹有味者秤之。茯苓、豬苓,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遠志、野葛等,皆槌破去心。紫菀,洗去土,曝乾,乃秤之。薤白、蔥白,除青令盡。莽草、石南、茵芋、澤蘭,剔取葉及嫩莖,去大枝。鬼臼、黃連,皆除根毛。石韋、辛夷,拭去毛,辛夷又去心。蜀椒,去閉口者及目。用大棗、烏梅,皆去核。用鬼箭,削取羽皮。

凡茯苓、芍藥,補藥須白者,瀉藥唯赤者。

凡菟絲子,暖湯淘伏去沙土,乾灑,緩酒漬,經一宿灑出,曝微白,搗之;不盡者,更以酒漬,經三五日乃出,更晒微乾,搗之,須使悉盡,極易碎。

凡用甘草、厚朴、枳實、石南、茵芋、藜蘆、皂莢之類,皆炙之。而枳實去禳,藜蘆去頭,皂莢去皮、子。

凡用椒實,微熬令汗出,則有勢力。

凡湯、丸、散用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皆煻灰炮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秤之。唯姜附湯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秤之,直理破作七八片。

凡半夏,熱湯洗去上滑,一雲十洗四破,乃秤之,以入湯;若膏、酒、丸散,皆煻灰炮之。

凡巴豆,去皮、心、膜,熬令紫色。桃仁、杏仁、葶藶、胡麻諸有脂膏藥,皆熬黃黑,別搗令如膏,指□視泯泯爾,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搗令消散,乃復都以輕絹篩之,須盡,又內臼中,依法搗數百杵也。湯、膏中雖有生用者,並搗破。

凡用麥糵、曲末、大豆黃卷、澤蘭、蕪荑,皆微炒。乾漆,炒令煙斷。用烏梅入丸散者,熬之。用熟艾者,先炒,細擘,合諸藥搗令細散不可篩者,內散中和之。

凡用諸毛羽、齒牙、蹄甲,龜鱉、鯪鯉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蛻皮,微炙。

凡用斑貓等諸蟲,皆去翅足,微熬。用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蠣,熬令黃色。殭蠶、蜂房,微炒之。

凡湯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黃,須末如粉,臨服內湯中,攪令調和服之。

凡丸、散用膠,先炙,使通體沸起燥,乃可搗,有不沸處,更炙之;斷下湯直爾用之,勿炙;諸湯中用阿膠,皆絞湯畢,內汁中,更上火兩三沸,令烊。

凡用蜜,先火煎,掠去沫,令色微黃,則丸經久不壞。掠之多少,隨蜜精粗,遂至大稠,於丸彌佳。

凡丸中用蠟,烊,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

凡湯中用飴糖,皆湯成下。諸湯用酒者,皆臨熟下之。

凡藥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湯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之。其不宜湯酒者,列之如左:

硃砂熟入酒#11雌黃雲母陽起石入酒礬石入酒硫黃入酒鍾乳入酒孔公孽入酒礜石入酒銀屑白堊銅鏡鼻胡粉鉛丹滷鹹入酒石灰入酒藜灰

右石類一十七種。

野葛狼毒毒公鬼臼莽草蒴藋入酒巴豆躑躅入酒皂莢入酒雚菌藜蘆\茹貫眾入酒蕪荑雷丸狼牙鳶尾蒺藜入酒女菀葈耳紫葳入酒薇銜入酒白芨牡蒙飛廉蛇銜佔斯辛夷石南入酒楝實虎杖入酒,單漬虎掌蓄根羊桃入酒麻勃苦瓠瓜蒂陟釐狼跋子入酒雲實槐子入酒地膚子蛇床子入酒青葙子茺蔚子王不留行菥蓂子菟絲子入酒

右草木之類四十八種。

蜂子蜜蠟白馬莖狗陰雀卵雞子雄鵲伏翼鼠婦樗雞螢火蠮螉蠮舊作□殭蠶蜈蚣蜥蜴斑貓芫青亭長蛇膽虻蟲蜚蠊螻蛄馬刀赭魁蝦蟆蝟皮生鼠生龜入酒蝸牛諸烏獸入酒蟲魚膏骨髓膽血屎溺

右蟲獸之類二十九種。

古秤唯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稱也。吳人以二兩為一兩,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今依四分為一兩稱為定。方家凡雲等分者,皆是丸散,隨病輕重,所須多少,無定銖兩,三種五種皆悉分兩伺等耳。凡丸散雲若干分兩者,是品諸藥宜多宜少之分兩,非必止於若干之分兩也。假令日服三方寸匕,須瘥止,是三五兩藥耳。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準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雲半錢匕者,則是一錢抄取一邊爾,並用五銖錢也。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兩勺為一合。以藥升分之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則以昇平之。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內散藥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調耳。令人分藥,不復用此。

凡丸藥,有云如細麻大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較略大小相稱爾。如黍粟者亦然,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麻子者,即今大麻子,準三細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準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準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準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準之。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定。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桐子準之。

凡方雲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先去心皮,乃秤之,以一分準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準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穰畢,以一分準二枚。橘皮一分準三枚。棗有大小,以三枚準一兩。雲乾姜一累者,以半兩為正。本草雲一兩為正。

凡方雲半夏一升者,洗畢秤,五兩為正。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庵\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此其不同也。雲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通以秤準,皆取平升為正。

凡方雲桂一尺者,削去皮畢,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兩為正。雲某草一束者,重三兩為正。一把者,重二兩為正。

凡雲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湯酒膏藥,舊方皆雲□咀者,謂秤畢,搗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當,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平。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咀者,乃得無末,而片粒調和也。

凡雲末之者,謂搗篩如法也。

凡丸散,先細切,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所言。其潤溼藥,如天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乾,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曝乾。若值陰雨,可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搗之。

凡溼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秤之為正,其湯酒中不須如此。

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即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令如丸藥者。

凡篩丸散藥畢,皆更合於臼中,以杵搗之數百過,視其色理和同為佳。

凡煮湯,當取井花水,極令淨潔,升斗分量勿使多少,煮之調和,候火用心,一如煉法。

凡煮湯,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二十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率。皆絞去滓,而後酌量也。然則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者,為病須快利,所以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者,為病須補益,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詳視之,不得令水多少。湯熟,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垽濁。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紙覆令密,勿令洩氣。欲服以銅器於熱湯上暖之,勿令器中有水氣。

凡漬藥酒,皆須切細,生絹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使#12可灑出,不必待至酒盡也。滓可曝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散服。

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兩劑加水煮竭飲之,亦敵一劑新藥,貧人當依此用,皆應先曝令燥也。

凡合膏,先以苦酒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覆勿洩。雲眸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煮膏當三上三下,以洩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之,取沸靜良久乃止,寧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熬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色為度。豬肪皆勿令經水,臘月者彌佳。絞膏亦以新布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飲之,可摩之膏,膏滓則宜以傅病上。此蓋欲兼盡其藥力故也。

凡膏中有雄黃、硃砂輩,皆別搗,細研如面,須絞膏畢乃投中,以物疾攪,至於凝強,勿使沉聚在下不#13調也。有水銀者,於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爾。

凡搗藥法,燒香,灑掃淨潔,不得雜語喧呼,當使童子搗之,務令細熟,杵數可至千萬杵,過多為佳。

凡合腎氣、薯蕷及諸大補五石、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時、煎時,並不令婦人、小兒、產母、喪孝、痼疾、六根不具足人,及雞、犬、六畜等見之,大忌,切宜慎之。其續命湯、麻黃等諸小湯,不在禁忌之限。比來田野下里家,因市得藥,隨便市上顧人搗合,非止諸不如法,至於石斛、菟絲子等難搗之藥,費人功力,賃作搗者,隱主悉盜棄之。又為塵埃穢氣入藥中,羅篩粗惡,隨風飄揚,眾口嘗之,眾鼻嗅之,藥之精氣,一切都盡,與朽木不殊。又復服餌,不能盡如法,服盡之後,反加虛損,遂謗醫者處方不效。夫如此者,非醫之咎,自緣發意甚誤,宜熟思之。

論服餌第八

若用毒藥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病在胸膈已上者,先食而後服藥;病在心腹已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凡服丸散,不雲酒、水飲者,本方如此,是可通用也。

凡服利湯,欲得侵早。凡服湯,欲得稍熱服之,即易消下不吐,若冷則吐嘔不下,若太熱即破人咽喉,務在用意。湯必須澄清,若濁令人心悶不解。中間相去如步行十里久再服,若太促數,前湯未消,後湯來衝,必當吐逆,仍問病者腹中藥消散,乃可進服。

凡服湯法,大約皆分為三服,取三升,然後乘病人谷氣強進一服,最須多,次一服漸少,後一服最須少。如此即甚安穩。所以病人於後氣力漸微,故湯須漸少。

凡服補湯,欲得服三升半,晝三夜一,中間間食,則湯氣溉灌百脈,易得藥力。

凡服湯不得太緩太急也,又須左右仰覆臥各一,食頃即湯勢遍行腹中,又於室中行,皆可一百步許,一日勿出外,即大益。

凡服湯三日,常忌酒,緣湯忌酒故也。

凡服治風湯,第一服厚覆取汗,若得汗即須薄覆,勿令大汗,中間亦須間食,不爾令人無力,更益虛贏。

凡丸藥,皆如梧桐子大,補者十丸為始,從一服漸加,不過四十丸,過亦損人。雲一日三度服,欲得引日,多時不闕,藥氣漸漬,燻蒸五臟,積久為佳,不必頓服,早盡為善,徒棄名藥,獲益甚少。

凡人四十己下有病,可服瀉藥,不甚須服補藥。必若有所損,不在此限。四十已上,則不可服瀉藥,須服補藥。五十已上,四時勿闕補藥,如此乃可延年,得養生之術耳。其方備在第二十七卷中。《素問》曰:實即瀉之,虛即補之,不虛不實,以經調之。此其大略也。凡有臟腑積聚,無問少長,須瀉則瀉。凡有虛損,無問少長,須補即補。以意量度而用之。

凡服痔漏疳□等藥,皆慎豬、雞、魚、油等味,至瘥。

凡服瀉藥,不過以利為度,慎勿過多,令人下利無度,大損人也。

凡諸惡瘡,瘥後皆百日慎口味,不爾,而瘡即發也。

凡服酒藥,欲得使酒氣相接,無得斷絕,絕則不得藥力,多少皆以知為度。不可令至醉及吐,則大損人也。

凡服藥,皆斷生冷、酢滑、豬、犬、雞、魚、油、面、蒜及果實等。其大補丸散,切忌陳臭宿滯之物。有空青忌食生血物,天門冬忌鯉魚,白木忌桃李及雀肉、葫荽、大蒜、青魚、酢等物,地黃忌蕪荑,甘草忌菘菜、海藻,細辛忌生菜,菟絲子忌兔肉,牛膝忌牛肉,黃連、桔梗忌豬肉,牡丹忌葫萎,藜蘆忌狸肉,半夏、菖蒲忌飴糖及羊肉,恆山、桂心忌生蔥、生菜,商陸忌犬肉,茯苓忌醋物,柏子仁忌溼面,巴豆忌蘆筍羹及豬肉,鱉甲忌莧菜。

凡服藥,忌見死屍及產婦穢汙觸之,兼及忿怒憂勞。

凡餌湯藥,其粥食肉菜皆須大熟,熟即易消,與藥相宜,若生則難消,復損藥力。仍須少食菜及硬物,於藥為佳。亦少進鹽、醋乃善。亦不得苦心用力,及房室喜怒。是以治病用藥力,惟在食治將息得力,太半於藥有益,所以病者務在將息節慎,節慎之至,可以長生,豈惟愈病而已。

凡服瀉湯及諸丸散酒等,至食時須食者,皆先與一口冷醋飲#14,須臾乃進食為佳。

凡人忽遇風,發身心頓惡,或不能言,有如此者,當服大、小續命湯,及西州續命、排風、越婢等湯,於無風處密室之中,日夜四五服,勿計劑數多少,亦勿慮虛,常使頭面、手足、腹背汗出不絕為佳。服湯之時,湯消即食粥,粥消即服湯,亦少與羊肉臛將補。若風大重者,相續五日五夜服湯不絕,即二日停湯,以羹臛自補,將息四體。若小瘥即當停藥,漸漸將息。如其不瘥,當更#15服湯攻之,以瘥為度。

凡患風服湯,非得大汗,其風不去,所以諸風方中皆有麻黃,至如西州續命即用八兩,越婢六兩,大、小續命或用一兩、三兩、四兩,故知非汗不瘥。所以治風非密室不得輒服湯藥,徒自誤耳,惟更加增,未見損減矣。

凡人五十已上大虛者,服三石更生,慎勿用五石也。四時常以平旦服一二升,暖飲,終身勿絕,及一時勿食蒜、油、魚、豬、牛、馬、雞、鵝、鴨等肉,即無病矣。

論藥藏第九

存不忘亡,安不忘危,大聖之至教。救民之瘼,恤民之隱,賢人之用心。所以神農鳩集百藥,黃帝纂錄《針經》,皆備預之常道也。且人動煟多起倉卒,不與人期,一朝嬰已,豈遑知。想諸好事者,可貯藥藏用,以備不,所謂起心雖微,所救惟廣。見諸世祿之家,有善養馬者,尚貯馬藥數十斤,不見養身者有蓄人藥一錙銖,以此類之,極可愧矣。貴畜而賤身,誠可羞矣。傷人乎不問馬,此言安用哉?至如人或有公私使命,行邁邊隅,地既不毛,藥物焉出,忽逢瘴癘,素不資貯,無以救療,遂拱手待斃,以致夭歿者,斯為自致,豈是枉橫。何者?既不能深心以自衛,一朝至此,何嘆惜之晚哉。故置藥藏法,以防危殆云爾。

石藥、灰土藥、水藥、根藥、莖藥、葉藥、花葯、皮藥、子藥、五穀、五果、五菜,諸獸齒牙、骨角、蹄甲、皮毛、尿屎等藥,酥髓、乳酪、醍醐、石蜜、沙糖、飴糖、酒醋、膠面、櫱豉等藥。

右件藥,依時收採以貯藏之。蟲蠶之藥不收採也。

秤、鬥、升、合、鐵臼、木臼、絹羅、紗羅、馬尾羅、刀砧、玉槌、瓷缽、大小銅姚、鐺釜、銅鐵匙等。

右合藥所須,極當預備。

凡藥皆不欲數數晒曝,多見風日,氣力即薄歇,宜熟知之。

諸藥未即用者,候天大晴時,於烈日中曝之,令大乾,以新瓦器貯之,泥頭密封。須用開取,即急封之,勿令中風溼之氣,雖經年亦如新也。其丸散以瓷器貯,密蠟封之,勿令洩氣,則三十年不壞。諸杏仁及子等藥,瓦器貯之,則鼠不能得之也。凡貯藥法,皆須去地三四尺,則土溼之氣不中也。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卷之一竟

#1醫學諸論:此四字原缺,據目錄補。

#2千:影宋刻本作『幹』。

#3知:原作『之』,據影宋刻本改。

#4百一病生:原作『百病一生』,據影宋刻本改。

#5吐:影宋刻本『吐』上有『欲』字。

#6者:原作『老』,據影宋刻本改。

#7治病:此二字原脫,據影宋刻本補。

#8枝:影宋刻本作『脂』。

#9丸:原作『也』,據影宋刻本改。

#10得:原脫,據影宋刻本補。

#11酒:影宋刻本作『湯』。

#12使.□影宋刻本作『便』。

#13不:原作『勿』,據影宋刻本改。

#14飲:影宋刻本作『飯』。

#15更:原脫,據影宋刻本補。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凡例

《千金方》舊有例數十條,散在諸篇。凡用一法,皆宜遍知之,雖素熟其書者,臨事尚慮有所遺失,況倉卒遘疾,按證為治、不能無未達之惑。及新加撰次,不可無法。今撮集舊凡,並新校之意,為例一篇,次於今序之末,庶後之施用者無凝滯焉。

凡和劑之法,有斤、兩、升、合、尺、寸之數,合湯藥者,不可不知。按吳有復秤、單秤,隋有大升、小升,此制雖復紛紜,正惟求之太深,不知其要耳。陶隱居撰《本草序錄》,一用累黍之法,神農舊秤為定,孫思邈從而用之。孫氏生於隋末,終於唐永淳中,蓋見《隋志》、《唐令》之法矣。則今之此書,當用三兩為一兩、三升為一升之制。世之妄者,乃謂古今之人大小有異,所以古人服藥劑多。無稽之言,莫此為甚。今之用藥,定以三兩為今一兩,三升為今一升,方中雖時復有用尺寸處,舊例已有準折斤兩法,今則不復重述也。

凡古方治疾,全用湯法,百千之中,未有一用散者。今世醫工,湯散未辨,宜其多說異端,承疑傳謬。按湯□咀為各切如麻豆,散法治篩為治擇搗篩。卒病賊邪,須湯以盪滌;長病痛疾,須散以漸漬。此古人用湯液、煮散之意也。後世醫工,惟務力省,一切為散,遂忘湯法,傳用既久,不知其非。一旦用湯,妄生疑訝,殊不知前世用#1湯,藥劑雖大,而日飲不過三數服,而且方用專一。今人治病,劑料雖薄而數藥競進,每藥數服。以古較今,豈不今反多乎?又昔人長將藥者,多作煮散法,蓋取其積日之功。故每用一方寸匕為一服,多不過三方寸匕,然而須以帛裹,煮時微微振動。是古人之意,豈須欲多服藥哉。又服丸之法,大率如梧子者二十丸,多不過三十、四十丸。及服散者,少則刀圭錢五匕,多則方寸而已。豈服湯特多,煮散、丸散則少乎?是知世人既不知斤、兩、升、合之制,又不知湯液、煮散之法。今從舊例,率定以藥二十古兩,水一小鬥,煮取今一升五合,去滓蜇,分三服。自餘利湯欲少水而多取數,補湯欲多水而少取數,各依方下別法。

凡古經方用藥,所有熬煉節度皆腳註之。今方則不然,撮合諸家之法而為合和一篇,更不於方下各注。各注則徒煩而不備,集出則詳審而不煩。凡合和者,於第一卷檢之。常用烏頭,止言炮裂,此物大毒,難循舊制,當依治歷節防己湯雲:凡用烏頭,皆去皮、熬令黑,乃堪用,不然至毒人,特宜慎之。又桂本畏火,所不可近,若婦人妊娠,又慮動胎,當依《惡阻篇》狹苓丸方雲:妊娠忌桂,故熬後用之。又方中用大黃者,當依治癱疽地黃丸方雲:薄切,五升米下蒸熟,曝乾用之。

凡諸方用藥,多出《神農本經》。但古今不同,詳略或異,施於達者,不假縷陳,與眾共之,事須詮詔。古文從簡,則茱萸渾於山、昊,門冬隱於天、麥,椒不判於秦、蜀,刑罔分於牡、蔓。今則檢從本草,各以一二而詳之。又近世用藥,相承其謬,若不辨正,為損滋多。求真珠者,罕知硃砂之為末,多以水銀硃充用;擇通草者,鮮知木通之別號,皆以通脫木為名;以杜薔而當細辛,用黃耆而得苜蓿;白羨華,羨華之偽,以刺者為良;青木香,木香之佳,以土者為惡;桂心蓋取其枝中之肉,狗脊何尚乎金色之毛;山梔子、梔子本為一物,訶黎勒、訶子元無二條;檳榔、大腹,古昔用之無別;根實、根殼,後世麴生異端;蚱蟬以聲而命名,用啞者則顯知其謬;胡麻以國而為號,以烏者正得其真;天南星、虎掌名異而實同,茵陳蒿、茵蔭名同而實異。斯實藥家之消息,為醫者可不留心。又如白木一物,古書惟只言木,近代醫家鹹以木為蒼木,今則加以『白』字,庶乎臨用無惑矣。

凡諸方中用藥,問復有不出本草舊經者,鹹名醫垂記,或累世傳良,或博聞有驗,或自用得力,故孫氏不得而棄之,傳之方來,豈小補哉。

凡古名賢治病,多用生命以濟災急。雖日賤畜貴人,至於愛命,人畜一也。損彼益己,物情同患,瓦於人乎?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今之此方,所以不用生命物為藥也。其虻蟲、水蛭輩,市有先死者,可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又云用鸚子者,皆取先破者用之,完者無力。

凡古今病名,率多不同。緩急尋檢,常致疑阻,若不判別,何以示眾?且如世人呼陰毒傷寒最為劇病,嘗深摭其由,然口稱陰毒之名,意指少陰之證,病實陰易.之候。命一疾而涉三病,以此為治豈不遠。而殊不知陰毒、少陰、陰易自是三候,為治全別。古有方證,其說甚明,今而混淆,害人最急。又如腸風、髒毒、咳逆、慢驚,遍稽方論,無此名稱。深窮其狀,腸風乃腸痔下血,髒毒乃痢之蠱毒,咳逆者喊逆之名,慢驚者陰痛之病。若不知古知今,何以為人司命。加以古之經方,言多雅奧,以利為滯下,以蹙為腳氣,以淋為癮,以實為祕,以天行為傷寒,以白虎為歷節,以膈氣為膏肓,以喘嗽為咳逆,以強直為痙,以不語為愈,以緩縱為痱,以怔忪為悸,以痰為飲,以黃為瘴,諸如此類#3,可不討論。而況病有數候相頻,二病同名者哉。宜其視傷寒、中風、熱病、溫疫,通曰傷寒,膚脹、鼓脹、腸覃、石痕,率為水氣。療中風專用乎痰藥,指滯下或以為勞疾,伏樑不辨乎風根,中風不分乎時疾。此今天下醫者之公患也,是以別白而言之。

凡方後舊有禁忌法,或有或無,或詳或略,全無類例,今則集諸藥反、惡、畏、忌及諸雜忌為一篇,凡服餌者,於第一卷檢之。

凡下丸散不雲酒、水、飲者,本方如此,而別說用酒、水、飲,則是可通用三物服也。

凡諸方論,鹹出前古諸家及唐代名醫,加減為用而各有效。今則遍尋諸家,有增損不同者,各顯注於方下,庶後人用之,左右逢其源也。

凡諸卷有一篇治數病者,今則各以類次,仍於卷首目下注雲:某病附焉。

凡諸方與篇題各不相符者,卒急之際,難於尋檢,今則改其詮次,庶幾歷然易曉。

凡諸方有一方數篇重出,主治不殊者黠則去之;各有治療者,則雲方見某卷某篇。

凡諸篇類例之體,則論居首;脈次之,大方在前,單方次之,鍼灸法處末焉。緩急檢尋,繁而不雜也。

婦人卷中有虛損一篇、補益一篇,事涉相類,詳而察之,亦自有條,諸丸大方皆在補益,諸湯與煎盡屬虛損。又頭面篇中備載風眩之治,小腸腑卷重出風眩一門,求之類例,不當復出。蓋前篇雜疏諸家之法,廣記而備言之;後篇特記徐嗣伯十方,欲後人知所適從耳。

凡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治,所以別立方也。若是四時節氣為病,虛實玲熱為患者,故與丈夫同也。其雜病與丈夫同者,散在諸卷。

凡小兒之病,與大人不殊,惟用藥有多少為異。其驚痛、客性、解頗、不行等八九篇合為一卷,自餘下利等方,並散在諸篇中,可披而得也。

凡鍼灸孔穴,已具《明堂篇》中,其逐篇諸穴,多有不與《明堂》同者,及《明堂》中所無者,亦廣記當時所傳得效者耳,故不必盡同舊經也。

凡諸卷中用字,文多假借,如乾字作幹、屎字作矢、銳字作兌,其類非一,今則各仍舊文,更不普加改定,亦從古之意也。

凡諸方論,今各檢見所從來及所流派,比欲各加題別,竊為非醫家之急,今但按文校定,其諸書之名,則隱而不出,以成一家之美焉。

#1用:原脫,據影宋刻本補。

#2易:原作『陽」,據影宋刻本改。下『陰易」仿此。

#3類:原作『論」,據影宋刻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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