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1億的廳官,與妻子同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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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蒙古檢察”消息,8月21日,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原副書記、理事長楊阿麟(正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王衛華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復弛及3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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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蒙古檢察”消息,8月21日,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原副書記、理事長楊阿麟(正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王衛華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復弛及3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被控收1億的廳官,與妻子同庭受審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楊阿麟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任、理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崗位調整、工作調動、工程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其妻子王衛華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億餘元,其中,被告人楊阿麟與王衛華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00餘萬元;截至2018年7月17日,被告人楊阿麟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經責令其說明來源,仍有價值人民幣300餘萬元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被告人楊阿麟的刑事責任,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王衛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楊阿麟是一名退休後被查的幹部。他於去年3月退休,去年7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1月,楊阿麟被“雙開”,通報中稱,楊阿麟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出差調研期間默許妻子接受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調整晉升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在操辦其長子婚禮過程中藉機斂財,直接或通過妻子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及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他被開除黨籍的通報中,有3項違紀行為與其妻子有關:默許妻子接受公款旅遊;直接或通過妻子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直接或通過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此外,他還違反廉潔紀律,在操辦其長子婚禮過程中藉機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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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蒙古檢察”消息,8月21日,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原副書記、理事長楊阿麟(正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王衛華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復弛及3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被控收1億的廳官,與妻子同庭受審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楊阿麟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任、理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崗位調整、工作調動、工程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其妻子王衛華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億餘元,其中,被告人楊阿麟與王衛華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00餘萬元;截至2018年7月17日,被告人楊阿麟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經責令其說明來源,仍有價值人民幣300餘萬元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被告人楊阿麟的刑事責任,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王衛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楊阿麟是一名退休後被查的幹部。他於去年3月退休,去年7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1月,楊阿麟被“雙開”,通報中稱,楊阿麟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出差調研期間默許妻子接受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調整晉升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在操辦其長子婚禮過程中藉機斂財,直接或通過妻子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及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他被開除黨籍的通報中,有3項違紀行為與其妻子有關:默許妻子接受公款旅遊;直接或通過妻子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直接或通過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此外,他還違反廉潔紀律,在操辦其長子婚禮過程中藉機斂財。

被控收1億的廳官,與妻子同庭受審

據公開資料,楊阿麟是蒙古族人,1957年10月出生,內蒙古自治區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197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的仕途一直沒離開內蒙古自治區,崗位集中於經濟領域,曾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廳計劃財務處處長、海拉爾農牧場管理局黨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信託投資公司黨委書記。

2005年底,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成立。楊阿麟2006年3月進入該社,擔任領導職務共12年,先後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任、理事長等職,直至去年3月退休。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就在楊阿麟落馬前一個月,原銀監會對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作出了處罰。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銀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在楊阿麟擔任該社法定代表人時期,該社違規投資設立企業,於2018年6月4日被罰款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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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蒙古檢察”消息,8月21日,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原副書記、理事長楊阿麟(正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王衛華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復弛及3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被控收1億的廳官,與妻子同庭受審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楊阿麟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任、理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崗位調整、工作調動、工程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其妻子王衛華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億餘元,其中,被告人楊阿麟與王衛華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00餘萬元;截至2018年7月17日,被告人楊阿麟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經責令其說明來源,仍有價值人民幣300餘萬元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被告人楊阿麟的刑事責任,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王衛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楊阿麟是一名退休後被查的幹部。他於去年3月退休,去年7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1月,楊阿麟被“雙開”,通報中稱,楊阿麟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出差調研期間默許妻子接受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調整晉升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在操辦其長子婚禮過程中藉機斂財,直接或通過妻子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及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他被開除黨籍的通報中,有3項違紀行為與其妻子有關:默許妻子接受公款旅遊;直接或通過妻子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直接或通過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此外,他還違反廉潔紀律,在操辦其長子婚禮過程中藉機斂財。

被控收1億的廳官,與妻子同庭受審

據公開資料,楊阿麟是蒙古族人,1957年10月出生,內蒙古自治區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197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的仕途一直沒離開內蒙古自治區,崗位集中於經濟領域,曾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廳計劃財務處處長、海拉爾農牧場管理局黨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信託投資公司黨委書記。

2005年底,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成立。楊阿麟2006年3月進入該社,擔任領導職務共12年,先後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任、理事長等職,直至去年3月退休。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就在楊阿麟落馬前一個月,原銀監會對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作出了處罰。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銀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在楊阿麟擔任該社法定代表人時期,該社違規投資設立企業,於2018年6月4日被罰款100萬元。

被控收1億的廳官,與妻子同庭受審

此外相關信息顯示,內蒙古區聯社共有4名高管(含已退休高管)被給予了警告、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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