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放寬保障房申請者收入標準

保障房 租房 經濟 房產 烏魯木齊晚報 2017-05-26

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王媛媛)從5月1日起,烏魯木齊將執行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月收入標準。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由2625元以下(含)調整為2850以下(含),上調了225元。

5月25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召開新聞部發佈會,保障房收入標準調整後,人均住房面積申請標準不變,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標準為人均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符合條件的居民可到轄區社區申請。

得知公共租賃住房人均月收入標準調整,西山居民吳文明非常高興,“前面就想申請公租房,租金便宜,但收入超標了。調整後就能符合公租房標準了。”

2016年9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分檔計租、分級補貼政策。各個公租房小區根據地段不同,租金標準與分級補貼標準均不相同

經濟適用住房主要是在商品房小區配建,各個小區銷售價格也不同。

這是烏魯木齊第六次調整保障房月收入申請標準。 市政府根據烏魯木齊2016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為進一步放寬住房保障申請條件,決定對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收入標準調整。

烏魯木齊2007年啟動住房保障工作,截至目前累計建設了79350套保障房,10.3萬人已住進了保障房。

經濟適用房保障對象為烏魯木齊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兵團駐烏單位的,向兵團住房保障部門申請)。

公租房保障對象為烏魯木齊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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