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滬今年為全社會新增減負逾1800億元!15項具體舉措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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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6月24日)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市常務副市長陳寅介紹了2019年本市減輕企業負擔措施的有關情況。市財政局巡視員袁白薇、市稅務局巡視員胡蘭芳、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陳石燕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費予清出席發佈會,共同回答記者提問。

減稅降費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是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關鍵舉措,是完善稅制、優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有利於穩增長、調結構、促就業。

2018年,上海全面貫徹國家降成本總體要求,實施九方面18項政策舉措,新增減負約560億元。2016年至2018年,上海三輪措施累計減負超過3000億元。

總體考慮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政府讓利與企業增效相結合,堅持當前減負效應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堅持產業轉型升級與持續發展能力提升相結合,瞄準打造“行政審批最少、收費最少、效率最高、透明度最高”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統籌協調推進,加強統籌、系統設計、有序推進,全面落實國家部署,既做好政策減稅降費,又積極推進精簡、透明、高效的行政事務辦理。綜合精準施策,聚焦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直擊企業痛點難點,加強政策協同,發揮倍乘效應,讓企業輕裝上陣,提升城市創新策源力。確保落地生效,加強政府督辦和跟蹤審計,強化部門責任,讓政府收入的“減”,換取企業效益的“加”,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乘”。

主要措施

全面貫徹國家總體要求,綜合施策減稅降費,預計今年為全社會新增減負超過1800億元,由於是動態的,現在測算約1835億元。實施以下七方面15項措施。

降低稅收負擔

1.深化增值稅改革。4月1日起,降低增值稅稅率;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範圍;2021年底前對部分行業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對新政策實施後納稅人新增的留抵稅額,按有關規定予以退還。

2.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和本市地方稅減免措施。今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幅度減免“六稅兩費”;1月1日起,對地方權限內的有關稅費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降到法定稅率的最低水平。

降低人工成本

3.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5月1日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低4個百分點,由現行20%降至16%。

4.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從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失業保險繼續執行1%的繳費比例,其中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繳費比例0.5%;繼續擴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範圍。

5.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從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本市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在國家規定的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

6.繼續暫停徵收企業欠薪保障費。

降低政府性基金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負擔

7.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負擔。對歸屬本市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減按50%徵收;對港口建設費地方留成部分“先徵後退”。

8.降低港口收費。4月1日起,分別降低貨物港務費、設施保安費、引航(移泊)費、航行國內航線船舶拖輪費的收費標準15%、20%、10%和5%;2月14日起,全面實施設備交接單(EDR)電子化。

9.分領域優化經營服務性收費。落實國家關於清理政府定價涉及企業經營服務性收費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減少政府定價涉及企業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免社會投資小型產業項目工程勘查、工程監理、施工圖審查等費用,小型項目免費實施供排水外線接入。

降低用能成本

10.下調車用汽、柴油價格。根據國家要求,4月1日起,因下調車用汽、柴油增值稅率,由此傳導本市銷售價格同步下降。

11.下調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銷售價格。根據國家要求,因下調管道天然氣增值稅率,由此5月1日起,降低本市非居民用戶銷售價格。

12.降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今年分兩批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將增值稅稅率下調、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降低等因素形成的資金空間,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電價降低8.1分錢/千瓦時,降價幅度達10%。

降低融資成本

13.完善融資擔保政策。一是推進逐步擴大融資擔保基金規模至100億元,促進銀擔全面合作,提升融資擔保規模;二是完善對融資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政策,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提升融資擔保能力;三是繼續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業務,降低擔保費率,不收或少收保證金。

降低用地成本

14.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實施產業用地底線地價管理。存量優質企業增容擴產由各區政府根據產業項目的績效、能級等情況確定增容土地價款收取比例,對達到績優標準的企業免繳增容土地價款。

完善彈性年期出讓制度,推進“彈性年期出讓+有條件續期”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提高土地週轉效率。推行先租後讓、先租後售,多渠道保障物業供給。強化產業用地全生命週期管理。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5.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一是再取消調整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優化辦理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二是提升“一網通辦”政務服務效能,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時限平均減少一半、提交材料平均減少一半。

三是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按照國家部署,推動改革全覆蓋,最大限度破解“准入不準營”問題。

四是提升開辦企業效率,實現“一窗通”平臺覆蓋全部開辦環節,提供刻制公章免費服務,推進營業執照、稅控盤、法人一證通、稅務發票、公章“一窗發放”;開展全程無紙化登記,實現提交申請、登記機關審批、領取電子營業執照在線辦理;推進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套表格、一口辦理”受理新模式。

五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專利、商標註冊等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效率,將商標註冊審查週期壓縮至5個月、高價值專利審查週期壓減15%以上

六是建立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強化企業的全生命週期服務管理,優化“一窗通”平臺功能,流程再造,使企業註銷事項更為便利、規範、透明。

七是深化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建立基於不同項目類型、不同風險等級的差異化監管檢查體系,規範現場檢查次數。大幅壓縮企業獲得供排水、電力等市政接入時間。簡化低風險項目竣工驗收,實行“一表申請、一口受理、簡易驗收、限時辦結”,7個自然日內完成。此外,深化降成本區域試點,鼓勵浦東、普陀、松江和寶山等區先行先試,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資成本等

為實施好上述措施,本市將進一步完善統籌協調、財政保障和考核評估等工作機制,加強政策跟蹤,傾聽企業意見,做好政策諮詢,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落細、落實,切實增強企業獲得感。

編輯:顧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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