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永道:中國保險市場尚未形成有效的資本約束機制

保險 普華永道 金融 投資 界面新聞 2017-06-08

從“形似到神至”,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體系正不斷趨於完善。

據近日普華永道發佈的《2017保險公司償二代二支柱暨風險管理調查報告》(下稱《報告》)顯示,保險機構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型和工具的建設及應用還遠遠不足,流動性風險管理中僅有33%的受訪機構按照自身實際情況開展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和指標監測分析。

償付能力體系的完善也在不斷推進,這既包括具體規則的調整和完善,亦包括對於底層數據更為嚴格的要求。6月6日,保監會發布公告稱,要求保險機構開展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性自查。

在“償二代”的監管背景下,流動性風險和資產負債管理成為重點關注專題,但是普華永道發現只有13%基於償二代規則開發了資產負債匹配模型和工具並應用到業務規劃和資產配置等領域,資產負債管理模型和工具的建設及應用還遠遠不足。

同時,《報告》顯示資本規劃工作總體也處於初級階段。近半數機構只建立了簡化的資本規劃方法和工具,仍有約1/4尚未開展資本規劃相關工作。普華永道認為,這一現象體現了當前中國保險市場尚未形成有效的資本約束機制。

今年4月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曾提及,雖然目前中國保險業高速發展,但是依然存在保險業償付能力不足、流動性、公司管控不到位和外部傳遞的四大風險。

據陳文輝透露:“保監會啟動償二代二期工程,重點是填補制度空白、修訂現行規則、加強審慎監管協調;統籌發揮好監管系統和保險公司兩方面資源,提升行業風險防控能力和保險監管現代化水平,加快推進行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深化償二代的實施。”

針對二期工程目前尚未有具體的監管制度實施規定,但普華永道中國金融行業管理諮詢合夥人周瑾在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表示:“個人認為,償二代的二期工程在制度建設上可能需要重點關注三個方面,首先是針對分支機構,推行法人機構的風險評級標準試行方案,出臺分支機構的評級標準方案;其次是針對保險集團,亟待出臺針對保險集團的監管實施細則;第三是具體風險因子的調整。隨著行業的快速變化,如今的產品風險實質的已經有了比較大的變化,風險因子與過去也有了有很大差異,需要重新進行評估。”

上述《報告》還顯示,2017年行業對SARMRA得分預期更為謹慎,107家受訪機構的平均預期得分為78.58,較2016年的76家受訪機構的平均預期甚至有所下降。

SARMRA評估是指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進行監管評估,該評估以11號規則為基礎,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進行評估,具體內容包括: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的基礎與環境、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的目標與工具、保險風險管理能力、市場風險管理能力、信用風險管理能力、操作風險管理能力、戰略風險管理能力、聲譽風險管理能力、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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