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童夫人的保時捷到張局長的奧迪“車”為什麼老“闖禍”?'

保時捷 奧迪 勞斯萊斯汽車 科技生活快報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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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官敬

最近,又一起與“車”相關的事件火了。一個名叫“張局長”的當事人,開著奧迪想硬闖會場,對執勤交警放出豪言,“張局長也不讓進?明年不要再來找我籤合同了”。結果張局長的確“進了”,不過是進了執紀“視野”,被組織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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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官敬

最近,又一起與“車”相關的事件火了。一個名叫“張局長”的當事人,開著奧迪想硬闖會場,對執勤交警放出豪言,“張局長也不讓進?明年不要再來找我籤合同了”。結果張局長的確“進了”,不過是進了執紀“視野”,被組織立案調查。

從童夫人的保時捷到張局長的奧迪“車”為什麼老“闖禍”?

從“童夫人”的保時捷,到堵醫院救援通道的勞斯萊斯,再到張局長的奧迪,似乎每一名車主在車上都“帥不過三秒”,要麼被懲處、要麼被拘留、要麼被調查,活脫脫上演了一場又一場“因車得禍”的鬧劇。相信,隨著時間稍微推移,這些茶餘飯後的談資就會被人們淡忘了。但是有個問題總讓人琢磨不透:“車”為什麼老“闖禍”?

曾經何時,開車是一件比較“小確幸”和欣喜的事,有個詞叫“有車一族”就是用來形容有車人的,除了是一種資產和物質的象徵,更多還是賦予了感恩和榮譽的精神內涵。那麼,為何今天不斷有“車”給“有車一族”抹黑和“葬愛”呢?想必,定然不是“月亮惹的禍”,還是“車”自身失控和衝動的結果。

拿“童夫人”來說,不就是仗著“童所長”這個後臺有點“肉”,所以霸道慣了,以致“保時捷”跟著沾光,也找不到北了,迷失了“我只是一輛車”的身份定位;張局長的“奧迪”就更不用說,“手握籤合同的大權”公章在手,“奧迪”說走就走,管你春夏與秋冬。諸如類似,“車”來“車”往,不按“套路”上路,常“出其不意、攻其不備”跑火車,做些公眾不能理解的事、說些大夥無法接受的話,於是“車”就被認準了、“禍”就來了。

有首童謠唱,“假如祖國是一條寬闊的馬路,我就是一輛車,我在馬路上開呀開”。一輛“車”如何開得穩、安全到家,恐怕不能當“老司機”,因為老司機常違規違法,擾亂社會正常公共秩序,也容易翻車,害人又害己。那些老闖禍的“車”,想必還是“人生價值觀”這本駕照沒有拿到手,總以為自己是“不一樣的存在”,其他車必須給我讓道、甚至對我“敬而遠之”,否則就別怪我“不客氣”,“我發起火來,後果很嚴重”,但結果往往自己的惡果自己吃。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作為一輛“車”,難免會與其他“車”磕磕碰碰,相互諒解、彼此尊重是基本禮節更是素養彰顯。何況,遵守規則、敬畏法度,是每輛“車”必須崇尚的底線。你若亂開,“車禍”必來。說來說去,那些愛闖禍的“車”,還是日常中“超速慣了”、囂張跋扈、妄自尊大、目無法紀,甚至“酒駕”也習以為常了。所以說,這樣的“車”不闖禍,都是一件奇怪的事,攔也攔住了。

有衝動,就有衝動的懲罰。一輛“車”老老實實按紅綠燈走、規規矩矩避讓行人,不隨隨便便碾壓花花草草,一輩子謹慎克己、遵規守紀、乾乾淨淨、儻蕩赤誠,心中有敬畏、腦中有圭臬,那麼才能擺脫“衝動的魔鬼”,行在祖國這條康莊大道上來場陽光人生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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