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花甲“腳踏七條船”詐騙上千萬,自稱開保時捷住豪宅,此渣男剛被重判

現年56歲的男子郭某,在三年的時間裡同時交往7名女友,並以各種藉口向女友們借錢,總計高達上千萬元。女友們明知郭某已婚,但他日常出手闊綽,又屢屢許諾今後會領證結婚,於是都被他“吊住”。直到其中一名女友想明白後報案,他婚外“腳踩七條船”的表演才被警方終止。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的公開信息顯示,郭某已被北京二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年近花甲“腳踏七條船”詐騙上千萬,自稱開保時捷住豪宅,此渣男剛被重判

“住豪宅開豪車” 忽悠多人

郭某初中肄業,案發之前無業。2005年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2012年假釋出獄,2014年7月假釋期滿。檢察機關的起訴書顯示,就在假釋期滿後的兩個月,他的新一輪詐騙就開始了。至案發時,受騙的7名“女友”中,有4人抵押或變賣了自己的房產,將錢款借給郭某。

記者發現,郭某以“8848手機、保時捷豪車、昌平別墅和東三環外豪宅”包裝自己,打扮成“出手闊綽的成功人士”,在騙局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他騙取受害人錢款的理由,主要是買房缺錢、經營服裝廠和做生意週轉等。檢方起訴其騙取的錢款總計1150餘萬元,最終被法院認定的有1092萬元。

除了2013年通過婚介所相識的孫女士之外,其他被騙者均是通過某個微信單身群與他結識。多位被騙者的證言顯示,郭某通過這個群主動添加好友,聊天、見面,展示“自稱是他買的”位於東南三環外的寬敞住宅和位於昌平的別墅,確立戀愛關係、許諾結婚……一系列操作之後,就是以各種理由借錢了。

2017年10月25日,受騙者李女士終於徹底醒悟過來,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她被郭某詐騙210萬元。當年11月13日15時許,公安人員經偵查,在昌平區某別墅區內找到了郭某,民警向他出示工作證,表明身份,但郭某拒絕開門,並準備跳窗逃跑,民警破窗開門後將他控制,依法傳喚至陶然亭派出所。經訊問,他當場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實,隨後,公安機關對其採取了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

此外,檢方還指控,2017年6月至10月間,郭某隱瞞已有鉅額負債的財產狀況,以借為名,先後騙取詹某等人共計4萬餘元。

明知“男友”已婚 卻仍抱幻想

嚴格意義上說,除了被他欺騙的7位婚外女友,他的兩任妻子也同樣被坑得不淺。

郭某假釋兩個月後,與夏女士結婚,次年離婚。2015年又與朱女士結婚。夏女士說,結婚後不久,她已經發現郭某是個騙子,還曾經到派出所去告過他。“他陸續向我借了28萬元,我想盡方法讓他還錢,最後他還清了,之後我就想盡快離婚。”和之後的眾多被騙者相比,夏女士的做法可謂及時明智。

他的第二任妻子朱女士也是通過微信認識的。朱女士說,郭某自稱開著公司,結婚後住在東南三環一套300多平方米的房子裡,郭某當時稱房子是他買的。住了不到一年,郭某說房子要出售,又搬到小區另一套他租的房子裡,又住了大約一年,2017年8月,又搬到昌平的一套別墅居住,“郭某當時還是說,別墅是他買的,兩三個月後他就被抓了。”郭某駕駛的藍色保時捷轎車是在花鄉舊機動車交易市場買的,朱女士說,當時她用自己的一輛舊雪鐵龍車置換,抵了5萬元。婚後,郭某不斷以“做生意需要週轉”為由,從她這裡借錢。

和這兩位有“名分”的相比,另外7名被騙者的遭遇更加令人唏噓。與郭某交往時間最長、被騙最慘的孫女士,2013年就通過婚介公司認識了郭某,次年4月郭某搬進了孫女士在豐臺的住處。她的證言顯示,就在郭某假釋期滿後的兩個多月,也就是2014年八九月間,郭某自稱“服裝廠資金週轉不開”,與她商量把這套房子做抵押。於是他們在房山區一家小額擔保公司把房子抵押了80萬,其中的60萬轉到郭某的賬戶,郭某還了兩三個月利息,之後的利息就要孫女士償還。2015年1月,還不上利息的她不得已將房子賣掉,賣房款還轉給郭某90萬。隨後不久,郭某又以還別的擔保公司利息以及他家人買房、他要買十渡的房子等名義,把賣房剩下的100多萬元都要走了。

就在她剛剛把賣房款都給了郭某之後的一個月,孫女士得知,這個“男朋友”已經和朱女士領證結婚了。不過,孫女士卻並未因此放棄對郭某的幻想。她說,此時郭某已經欠了她很多錢,為了要回這些錢,只能與他保持聯繫。“而且郭某說,他和朱女士結婚,是為了向她借錢,給我買房結婚,我對他還抱有一線希望。”

在交往期間,孫女士還出資50多萬,給郭某買了一輛二手寶馬7系,她自己平時開的車後來也被郭某抵押了,至今沒有贖回。直到2017年3月,她又在郭某的要求下賣了一套房山的房產,賣房款轉給了郭某。當時郭某的理由是“有朋友的房子被抵押了,還不上錢”。數年之中,郭某從孫女士手中弄走了500多萬元,有證據顯示,他歸還了200多萬,其餘錢款悉數揮霍。

“認罪態度好” 不足以減輕罪責

其餘的被騙者的遭遇與孫女士大同小異。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2016年春節前後,郭某通過微信和李女士相識。李女士說,郭某自稱所駕駛的寶馬7系是他買的,居住在高檔住所,並許諾日後離婚,與李女士結婚。不到半年,他又說買房差300多萬尾款,向李女士借錢,並稱正在賣另一處房產,很快還錢。李女士按照他的建議,將她位於大興的房產抵押貸款180萬元。當年8月,郭某再次以裝修房屋為由借錢,並建議李女士信用借貸,果然成功借貸42萬元。最後,也正是李女士及時醒悟,向公安機關報案,才最終得以將郭某抓獲。

在與被騙者交往的時候,郭某或自稱工廠老闆,或自稱影視傳媒投資人,來往時也顯得出手闊綽。被騙者往往被他的偽裝迷惑,損失巨大。案發後,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發現,郭某的“豪宅別墅”其實都是租來的,年租金從28萬元至40餘萬元不等。

庭審中,郭某的辯護人提出,他到案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好。法院查實,被告人郭某通過虛構自己投資影視公司、服裝廠、房地產等行業,虛構有車有房等身份、財產情況,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從而使被害人自願借錢給郭某,其間郭某雖然出具借條,但這也是他欺騙被害人的一種手段,是為他今後繼續騙取被害人錢款創造條件。郭某曾因相同手段實施詐騙犯罪被判刑,釋放後不思悔改,再次以相同方式詐騙多人,沒有悔罪表現,認罪態度好不足以減輕其罪責。

法院認為,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郭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繼續追繳人民幣一千零九十二萬零四百元,分別發還各被害人。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安然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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