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 索賄300萬,找了個小自己25歲的情人,雲南一環保局長“為愛痴狂”栽了'

保山 雲南 人生第一份工作 婚姻 建築 中國環境新聞 2019-08-11
""警鐘長鳴 | 索賄300萬,找了個小自己25歲的情人,雲南一環保局長“為愛痴狂”栽了

“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貴。”誠然,保山市原環境保護局局長、保山中專學校原黨委書記劉學嚴如今的悔悟已經太遲。

今年4月10日,經過保山市紀委監委5個多月的留置審查,劉學嚴因涉嫌嚴重違法,被正式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4月12日,經保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察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保山市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劉學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警鐘長鳴 | 索賄300萬,找了個小自己25歲的情人,雲南一環保局長“為愛痴狂”栽了

“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貴。”誠然,保山市原環境保護局局長、保山中專學校原黨委書記劉學嚴如今的悔悟已經太遲。

今年4月10日,經過保山市紀委監委5個多月的留置審查,劉學嚴因涉嫌嚴重違法,被正式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4月12日,經保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察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保山市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劉學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警鐘長鳴 | 索賄300萬,找了個小自己25歲的情人,雲南一環保局長“為愛痴狂”栽了

劉學嚴照片

已年滿60歲的劉學嚴在退休前的最後一刻,從一名正處級領導幹部淪為階下囚,其違法犯罪之路令人警醒。

權力

是把雙刃劍,為民所用則利國利民,為己所用則痛不欲生

年輕時,劉學嚴像那個時代的大多數年輕人一樣,當過下鄉知青、企業工人。因表現突出,他先後進入原保山行署辦公室、保山市政府辦公室工作,歷任保山市政府副祕書長、辦公室主任等職務。

2003年8月 劉學嚴被提拔為保山市環境保護局局長,任局長十年有餘。

2013年10月 調任保山中專學校任黨委書記。

2016年9月 又調回原保山市環境保護局任調研員。

隨著職務的步步升遷,手中的權力逐漸增大,劉學嚴的思想在慢慢轉變,他感受到權力為自己帶來的快感,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總覺得自己能力大了,對工作有了貢獻,但得到的少了,於是開始喜歡聽好聽的話,出去應酬也變得隨波逐流,有樣學樣,一心想的只有錢。”無論過了多少年,劉學嚴對自己第一次受賄的情景依然記憶猶新。

他在擔任保山市環境保護局局長的第三年,該局徵地7.03畝建蓋辦公樓。在第一次工程款撥付後的一天,負責工程承建方的項目經理劉某就約劉學嚴見面,在劉學嚴家附近的巷道送給他20萬元,他稍有猶豫後就收下了這筆錢。“第一次收到這麼多錢,我的心也是隨時處於極度不安和矛盾中。那時的20萬元相當於我幾年的工資,不收覺得可惜,收下又燙手。”雖然有過不安、恐懼和矛盾掙扎,但劉學嚴面對巨大誘惑並沒有就此收手,甚至慢慢開始覺得心安理得。

此後,他又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某焚燒爐設備供應商順利中標,先後收受周某、張某等人數額不等的金錢賄賂。從擔任環保局局長到學校黨委書記期間,他陸續收受了70餘萬元。

“現在回想起來,沒有約束好自己,一直抱著僥倖心理對待‘收錢’這件事,總以為天知地知,只要當事人不說是不會有人知道的。”事實證明,心存僥倖不過是“痴人說夢”而已。

權力,原本是讓他為民服務、為國家作貢獻,卻成了他以權謀私、藉機斂財的工具,也讓他一步步滑向了罪惡的深淵。

“對黨紀國法沒有保持敬畏之心,忘記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初心,就必然會受侵蝕,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在留置審查期間,劉學嚴正視了自己墮落的原因。

慾望

猶如磁石,把兩條不相干的平行線吸在了一起

如果說金錢刺激著劉學嚴一步步走向了腐化之路,那麼慾望則在他的腐化之路上,充當著催化劑的角色。雖然已近不惑之年,但長期眾星捧月、高高在上的養尊處優意識,讓劉學嚴的紀律防線、道德底線全線崩潰。

2005年的一天,劉學嚴在一次飯局中認識了與自己女兒年齡差不多大的自由職業者羅某某。此時劉學嚴47歲,羅某某隻有22歲,兩人迅速發展成為情人關係。

劉學嚴與羅某某的婚外關係,整整保持了近10年。原本他未曾考慮離婚,因為擔心影響自己的前途,但隨著同居時間越長,兩人越割捨不開。特別是2014年9月,隨著劉學嚴與羅某某的婚外雙胞胎兒子出生,他離婚的想法更加強烈。

劉學嚴向妻子提出離婚後遭到拒絕,為此兩人經常“戰火紛飛”,婚姻名存實亡。2015年2月,在長期爭吵導致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劉學嚴與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5個月後,已經57歲的劉學嚴與年齡懸殊25歲的羅某某正式登記結婚。

多年來,為了維持情人關係,劉學嚴可謂絞盡腦汁,挖空心思想辦法弄錢滿足羅某某生活開支、購買房產、開辦服裝店和化妝店等需求。他不滿足於偶爾通過工程基建項目撈“外快”,畢竟不是天天有這樣的“好事”。為此,他打起了經商辦企業的主意,假借侄女之名註冊成立隆陽區興本微硅粉收購點,利用擔任環境保護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向監管的某硅礦企業收購微硅粉,再銷售給同是監管對象的某水泥廠,從中牟利。從公司成立直至劉學嚴被留置,除去成本,他從中非法獲利44.42餘萬元。

此時的他,全然沒有了當初受賄時的不安、恐懼,為了所謂的愛,他不惜一切代價,膽子越來越大,甚至更加變本加厲,以借為名向建築老闆張某變相索賄300萬元。

2014年底,劉學嚴在擔任保山中專學校黨委書記負責新校區遷建工作期間,得知學校剛撥付給負責遷建工程的張某工程款,就找到正在住院的張某,對張某說:“我有一個熟人要買房子,想跟你借300萬元現金,我做擔保。”張某為跟劉學嚴搞好關係便一口答應,並按照他的要求將250萬元打到羅某某的賬戶上,還取了50萬現金給劉學嚴。劉學嚴將一張300萬元的借條和其女的房產證複印件給了張某。

半年後,劉學嚴來到張某家還給張某50萬元現金,並對張某說:“先還給你50萬元,你把借條拿出來註明一下。”張某當場把借條和房產證複印件還給劉學嚴,並說:“不用了,書記,借條你也拿走吧。”劉學嚴半推半就收下了借條,留下50萬元現金後離開了。

然而事情還沒結束。又過了一段時間,劉學嚴再次找到張某說:“我之前和一個做鋼架房的老闆借了39萬元,本來借錢給我的這個老闆想做學校的鋼架房,但現在你做了他就做不成了,現在那個人天天來找我要錢,我想跟你借50萬元把他的錢還上。”話說到這份上,張某一口應承,50萬元又回到了劉學嚴手中。這次,劉學嚴絕口未提打借條的事。

“對權力金錢的貪婪以及婚外情的誘惑,使劉學嚴在違法犯罪這條路上越行越遠。他收受的這筆鉅額賄賂,據其交待,其中50萬元用於補償前妻,250萬元拿給羅某購買房產。”執法人員介紹。

毀滅

言行不一、當“兩面人”,人生之舟瞬間傾覆

臺上大談廉潔、臺下權錢交易,幾乎是所有腐敗分子的通病。劉學嚴也是臺上講一套,臺下做一套,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是典型的“兩面人”。

在對單位幹部職工進行思想教育時,他這樣說:“任何人都要守紀律講規矩,一旦突破了法律的底線,必將走向犯罪的深淵。”

2017年3月,保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全市領導幹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並進行全覆蓋核查。劉學嚴深知自己家庭財產見不得“光”,遂在填報中不如實報告妻子名下房產,在組織要求其說明時,他又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企圖掩蓋事實。

事實證明,一個不敬畏黨紀國法、用權任性的人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

2018年10月19日,正在等待退休審批手續的劉學嚴,等來的卻是一張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保山市監察委依法採取留置措施的通知。

他在懺悔書中寫到:“我個人的違紀違法犯罪事實已全部向組織交待,我真心地認罪,真心地願意接受黨紀政紀的處分和法律的制裁,請給我一個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機會。”

只可惜,人生無彩排,這樣的懺悔已經太遲。自由快樂之人,必是敬畏法度之人。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這絕非一句空話。

來源:紀檢監察週刊

編輯:周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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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貴。”誠然,保山市原環境保護局局長、保山中專學校原黨委書記劉學嚴如今的悔悟已經太遲。

今年4月10日,經過保山市紀委監委5個多月的留置審查,劉學嚴因涉嫌嚴重違法,被正式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4月12日,經保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察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保山市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劉學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警鐘長鳴 | 索賄300萬,找了個小自己25歲的情人,雲南一環保局長“為愛痴狂”栽了

劉學嚴照片

已年滿60歲的劉學嚴在退休前的最後一刻,從一名正處級領導幹部淪為階下囚,其違法犯罪之路令人警醒。

權力

是把雙刃劍,為民所用則利國利民,為己所用則痛不欲生

年輕時,劉學嚴像那個時代的大多數年輕人一樣,當過下鄉知青、企業工人。因表現突出,他先後進入原保山行署辦公室、保山市政府辦公室工作,歷任保山市政府副祕書長、辦公室主任等職務。

2003年8月 劉學嚴被提拔為保山市環境保護局局長,任局長十年有餘。

2013年10月 調任保山中專學校任黨委書記。

2016年9月 又調回原保山市環境保護局任調研員。

隨著職務的步步升遷,手中的權力逐漸增大,劉學嚴的思想在慢慢轉變,他感受到權力為自己帶來的快感,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總覺得自己能力大了,對工作有了貢獻,但得到的少了,於是開始喜歡聽好聽的話,出去應酬也變得隨波逐流,有樣學樣,一心想的只有錢。”無論過了多少年,劉學嚴對自己第一次受賄的情景依然記憶猶新。

他在擔任保山市環境保護局局長的第三年,該局徵地7.03畝建蓋辦公樓。在第一次工程款撥付後的一天,負責工程承建方的項目經理劉某就約劉學嚴見面,在劉學嚴家附近的巷道送給他20萬元,他稍有猶豫後就收下了這筆錢。“第一次收到這麼多錢,我的心也是隨時處於極度不安和矛盾中。那時的20萬元相當於我幾年的工資,不收覺得可惜,收下又燙手。”雖然有過不安、恐懼和矛盾掙扎,但劉學嚴面對巨大誘惑並沒有就此收手,甚至慢慢開始覺得心安理得。

此後,他又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某焚燒爐設備供應商順利中標,先後收受周某、張某等人數額不等的金錢賄賂。從擔任環保局局長到學校黨委書記期間,他陸續收受了70餘萬元。

“現在回想起來,沒有約束好自己,一直抱著僥倖心理對待‘收錢’這件事,總以為天知地知,只要當事人不說是不會有人知道的。”事實證明,心存僥倖不過是“痴人說夢”而已。

權力,原本是讓他為民服務、為國家作貢獻,卻成了他以權謀私、藉機斂財的工具,也讓他一步步滑向了罪惡的深淵。

“對黨紀國法沒有保持敬畏之心,忘記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初心,就必然會受侵蝕,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在留置審查期間,劉學嚴正視了自己墮落的原因。

慾望

猶如磁石,把兩條不相干的平行線吸在了一起

如果說金錢刺激著劉學嚴一步步走向了腐化之路,那麼慾望則在他的腐化之路上,充當著催化劑的角色。雖然已近不惑之年,但長期眾星捧月、高高在上的養尊處優意識,讓劉學嚴的紀律防線、道德底線全線崩潰。

2005年的一天,劉學嚴在一次飯局中認識了與自己女兒年齡差不多大的自由職業者羅某某。此時劉學嚴47歲,羅某某隻有22歲,兩人迅速發展成為情人關係。

劉學嚴與羅某某的婚外關係,整整保持了近10年。原本他未曾考慮離婚,因為擔心影響自己的前途,但隨著同居時間越長,兩人越割捨不開。特別是2014年9月,隨著劉學嚴與羅某某的婚外雙胞胎兒子出生,他離婚的想法更加強烈。

劉學嚴向妻子提出離婚後遭到拒絕,為此兩人經常“戰火紛飛”,婚姻名存實亡。2015年2月,在長期爭吵導致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劉學嚴與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5個月後,已經57歲的劉學嚴與年齡懸殊25歲的羅某某正式登記結婚。

多年來,為了維持情人關係,劉學嚴可謂絞盡腦汁,挖空心思想辦法弄錢滿足羅某某生活開支、購買房產、開辦服裝店和化妝店等需求。他不滿足於偶爾通過工程基建項目撈“外快”,畢竟不是天天有這樣的“好事”。為此,他打起了經商辦企業的主意,假借侄女之名註冊成立隆陽區興本微硅粉收購點,利用擔任環境保護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向監管的某硅礦企業收購微硅粉,再銷售給同是監管對象的某水泥廠,從中牟利。從公司成立直至劉學嚴被留置,除去成本,他從中非法獲利44.42餘萬元。

此時的他,全然沒有了當初受賄時的不安、恐懼,為了所謂的愛,他不惜一切代價,膽子越來越大,甚至更加變本加厲,以借為名向建築老闆張某變相索賄300萬元。

2014年底,劉學嚴在擔任保山中專學校黨委書記負責新校區遷建工作期間,得知學校剛撥付給負責遷建工程的張某工程款,就找到正在住院的張某,對張某說:“我有一個熟人要買房子,想跟你借300萬元現金,我做擔保。”張某為跟劉學嚴搞好關係便一口答應,並按照他的要求將250萬元打到羅某某的賬戶上,還取了50萬現金給劉學嚴。劉學嚴將一張300萬元的借條和其女的房產證複印件給了張某。

半年後,劉學嚴來到張某家還給張某50萬元現金,並對張某說:“先還給你50萬元,你把借條拿出來註明一下。”張某當場把借條和房產證複印件還給劉學嚴,並說:“不用了,書記,借條你也拿走吧。”劉學嚴半推半就收下了借條,留下50萬元現金後離開了。

然而事情還沒結束。又過了一段時間,劉學嚴再次找到張某說:“我之前和一個做鋼架房的老闆借了39萬元,本來借錢給我的這個老闆想做學校的鋼架房,但現在你做了他就做不成了,現在那個人天天來找我要錢,我想跟你借50萬元把他的錢還上。”話說到這份上,張某一口應承,50萬元又回到了劉學嚴手中。這次,劉學嚴絕口未提打借條的事。

“對權力金錢的貪婪以及婚外情的誘惑,使劉學嚴在違法犯罪這條路上越行越遠。他收受的這筆鉅額賄賂,據其交待,其中50萬元用於補償前妻,250萬元拿給羅某購買房產。”執法人員介紹。

毀滅

言行不一、當“兩面人”,人生之舟瞬間傾覆

臺上大談廉潔、臺下權錢交易,幾乎是所有腐敗分子的通病。劉學嚴也是臺上講一套,臺下做一套,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是典型的“兩面人”。

在對單位幹部職工進行思想教育時,他這樣說:“任何人都要守紀律講規矩,一旦突破了法律的底線,必將走向犯罪的深淵。”

2017年3月,保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全市領導幹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並進行全覆蓋核查。劉學嚴深知自己家庭財產見不得“光”,遂在填報中不如實報告妻子名下房產,在組織要求其說明時,他又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企圖掩蓋事實。

事實證明,一個不敬畏黨紀國法、用權任性的人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

2018年10月19日,正在等待退休審批手續的劉學嚴,等來的卻是一張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保山市監察委依法採取留置措施的通知。

他在懺悔書中寫到:“我個人的違紀違法犯罪事實已全部向組織交待,我真心地認罪,真心地願意接受黨紀政紀的處分和法律的制裁,請給我一個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機會。”

只可惜,人生無彩排,這樣的懺悔已經太遲。自由快樂之人,必是敬畏法度之人。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這絕非一句空話。

來源:紀檢監察週刊

編輯:周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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