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
"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本文系醫法匯原創,轉載請註明來源>

案例一

患者李先生因左側頸部疼痛四天,到甲醫院就診,病歷記載:翻身加重,轉頸不能,有高血壓,無糖尿病史。查體:C2-C5有壓痛,診斷:頸椎病。醫院給予鍼灸、拔罐治療6次。一週後患者入住乙醫院,入院記錄記載,患者於20月餘無明顯誘因出現腹脹、納差、乏力、尿黃、解黑色稀便,尿量較前減少,當地醫院彩超檢查示肝硬化,為求診治今來我院擬“肝硬化失代償期”收入我科,經予護胃、保肝、退黃等對症支持治療後好轉出院。1周前患者因落枕後行鍼灸,後出現活動後氣喘、頸前腫塊,伴有發熱,為求進一步診治,特來我院就診。出院診斷為:左側頸部腫塊、肝硬化失代償期、肺部感染、高血壓病。

鑑定意見:醫方為患者行鍼灸拔罐前未詳細詢問病史,未詢及該例患者患有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期病史,未排除鍼灸拔罐禁忌症,對疾病的預後及轉歸認知不足,盲目採用鍼灸、拔罐治療手段,是導致患者因肝硬化肝功能失償期凝血功能差發生左頸部腫塊的直接因素。與患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期、肺部感染、高血壓病無因果關係,患者目前不構成傷殘等級。

法院判決甲醫院賠償患者住院期間所產生的與治療左頸部腫塊相關的醫療費用及因治療左頸部腫塊所產生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損失共計2萬餘元。

"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本文系醫法匯原創,轉載請註明來源>

案例一

患者李先生因左側頸部疼痛四天,到甲醫院就診,病歷記載:翻身加重,轉頸不能,有高血壓,無糖尿病史。查體:C2-C5有壓痛,診斷:頸椎病。醫院給予鍼灸、拔罐治療6次。一週後患者入住乙醫院,入院記錄記載,患者於20月餘無明顯誘因出現腹脹、納差、乏力、尿黃、解黑色稀便,尿量較前減少,當地醫院彩超檢查示肝硬化,為求診治今來我院擬“肝硬化失代償期”收入我科,經予護胃、保肝、退黃等對症支持治療後好轉出院。1周前患者因落枕後行鍼灸,後出現活動後氣喘、頸前腫塊,伴有發熱,為求進一步診治,特來我院就診。出院診斷為:左側頸部腫塊、肝硬化失代償期、肺部感染、高血壓病。

鑑定意見:醫方為患者行鍼灸拔罐前未詳細詢問病史,未詢及該例患者患有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期病史,未排除鍼灸拔罐禁忌症,對疾病的預後及轉歸認知不足,盲目採用鍼灸、拔罐治療手段,是導致患者因肝硬化肝功能失償期凝血功能差發生左頸部腫塊的直接因素。與患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期、肺部感染、高血壓病無因果關係,患者目前不構成傷殘等級。

法院判決甲醫院賠償患者住院期間所產生的與治療左頸部腫塊相關的醫療費用及因治療左頸部腫塊所產生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損失共計2萬餘元。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案例二

李某取得由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的“鍼灸科醫師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在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中醫保健中心“,性質為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為中醫保健服務、健康信息諮詢(以上範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成立一年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接群眾舉報,對該“中醫保健中心“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該中心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李某未取得《執業醫師證書》,即從事鍼灸和中醫艾灸等診療活動,且從事診療活動超過3個月。該中心門頭貼有“中醫艾灸大烤”、“艾灸專克疑難雜症”、“艾灸大烤三次見效”的字樣,在寫有不同人名的紙包內發現一次性血糖儀、採血針若干,並有艾灸盒若干。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中醫保健中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改正,並對“中醫保健中心“罰款人民幣5000元。

"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本文系醫法匯原創,轉載請註明來源>

案例一

患者李先生因左側頸部疼痛四天,到甲醫院就診,病歷記載:翻身加重,轉頸不能,有高血壓,無糖尿病史。查體:C2-C5有壓痛,診斷:頸椎病。醫院給予鍼灸、拔罐治療6次。一週後患者入住乙醫院,入院記錄記載,患者於20月餘無明顯誘因出現腹脹、納差、乏力、尿黃、解黑色稀便,尿量較前減少,當地醫院彩超檢查示肝硬化,為求診治今來我院擬“肝硬化失代償期”收入我科,經予護胃、保肝、退黃等對症支持治療後好轉出院。1周前患者因落枕後行鍼灸,後出現活動後氣喘、頸前腫塊,伴有發熱,為求進一步診治,特來我院就診。出院診斷為:左側頸部腫塊、肝硬化失代償期、肺部感染、高血壓病。

鑑定意見:醫方為患者行鍼灸拔罐前未詳細詢問病史,未詢及該例患者患有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期病史,未排除鍼灸拔罐禁忌症,對疾病的預後及轉歸認知不足,盲目採用鍼灸、拔罐治療手段,是導致患者因肝硬化肝功能失償期凝血功能差發生左頸部腫塊的直接因素。與患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期、肺部感染、高血壓病無因果關係,患者目前不構成傷殘等級。

法院判決甲醫院賠償患者住院期間所產生的與治療左頸部腫塊相關的醫療費用及因治療左頸部腫塊所產生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損失共計2萬餘元。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案例二

李某取得由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的“鍼灸科醫師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在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中醫保健中心“,性質為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為中醫保健服務、健康信息諮詢(以上範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成立一年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接群眾舉報,對該“中醫保健中心“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該中心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李某未取得《執業醫師證書》,即從事鍼灸和中醫艾灸等診療活動,且從事診療活動超過3個月。該中心門頭貼有“中醫艾灸大烤”、“艾灸專克疑難雜症”、“艾灸大烤三次見效”的字樣,在寫有不同人名的紙包內發現一次性血糖儀、採血針若干,並有艾灸盒若干。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中醫保健中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改正,並對“中醫保健中心“罰款人民幣5000元。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法律簡析

中醫養生,是近幾年的熱點話題,隨著社會大眾健康意識的不斷增強,中醫養生成了眾多養生會所、美容院等機構的“灰色地帶”,很多保健養生會所、美容院的門頭掛著拔罐、鍼灸、刮痧、經絡按摩等中醫項目,宣傳治療作用,與此同時拔罐致燒傷、鍼灸致癱瘓的事件媒體時有報道,嚴重損害了患者的身體健康,亦給中醫行業的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

一、養生會所、美容院等機構能否開展鍼灸、拔罐等中醫項目?

中醫診療活動是以疾病診斷和治療為目的,在中醫理論指導下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技術、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

2005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關於中醫推拿按摩等活動管理中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在疾病診斷的基礎上,按照中醫理論和診療規範等實施中醫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屬於醫療活動,必須在醫療機構內進行,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明令禁止非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在機構名稱、經營項目名稱和項目介紹中不得使用“中醫”、“醫療”、“治療”及疾病名稱等醫療專門術語,不得宣傳治療作用。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關於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中有關中醫監督問題的批覆》中再次重申,非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在經營活動中不得使用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牽引、扳法、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灌洗腸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險性的技術方法,不得開具藥品處方,不得宣傳治療作用。相關行政機關在中醫醫療監督工作中,發現以涉及中醫藥的“預防”、“保健”、“養生”、“氣功治病”、“醫學研究”、“疾病研究”、“健康諮詢”、“理療”等為名,或假借中醫理論和術語開展宣傳、培訓、講座、體驗等涉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對不屬於本機關管轄的,應當按照《行政處罰法》、《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的有關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規定 ,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醫療機構管理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遵守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綜前所述,養生會所、美容院等機構均需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及《執業醫師證》後,方可從事鍼灸、拔罐等中醫診療活動,否則其違法實施中醫診療的行為構成非法行醫,輕則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重則根據《刑法》之規定承擔刑事責任。

二、案例二中的中醫保健中心的經營者李某能否從事中醫診療服務?

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應當由在本機構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實施,不得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此類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規定,從事中醫醫療活動的人員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通過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取得中醫醫師資格,並進行執業註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了我國實行醫師資格考試製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的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案例二中,李某隻有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的“鍼灸科醫師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未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證書》,故李某不屬於法律規定的衛生技術人員。其無權從事中醫艾灸等診療活動。

"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本文系醫法匯原創,轉載請註明來源>

案例一

患者李先生因左側頸部疼痛四天,到甲醫院就診,病歷記載:翻身加重,轉頸不能,有高血壓,無糖尿病史。查體:C2-C5有壓痛,診斷:頸椎病。醫院給予鍼灸、拔罐治療6次。一週後患者入住乙醫院,入院記錄記載,患者於20月餘無明顯誘因出現腹脹、納差、乏力、尿黃、解黑色稀便,尿量較前減少,當地醫院彩超檢查示肝硬化,為求診治今來我院擬“肝硬化失代償期”收入我科,經予護胃、保肝、退黃等對症支持治療後好轉出院。1周前患者因落枕後行鍼灸,後出現活動後氣喘、頸前腫塊,伴有發熱,為求進一步診治,特來我院就診。出院診斷為:左側頸部腫塊、肝硬化失代償期、肺部感染、高血壓病。

鑑定意見:醫方為患者行鍼灸拔罐前未詳細詢問病史,未詢及該例患者患有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期病史,未排除鍼灸拔罐禁忌症,對疾病的預後及轉歸認知不足,盲目採用鍼灸、拔罐治療手段,是導致患者因肝硬化肝功能失償期凝血功能差發生左頸部腫塊的直接因素。與患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期、肺部感染、高血壓病無因果關係,患者目前不構成傷殘等級。

法院判決甲醫院賠償患者住院期間所產生的與治療左頸部腫塊相關的醫療費用及因治療左頸部腫塊所產生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損失共計2萬餘元。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案例二

李某取得由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的“鍼灸科醫師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後,在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中醫保健中心“,性質為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為中醫保健服務、健康信息諮詢(以上範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成立一年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接群眾舉報,對該“中醫保健中心“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該中心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李某未取得《執業醫師證書》,即從事鍼灸和中醫艾灸等診療活動,且從事診療活動超過3個月。該中心門頭貼有“中醫艾灸大烤”、“艾灸專克疑難雜症”、“艾灸大烤三次見效”的字樣,在寫有不同人名的紙包內發現一次性血糖儀、採血針若干,並有艾灸盒若干。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中醫保健中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改正,並對“中醫保健中心“罰款人民幣5000元。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法律簡析

中醫養生,是近幾年的熱點話題,隨著社會大眾健康意識的不斷增強,中醫養生成了眾多養生會所、美容院等機構的“灰色地帶”,很多保健養生會所、美容院的門頭掛著拔罐、鍼灸、刮痧、經絡按摩等中醫項目,宣傳治療作用,與此同時拔罐致燒傷、鍼灸致癱瘓的事件媒體時有報道,嚴重損害了患者的身體健康,亦給中醫行業的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

一、養生會所、美容院等機構能否開展鍼灸、拔罐等中醫項目?

中醫診療活動是以疾病診斷和治療為目的,在中醫理論指導下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技術、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

2005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關於中醫推拿按摩等活動管理中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在疾病診斷的基礎上,按照中醫理論和診療規範等實施中醫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屬於醫療活動,必須在醫療機構內進行,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明令禁止非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在機構名稱、經營項目名稱和項目介紹中不得使用“中醫”、“醫療”、“治療”及疾病名稱等醫療專門術語,不得宣傳治療作用。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關於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中有關中醫監督問題的批覆》中再次重申,非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在經營活動中不得使用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牽引、扳法、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灌洗腸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險性的技術方法,不得開具藥品處方,不得宣傳治療作用。相關行政機關在中醫醫療監督工作中,發現以涉及中醫藥的“預防”、“保健”、“養生”、“氣功治病”、“醫學研究”、“疾病研究”、“健康諮詢”、“理療”等為名,或假借中醫理論和術語開展宣傳、培訓、講座、體驗等涉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對不屬於本機關管轄的,應當按照《行政處罰法》、《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的有關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規定 ,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醫療機構管理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遵守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綜前所述,養生會所、美容院等機構均需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及《執業醫師證》後,方可從事鍼灸、拔罐等中醫診療活動,否則其違法實施中醫診療的行為構成非法行醫,輕則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重則根據《刑法》之規定承擔刑事責任。

二、案例二中的中醫保健中心的經營者李某能否從事中醫診療服務?

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應當由在本機構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實施,不得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此類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規定,從事中醫醫療活動的人員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通過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取得中醫醫師資格,並進行執業註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了我國實行醫師資格考試製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的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案例二中,李某隻有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的“鍼灸科醫師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未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證書》,故李某不屬於法律規定的衛生技術人員。其無權從事中醫艾灸等診療活動。

鍼灸拔罐一時爽,法律隱患你可知?丨醫法匯

三、中醫鍼灸科室的診療規範有哪些?

《中醫醫院工作制度(試行)》以專項規定了鍼灸科(室)的工作制度要點,包括:1、醫師(士)應態度和藹、語言親切,向病員詳細瞭解病情,認真填寫病案,明確診斷,掌握適應症和禁忌症。2、嚴格執行無菌操作,1人1穴1針,針具必須嚴格消毒,對針刺穴位應進行常規消毒。3、經常檢查針具是否完好,為針具有彎曲變形、脫柄、針尖帶鉤、生鏽者應及時修理或更換。4、對留針病員,應注意觀察病情變化,術者不得離開崗位。5、嚴格遵守鍼灸操作規程,應取穴準確,操作敏捷輕柔,取針後要仔細查點針數,嚴防漏針。6、對發生帶針、滯針、折針、出血、血腫等意外情況應立即處理。7、施灸和拔火罐時要防止燙傷。8、使用電針時,應首先檢查器械是否完好,輸出是否正常,有無接地裝置,治療完畢應將開關關閃,輸出扭旋至零位。9、進修人員或學員施行鍼灸術時,必須在鍼灸醫師(士)的指導下進行,不得獨立操作。10、鍼灸室應當陽光充足,溫度適宜、空氣新鮮。必要時男女患者的針床用屏風隔開。案例一中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為患者行鍼灸拔罐前未詳細詢問病史,未能排除鍼灸拔罐禁忌症,盲目採用鍼灸、拔罐治療手段,不僅沒能達到治療效果,反而給患者造成了更大的傷害,由此引發了醫療糾紛,並承擔了一定的賠償責任。

國務院近期發佈了《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提到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誌,預防是最經濟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在該行動背景下,養生保健服務已然成為朝陽行業,但養生保健服務在市場準入門檻、服務技術規範等方面尚無具體的管理標準,由此產生了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培訓制度混亂、非法經營中醫治療項目等行業亂象。筆者認為,有關部門應當儘早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養生保健服務行業秩序,同時加強對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的監督,從預防和治療兩個方面落實健康中國行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本文系醫法匯原創,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均採用化名)

往期精彩回顧

美容變毀容,我該如何維權?

治病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按摩致癱瘓,親人兩行淚 | 醫法匯

醫患維權,就找醫法匯醫法匯醫療律師網

醫法匯 專注醫療法律服務!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