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我10萬並把房產證交給我,寫了借條,並在借條上寫明瞭用此房產做抵押,有效嗎?

10 個回答
匀枫财技大兜底
2019-07-08

一點用都沒有,完全不是房產抵押借款。壓房產證和不壓房產證對於你未來債務追償,用處微乎其微。

1.在法律上,房產和汽車是個特殊的固定資產,如果沒有去房產中心做抵押登記,僅僅借條上寫抵押是無效的。未來如果未還款,向法院訴訟時,僅僅能要求還款,而不能申請拍賣其房產,那麼其還不還款,同房屋拍賣沒有任何關聯。所以此借條僅僅是一張民間借貸的借條,而不是房產抵押借款。

一點用都沒有,完全不是房產抵押借款。壓房產證和不壓房產證對於你未來債務追償,用處微乎其微。

1.在法律上,房產和汽車是個特殊的固定資產,如果沒有去房產中心做抵押登記,僅僅借條上寫抵押是無效的。未來如果未還款,向法院訴訟時,僅僅能要求還款,而不能申請拍賣其房產,那麼其還不還款,同房屋拍賣沒有任何關聯。所以此借條僅僅是一張民間借貸的借條,而不是房產抵押借款。

2.給付你房產證,也是一點用都沒有。因為可以馬上去房產中心掛失,並補辦房產證,費用也很低。同時房產有可能不是一人擁有,例如夫妻共同擁有。那麼他借條上講,將房產抵押給你也是無效的,因為沒有取得所有產權人的同意。

3.在法律上做了房產抵押登記的一方永遠擁有順位抵押權。也就是說個人所有資產不能償付所有借款時,房產拍賣先給做抵押登記的第一人,第一人取得全部款項後,剩餘款項再給第二人。其實還剩餘款,也只能給付債務人,而不是給付題主,題主只能繼續向法院訴訟,申請他還款。

一點用都沒有,完全不是房產抵押借款。壓房產證和不壓房產證對於你未來債務追償,用處微乎其微。

1.在法律上,房產和汽車是個特殊的固定資產,如果沒有去房產中心做抵押登記,僅僅借條上寫抵押是無效的。未來如果未還款,向法院訴訟時,僅僅能要求還款,而不能申請拍賣其房產,那麼其還不還款,同房屋拍賣沒有任何關聯。所以此借條僅僅是一張民間借貸的借條,而不是房產抵押借款。

2.給付你房產證,也是一點用都沒有。因為可以馬上去房產中心掛失,並補辦房產證,費用也很低。同時房產有可能不是一人擁有,例如夫妻共同擁有。那麼他借條上講,將房產抵押給你也是無效的,因為沒有取得所有產權人的同意。

3.在法律上做了房產抵押登記的一方永遠擁有順位抵押權。也就是說個人所有資產不能償付所有借款時,房產拍賣先給做抵押登記的第一人,第一人取得全部款項後,剩餘款項再給第二人。其實還剩餘款,也只能給付債務人,而不是給付題主,題主只能繼續向法院訴訟,申請他還款。

4.題主應該同借款人和房屋所有產權人一起到房產中心做了房產抵押手續,這個手續不難,也很簡單,也花不了多少錢。做完這個手續後,借款人想用房子再去做二次抵押借款,都必須要通知到你,否則他無法完成,這樣你就擁有了對房產抵押的最優先順序。借款到期後如果借款人不能如期還款,直接去法院進行訴訟,要求處置房屋,法院會將房產拍賣後得到處置款,處置款是專款專用的,一定先直接交付給你,而不會交給債務人,也不會交付給其他債權人。

所以說,籤此類借條,還不如不籤。解決方案有兩種:一種籤一個有擔保人的借條。未來在追償的時候可以追加擔保人,有兩方共同向你還款,更加安全。另一種就是完成房產中心的房屋抵押手續。

覺得好,加個關注,多點點贊,我還有其他相關文章和視頻,可以做擴展閱讀。

一點用都沒有,完全不是房產抵押借款。壓房產證和不壓房產證對於你未來債務追償,用處微乎其微。

1.在法律上,房產和汽車是個特殊的固定資產,如果沒有去房產中心做抵押登記,僅僅借條上寫抵押是無效的。未來如果未還款,向法院訴訟時,僅僅能要求還款,而不能申請拍賣其房產,那麼其還不還款,同房屋拍賣沒有任何關聯。所以此借條僅僅是一張民間借貸的借條,而不是房產抵押借款。

2.給付你房產證,也是一點用都沒有。因為可以馬上去房產中心掛失,並補辦房產證,費用也很低。同時房產有可能不是一人擁有,例如夫妻共同擁有。那麼他借條上講,將房產抵押給你也是無效的,因為沒有取得所有產權人的同意。

3.在法律上做了房產抵押登記的一方永遠擁有順位抵押權。也就是說個人所有資產不能償付所有借款時,房產拍賣先給做抵押登記的第一人,第一人取得全部款項後,剩餘款項再給第二人。其實還剩餘款,也只能給付債務人,而不是給付題主,題主只能繼續向法院訴訟,申請他還款。

4.題主應該同借款人和房屋所有產權人一起到房產中心做了房產抵押手續,這個手續不難,也很簡單,也花不了多少錢。做完這個手續後,借款人想用房子再去做二次抵押借款,都必須要通知到你,否則他無法完成,這樣你就擁有了對房產抵押的最優先順序。借款到期後如果借款人不能如期還款,直接去法院進行訴訟,要求處置房屋,法院會將房產拍賣後得到處置款,處置款是專款專用的,一定先直接交付給你,而不會交給債務人,也不會交付給其他債權人。

所以說,籤此類借條,還不如不籤。解決方案有兩種:一種籤一個有擔保人的借條。未來在追償的時候可以追加擔保人,有兩方共同向你還款,更加安全。另一種就是完成房產中心的房屋抵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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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着不说话
2019-06-19

這樣並不安全,應該去房管局辦理抵押手續,拿到他項權證。我經歷過這種事情,哥們的妹夫要借錢,抵押了房產證給我們然後從我們四個人手裡借了四十萬。還保證了利息當時說的是每個月每人1500的利息。借條期限是一年,等到了一年我們開始要賬了他就找各種藉口拖,利息也沒在給了,由於自己哥們的親戚也沒過份要賬,直到三年後都急了去法院起訴用拍賣房產,可去了一查才發現他房產早已抵押出去,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優先,人家辦理了房屋抵押手續,賣了房子只夠還他們的。

又過了兩年他已經和哥們妹妹離婚了,人都找不到了,可巧我的律師朋友無意中查到他新買了套房子,首付交了三十五萬,我們就直接去法院申請查封,最後他不得不出來一人還了9萬,十萬塊錢五六年一分沒賺到,還讓老婆老媽埋怨好多年,真是虧死了

嘉佑tx
2019-04-23

朋友向你借錢,給你寫的借條並簽字,這個借條是肯動有效的。以房產證做抵押的話,也並不是就安全,這裡的風險會很大。

我的一個朋友就經歷過此事,當時情況也一樣,借錢給別人並在欠條上註明了以某某房產作為抵押。不過最後出事了。那人借錢以後由於公司經營不好倒閉直接跑路了,隨後我朋友直接上法院起訴要求保全房子,不過到法院一瞭解,結果傻眼了。這房子不但有銀行貸款100多萬,同時還有很多借款人是同樣以房子做抵押借款給那人。最後法院拍賣房子以後優先還銀行的錢,剩下的一點給其他人分,我朋友借了幾十萬,最後只拿了兩萬多點,差點律師費都不夠。

所以借錢之前如果金額比較大的話,最好對對方的為人要了解,而且對對方的近況也要了解,不要以為有房子做抵押就安全了,他能抵押給你,也可能會抵押給別人甚至是銀行。萬事要小心。

朋友向你借錢,給你寫的借條並簽字,這個借條是肯動有效的。以房產證做抵押的話,也並不是就安全,這裡的風險會很大。

我的一個朋友就經歷過此事,當時情況也一樣,借錢給別人並在欠條上註明了以某某房產作為抵押。不過最後出事了。那人借錢以後由於公司經營不好倒閉直接跑路了,隨後我朋友直接上法院起訴要求保全房子,不過到法院一瞭解,結果傻眼了。這房子不但有銀行貸款100多萬,同時還有很多借款人是同樣以房子做抵押借款給那人。最後法院拍賣房子以後優先還銀行的錢,剩下的一點給其他人分,我朋友借了幾十萬,最後只拿了兩萬多點,差點律師費都不夠。

所以借錢之前如果金額比較大的話,最好對對方的為人要了解,而且對對方的近況也要了解,不要以為有房子做抵押就安全了,他能抵押給你,也可能會抵押給別人甚至是銀行。萬事要小心。

刘律论法
2019-08-11

抵押無效!不動產抵押要進行抵押登記,獲得他項物權證書。

抵押登記是在房管局辦理的,需要雙方到場。

僅僅給你房產證是不行的,抵押並不生效,就是一般債權,沒有優先權,更何況房產證是可以掛失的。

抵押債權和一般債權最大的區別是,抵押權債權可以優先受償。就是說如果他欠很多人錢,你可以優先償付你的債權。如果沒有抵押權,就是一般債權,一般債權就看誰先查封,一般先查封先受償。慢了湯都沒有。

小猪房论
2019-08-11

朋友之間借款,借款人把自己的房屋產權證拿給出借人做抵押,這種情況現實中還真不少。借款人的邏輯是,房產證都給你了,可以放心把錢借給我;而出借人的邏輯是,有房證押我這,不怕你不還錢。實際上,這種把房產證直接放在出借人手裡做抵押的方式毫無意義。即便借條上寫明以房產證做抵押,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一是產權人可以通過報失,隨時補辦房產證,出借人手裡的房產證隨時可能變成廢紙;二是有效的房屋產權抵押必須經過產權登記機關辦理,並出具他項權證。沒有他項權證,出借人根本無法獲得該房屋的優先受償權。

广州张律
2019-08-03

根據你所述內容,事情本身存在兩種法律關係,一是借貸法律關係,二是抵押擔保法律關係。

構成借貸法律關係,但並以定構成抵押擔保法律關係。因為形成法律上的抵押權需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能具備。具體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1、關於抵押合同效力的問題。《物權法》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只要不具有無效情形,合同原則上都有法律效力。既然合同有效,原則上可以主張合同權益,即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基於真實意思表示簽訂的抵押權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2、關於抵押權效力的問題。在抵押權效力何時產生問題上, 採取了登記要件主義模式, 即抵押權的設立以登記為必需要件, 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在抵押合同的債權性效力與抵押權設立的關係問題上, 採取了區分對待的方式,。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不動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綜上所述,你在借條上籤訂的不動產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你並未形成抵押權,因為不動產抵押是以進行抵押登記為生效要件。

希望以上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瞭解更多法律知識,可以點擊關注廣州張律

大南山伯爵
2019-04-15

朋友向自己借錢屬於民間借貸,只需要一張借條就能夠得到法律上的保護,不需要朋友在借條上註明房產做抵押。房產抵押是要去房產局進行他項權抵押登記方能生效,沒做意義不大。

1.朋友之間借錢注意借條有效性。

很多朋友之間借錢是不寫借條,也不做任何其他的證明,直接轉錢給朋友,便等著朋友還款。到真正出現問題的時候,再來想辦法。

事實上,真正的朋友更應該按規則辦事,寫好借條,對雙方都好,尤其對出借人。新的法律規定,有轉賬記錄就能夠證明是借貸關係。在轉賬備註寫明借款十分重要,切記。其他要注意的就是借條的規範性,可以到網上搜索模板,有很多可以參考。

2.民間借貸合理利率受國家保護。

在借條上一定要明確借錢的利率標準,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上限是36%,而真正打官司法院保護的是24%,在借條上寫的利率也要遵守這一規定,隨意亂寫高利率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借條上的利率可以按月寫月利率,也可以按照年利率寫,問題都不大。

3.救急不救貧,民間借貸打官司非常麻煩。

民間借貸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就是一個令人煎熬的過程,沒個兩年,基本上很難走到執行階段。即使到了執行階段,也要看債務人是否有資產能夠變現還款。

民間借貸的法律流程會讓出借人非常難受。我們要秉持救急不救貧的借錢原則,最好不要輕易借錢出去。

對於樓主,只要朋友寫了正規的借條,那麼這個借貸關係就會發生,會收到我國法律的保護,房產不去房產局實質性抵押,用處不大。由於真正發生糾紛後法律流程非常繁瑣且漫長,借錢之前一定要謹慎。


大南山伯爵,NUS博士後,資深金融人士,用專業的知識、大白話的方式為您科普投資理財知識,讓天下沒有難懂的金融!歡迎關注、留言交流。

文心采露苑
2019-07-07

寫了借條肯定是管用的,房產證抵押這裡面故事多。

你朋友借你10萬元應用房產證,給你做抵押,從這表面的字面意義上來看,你朋友應該還算是個靠譜的呢,起碼從良心上他知道用這些東西來換取你的10萬元借款。

當然啦,也有的呢,通過寫借條,那房產做抵押只是一些房子,這裡面一定要注意具體的問題。

第1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借條了,借條是最根本的,關係到你這10萬元錢的歸屬能不能回來?比如說這借條怎麼寫,用詞語都是非常有講究的,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就體現在每個字裡面,比如說你這個借條,寫成今借毛毛多少錢和金借到多少錢那是完全有區別的。當然,我們是要求寫今借到一誰多少錢,法院是支持的。然而寫盡借多少錢,人家說我沒最終是沒有藉著,只是想借。法院這法官一聽,這解釋的很有道理呀,所以也會聽他的解釋。

至於借條當中的貓膩也還有很多,大家可以從網上搜一搜吧,百度就能給你找出一堆關於借條裡面的毛利和問題,容易讓人上當,因為陷阱真的很多了。

借條的問題解決了,我們再來說說房產證,房產證的問題最主要是還有沒有其他的抵押貸款,如果已經是現在銀行有了抵押貸款,即使把這個房產證給你,但是法院的角度來看,首先會優先滿足銀行的抵押貸款,至於為什麼大家自行去腦補吧。

除了在銀行抵押貸款之外,他的房產證抵押在其他的公司債務中等等,也是可以被優先償還的,咱們個人的房產證作為抵押,那也是排後的順序,這樣一來你就撈不到什麼回款了。

最需要提醒的房產證的真偽,因為有的沒在馬路邊上刻個蘿蔔章,做一個假房產證,現在這個產業鏈也是挺發達的,能夠做的惟妙惟肖,你都根本分辨不出真假來,除非你直接到房產證大廳去查一查,要不然你一定會到最後關頭才會發現,原來是假的呀,假的房產在哪?老同學呀,假的給我壓呀,你就會後悔不迭的,嘮嘮叨叨上面幾句話。

總之借錢有風險,出款需謹慎。

當然了,所有的問題都在於誠信,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做一個誠信的人,在社會上,要以誠信立身,在家裡面要以誠信傳家,國家有關法律,要在誠信問題上加以嚴懲嚴戒。

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呢?歡迎在下面搞一搞吧。如果喜歡敬請關注。Thank you, thank you.

文心採露苑每天與你分享和探討有價值有溫度,有深度有角度的財經資訊。

鲤行者
2019-03-31

這個是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的況,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借條是有效的(這也是我們去法院起訴案件最為關鍵的證據)。但是房產做抵押有沒有效,關鍵的因素在於你有沒有跟你朋友去房管局辦理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如果沒有,那麼這個房產抵押能不能生效的決定性因素在於你朋友是否還有外債,且這本證抵押給了其他人。

真實的案例

現實案例1:我在銀行做的就是信貸方面的工作,小A在我們行貸款,以自有的房產做抵押擔保,由於我們銀行目前只保留他項權證,不再收管客戶的房產證,所以小A就把這個房產證(不知道他是如何將那個標註的抵押情況給弄沒了)拿去找朋友(姑且稱之為小M)又借款了,後來小A逾期後,在起訴時,在法院那裡我們才瞭解到小A這個併案,不過由於銀行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小A的朋友沒有,所以法律上這個房產的判決歸屬就屬於銀行,而不是小M,因此小M的房產抵押是無效的。當然小A寫給小M的借據仍然是有效的,小A照樣要按照借據的金額及利息(利率未超過36%)向小M支付借款本息,不過失去了房產,小M追償道路慢且長。

PS:目前關於貸款的房產證由誰保管,各地的規定有所不同:有的是由銀行來保管;有的是在房產證上註明抵押情況,由借款人自己來保管;也有房產證原件放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借款人只拿複印件的等等。

這個是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的況,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借條是有效的(這也是我們去法院起訴案件最為關鍵的證據)。但是房產做抵押有沒有效,關鍵的因素在於你有沒有跟你朋友去房管局辦理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如果沒有,那麼這個房產抵押能不能生效的決定性因素在於你朋友是否還有外債,且這本證抵押給了其他人。

真實的案例

現實案例1:我在銀行做的就是信貸方面的工作,小A在我們行貸款,以自有的房產做抵押擔保,由於我們銀行目前只保留他項權證,不再收管客戶的房產證,所以小A就把這個房產證(不知道他是如何將那個標註的抵押情況給弄沒了)拿去找朋友(姑且稱之為小M)又借款了,後來小A逾期後,在起訴時,在法院那裡我們才瞭解到小A這個併案,不過由於銀行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小A的朋友沒有,所以法律上這個房產的判決歸屬就屬於銀行,而不是小M,因此小M的房產抵押是無效的。當然小A寫給小M的借據仍然是有效的,小A照樣要按照借據的金額及利息(利率未超過36%)向小M支付借款本息,不過失去了房產,小M追償道路慢且長。

PS:目前關於貸款的房產證由誰保管,各地的規定有所不同:有的是由銀行來保管;有的是在房產證上註明抵押情況,由借款人自己來保管;也有房產證原件放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借款人只拿複印件的等等。

現實案例2:這個是我親戚的親身經歷,我們當地有一個人辦理一家小型加工廠,平時出入也豪車,看上去不像缺錢的人。然後有次向我叔借錢,以自己的房產的抵押,考慮到他的綜合實力再加上有房產證抵押(也是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所以想都沒想就直接借了,前幾輪都順利還回來了,但是最後一輪的時候,這個人去跑路了,而當我叔去法院起訴時,才會告知這個人的房產等已經全部抵押給銀行了,已被銀行申請財產保全了。

原來這個人,使用掛失補辦的手續,將名下的五六套房產辦出來了20幾張房產證出來,分別到處借錢,只有最後一版的房產證才是真實抵押給了銀行,其餘抵押給其他個人借款者的房產證都是掛失的證件(如果不是擔心掛失太多次,估計這個人想掛失補辦無數本了),所以最終所有的個人借款人全部都遭受損失了,因為這個人相關的資產都被銀行申請執行了。

這個是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的況,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借條是有效的(這也是我們去法院起訴案件最為關鍵的證據)。但是房產做抵押有沒有效,關鍵的因素在於你有沒有跟你朋友去房管局辦理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如果沒有,那麼這個房產抵押能不能生效的決定性因素在於你朋友是否還有外債,且這本證抵押給了其他人。

真實的案例

現實案例1:我在銀行做的就是信貸方面的工作,小A在我們行貸款,以自有的房產做抵押擔保,由於我們銀行目前只保留他項權證,不再收管客戶的房產證,所以小A就把這個房產證(不知道他是如何將那個標註的抵押情況給弄沒了)拿去找朋友(姑且稱之為小M)又借款了,後來小A逾期後,在起訴時,在法院那裡我們才瞭解到小A這個併案,不過由於銀行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小A的朋友沒有,所以法律上這個房產的判決歸屬就屬於銀行,而不是小M,因此小M的房產抵押是無效的。當然小A寫給小M的借據仍然是有效的,小A照樣要按照借據的金額及利息(利率未超過36%)向小M支付借款本息,不過失去了房產,小M追償道路慢且長。

PS:目前關於貸款的房產證由誰保管,各地的規定有所不同:有的是由銀行來保管;有的是在房產證上註明抵押情況,由借款人自己來保管;也有房產證原件放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借款人只拿複印件的等等。

現實案例2:這個是我親戚的親身經歷,我們當地有一個人辦理一家小型加工廠,平時出入也豪車,看上去不像缺錢的人。然後有次向我叔借錢,以自己的房產的抵押,考慮到他的綜合實力再加上有房產證抵押(也是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所以想都沒想就直接借了,前幾輪都順利還回來了,但是最後一輪的時候,這個人去跑路了,而當我叔去法院起訴時,才會告知這個人的房產等已經全部抵押給銀行了,已被銀行申請財產保全了。

原來這個人,使用掛失補辦的手續,將名下的五六套房產辦出來了20幾張房產證出來,分別到處借錢,只有最後一版的房產證才是真實抵押給了銀行,其餘抵押給其他個人借款者的房產證都是掛失的證件(如果不是擔心掛失太多次,估計這個人想掛失補辦無數本了),所以最終所有的個人借款人全部都遭受損失了,因為這個人相關的資產都被銀行申請執行了。

總結

借據是有效的,而且也是必須的,因為借據是最直接的借款證據(比轉賬記錄等更直接有效),所以一定要寫,而且借據上要寫清楚是誰向誰借錢(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小A向小B借款10萬元,而不能寫某年某月某日,小A借小B10萬元,因為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判斷是小A借給小B還是小A向小B借款),同時在借據上雙方的身份證號碼也要寫上去,並留下借款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另外借據和身份證複印件上均加蓋借款者的個人手印;如果條件允許還可以加入第三方公證之人,這才是一份完整的借據。

至於說房產證抵押,這個一定要到當地的房管局或者不動產登記中心(各地不一樣,你可以詳細問一下你們當地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是哪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只有這樣,房產抵押的手續才是完整有效的,否則只有一張房產證,很可能只是一張廢紙而已。

榨汁小二郎
2019-04-01

你所描述的問題裡包括兩個法律行為,一個是民間借貸,另一個是不動產抵押。當你把十萬元交給你的朋友時,你們二人之間的借貸關係成立,借條就是上述借貸法律關係的證明。但你的朋友到期不還款時,你可以拿借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過審理會判令你的朋友償還本金和利息。

你所描述的問題裡包括兩個法律行為,一個是民間借貸,另一個是不動產抵押。當你把十萬元交給你的朋友時,你們二人之間的借貸關係成立,借條就是上述借貸法律關係的證明。但你的朋友到期不還款時,你可以拿借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過審理會判令你的朋友償還本金和利息。

但是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你們二人在借條上寫明瞭用你朋友的房產做抵押,相當於抵押權合同成立。而抵押權是物權,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登記,自登記時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如果你要想取得對你朋友名下房產的抵押權,需要你二人共同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權登記,否則抵押權無效。抵押權登記辦理完畢後,在不動產權證後會有相應的記載。

你所描述的問題裡包括兩個法律行為,一個是民間借貸,另一個是不動產抵押。當你把十萬元交給你的朋友時,你們二人之間的借貸關係成立,借條就是上述借貸法律關係的證明。但你的朋友到期不還款時,你可以拿借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過審理會判令你的朋友償還本金和利息。

但是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你們二人在借條上寫明瞭用你朋友的房產做抵押,相當於抵押權合同成立。而抵押權是物權,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登記,自登記時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如果你要想取得對你朋友名下房產的抵押權,需要你二人共同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權登記,否則抵押權無效。抵押權登記辦理完畢後,在不動產權證後會有相應的記載。

最後還要提醒你,雖然你的朋友把房產證交給了你,但是你仍然面臨很大的風險。只要他把房產證登報掛失,然後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去不動產登記中心重新補辦一個新的房產證,那麼你手中的房產證就成了一張廢紙。他可以在你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房子抵押或者出賣,你的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任何保障。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歡迎大家點贊關注和我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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