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帶孩子逛內衣店,孩子吃了店裡麵包身亡,店主應該賠償嗎?

10 個回答
夜雨如书
2019-08-19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店主不該承擔賠償責任。孩子身亡家長最難受,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不能苛責店員和商店。

8月14日晚上8時許,杭州某商場一家內衣店,兩位女士帶著三個孩子逛商店。其中一個6歲的男童看到收銀員帶的麵包,嘴饞想吃,女收銀員也是出於好意,給了孩子一塊麵包。不知道這個6歲的男童是想吃獨食,還是習慣了狼吞虎嚥,盡然一下將麵包整個塞進了嘴裡。意外發生,短短一分鐘,男童大小便失禁,窒息死亡。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仍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店主不該承擔賠償責任。孩子身亡家長最難受,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不能苛責店員和商店。

8月14日晚上8時許,杭州某商場一家內衣店,兩位女士帶著三個孩子逛商店。其中一個6歲的男童看到收銀員帶的麵包,嘴饞想吃,女收銀員也是出於好意,給了孩子一塊麵包。不知道這個6歲的男童是想吃獨食,還是習慣了狼吞虎嚥,盡然一下將麵包整個塞進了嘴裡。意外發生,短短一分鐘,男童大小便失禁,窒息死亡。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仍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就事論事,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意外,無論是女收銀員還是店家都不該為此擔責。

1,這家商店是內衣店,並不售賣麵包,男童吃麵包和商店之間不存在什麼聯繫。而且,男童家長不應該苛責一家商店必須配備醫務人員,即便有,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鐘內趕到現場。而被噎住後4分鐘內是黃金搶救時間,超過這個時間,能夠成功挽救生命的機率就大大降低了。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店主不該承擔賠償責任。孩子身亡家長最難受,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不能苛責店員和商店。

8月14日晚上8時許,杭州某商場一家內衣店,兩位女士帶著三個孩子逛商店。其中一個6歲的男童看到收銀員帶的麵包,嘴饞想吃,女收銀員也是出於好意,給了孩子一塊麵包。不知道這個6歲的男童是想吃獨食,還是習慣了狼吞虎嚥,盡然一下將麵包整個塞進了嘴裡。意外發生,短短一分鐘,男童大小便失禁,窒息死亡。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仍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就事論事,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意外,無論是女收銀員還是店家都不該為此擔責。

1,這家商店是內衣店,並不售賣麵包,男童吃麵包和商店之間不存在什麼聯繫。而且,男童家長不應該苛責一家商店必須配備醫務人員,即便有,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鐘內趕到現場。而被噎住後4分鐘內是黃金搶救時間,超過這個時間,能夠成功挽救生命的機率就大大降低了。



2,女收銀員給男童麵包也是出於好意,不可能預見到男童會被噎住,畢竟男童已經6歲了,正常情況下,6歲的孩子不太了能囫圇吞嚥食物。麵包本身又是柔軟的,男童正常進食的話也不太可能會被噎住。況且,麵包屬於普通食物,沒有毒性,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不該苛責女收銀員的行為。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店主不該承擔賠償責任。孩子身亡家長最難受,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不能苛責店員和商店。

8月14日晚上8時許,杭州某商場一家內衣店,兩位女士帶著三個孩子逛商店。其中一個6歲的男童看到收銀員帶的麵包,嘴饞想吃,女收銀員也是出於好意,給了孩子一塊麵包。不知道這個6歲的男童是想吃獨食,還是習慣了狼吞虎嚥,盡然一下將麵包整個塞進了嘴裡。意外發生,短短一分鐘,男童大小便失禁,窒息死亡。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仍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就事論事,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意外,無論是女收銀員還是店家都不該為此擔責。

1,這家商店是內衣店,並不售賣麵包,男童吃麵包和商店之間不存在什麼聯繫。而且,男童家長不應該苛責一家商店必須配備醫務人員,即便有,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鐘內趕到現場。而被噎住後4分鐘內是黃金搶救時間,超過這個時間,能夠成功挽救生命的機率就大大降低了。



2,女收銀員給男童麵包也是出於好意,不可能預見到男童會被噎住,畢竟男童已經6歲了,正常情況下,6歲的孩子不太了能囫圇吞嚥食物。麵包本身又是柔軟的,男童正常進食的話也不太可能會被噎住。況且,麵包屬於普通食物,沒有毒性,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不該苛責女收銀員的行為。



3,如果非要談責任,個人認為男童的監護人要比店主的責任更大。孩子才6歲是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當時帶孩子到商場的成年人顯然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孩子的行為,也沒有制止孩子吃麵包。客觀地講,如果孩子並不是第一次這樣狼吞虎嚥,那麼家長平日對孩子的教育也是存在疏忽的。

不過,這件事到最後,商場和商家很有可能會出於人道主義給予死者家屬一定金額的補償。雖然我們希望嚴格劃分責任,但商家為了做生意,應該會選擇私下協商解決。

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逝去,真的令人惋惜,那麼,如果發生類似的意外,該怎樣做呢?

海姆立克急救法: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店主不該承擔賠償責任。孩子身亡家長最難受,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不能苛責店員和商店。

8月14日晚上8時許,杭州某商場一家內衣店,兩位女士帶著三個孩子逛商店。其中一個6歲的男童看到收銀員帶的麵包,嘴饞想吃,女收銀員也是出於好意,給了孩子一塊麵包。不知道這個6歲的男童是想吃獨食,還是習慣了狼吞虎嚥,盡然一下將麵包整個塞進了嘴裡。意外發生,短短一分鐘,男童大小便失禁,窒息死亡。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仍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就事論事,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意外,無論是女收銀員還是店家都不該為此擔責。

1,這家商店是內衣店,並不售賣麵包,男童吃麵包和商店之間不存在什麼聯繫。而且,男童家長不應該苛責一家商店必須配備醫務人員,即便有,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鐘內趕到現場。而被噎住後4分鐘內是黃金搶救時間,超過這個時間,能夠成功挽救生命的機率就大大降低了。



2,女收銀員給男童麵包也是出於好意,不可能預見到男童會被噎住,畢竟男童已經6歲了,正常情況下,6歲的孩子不太了能囫圇吞嚥食物。麵包本身又是柔軟的,男童正常進食的話也不太可能會被噎住。況且,麵包屬於普通食物,沒有毒性,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不該苛責女收銀員的行為。



3,如果非要談責任,個人認為男童的監護人要比店主的責任更大。孩子才6歲是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當時帶孩子到商場的成年人顯然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孩子的行為,也沒有制止孩子吃麵包。客觀地講,如果孩子並不是第一次這樣狼吞虎嚥,那麼家長平日對孩子的教育也是存在疏忽的。

不過,這件事到最後,商場和商家很有可能會出於人道主義給予死者家屬一定金額的補償。雖然我們希望嚴格劃分責任,但商家為了做生意,應該會選擇私下協商解決。

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逝去,真的令人惋惜,那麼,如果發生類似的意外,該怎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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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晚上8時許,杭州某商場一家內衣店,兩位女士帶著三個孩子逛商店。其中一個6歲的男童看到收銀員帶的麵包,嘴饞想吃,女收銀員也是出於好意,給了孩子一塊麵包。不知道這個6歲的男童是想吃獨食,還是習慣了狼吞虎嚥,盡然一下將麵包整個塞進了嘴裡。意外發生,短短一分鐘,男童大小便失禁,窒息死亡。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仍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就事論事,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意外,無論是女收銀員還是店家都不該為此擔責。

1,這家商店是內衣店,並不售賣麵包,男童吃麵包和商店之間不存在什麼聯繫。而且,男童家長不應該苛責一家商店必須配備醫務人員,即便有,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鐘內趕到現場。而被噎住後4分鐘內是黃金搶救時間,超過這個時間,能夠成功挽救生命的機率就大大降低了。



2,女收銀員給男童麵包也是出於好意,不可能預見到男童會被噎住,畢竟男童已經6歲了,正常情況下,6歲的孩子不太了能囫圇吞嚥食物。麵包本身又是柔軟的,男童正常進食的話也不太可能會被噎住。況且,麵包屬於普通食物,沒有毒性,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不該苛責女收銀員的行為。



3,如果非要談責任,個人認為男童的監護人要比店主的責任更大。孩子才6歲是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當時帶孩子到商場的成年人顯然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孩子的行為,也沒有制止孩子吃麵包。客觀地講,如果孩子並不是第一次這樣狼吞虎嚥,那麼家長平日對孩子的教育也是存在疏忽的。

不過,這件事到最後,商場和商家很有可能會出於人道主義給予死者家屬一定金額的補償。雖然我們希望嚴格劃分責任,但商家為了做生意,應該會選擇私下協商解決。

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逝去,真的令人惋惜,那麼,如果發生類似的意外,該怎樣做呢?

海姆立克急救法: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店主不該承擔賠償責任。孩子身亡家長最難受,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不能苛責店員和商店。

8月14日晚上8時許,杭州某商場一家內衣店,兩位女士帶著三個孩子逛商店。其中一個6歲的男童看到收銀員帶的麵包,嘴饞想吃,女收銀員也是出於好意,給了孩子一塊麵包。不知道這個6歲的男童是想吃獨食,還是習慣了狼吞虎嚥,盡然一下將麵包整個塞進了嘴裡。意外發生,短短一分鐘,男童大小便失禁,窒息死亡。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仍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就事論事,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意外,無論是女收銀員還是店家都不該為此擔責。

1,這家商店是內衣店,並不售賣麵包,男童吃麵包和商店之間不存在什麼聯繫。而且,男童家長不應該苛責一家商店必須配備醫務人員,即便有,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鐘內趕到現場。而被噎住後4分鐘內是黃金搶救時間,超過這個時間,能夠成功挽救生命的機率就大大降低了。



2,女收銀員給男童麵包也是出於好意,不可能預見到男童會被噎住,畢竟男童已經6歲了,正常情況下,6歲的孩子不太了能囫圇吞嚥食物。麵包本身又是柔軟的,男童正常進食的話也不太可能會被噎住。況且,麵包屬於普通食物,沒有毒性,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不該苛責女收銀員的行為。



3,如果非要談責任,個人認為男童的監護人要比店主的責任更大。孩子才6歲是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當時帶孩子到商場的成年人顯然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孩子的行為,也沒有制止孩子吃麵包。客觀地講,如果孩子並不是第一次這樣狼吞虎嚥,那麼家長平日對孩子的教育也是存在疏忽的。

不過,這件事到最後,商場和商家很有可能會出於人道主義給予死者家屬一定金額的補償。雖然我們希望嚴格劃分責任,但商家為了做生意,應該會選擇私下協商解決。

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逝去,真的令人惋惜,那麼,如果發生類似的意外,該怎樣做呢?

海姆立克急救法:

人在囧途中,王寶強曾使用過“海姆立克急救法”,救了一個被棗核噎住的老人。

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店主不該承擔賠償責任。孩子身亡家長最難受,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不能苛責店員和商店。

8月14日晚上8時許,杭州某商場一家內衣店,兩位女士帶著三個孩子逛商店。其中一個6歲的男童看到收銀員帶的麵包,嘴饞想吃,女收銀員也是出於好意,給了孩子一塊麵包。不知道這個6歲的男童是想吃獨食,還是習慣了狼吞虎嚥,盡然一下將麵包整個塞進了嘴裡。意外發生,短短一分鐘,男童大小便失禁,窒息死亡。雖然孩子的監護人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仍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就事論事,個人認為這是一起意外,無論是女收銀員還是店家都不該為此擔責。

1,這家商店是內衣店,並不售賣麵包,男童吃麵包和商店之間不存在什麼聯繫。而且,男童家長不應該苛責一家商店必須配備醫務人員,即便有,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鐘內趕到現場。而被噎住後4分鐘內是黃金搶救時間,超過這個時間,能夠成功挽救生命的機率就大大降低了。



2,女收銀員給男童麵包也是出於好意,不可能預見到男童會被噎住,畢竟男童已經6歲了,正常情況下,6歲的孩子不太了能囫圇吞嚥食物。麵包本身又是柔軟的,男童正常進食的話也不太可能會被噎住。況且,麵包屬於普通食物,沒有毒性,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不該苛責女收銀員的行為。



3,如果非要談責任,個人認為男童的監護人要比店主的責任更大。孩子才6歲是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當時帶孩子到商場的成年人顯然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孩子的行為,也沒有制止孩子吃麵包。客觀地講,如果孩子並不是第一次這樣狼吞虎嚥,那麼家長平日對孩子的教育也是存在疏忽的。

不過,這件事到最後,商場和商家很有可能會出於人道主義給予死者家屬一定金額的補償。雖然我們希望嚴格劃分責任,但商家為了做生意,應該會選擇私下協商解決。

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逝去,真的令人惋惜,那麼,如果發生類似的意外,該怎樣做呢?

海姆立克急救法:

人在囧途中,王寶強曾使用過“海姆立克急救法”,救了一個被棗核噎住的老人。

其實,誰都不願意發生意外,但意外已經發生了,那就坦然面對,沒必要非得向無關者索賠。即使最後得了幾個錢,又有什麼用呢?

最後,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次上演,家長帶孩子切記安全第一。

99随便
2019-08-17

這真的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事情發生在8月14日晚8點的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嬋之雲”內衣店。

當時,孩子的母親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孩子看見店員帶來的麵包想吃,收銀員小姑娘好心就給了他一個小麵包,沒想到,這個6歲的孩子一口就把麵包塞了下去,吃下去就噎住了。

這真的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事情發生在8月14日晚8點的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嬋之雲”內衣店。

當時,孩子的母親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孩子看見店員帶來的麵包想吃,收銀員小姑娘好心就給了他一個小麵包,沒想到,這個6歲的孩子一口就把麵包塞了下去,吃下去就噎住了。

孩子的姑姑:“就是要吐,手在揮,大概是難受,不讓我們碰到他,然後過了一分鐘的時間,就大小便失禁了,人就倒地了,開始流鼻血。

事發後,所有人都嚇壞了,打120急救電話。

孩子的姑姑在120電話指導下,給孩子做了簡單的心肺復甦,但並未起到效果。

20分鐘後,120趕到現場,將孩子送到附近醫院搶救,但最終沒能搶救過來。

這真的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事情發生在8月14日晚8點的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嬋之雲”內衣店。

當時,孩子的母親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孩子看見店員帶來的麵包想吃,收銀員小姑娘好心就給了他一個小麵包,沒想到,這個6歲的孩子一口就把麵包塞了下去,吃下去就噎住了。

孩子的姑姑:“就是要吐,手在揮,大概是難受,不讓我們碰到他,然後過了一分鐘的時間,就大小便失禁了,人就倒地了,開始流鼻血。

事發後,所有人都嚇壞了,打120急救電話。

孩子的姑姑在120電話指導下,給孩子做了簡單的心肺復甦,但並未起到效果。

20分鐘後,120趕到現場,將孩子送到附近醫院搶救,但最終沒能搶救過來。

據醫生介紹,孩子正是被那塊麵包卡住了氣管

孩子的姑姑:“那麼大商場肯定會有安保,肯定會有小的醫務室,有點急救的東西,但是都沒有,一來一去就20分鐘了,小孩已經錯過最佳搶救時機了。”

目前,涉事各方正在與家屬協商賠償。

這真的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事情發生在8月14日晚8點的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嬋之雲”內衣店。

當時,孩子的母親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孩子看見店員帶來的麵包想吃,收銀員小姑娘好心就給了他一個小麵包,沒想到,這個6歲的孩子一口就把麵包塞了下去,吃下去就噎住了。

孩子的姑姑:“就是要吐,手在揮,大概是難受,不讓我們碰到他,然後過了一分鐘的時間,就大小便失禁了,人就倒地了,開始流鼻血。

事發後,所有人都嚇壞了,打120急救電話。

孩子的姑姑在120電話指導下,給孩子做了簡單的心肺復甦,但並未起到效果。

20分鐘後,120趕到現場,將孩子送到附近醫院搶救,但最終沒能搶救過來。

據醫生介紹,孩子正是被那塊麵包卡住了氣管

孩子的姑姑:“那麼大商場肯定會有安保,肯定會有小的醫務室,有點急救的東西,但是都沒有,一來一去就20分鐘了,小孩已經錯過最佳搶救時機了。”

目前,涉事各方正在與家屬協商賠償。

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嚴格說起來,誰也沒有明顯的責任。

首先是給孩子吃麵包的店員,她也是好心,想不到一個6歲的孩子,吃麵包吃得那樣急,一口就塞下去了,這是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發生的事。

其次,作為孩子的母親和姑姑,她們就在現場,也不能責怪她們沒有盡到監護責任。

還有店家和商場,超市幾方,目前家屬最不滿意的是,這樣大一個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也沒有預備急救物品,導致孩子20分鐘得不到醫治,其實說起來,這條理由有點強人所難,即便設立有醫務室,也很難在20分鐘內實施搶救。

所以說,這就是一起意外導致的不幸事件,出乎所有人預料。

從人道主義出發,商場肯定會做出一定的賠償,但作為一起不幸事件,誰也不想看到這種悲劇發生,相信商場肯定會妥善處理。

一些緊急情況下,被食物噎住時的搶救方法。

當一個人被食物噎住時,我們有什麼緊急解決辦法嗎?

這真的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事情發生在8月14日晚8點的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嬋之雲”內衣店。

當時,孩子的母親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孩子看見店員帶來的麵包想吃,收銀員小姑娘好心就給了他一個小麵包,沒想到,這個6歲的孩子一口就把麵包塞了下去,吃下去就噎住了。

孩子的姑姑:“就是要吐,手在揮,大概是難受,不讓我們碰到他,然後過了一分鐘的時間,就大小便失禁了,人就倒地了,開始流鼻血。

事發後,所有人都嚇壞了,打120急救電話。

孩子的姑姑在120電話指導下,給孩子做了簡單的心肺復甦,但並未起到效果。

20分鐘後,120趕到現場,將孩子送到附近醫院搶救,但最終沒能搶救過來。

據醫生介紹,孩子正是被那塊麵包卡住了氣管

孩子的姑姑:“那麼大商場肯定會有安保,肯定會有小的醫務室,有點急救的東西,但是都沒有,一來一去就20分鐘了,小孩已經錯過最佳搶救時機了。”

目前,涉事各方正在與家屬協商賠償。

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嚴格說起來,誰也沒有明顯的責任。

首先是給孩子吃麵包的店員,她也是好心,想不到一個6歲的孩子,吃麵包吃得那樣急,一口就塞下去了,這是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發生的事。

其次,作為孩子的母親和姑姑,她們就在現場,也不能責怪她們沒有盡到監護責任。

還有店家和商場,超市幾方,目前家屬最不滿意的是,這樣大一個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也沒有預備急救物品,導致孩子20分鐘得不到醫治,其實說起來,這條理由有點強人所難,即便設立有醫務室,也很難在20分鐘內實施搶救。

所以說,這就是一起意外導致的不幸事件,出乎所有人預料。

從人道主義出發,商場肯定會做出一定的賠償,但作為一起不幸事件,誰也不想看到這種悲劇發生,相信商場肯定會妥善處理。

一些緊急情況下,被食物噎住時的搶救方法。

當一個人被食物噎住時,我們有什麼緊急解決辦法嗎?

(1)海姆立克急救法:這是目前公認的最有效的方法。

救護者站在患者身後,將雙手環繞在患者腰部,同時讓患者彎腰頭部前傾;然後,救護者一手握拳,拇指掌關節突出處頂住病人腹部正中線肚臍上方2釐米;用另一隻手抓牢握拳的手,向上向內快速拉壓衝擊病人腹部。

(2)對於嬰兒的急救方法:

把孩子抱起來,一隻手捏住孩子顴骨兩側,手臂貼著孩子前胸,另一隻手托住孩子後頸部,讓其臉朝下,趴在救護人膝蓋上;在孩子背上拍1至5次,直至異物吐出。

這真的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事情發生在8月14日晚8點的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負一樓“嬋之雲”內衣店。

當時,孩子的母親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孩子看見店員帶來的麵包想吃,收銀員小姑娘好心就給了他一個小麵包,沒想到,這個6歲的孩子一口就把麵包塞了下去,吃下去就噎住了。

孩子的姑姑:“就是要吐,手在揮,大概是難受,不讓我們碰到他,然後過了一分鐘的時間,就大小便失禁了,人就倒地了,開始流鼻血。

事發後,所有人都嚇壞了,打120急救電話。

孩子的姑姑在120電話指導下,給孩子做了簡單的心肺復甦,但並未起到效果。

20分鐘後,120趕到現場,將孩子送到附近醫院搶救,但最終沒能搶救過來。

據醫生介紹,孩子正是被那塊麵包卡住了氣管

孩子的姑姑:“那麼大商場肯定會有安保,肯定會有小的醫務室,有點急救的東西,但是都沒有,一來一去就20分鐘了,小孩已經錯過最佳搶救時機了。”

目前,涉事各方正在與家屬協商賠償。

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嚴格說起來,誰也沒有明顯的責任。

首先是給孩子吃麵包的店員,她也是好心,想不到一個6歲的孩子,吃麵包吃得那樣急,一口就塞下去了,這是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發生的事。

其次,作為孩子的母親和姑姑,她們就在現場,也不能責怪她們沒有盡到監護責任。

還有店家和商場,超市幾方,目前家屬最不滿意的是,這樣大一個商場,沒有設立醫務室,也沒有預備急救物品,導致孩子20分鐘得不到醫治,其實說起來,這條理由有點強人所難,即便設立有醫務室,也很難在20分鐘內實施搶救。

所以說,這就是一起意外導致的不幸事件,出乎所有人預料。

從人道主義出發,商場肯定會做出一定的賠償,但作為一起不幸事件,誰也不想看到這種悲劇發生,相信商場肯定會妥善處理。

一些緊急情況下,被食物噎住時的搶救方法。

當一個人被食物噎住時,我們有什麼緊急解決辦法嗎?

(1)海姆立克急救法:這是目前公認的最有效的方法。

救護者站在患者身後,將雙手環繞在患者腰部,同時讓患者彎腰頭部前傾;然後,救護者一手握拳,拇指掌關節突出處頂住病人腹部正中線肚臍上方2釐米;用另一隻手抓牢握拳的手,向上向內快速拉壓衝擊病人腹部。

(2)對於嬰兒的急救方法:

把孩子抱起來,一隻手捏住孩子顴骨兩側,手臂貼著孩子前胸,另一隻手托住孩子後頸部,讓其臉朝下,趴在救護人膝蓋上;在孩子背上拍1至5次,直至異物吐出。

月亮湾拉布拉多ceo
2019-08-20

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解決,給孩子吃麵包的收銀員沒有任何責任,經過調查以後,已經回家了,據內衣店的同事說,女孩應該不會再來上班了…

目前的結果就是內衣店所在的連鎖超市和內衣店賠償死亡孩子的損失,但根據家屬的想法是連其所承包的萬達公司也要一同告上法庭,因為萬達公司的商場沒有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

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解決,給孩子吃麵包的收銀員沒有任何責任,經過調查以後,已經回家了,據內衣店的同事說,女孩應該不會再來上班了…

目前的結果就是內衣店所在的連鎖超市和內衣店賠償死亡孩子的損失,但根據家屬的想法是連其所承包的萬達公司也要一同告上法庭,因為萬達公司的商場沒有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

不過我個人認為,孩子的監護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畢竟帶孩子出門就需要時刻關注,兩個大人就像發現新大陸一樣,讓三個孩子自己玩耍,這才釀成慘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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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孩商場玩耍,搶吃麵包導致死亡
乍一看以為是麵包有毒或者是麵包過期了,結果仔細一看才知道是被面包噎到了,因為搶救不及時從而導致死亡。

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解決,給孩子吃麵包的收銀員沒有任何責任,經過調查以後,已經回家了,據內衣店的同事說,女孩應該不會再來上班了…

目前的結果就是內衣店所在的連鎖超市和內衣店賠償死亡孩子的損失,但根據家屬的想法是連其所承包的萬達公司也要一同告上法庭,因為萬達公司的商場沒有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

不過我個人認為,孩子的監護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畢竟帶孩子出門就需要時刻關注,兩個大人就像發現新大陸一樣,讓三個孩子自己玩耍,這才釀成慘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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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孩商場玩耍,搶吃麵包導致死亡
乍一看以為是麵包有毒或者是麵包過期了,結果仔細一看才知道是被面包噎到了,因為搶救不及時從而導致死亡。

8月14日晚上,在杭州的一家商場裡,兩名女士帶著三名孩子在玩耍,在逛內衣店時,三名孩子在門口打鬧,兩名大人在屋裡挑選物品,結果孩子見收銀員的麵包好吃,想要吃,而收銀員出於喜愛的角度就給了孩子,結果其中一個孩子吃的時候有點狼吞虎嚥,著急,嗆到了氣管裡,卡在氣管上,僅僅幾分鐘就來不及搶救,去世了~

孩子的監護人,一點急救的措施也沒有,只會打電話,結果等救護車到來的時候,孩子也來不及救了。

給孩子食物的營業員不應該擔負任何責任

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解決,給孩子吃麵包的收銀員沒有任何責任,經過調查以後,已經回家了,據內衣店的同事說,女孩應該不會再來上班了…

目前的結果就是內衣店所在的連鎖超市和內衣店賠償死亡孩子的損失,但根據家屬的想法是連其所承包的萬達公司也要一同告上法庭,因為萬達公司的商場沒有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

不過我個人認為,孩子的監護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畢竟帶孩子出門就需要時刻關注,兩個大人就像發現新大陸一樣,讓三個孩子自己玩耍,這才釀成慘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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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孩商場玩耍,搶吃麵包導致死亡
乍一看以為是麵包有毒或者是麵包過期了,結果仔細一看才知道是被面包噎到了,因為搶救不及時從而導致死亡。

8月14日晚上,在杭州的一家商場裡,兩名女士帶著三名孩子在玩耍,在逛內衣店時,三名孩子在門口打鬧,兩名大人在屋裡挑選物品,結果孩子見收銀員的麵包好吃,想要吃,而收銀員出於喜愛的角度就給了孩子,結果其中一個孩子吃的時候有點狼吞虎嚥,著急,嗆到了氣管裡,卡在氣管上,僅僅幾分鐘就來不及搶救,去世了~

孩子的監護人,一點急救的措施也沒有,只會打電話,結果等救護車到來的時候,孩子也來不及救了。

給孩子食物的營業員不應該擔負任何責任

事後,家長把怒火燒到了商場,認為商場沒有進行必要的急救,孩子的姑姑說,商場應該有緊急救援的場所,並配上專業人員。其實孩子 家長說的沒錯,商場確實應該有這樣的醫護室,但孩子被卡住氣管是麵包,而且特別大的一塊,搶救的時間都是爭分奪秒,任何時候指望別人都不如靠自己。

身為家長,就應該學習一些急救措施,其實不光是家長,很多單位每年都要進行安全急救的知識培訓,包括我所在的單位幾個月就培訓一次,平時看著挺無聊,挺無趣的,但真的救過人命。

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解決,給孩子吃麵包的收銀員沒有任何責任,經過調查以後,已經回家了,據內衣店的同事說,女孩應該不會再來上班了…

目前的結果就是內衣店所在的連鎖超市和內衣店賠償死亡孩子的損失,但根據家屬的想法是連其所承包的萬達公司也要一同告上法庭,因為萬達公司的商場沒有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

不過我個人認為,孩子的監護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畢竟帶孩子出門就需要時刻關注,兩個大人就像發現新大陸一樣,讓三個孩子自己玩耍,這才釀成慘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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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孩商場玩耍,搶吃麵包導致死亡
乍一看以為是麵包有毒或者是麵包過期了,結果仔細一看才知道是被面包噎到了,因為搶救不及時從而導致死亡。

8月14日晚上,在杭州的一家商場裡,兩名女士帶著三名孩子在玩耍,在逛內衣店時,三名孩子在門口打鬧,兩名大人在屋裡挑選物品,結果孩子見收銀員的麵包好吃,想要吃,而收銀員出於喜愛的角度就給了孩子,結果其中一個孩子吃的時候有點狼吞虎嚥,著急,嗆到了氣管裡,卡在氣管上,僅僅幾分鐘就來不及搶救,去世了~

孩子的監護人,一點急救的措施也沒有,只會打電話,結果等救護車到來的時候,孩子也來不及救了。

給孩子食物的營業員不應該擔負任何責任

事後,家長把怒火燒到了商場,認為商場沒有進行必要的急救,孩子的姑姑說,商場應該有緊急救援的場所,並配上專業人員。其實孩子 家長說的沒錯,商場確實應該有這樣的醫護室,但孩子被卡住氣管是麵包,而且特別大的一塊,搶救的時間都是爭分奪秒,任何時候指望別人都不如靠自己。

身為家長,就應該學習一些急救措施,其實不光是家長,很多單位每年都要進行安全急救的知識培訓,包括我所在的單位幾個月就培訓一次,平時看著挺無聊,挺無趣的,但真的救過人命。


有一次一個職工被電到了,但是就休克了,心跳停止了,幸好陪同的同事會心肺復甦,給搶救了過來。

還有一次,一個女同事在路上偶遇一老大爺昏迷,也是用心肺復甦幫助救過來的。

所以說,技多不壓身,有些必要的急救知識,就應該掌握。

搶救孩子的醫院說,每年會接到超過500起這樣氣管噎住的孩子

事後根據記者的採訪,其實這樣的案例特別多,醫院每年要接待超過500起,基本都是孩子吃東西玩耍或者咳嗽,導致食物堵塞氣管的,但一般都是堅果類的食物,像花生,核桃仁等,但麵包噎住的並不多見。

僅僅一個地區的醫院每年就要接待這麼多人,可見這是一個比較常見的以外,所以家長掌握必要的急救存錢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必要的急救噎住的兒童知識,每個人都應該看一下

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解決,給孩子吃麵包的收銀員沒有任何責任,經過調查以後,已經回家了,據內衣店的同事說,女孩應該不會再來上班了…

目前的結果就是內衣店所在的連鎖超市和內衣店賠償死亡孩子的損失,但根據家屬的想法是連其所承包的萬達公司也要一同告上法庭,因為萬達公司的商場沒有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

不過我個人認為,孩子的監護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畢竟帶孩子出門就需要時刻關注,兩個大人就像發現新大陸一樣,讓三個孩子自己玩耍,這才釀成慘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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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孩商場玩耍,搶吃麵包導致死亡
乍一看以為是麵包有毒或者是麵包過期了,結果仔細一看才知道是被面包噎到了,因為搶救不及時從而導致死亡。

8月14日晚上,在杭州的一家商場裡,兩名女士帶著三名孩子在玩耍,在逛內衣店時,三名孩子在門口打鬧,兩名大人在屋裡挑選物品,結果孩子見收銀員的麵包好吃,想要吃,而收銀員出於喜愛的角度就給了孩子,結果其中一個孩子吃的時候有點狼吞虎嚥,著急,嗆到了氣管裡,卡在氣管上,僅僅幾分鐘就來不及搶救,去世了~

孩子的監護人,一點急救的措施也沒有,只會打電話,結果等救護車到來的時候,孩子也來不及救了。

給孩子食物的營業員不應該擔負任何責任

事後,家長把怒火燒到了商場,認為商場沒有進行必要的急救,孩子的姑姑說,商場應該有緊急救援的場所,並配上專業人員。其實孩子 家長說的沒錯,商場確實應該有這樣的醫護室,但孩子被卡住氣管是麵包,而且特別大的一塊,搶救的時間都是爭分奪秒,任何時候指望別人都不如靠自己。

身為家長,就應該學習一些急救措施,其實不光是家長,很多單位每年都要進行安全急救的知識培訓,包括我所在的單位幾個月就培訓一次,平時看著挺無聊,挺無趣的,但真的救過人命。


有一次一個職工被電到了,但是就休克了,心跳停止了,幸好陪同的同事會心肺復甦,給搶救了過來。

還有一次,一個女同事在路上偶遇一老大爺昏迷,也是用心肺復甦幫助救過來的。

所以說,技多不壓身,有些必要的急救知識,就應該掌握。

搶救孩子的醫院說,每年會接到超過500起這樣氣管噎住的孩子

事後根據記者的採訪,其實這樣的案例特別多,醫院每年要接待超過500起,基本都是孩子吃東西玩耍或者咳嗽,導致食物堵塞氣管的,但一般都是堅果類的食物,像花生,核桃仁等,但麵包噎住的並不多見。

僅僅一個地區的醫院每年就要接待這麼多人,可見這是一個比較常見的以外,所以家長掌握必要的急救存錢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必要的急救噎住的兒童知識,每個人都應該看一下

簡單來說,如果孩子被噎住,還神智清楚,那麼就讓他自己咳嗽,用氣流衝擊的力量咳出來。

如果孩子已經昏迷了,可以將孩子倒立,身體輕者,一邊用手指按壓舌頭,一邊手掌在後胸處快速拍打四次。

也可以讓孩子平躺,頭往上揚,用手掌按壓孩子的腹部,快速長頭部推壓,將腹部的氣往回推,擠壓出被堵塞的物體。

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解決,給孩子吃麵包的收銀員沒有任何責任,經過調查以後,已經回家了,據內衣店的同事說,女孩應該不會再來上班了…

目前的結果就是內衣店所在的連鎖超市和內衣店賠償死亡孩子的損失,但根據家屬的想法是連其所承包的萬達公司也要一同告上法庭,因為萬達公司的商場沒有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

不過我個人認為,孩子的監護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畢竟帶孩子出門就需要時刻關注,兩個大人就像發現新大陸一樣,讓三個孩子自己玩耍,這才釀成慘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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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孩商場玩耍,搶吃麵包導致死亡
乍一看以為是麵包有毒或者是麵包過期了,結果仔細一看才知道是被面包噎到了,因為搶救不及時從而導致死亡。

8月14日晚上,在杭州的一家商場裡,兩名女士帶著三名孩子在玩耍,在逛內衣店時,三名孩子在門口打鬧,兩名大人在屋裡挑選物品,結果孩子見收銀員的麵包好吃,想要吃,而收銀員出於喜愛的角度就給了孩子,結果其中一個孩子吃的時候有點狼吞虎嚥,著急,嗆到了氣管裡,卡在氣管上,僅僅幾分鐘就來不及搶救,去世了~

孩子的監護人,一點急救的措施也沒有,只會打電話,結果等救護車到來的時候,孩子也來不及救了。

給孩子食物的營業員不應該擔負任何責任

事後,家長把怒火燒到了商場,認為商場沒有進行必要的急救,孩子的姑姑說,商場應該有緊急救援的場所,並配上專業人員。其實孩子 家長說的沒錯,商場確實應該有這樣的醫護室,但孩子被卡住氣管是麵包,而且特別大的一塊,搶救的時間都是爭分奪秒,任何時候指望別人都不如靠自己。

身為家長,就應該學習一些急救措施,其實不光是家長,很多單位每年都要進行安全急救的知識培訓,包括我所在的單位幾個月就培訓一次,平時看著挺無聊,挺無趣的,但真的救過人命。


有一次一個職工被電到了,但是就休克了,心跳停止了,幸好陪同的同事會心肺復甦,給搶救了過來。

還有一次,一個女同事在路上偶遇一老大爺昏迷,也是用心肺復甦幫助救過來的。

所以說,技多不壓身,有些必要的急救知識,就應該掌握。

搶救孩子的醫院說,每年會接到超過500起這樣氣管噎住的孩子

事後根據記者的採訪,其實這樣的案例特別多,醫院每年要接待超過500起,基本都是孩子吃東西玩耍或者咳嗽,導致食物堵塞氣管的,但一般都是堅果類的食物,像花生,核桃仁等,但麵包噎住的並不多見。

僅僅一個地區的醫院每年就要接待這麼多人,可見這是一個比較常見的以外,所以家長掌握必要的急救存錢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必要的急救噎住的兒童知識,每個人都應該看一下

簡單來說,如果孩子被噎住,還神智清楚,那麼就讓他自己咳嗽,用氣流衝擊的力量咳出來。

如果孩子已經昏迷了,可以將孩子倒立,身體輕者,一邊用手指按壓舌頭,一邊手掌在後胸處快速拍打四次。

也可以讓孩子平躺,頭往上揚,用手掌按壓孩子的腹部,快速長頭部推壓,將腹部的氣往回推,擠壓出被堵塞的物體。

孩子吃東西的時候,千萬不要讓其打鬧,哭喊,這樣是非常容易被噎住的。

喜歡請幫忙點個關注,點個轉發,讓更多的人看到急救的方法,以備不時之需。

爱拼才會赢7
2019-08-18

根據網傳是孩子吃的過急,而堵住了氣管,室息而死。這個是一個非常意外的事件,應該與店主及好心的店員沒有法律責任。其實從小教孩子吃東西,絕不能狼吞虎嚥,大的東西就要分小了吃。當然大人也有出意外的,爺爺說,解放前,媳婦在家做飯正咬一個煮好剝了殼的雞蛋,剛咬,公公婆婆進屋,媳婦一驚,整個吞到喉嚨,一下室息而死。這個小孩也吃急了,堵住氣喉,當時施救太遲。

為什麼沒有法律責任,店是公共地方,沒有危害人生安全的任何隱竄。店方沒有責任,而小孩吃的麵包,沒有任何特別的吃法,例如給一、二歲小孩吃雞蛋,如果分六塊八塊就是正確的,如果整個給幾歲小孩放口中而室息,就可能有謀殺嫌疑。麵包小孩經常吃,不管小孩要,還是店員主動給,只要不存在惡意,就不該擔責。店員沒有硬塞小孩口中,況小孩六歲,獨立吃東西沒有問題,店員沒有惡意,也不可能有惡意這樣,所以店及店員,均不會有法律責任的賠償。但至於店主及店員的愛心贈與,那個是另外一說。

暮雪云熙
2019-08-17

這件事是個意外事件,店員是看到孩子想吃麵包出於好心所以給了孩子一個。而且孩子的姑姑當時是目睹全過程的,如果不想讓孩子吃當時完全可以制止。家屬既然不吭聲那就說明允許,肯定了店員給麵包的行為。而且麵包本身也沒有質量問題。按理來說店員不存在過失。

這件事是個意外事件,店員是看到孩子想吃麵包出於好心所以給了孩子一個。而且孩子的姑姑當時是目睹全過程的,如果不想讓孩子吃當時完全可以制止。家屬既然不吭聲那就說明允許,肯定了店員給麵包的行為。而且麵包本身也沒有質量問題。按理來說店員不存在過失。

可悲劇發生後家屬卻一味地指責商場裡沒有醫生,沒有設立醫務室,沒有急救的措施。明明兩個大活人看不好孩子,還要推卻責任。而且當時120在電話裡指揮孩子姑姑急救方法,可根本不起效。孩子媽媽只在一旁急哭。說白了作為孩子家長根本就沒有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方法,如“海姆立克急救法”,錯過最佳營救時間是自己的無知無能造成而不應拿商場開刀。

這件事是個意外事件,店員是看到孩子想吃麵包出於好心所以給了孩子一個。而且孩子的姑姑當時是目睹全過程的,如果不想讓孩子吃當時完全可以制止。家屬既然不吭聲那就說明允許,肯定了店員給麵包的行為。而且麵包本身也沒有質量問題。按理來說店員不存在過失。

可悲劇發生後家屬卻一味地指責商場裡沒有醫生,沒有設立醫務室,沒有急救的措施。明明兩個大活人看不好孩子,還要推卻責任。而且當時120在電話裡指揮孩子姑姑急救方法,可根本不起效。孩子媽媽只在一旁急哭。說白了作為孩子家長根本就沒有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方法,如“海姆立克急救法”,錯過最佳營救時間是自己的無知無能造成而不應拿商場開刀。

這起異物卡住兒童氣管窒息死亡的事件中應給各位家長敲敲警鐘了,學習“海姆立克急救法”刻不容緩,可能很多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覺得那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其實對於孩子來講各種意外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危險無處不在,掌握“海姆立克急救法”,關鍵時刻能救人一命。很多兒童被異物卡住氣管的黃金搶救時間也就五分鐘而已,一旦意外發生再去求救就為時已晚了!

這件事是個意外事件,店員是看到孩子想吃麵包出於好心所以給了孩子一個。而且孩子的姑姑當時是目睹全過程的,如果不想讓孩子吃當時完全可以制止。家屬既然不吭聲那就說明允許,肯定了店員給麵包的行為。而且麵包本身也沒有質量問題。按理來說店員不存在過失。

可悲劇發生後家屬卻一味地指責商場裡沒有醫生,沒有設立醫務室,沒有急救的措施。明明兩個大活人看不好孩子,還要推卻責任。而且當時120在電話裡指揮孩子姑姑急救方法,可根本不起效。孩子媽媽只在一旁急哭。說白了作為孩子家長根本就沒有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方法,如“海姆立克急救法”,錯過最佳營救時間是自己的無知無能造成而不應拿商場開刀。

這起異物卡住兒童氣管窒息死亡的事件中應給各位家長敲敲警鐘了,學習“海姆立克急救法”刻不容緩,可能很多人都是抱著僥倖心理,覺得那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其實對於孩子來講各種意外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危險無處不在,掌握“海姆立克急救法”,關鍵時刻能救人一命。很多兒童被異物卡住氣管的黃金搶救時間也就五分鐘而已,一旦意外發生再去求救就為時已晚了!

老徐说事999
2019-08-19

8月14日晚,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
“嬋之雲”內衣店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小孩想吃麵包,店員好心就給了他一塊,
麵包還挺大的,但孩子一口就塞下去了。
這下不好,被噎住了,一分鐘不到孩子就倒在地上,
大小便失禁,流鼻血。
現場人趕緊撥打120,姑姑在電話指揮下做心肺復甦,
可沒什麼效果。
約20分鐘後,120趕到時,孩子到醫院已無心跳呼吸,
初步判斷可能是食物堵塞氣管口造成的窒息。

看到這裡,嚇出一身冷汗。

我比較喜歡孩子,所以平時拿什麼吃的,有孩子看到,

我都會分享一些。看來以後是不是要改一下自己的這個毛病了。

以後真的是不能隨便給陌生人吃的,

否則有可能會好心辦了壞事。

這件事告訴我,別人家的孩子和寵物都不要隨便動。

8月14日晚,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
“嬋之雲”內衣店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小孩想吃麵包,店員好心就給了他一塊,
麵包還挺大的,但孩子一口就塞下去了。
這下不好,被噎住了,一分鐘不到孩子就倒在地上,
大小便失禁,流鼻血。
現場人趕緊撥打120,姑姑在電話指揮下做心肺復甦,
可沒什麼效果。
約20分鐘後,120趕到時,孩子到醫院已無心跳呼吸,
初步判斷可能是食物堵塞氣管口造成的窒息。

看到這裡,嚇出一身冷汗。

我比較喜歡孩子,所以平時拿什麼吃的,有孩子看到,

我都會分享一些。看來以後是不是要改一下自己的這個毛病了。

以後真的是不能隨便給陌生人吃的,

否則有可能會好心辦了壞事。

這件事告訴我,別人家的孩子和寵物都不要隨便動。


孩子很無辜,店員更無辜。

真的是比買彩票的機率更小,都被她給遇到了。

但如果孩子6個月,是給他麵包人的責任。

因為他無法控制自己,而現在這個孩子6歲了。

完全可以自己進食,還是自主要求進食,

所以給麵包的人不應當在承擔法律責任。

別讓我們的善良戛然而止。


這個娃好可憐,看來以後我們必須再掌握一項技能,。

別給自己找麻煩。

典型的好心辦了壞事,這件事情,沒有專業知識,

是根本救不了的。

現在出了事情,家長應該更多的是自責。

而不是立馬去追究別人的責任。

家長作為監護人,帶孩子出門,就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安全。

而不是出了事情只會,埋怨商場沒有醫務室。

8月14日晚,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
“嬋之雲”內衣店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小孩想吃麵包,店員好心就給了他一塊,
麵包還挺大的,但孩子一口就塞下去了。
這下不好,被噎住了,一分鐘不到孩子就倒在地上,
大小便失禁,流鼻血。
現場人趕緊撥打120,姑姑在電話指揮下做心肺復甦,
可沒什麼效果。
約20分鐘後,120趕到時,孩子到醫院已無心跳呼吸,
初步判斷可能是食物堵塞氣管口造成的窒息。

看到這裡,嚇出一身冷汗。

我比較喜歡孩子,所以平時拿什麼吃的,有孩子看到,

我都會分享一些。看來以後是不是要改一下自己的這個毛病了。

以後真的是不能隨便給陌生人吃的,

否則有可能會好心辦了壞事。

這件事告訴我,別人家的孩子和寵物都不要隨便動。


孩子很無辜,店員更無辜。

真的是比買彩票的機率更小,都被她給遇到了。

但如果孩子6個月,是給他麵包人的責任。

因為他無法控制自己,而現在這個孩子6歲了。

完全可以自己進食,還是自主要求進食,

所以給麵包的人不應當在承擔法律責任。

別讓我們的善良戛然而止。


這個娃好可憐,看來以後我們必須再掌握一項技能,。

別給自己找麻煩。

典型的好心辦了壞事,這件事情,沒有專業知識,

是根本救不了的。

現在出了事情,家長應該更多的是自責。

而不是立馬去追究別人的責任。

家長作為監護人,帶孩子出門,就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安全。

而不是出了事情只會,埋怨商場沒有醫務室。


孩子被食物堵塞氣管,即便是有醫務室,這件事情也不一定就有轉機 ,

如果是在家出事呢,家長會不會怪賣食物的人,沒有事先提醒他不要給孩子吃?

還是賣食材的人,沒有提醒她要切小一點給孩子吃?

所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吧,別再亂咬。

現在追究責任有什麼用,孩子都沒了,

無非是想得到一些賠償金而已。

拿孩子的命訛錢,卑鄙不卑鄙。


六歲多的孩子吃東西未必要一口塞進去?

姑姑媽媽難道不曉得制止孩子不能這樣吃,

出事了就找商場各種扯,店員不給你娃吃,

估計你還會埋怨人家小氣,出事都不去檢查自己,

一味地怪罪他人,你孩子死了,訛幾個錢你也能用的安心嗎?

8月14日晚,周女士和孩子姑姑在杭州未來科技城萬達廣場
“嬋之雲”內衣店挑選內衣,三個孩子在店裡玩。
小孩想吃麵包,店員好心就給了他一塊,
麵包還挺大的,但孩子一口就塞下去了。
這下不好,被噎住了,一分鐘不到孩子就倒在地上,
大小便失禁,流鼻血。
現場人趕緊撥打120,姑姑在電話指揮下做心肺復甦,
可沒什麼效果。
約20分鐘後,120趕到時,孩子到醫院已無心跳呼吸,
初步判斷可能是食物堵塞氣管口造成的窒息。

看到這裡,嚇出一身冷汗。

我比較喜歡孩子,所以平時拿什麼吃的,有孩子看到,

我都會分享一些。看來以後是不是要改一下自己的這個毛病了。

以後真的是不能隨便給陌生人吃的,

否則有可能會好心辦了壞事。

這件事告訴我,別人家的孩子和寵物都不要隨便動。


孩子很無辜,店員更無辜。

真的是比買彩票的機率更小,都被她給遇到了。

但如果孩子6個月,是給他麵包人的責任。

因為他無法控制自己,而現在這個孩子6歲了。

完全可以自己進食,還是自主要求進食,

所以給麵包的人不應當在承擔法律責任。

別讓我們的善良戛然而止。


這個娃好可憐,看來以後我們必須再掌握一項技能,。

別給自己找麻煩。

典型的好心辦了壞事,這件事情,沒有專業知識,

是根本救不了的。

現在出了事情,家長應該更多的是自責。

而不是立馬去追究別人的責任。

家長作為監護人,帶孩子出門,就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安全。

而不是出了事情只會,埋怨商場沒有醫務室。


孩子被食物堵塞氣管,即便是有醫務室,這件事情也不一定就有轉機 ,

如果是在家出事呢,家長會不會怪賣食物的人,沒有事先提醒他不要給孩子吃?

還是賣食材的人,沒有提醒她要切小一點給孩子吃?

所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吧,別再亂咬。

現在追究責任有什麼用,孩子都沒了,

無非是想得到一些賠償金而已。

拿孩子的命訛錢,卑鄙不卑鄙。


六歲多的孩子吃東西未必要一口塞進去?

姑姑媽媽難道不曉得制止孩子不能這樣吃,

出事了就找商場各種扯,店員不給你娃吃,

估計你還會埋怨人家小氣,出事都不去檢查自己,

一味地怪罪他人,你孩子死了,訛幾個錢你也能用的安心嗎?

乡村小二哥
2019-08-17

這可真是好心辦了壞事,店員吃麵包看到可愛的孩子想吃,好心給孩子分到一塊兒,但是孩子拿到麵包,很大的一塊麵包孩子一口塞進嘴裡,結果發生了意外,孩子吃下就噎住了,一分鐘不到孩子就倒地,大小便失禁,流鼻血,20分鐘後120趕到現場,但已經救不過來了,到了醫院給孩子做了氣管插管,插管過程中通過喉鏡看到氣管上粘到一塊食物,初步判斷可能是食物堵塞氣管造成窒息。

這可真是好心辦了壞事,店員吃麵包看到可愛的孩子想吃,好心給孩子分到一塊兒,但是孩子拿到麵包,很大的一塊麵包孩子一口塞進嘴裡,結果發生了意外,孩子吃下就噎住了,一分鐘不到孩子就倒地,大小便失禁,流鼻血,20分鐘後120趕到現場,但已經救不過來了,到了醫院給孩子做了氣管插管,插管過程中通過喉鏡看到氣管上粘到一塊食物,初步判斷可能是食物堵塞氣管造成窒息。

這真的是一場意外,竟然好心給孩子的一塊麵包,卻要了孩子的生命,雖然主觀上沒有錯,但後果特別嚴重,那麼孩子的家屬有沒有錯誤,不言而喻,未經大人允許,孩子是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東西的,我相信很多家長都會這樣告訴自己的孩子,孩子吃麵包的時候如此急促,這樣的常識,家長應該告訴孩子,這樣容易噎著。而據一位目擊者說孩子噎住以後,他親戚一直在做心肺復甦,孩子的媽媽卻只會哭。

接下來回答這個問題,店家應該賠償嗎?

畢竟是發生在店家,多少都會賠償一些,不知道店裡面有沒有規定,不能把吃的東西隨意給別人,或者說店裡有客人來的時候不能吃東西,也許店員是想通過哄小孩子,讓大人在這裡消費,而員工是給店家打工的,屬於工作時間,我只能說這真的是一場意外,與小孩子的家庭教育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不能讓店家負全責。

這可真是好心辦了壞事,店員吃麵包看到可愛的孩子想吃,好心給孩子分到一塊兒,但是孩子拿到麵包,很大的一塊麵包孩子一口塞進嘴裡,結果發生了意外,孩子吃下就噎住了,一分鐘不到孩子就倒地,大小便失禁,流鼻血,20分鐘後120趕到現場,但已經救不過來了,到了醫院給孩子做了氣管插管,插管過程中通過喉鏡看到氣管上粘到一塊食物,初步判斷可能是食物堵塞氣管造成窒息。

這真的是一場意外,竟然好心給孩子的一塊麵包,卻要了孩子的生命,雖然主觀上沒有錯,但後果特別嚴重,那麼孩子的家屬有沒有錯誤,不言而喻,未經大人允許,孩子是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東西的,我相信很多家長都會這樣告訴自己的孩子,孩子吃麵包的時候如此急促,這樣的常識,家長應該告訴孩子,這樣容易噎著。而據一位目擊者說孩子噎住以後,他親戚一直在做心肺復甦,孩子的媽媽卻只會哭。

接下來回答這個問題,店家應該賠償嗎?

畢竟是發生在店家,多少都會賠償一些,不知道店裡面有沒有規定,不能把吃的東西隨意給別人,或者說店裡有客人來的時候不能吃東西,也許店員是想通過哄小孩子,讓大人在這裡消費,而員工是給店家打工的,屬於工作時間,我只能說這真的是一場意外,與小孩子的家庭教育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不能讓店家負全責。

人生有時候真的很奇妙,也許小孩子吃麵包一直都是這樣但沒有事,恰好在這裡,被卡到了氣管而丟了性命,但是這種習慣一定要改,噎著倒不可怕,喝點水就沒事了,一旦堵住氣管分分鐘要人的命。

大家不妨學一些急救的方法,因為到那時打120也來不及了,最有效的方法叫海姆立克急救法,就是利用衝擊腹部使肺部殘留空氣形成一股氣流,將異物驅除使人獲救,具體大家也可以搜一下,這種急救法學會了,也許可以挽救他人或者自己的一條性命,應該普及。

珞珈评论社
2019-08-17

孩子是無知的,但是這件事情和店裡有多少關係,筆者覺得有關係,但是不應該是主要責任,關鍵問題是看孩子的身亡原因到底是什麼?和所吃麵包有多大關係,具體怎麼一回事呢?下面筆者對事件經過做一個簡單的概述。

孩子是無知的,但是這件事情和店裡有多少關係,筆者覺得有關係,但是不應該是主要責任,關鍵問題是看孩子的身亡原因到底是什麼?和所吃麵包有多大關係,具體怎麼一回事呢?下面筆者對事件經過做一個簡單的概述。

8月14日,在杭州萬達廣場負一層一內衣店,兩婦女帶著孩子去內衣店挑選內衣,孩子在店裡玩耍,這個時候店裡的一個店員帶來了麵包,孩子都比較嘴饞吧,想吃麵包,於是店裡的收銀員姑娘便好心給孩子了一個麵包,誰知孩子將麵包一口塞進了嘴裡,這個時候麵包直接將孩子噎住了,所有人被嚇傻了,一分鐘的時間,孩子大小便失禁,孩子的姑姑趕緊撥打了120,醫生提示給孩子做心肺復甦,可是沒有任何作用,120趕到後將孩子送到醫院搶救,到不幸的是孩子沒有搶救過來。

事件發生了,自然也是需要分攤責任,要說這件不幸和店裡的關係並不大,畢竟人家收銀員也是好心,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一個孩子,伸手要,人之常情,難道還能不給啊,可是偏偏好心辦了錯事,這是誰也始料不及的,孩子就是因為這一個麵包被活活噎死。

孩子是無知的,但是這件事情和店裡有多少關係,筆者覺得有關係,但是不應該是主要責任,關鍵問題是看孩子的身亡原因到底是什麼?和所吃麵包有多大關係,具體怎麼一回事呢?下面筆者對事件經過做一個簡單的概述。

8月14日,在杭州萬達廣場負一層一內衣店,兩婦女帶著孩子去內衣店挑選內衣,孩子在店裡玩耍,這個時候店裡的一個店員帶來了麵包,孩子都比較嘴饞吧,想吃麵包,於是店裡的收銀員姑娘便好心給孩子了一個麵包,誰知孩子將麵包一口塞進了嘴裡,這個時候麵包直接將孩子噎住了,所有人被嚇傻了,一分鐘的時間,孩子大小便失禁,孩子的姑姑趕緊撥打了120,醫生提示給孩子做心肺復甦,可是沒有任何作用,120趕到後將孩子送到醫院搶救,到不幸的是孩子沒有搶救過來。

事件發生了,自然也是需要分攤責任,要說這件不幸和店裡的關係並不大,畢竟人家收銀員也是好心,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一個孩子,伸手要,人之常情,難道還能不給啊,可是偏偏好心辦了錯事,這是誰也始料不及的,孩子就是因為這一個麵包被活活噎死。

這件事情的發生,筆者覺得就是一個意外,店裡當然是有一定責任的,現在孩子不在了,這個責任肯定是避免不了的,賠償也是肯定的,不過這個賠償責任收銀員應該不大。

看來有時候好心真的會讓自己陷入麻煩,這個始料不及的麻煩對於收銀員來說,是承重的,對於孩子的家長來說,也是有責任的,這件不幸的事情,不管是內衣店還是家長,都是意想不到的,現在孩子不在了,希望協商能妥善解決吧!

麋鹿说法
2019-08-22

案件經過比較簡單,兩位女士帶孩子逛商場孩子因為貪吃,店員出於好意將麵包給孩子吃了以後結果堵塞氣管最終因為缺乏有效的急救措施,遺憾死亡。

案件中的責任分析

本案件中店員給孩子麵包的行為在民法中通說是“好意施惠”的行為,在非因好意施惠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按照現在通說認為店員不應該承擔責任。原因在於孩子6歲一般性的麵包顯然不太可能發生堵塞氣管的事實,作為店員顯然是沒有辦法預見意外的發生,所以在其不能預見範圍外發生的意外結果如果要求其承擔責任,顯然過分苛責了好意施惠人。

其次商場有無責任?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商場作為經營主體有義務保證消費者在其經營場所內的安全,在發生意外措施後商家是否有義務提供急救措施?我想這一點從企業的社會責任出發應該要有的。《公司法》當中就明確提及公司的社會責任,這一點我想商場在有能力,有條件設置應急措施的情況下而未能設置,可能也需要適當予以補償。

龍族社
2019-08-18

這種情況,店主是否需要賠償,主要看孩子家屬是否要求賠償。不過,其實雙方都挺冤。一方失去了孩子,一方因好心而出了意外。

8月14日晚,杭州某廣場內衣店裡,兩女子帶著三個孩子,二人在挑選內衣,孩子們自己玩耍。其中一個6歲的孩子看到店裡的麵包想吃,一個店員便給了孩子一塊。孩子將麵包一口吃進嘴裡便噎住了。其臉色出現變化、想吐,不到一分鐘便倒地,流鼻血等。大家立即撥打了120,孩子的姑姑為其做了心肺復甦,均無效。120趕到後邊急救邊送往醫院,可惜還是未救回。經檢查,孩子為食物堵塞氣管致窒息死亡。

這種情況,店主是否需要賠償,主要看孩子家屬是否要求賠償。不過,其實雙方都挺冤。一方失去了孩子,一方因好心而出了意外。

8月14日晚,杭州某廣場內衣店裡,兩女子帶著三個孩子,二人在挑選內衣,孩子們自己玩耍。其中一個6歲的孩子看到店裡的麵包想吃,一個店員便給了孩子一塊。孩子將麵包一口吃進嘴裡便噎住了。其臉色出現變化、想吐,不到一分鐘便倒地,流鼻血等。大家立即撥打了120,孩子的姑姑為其做了心肺復甦,均無效。120趕到後邊急救邊送往醫院,可惜還是未救回。經檢查,孩子為食物堵塞氣管致窒息死亡。

1、客觀的講,這件事情確實是一場意外,即便是給孩子麵包的那位店員,也沒有什麼太大的過錯。關鍵就在於孩子吃麵包的方式導致卡至了氣管,不過對於一個6歲的孩子,要求其時刻保證正確、安全的吃法也不太可能。因此,這個意外的責任,最終還是要落在現場成年人的身上。

2、從目前的狀況來看,孩子家屬肯定會追究責任、要求賠償。當然,這其中,家長監護不力最起碼也要佔到一半的責任,不可能將責任完全推到別人身上。

3、小孩子異物卡喉、卡氣管是常見的事,而這場意外也再次體現出了大眾對於急救知識和技能的欠缺。孩子當時吞進麵包便出現不良反應,第一時間應該想到的便是被卡喉或卡氣管。而孩子的姑姑則在遠程指揮下為孩子做心肺復甦,這種急救方式對於卡物窒息並無多大幫助。而在大眾的意識裡,心肺復甦是唯一能夠想到的常用急救方式。對於卡物窒息這種比較專業的急救技能,則很少有人懂得並掌握。如果當時現場哪怕有一個人懂得正確的急救方式,孩子完全可以脫離危險。

4、面對此類事情,賠償其實是次要的,再多錢也買不回孩子的生命。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應該學習、掌握一些常用的急救知識和技能,能夠在孩子遇到類似危險狀況時,及時施救,使孩子脫離危險。

5、在人們身體出現突發狀況時,我們習慣於撥打120,把希望都寄託在120身上。這顯然是不對的,120不是神仙,不可能說到就到。而急救往往爭取的就是時間,救援越及時,脫離危險的機率便越大。孩子家家都有,懂得急救的家長卻鳳毛麟角。這就需要加大對急救知識的宣傳推廣力度,需要我們自身掌握一定的急救技能。讓多數人都成為急救隊員,也就不會再擔心危險狀況的出現。

6、如果孩子出現異物卡氣管等狀況,可以採用“漢姆立克急救法”:一手握拳,使拇指指關節突出處頂住孩子腹部肚臍眼上方約2釐米的位置,用另一隻手抓牢握拳的手,向上向內快速拉壓孩子腹部,直至異物從氣道內排出。

這種情況,店主是否需要賠償,主要看孩子家屬是否要求賠償。不過,其實雙方都挺冤。一方失去了孩子,一方因好心而出了意外。

8月14日晚,杭州某廣場內衣店裡,兩女子帶著三個孩子,二人在挑選內衣,孩子們自己玩耍。其中一個6歲的孩子看到店裡的麵包想吃,一個店員便給了孩子一塊。孩子將麵包一口吃進嘴裡便噎住了。其臉色出現變化、想吐,不到一分鐘便倒地,流鼻血等。大家立即撥打了120,孩子的姑姑為其做了心肺復甦,均無效。120趕到後邊急救邊送往醫院,可惜還是未救回。經檢查,孩子為食物堵塞氣管致窒息死亡。

1、客觀的講,這件事情確實是一場意外,即便是給孩子麵包的那位店員,也沒有什麼太大的過錯。關鍵就在於孩子吃麵包的方式導致卡至了氣管,不過對於一個6歲的孩子,要求其時刻保證正確、安全的吃法也不太可能。因此,這個意外的責任,最終還是要落在現場成年人的身上。

2、從目前的狀況來看,孩子家屬肯定會追究責任、要求賠償。當然,這其中,家長監護不力最起碼也要佔到一半的責任,不可能將責任完全推到別人身上。

3、小孩子異物卡喉、卡氣管是常見的事,而這場意外也再次體現出了大眾對於急救知識和技能的欠缺。孩子當時吞進麵包便出現不良反應,第一時間應該想到的便是被卡喉或卡氣管。而孩子的姑姑則在遠程指揮下為孩子做心肺復甦,這種急救方式對於卡物窒息並無多大幫助。而在大眾的意識裡,心肺復甦是唯一能夠想到的常用急救方式。對於卡物窒息這種比較專業的急救技能,則很少有人懂得並掌握。如果當時現場哪怕有一個人懂得正確的急救方式,孩子完全可以脫離危險。

4、面對此類事情,賠償其實是次要的,再多錢也買不回孩子的生命。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應該學習、掌握一些常用的急救知識和技能,能夠在孩子遇到類似危險狀況時,及時施救,使孩子脫離危險。

5、在人們身體出現突發狀況時,我們習慣於撥打120,把希望都寄託在120身上。這顯然是不對的,120不是神仙,不可能說到就到。而急救往往爭取的就是時間,救援越及時,脫離危險的機率便越大。孩子家家都有,懂得急救的家長卻鳳毛麟角。這就需要加大對急救知識的宣傳推廣力度,需要我們自身掌握一定的急救技能。讓多數人都成為急救隊員,也就不會再擔心危險狀況的出現。

6、如果孩子出現異物卡氣管等狀況,可以採用“漢姆立克急救法”:一手握拳,使拇指指關節突出處頂住孩子腹部肚臍眼上方約2釐米的位置,用另一隻手抓牢握拳的手,向上向內快速拉壓孩子腹部,直至異物從氣道內排出。

結束語:在這件事情中,孩子家屬要求賠償看來是免不了的。至於向誰索賠,賠償數額等,需要在責任劃分後協商確定。

大家覺得店主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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