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10 個回答
京平律师事务所
2019-02-21

您好,感謝邀請。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主要包括房屋價值+宅基地價值。除此之外,還需補償被拆遷房屋的附屬設施、裝飾裝修費、搬家補助費、臨時過渡安置費等其他因拆遷而產生的必要費用。戶口已經遷出的叔叔能否瓜分老房拆遷利益,需要分情況討論。

關於房屋價值的補償:

1、房屋所有權人立有遺囑。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被拆遷人的房屋是其的合法財產,關於房屋所立的遺囑也是有效的。

雖然最高法院的有相關批覆,在被拆遷人房屋被徵收拆遷後,被拆遷人未修改遺囑或者是重新訂立遺囑的情況下,原遺囑繼承人是不能按照遺囑,繼承房屋被徵收拆遷之後的補償。但是現實生活是錯綜複雜的,多數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往往會遵循立遺囑人的本意,根據公平原則綜合考慮其他因素(比如,雖然被徵收人未變更遺囑,但遺囑繼承人在房屋被徵收之前就對房屋進行了添附、改擴建,房屋被徵收後對於安置房屋的差價款也是遺囑繼承人自己支付等),將房屋被拆遷後所得的安置利益判歸原遺囑中原房屋的繼承人所有。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2、房屋所有人沒立有遺囑,房屋價值的補償由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對於被徵收房屋權屬證書上載明的所有權人死亡且涉及繼承的,將房屋共有人確定為被徵收人,及將所有的繼承人均列為被徵收人,相關繼承人可以就補償所得自行分配或通過民事法律程序解決。

關於宅基地價值的補償: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享有使用權。因此徵收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就宅基地價值的補償是給予合法享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的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若之前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後來戶口已遷出,不參與本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生活,喪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對宅基地價值的補償,其無權要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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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莫小道
2019-01-20

農村裡面的老房子面臨徵地拆遷開發。那麼戶口已經搬遷出去幾十年的叔叔,現在卻回來想要分一半老房子的補償費用。這個合理嗎?在法律上合法嗎?

這種情況是有的,特別是在農村裡面有事情的時候,他們就躲起來,沒有事情或者有利益發生的時候,他們就跑出來伸手想分一些利益。

那麼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怎麼樣看待呢?在法律上面他是否有足夠的理由和相對應的法律保護嗎?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在法律上它是可以分得一些錢的

老房子那屬於爺爺的財產,那在叔叔搬出去的時候,對於爺爺的財產,如果是在繼承法裡面,他同樣享有繼承的權利

所以拆掉了房子的時候按照相關的法律,他也是有權分得一部分補償的費用的。

所以這個事件如果拋開其他的因素和其他的問題不談,單單從法律層面來說,他是有能力或者有權利分得一些拆遷的補償費用。不過這個問題我們還要看下面一點,它是否符合這個相對應的分財產或者繼承財產的權利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有沒有遺囑指定財產歸誰?

如果你的爺爺立有財產遺囑指定歸誰,那麼這個時候呢,我們可以根據財產的遺囑上面來判定這個財產,房子歸誰

比如說你的父親沒有搬遷出去,那在這種情況之下,你的爺爺立有相關的遺囑,指定這些房子全部給予你的父親,在這種情況之下,這個財產的歸屬權就是你父親的,這是你們家的你叔叔搬遷出去之後他就沒有能力,也沒有權力所分的這個財產的繼承了

所以如果有這份遺囑的時候,你的叔叔就沒有權利在法律上,他們也沒有分得到這個財產的權力。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分多分少的問題

那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沒立有遺囑,在道德層面上面講,他所分的多與少,那應該跟照顧老人多與少的時間和付出是有關係的

在道德上面講,如果搬遷出去,基本上它就不能夠拿得到了,但是在法律上面講他是能夠拿得到的

但是按照照顧老人的義務和履行這個贍養的義務來說,如果全部都是由你們照顧的,那麼根據這種情況,你們所能夠拿得到的拆遷的補貼應該佔據大部分。

所以按照以上幾種情況來說,根據這個拆遷的補償多與少分成比例關係還是有的,如果按照道德層面來講,眾多人都站出來指責他的這種不道德的行為,也許他會拿不到那麼多。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法重情深
2019-01-27

這樣的事在現實生活中很多,說穿了就是徵地拆遷引起的家庭矛盾,都是為了一個錢字。有的兄弟姊妹或者親戚朋友,相處了幾十年相安無事。但是就因為拆遷補償問題,卻鬧翻了,甚至有些兄弟姊妹相互成仇,從此不相來往。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我曾經辦理過一個案子:一家兄弟姊妹六個,父母在世的時候,其他的兄弟姊妹成家後都搬了出去。最小在一個小弟弟就住在父母的老房子裡,多少年來也沒有人主張過任何權利。去年該老房子進行拆遷,補償了兩套房屋全部讓最小的弟弟得到了。

其他的兄弟姊妹聽說後,不願意了,紛紛找最小的弟弟要錢要、補償費。而最少的弟弟認為房子就是父母留給他的,因此一分錢也不願意掏出來。

這樣,兄弟幾個就鬧矛盾了,其他的兄弟姊妹都揚言:打官司,就是房子都充公了也不能便宜老小。

後來他們真的將此事鬧上了法庭,經過法庭調解,讓最小的弟弟拿出1/3的補償費平均分給其他的五個姐姐和哥哥,然後這樣的事情才算平息。

對於本問題的處理,該叔叔要分一半的老房子,不太合理,但是適當的給其一些補償也是應當的。

希望兩家人能夠好好協商,不要為了拆遷、為了金錢,既傷感情又傷親情。

农人有话说
2019-02-11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首先肯定回答你合法,合不合理請聽我往下分析。

你說的現象在農村很多,你不是第一家出現此問題的農村人,如果老宅子是你爺爺的,估計不健在,要是在的話就不會出現上述問題,你爺爺沒有立下遺囑,你爺爺家就你父親和叔叔兩個人,他確實有權利可以分一半老宅子的徵地款,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但從你問問題來看,你是不情願的,為什麼這麼說,你爺爺一直在農村生活,你叔叔前往城市定居,生活水平指定比你們好,並且你父親一直照顧爺爺生活起居,付出指定比你叔叔多,咱不討論你父親與叔叔給你爺爺多少生活費,按付出你父親最多。從這點來說,你叔叔應該少分錢,你爸爸應該多分,這是從情理方面來分析的。

你叔叔要是個明白事理的人,你不用操心,他指定讓你父親多分,但相反你也得認可,只能說親戚朋友會指責你叔叔見錢眼開,沒有親情。所以為了防止這樣事情出現,提早進行資產處置,親兄弟明算賬,反而不會傷了和氣。

兄弟多的老人在清醒時候應該進行劃分,不用讓子女知道,自己分好後進行公正,這樣免去很多環節,要不大家自己都覺得應該多分,結果兄弟反目。

另外人與人之間交朋友還都講個義氣,總想佔便宜的人,自己品指定沒幾個真心朋友,何況兄弟姐妹。老宅子能買出千萬資產的寥寥無幾,特別是農村也就幾十萬,為了幾萬元兄弟反目,不相往來,沒必要。我們住的村子有個不成文的習俗,誰贍養照顧父母,房子、土地自然是誰的,從沒有人去爭。

泰山木32140178
2019-01-20

叔叔戶口遷出,你和叔叔家之間不存在宅基地使用權爭議,而僅是地上房屋的繼承權矛盾。農村房屋繼承與國有土地上的私有房屋繼承並不完全相同,戶口遷出幾十年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房子,是否合理合法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如屬於下列情況之一, 叔叔應該按《繼承法》和農村宅基地法規取得相應繼承份額:

一、祖籍共同房子仍在,當初指定了叔叔對老房的所有權份額;

二、房屋重建修繕以叔叔名義並進行投資

三、你家另有宅基地房或本宅基地面積超標;

四、你家戶口也屬遷出並在外居住生活

如屬於下列情況之一,叔叔則對房屋失去繼承份額:

一、房屋為爺爺奶奶遺囑或生前分家協議歸你父母;

二、老家祖屋已拆除重建,叔叔對重建房屋沒有投資;

三、你家是本村集體組織成員,村集體已將此宅基為你家一戶一宅備案;

四、至農村宅基地確權中沒有將房屋列入叔叔名下;

五、叔叔在爺爺奶奶去世20年內沒有對房屋提出繼承要求。

南粤三农自媒体
2019-01-20

農村土地被徵地開發,會得到一定的補償款,許多的外嫁女或者不孝子女聽到老家老屋有補償,紛紛提要求要分一杯羹。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題主所題問題是戶口遷出了幾十年的叔叔要求分一半的老房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你叔叔是有權利繼承你爺爺遺留下的一部分房產的。不管他的戶口還在不在本村,他都是合法繼承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直系親屬是遺產繼承的第一順序人,如你爺爺只有你爸跟你叔兩個小孩的話,你爺爺生前又未有建立遺囑,那你爺爺名下的財產就由你爸你叔兩人平均繼承。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如你爺爺生前的遺囑只指定你爸繼承他所有的遺產,那你叔就失去了繼承你爺爺遺下財產的權利。你叔要求平分老屋一半的要求你們可拒絕。出於人情人道可適當的給於你叔一點經濟補償,這個就看你家與你叔的關係如何了,關係太僵的話個人覺得沒必要給予一分一毛,就算你家將所有徵地補償款給他,他也不會感動領情。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如你爺爺生前遺囑指定你叔繼承他所有的遺產,那你叔就是唯一合法繼承人,你叔提出要求與你家各分一半老屋徵收款,那你叔也算是很照顧你家了。

另外一個情況就是你奶奶還健在,那你爺爺生前未立遺囑的話,那你爺爺名下的財產都由你奶奶繼承,那你奶奶就是老屋房產的產權人,老屋被徵收的補償款如何分配這就由你奶奶作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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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泡儿
2019-03-03

這個涉及上一輩遺產繼承的問題,如果在你爺爺去世前,指定了房子由你父親繼承,那麼,叔叔回來是沒有權利要求分的,因為房子的唯一繼承人就是你的父親。如果爺爺去世沒有相關遺囑,那麼你叔叔同樣作為子女,就有權利分房子,至於多少,拿的看你父親那輩有多少兄弟姐妹。如果剛好兄弟二人,原則上是一人一半。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這裡要提醒一句,針對這種沒有遺囑的繼承,作為女兒,同樣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對於繼承財產是沒有男女之分的,可能許多人會認為,女兒是外嫁的,沒有資格繼承,那麼你就大錯特錯了。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針對你所說的情況,你叔叔應該是有權利分房子的,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比如你叔叔在出走期間,已經明確將其所繼承的部分贈予你父親或者其他人,那麼,就沒有權利分了。但這個必須講究證據,畢竟口說無憑。

針對這種情況,如果老房子是作了相關登記的,你可以根據老房子的不動產登記上面的信息,如果上面信息表明,老房子已經在你父親名下,那麼,你叔叔也是沒有權利分的。不過很多時候,這種農村老房子很有可能是沒有作相關登記的,沒有登記,那麼表明這房子為父親和叔叔共同繼承的,只是你叔叔出走時,將他所得一半的房子居住權交由你父親。

农家闲人
2019-03-04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十幾年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很多人會認為既然戶口有已經遷出了,那是不是叔叔就沒有權利來分這個老房子呢?說到底還是利益分配問題。要是房子不徵地開發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在利益面前人性的弱點暴露無遺,即使是你家戶口沒有遷出,那徵地得到得補償百分之百就應該歸你家了嗎?顯然不是。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首先說說房子的歸屬問題,才能弄清楚誰到底能徵地的補償該歸誰。誰才有權利分徵地的補償。這個房子是在老家,可以看出它應該原本是不屬於你家也不屬於叔叔家,至少是屬於爺爺的。要是是你父母在農村建的房子,那根本就沒有你叔叔什麼事了。所以大概率房子應該是屬於你爺爺。 如果你爺爺在世,那麼徵地的補償應該是屬於你爺爺,由你爺爺來分配。要是你爺爺不在了,那作為你爺爺的繼承人都有權利來分配。或者是你爺爺指定房子歸你爸爸了,那徵地的補償才歸你們家。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再者就是與贍養老人有關係,要是你爺爺生前叔叔沒有盡到贍養照顧的義務,那多半是不能分走一半的補償的。要是兩兄弟都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那我覺得兩兄弟都沒有臉面來爭著徵地補償。叔叔能不能分到到自己相應的部分不是看叔叔的戶口,而是看叔叔的權利與義務,如果他盡到了自己的義務,那他就有能享受到相應的權利。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农人阿洪
2019-02-13

農村土地被國家徵佔,會得到相應的補償款,很多農民因搬遷補償,一夜暴富,農民在高興的同時,也會面臨著很多麻煩,很多家庭因為補償款分配不合法、不合理,兄弟子妹撕破臉皮互不相認。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那麼,在農村老家面臨徵地補償,戶口已經遷出幾十年的叔叔要來分一半老房子,這合理合法嗎?

首先,從法律層面講。戶口已經從農村遷移到城市的居民,對農村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子依然享有居住使用權的。如果你叔叔將戶口遷出時,沒有將他個人名下的老房子房產份額有償轉讓或者說沒有書面也沒有口頭贈送給你家,無論他的戶口遷出多少年,只要農村老房子不倒,他對老房子都是有合法房產所有權的,老房子面臨徵地補償,你叔要來分一半也是合法的。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其次,從道理層面講。家庭才產一般是在兄弟姐妹團結和睦、協商一致條件下進行分配的,對父母遺產原則上公平公正合理平均分配,只要兄弟姐妹們沒有任何一方說自願退出不參與分配家庭才產,沒有明確說贈送給你家,從道理上也是應該分一半老房子徵地補償款的。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再次,從良心和為人處世方面講。你叔戶口已遷出幾十年,在城市生活,無論是什麼條件都應該是比在農村老家居住的你家好得多,農村老房子也是由你家打理,如果不是你家在農村打理,維護老房子,幾十年下來,房子早垮塔荒廢了,房子垮了,你叔叔想分也沒分的了。從這點出發,對於老房子補償款,你家多分一點,你叔家少分一點,這樣比較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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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村小之草
2019-01-20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這樣的情況,如按在農村的習俗來講,是沒有什麼可再來分的了。除非是當時特別交代或商議的情況下,那就還是按原來商議的來分配。只是,在幾十年以前的農村,人們是基本沒什麼合同或者是祖輩一囑的。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且在幾十年以前的農村分家,基本是很簡單的,或者是一間土房幾床被子及一些生活用具,如果是屬這樣分家了的。且其叔叔有在老房子上分配了房屋,雖說他後來把戶口遷出了,並把房子免費的給了你們來住,那如今遇到房屋的徵收補償,他是可以分配的。

如果,其叔叔搬出之前有自己另外的房屋或宅基地,遷出時又把他們賣掉了。雖說,這老房子是爺爺輩傳下來的,但因他在當時已有其他的住所了,那就不能來再次分配了。因這老房子可說是與他完全無關了的。再說想要老房子的財產什麼的,也應該在當時去要,而在當時想要的話,最多是幾片瓦和幾塊磚這些不值錢的東西。既然當時沒有說要爭這些,那就相當於默認放棄了對這房屋的財產權。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且老房子在這幾十年中,他是基本不可能盡到管理和修繕的權力與義務的,那這樣說來,就更不應該來索取補償款了。因為幾十年的老房子如果是沒人去打掃清理和修繕,那基本會塌陷成一堆泥了,房屋倒塌之後按規定連宅基地都有可能被集體收回,這時候不說補償,可能連房子與宅基地都沒了。所以,從這些各方面的比較來看,其叔叔是不應該再來爭這個房屋的補償款的。

農村老家面臨徵地開發,戶口遷出幾十年了的叔叔,要回來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嗎?

當然,這只是小草個人的意見,為了家人的親情與團結,最好還是共同商量下,尋找出一個對雙方都不太吃虧的結果,這才是最好的辦法。不是有老話叫“吃虧是福”“和氣生財”嗎?雙方都各退一步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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