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知道對於章瑩穎案的判決結果,美國人怎麼看?

10 個回答
垂垂老马
2019-07-21

對於大多數美國人而言,殘忍殺死章瑩穎的嫌疑犯克里斯騰森被判處無期,是一個非常正常的判決結果,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合理結果。克里斯騰森雖然是故意殺人,雖然殺人過程非常殘忍:克里斯騰森假裝警察騙章瑩穎上車,章瑩穎多次反抗遭到克里斯騰森暴打頭部,甚至斬首。但對於經常遇到槍殺案的美國人,這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遇難者只有一名的刑事案件,在美國可以說是司空見慣:

對於美國某些大城市而言,連續兩三天沒有槍擊案,甚至是一件可以被媒體大肆報道的大新聞。最出名的一個便是美國巴爾的摩市,該市凶殺案眾多(遇難者死亡的凶殺案),平均每月會發生二十起以上殺人案件。根據記錄,十幾年來,巴爾的摩市只有三次連續十天以上沒有發生任何殺人事件。

巴爾的摩曾經有一次頗有成效的大規模呼籲遊行:呼籲市民放下暴力,此次成功的行動,讓該市連續十一天沒有市民遇害(第十二天早上,有市民被槍殺了)。
巴爾的摩市只有兩百萬人,大約就是普通東方城市的人口數量。

對於大多數美國人而言,殘忍殺死章瑩穎的嫌疑犯克里斯騰森被判處無期,是一個非常正常的判決結果,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合理結果。克里斯騰森雖然是故意殺人,雖然殺人過程非常殘忍:克里斯騰森假裝警察騙章瑩穎上車,章瑩穎多次反抗遭到克里斯騰森暴打頭部,甚至斬首。但對於經常遇到槍殺案的美國人,這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遇難者只有一名的刑事案件,在美國可以說是司空見慣:

對於美國某些大城市而言,連續兩三天沒有槍擊案,甚至是一件可以被媒體大肆報道的大新聞。最出名的一個便是美國巴爾的摩市,該市凶殺案眾多(遇難者死亡的凶殺案),平均每月會發生二十起以上殺人案件。根據記錄,十幾年來,巴爾的摩市只有三次連續十天以上沒有發生任何殺人事件。

巴爾的摩曾經有一次頗有成效的大規模呼籲遊行:呼籲市民放下暴力,此次成功的行動,讓該市連續十一天沒有市民遇害(第十二天早上,有市民被槍殺了)。
巴爾的摩市只有兩百萬人,大約就是普通東方城市的人口數量。

@ 呼籲巴爾的摩停火的市民


從美國的環境來看,一名華人被人殺害,實在是再平常不過的一件小事了。聽慣了見慣了殺人事件的美國人,根本不會過多地關注這種事情。就以美國籃球明星麥迪為例,他的少年友人Jones在1999年被男友槍殺,表弟在2001年在被搶劫時被槍殺,高中朋友Anderson在街頭被流彈擊中而死。麥迪的經歷本身就是很多美國人的經歷,對於大多數美國人來說,他們總有一個朋友死於槍殺或者流彈,一名華人的死亡並不能引起他們的關注。

既然不曾關注,那對於無期的判決解決,大部分美國人也不會有異議。

對於大多數美國人而言,殘忍殺死章瑩穎的嫌疑犯克里斯騰森被判處無期,是一個非常正常的判決結果,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合理結果。克里斯騰森雖然是故意殺人,雖然殺人過程非常殘忍:克里斯騰森假裝警察騙章瑩穎上車,章瑩穎多次反抗遭到克里斯騰森暴打頭部,甚至斬首。但對於經常遇到槍殺案的美國人,這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遇難者只有一名的刑事案件,在美國可以說是司空見慣:

對於美國某些大城市而言,連續兩三天沒有槍擊案,甚至是一件可以被媒體大肆報道的大新聞。最出名的一個便是美國巴爾的摩市,該市凶殺案眾多(遇難者死亡的凶殺案),平均每月會發生二十起以上殺人案件。根據記錄,十幾年來,巴爾的摩市只有三次連續十天以上沒有發生任何殺人事件。

巴爾的摩曾經有一次頗有成效的大規模呼籲遊行:呼籲市民放下暴力,此次成功的行動,讓該市連續十一天沒有市民遇害(第十二天早上,有市民被槍殺了)。
巴爾的摩市只有兩百萬人,大約就是普通東方城市的人口數量。

@ 呼籲巴爾的摩停火的市民


從美國的環境來看,一名華人被人殺害,實在是再平常不過的一件小事了。聽慣了見慣了殺人事件的美國人,根本不會過多地關注這種事情。就以美國籃球明星麥迪為例,他的少年友人Jones在1999年被男友槍殺,表弟在2001年在被搶劫時被槍殺,高中朋友Anderson在街頭被流彈擊中而死。麥迪的經歷本身就是很多美國人的經歷,對於大多數美國人來說,他們總有一個朋友死於槍殺或者流彈,一名華人的死亡並不能引起他們的關注。

既然不曾關注,那對於無期的判決解決,大部分美國人也不會有異議。

@ 大部分美國人見多了凶殺案,根本不關注凶手的判決結果,哪怕凶殺的犯罪過程在華人嚴重非常殘忍。

克里斯騰森律師的辯護詞,或許更能體現普通美國人的一種心態:

克里斯騰森的律師多次表示,克里斯騰森是一個有些大好前途的年輕人,他是一個好人,只是在一兩年內的精神問題的影響下,不幸地造成了這種悲劇。這名律師反覆強調克里斯騰森前途的辯護論點,也揭示了美國人的觀念:比起克里斯騰森的光明前途,凶殺案只是一件尋常的小事。

為什麼會有這種觀點?可能就是因為凶殺案太常見了,而像克里斯騰森這樣有才華的年輕人,就要相對少見一些。

對於大多數美國人而言,殘忍殺死章瑩穎的嫌疑犯克里斯騰森被判處無期,是一個非常正常的判決結果,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合理結果。克里斯騰森雖然是故意殺人,雖然殺人過程非常殘忍:克里斯騰森假裝警察騙章瑩穎上車,章瑩穎多次反抗遭到克里斯騰森暴打頭部,甚至斬首。但對於經常遇到槍殺案的美國人,這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遇難者只有一名的刑事案件,在美國可以說是司空見慣:

對於美國某些大城市而言,連續兩三天沒有槍擊案,甚至是一件可以被媒體大肆報道的大新聞。最出名的一個便是美國巴爾的摩市,該市凶殺案眾多(遇難者死亡的凶殺案),平均每月會發生二十起以上殺人案件。根據記錄,十幾年來,巴爾的摩市只有三次連續十天以上沒有發生任何殺人事件。

巴爾的摩曾經有一次頗有成效的大規模呼籲遊行:呼籲市民放下暴力,此次成功的行動,讓該市連續十一天沒有市民遇害(第十二天早上,有市民被槍殺了)。
巴爾的摩市只有兩百萬人,大約就是普通東方城市的人口數量。

@ 呼籲巴爾的摩停火的市民


從美國的環境來看,一名華人被人殺害,實在是再平常不過的一件小事了。聽慣了見慣了殺人事件的美國人,根本不會過多地關注這種事情。就以美國籃球明星麥迪為例,他的少年友人Jones在1999年被男友槍殺,表弟在2001年在被搶劫時被槍殺,高中朋友Anderson在街頭被流彈擊中而死。麥迪的經歷本身就是很多美國人的經歷,對於大多數美國人來說,他們總有一個朋友死於槍殺或者流彈,一名華人的死亡並不能引起他們的關注。

既然不曾關注,那對於無期的判決解決,大部分美國人也不會有異議。

@ 大部分美國人見多了凶殺案,根本不關注凶手的判決結果,哪怕凶殺的犯罪過程在華人嚴重非常殘忍。

克里斯騰森律師的辯護詞,或許更能體現普通美國人的一種心態:

克里斯騰森的律師多次表示,克里斯騰森是一個有些大好前途的年輕人,他是一個好人,只是在一兩年內的精神問題的影響下,不幸地造成了這種悲劇。這名律師反覆強調克里斯騰森前途的辯護論點,也揭示了美國人的觀念:比起克里斯騰森的光明前途,凶殺案只是一件尋常的小事。

為什麼會有這種觀點?可能就是因為凶殺案太常見了,而像克里斯騰森這樣有才華的年輕人,就要相對少見一些。


@ 克里斯騰森的前途比凶殺案更加罕見

最後,美國其實還有一些特殊情況,這些特殊情況促使相當一部分美國人支持無期反對死刑:

首先,美國存在相當一部分的宗教信仰者,而在這些人的宗教信仰中:上帝並沒有給人們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在挑選陪審團成員的過程中,章瑩穎方就發現了多位有類似信仰的美國普通人。對於相當一部分美國人而言,無期徒刑反而符合他們的精神需求(宗教信仰)。

其次,美國存在一部分極端白人,他們持有相當過分的種族觀念。甚至會有一些人,認為克里斯騰森承擔的刑罰過重,也不一定。

在極端白人眼中,白人一生的自由要比一個黃種人的生命重要很多很多。

因此,大部分美國人很少心疼章瑩穎,心疼自己人的往往只有自己人。


注:嫌犯克里斯騰森至今沒有將章瑩穎身體的下落告知其家屬,如果這個惡魔還有一絲人性的話,希望他可以告知身體下落,讓章瑩穎的家人帶女兒回家。

對於大多數美國人而言,殘忍殺死章瑩穎的嫌疑犯克里斯騰森被判處無期,是一個非常正常的判決結果,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合理結果。克里斯騰森雖然是故意殺人,雖然殺人過程非常殘忍:克里斯騰森假裝警察騙章瑩穎上車,章瑩穎多次反抗遭到克里斯騰森暴打頭部,甚至斬首。但對於經常遇到槍殺案的美國人,這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遇難者只有一名的刑事案件,在美國可以說是司空見慣:

對於美國某些大城市而言,連續兩三天沒有槍擊案,甚至是一件可以被媒體大肆報道的大新聞。最出名的一個便是美國巴爾的摩市,該市凶殺案眾多(遇難者死亡的凶殺案),平均每月會發生二十起以上殺人案件。根據記錄,十幾年來,巴爾的摩市只有三次連續十天以上沒有發生任何殺人事件。

巴爾的摩曾經有一次頗有成效的大規模呼籲遊行:呼籲市民放下暴力,此次成功的行動,讓該市連續十一天沒有市民遇害(第十二天早上,有市民被槍殺了)。
巴爾的摩市只有兩百萬人,大約就是普通東方城市的人口數量。

@ 呼籲巴爾的摩停火的市民


從美國的環境來看,一名華人被人殺害,實在是再平常不過的一件小事了。聽慣了見慣了殺人事件的美國人,根本不會過多地關注這種事情。就以美國籃球明星麥迪為例,他的少年友人Jones在1999年被男友槍殺,表弟在2001年在被搶劫時被槍殺,高中朋友Anderson在街頭被流彈擊中而死。麥迪的經歷本身就是很多美國人的經歷,對於大多數美國人來說,他們總有一個朋友死於槍殺或者流彈,一名華人的死亡並不能引起他們的關注。

既然不曾關注,那對於無期的判決解決,大部分美國人也不會有異議。

@ 大部分美國人見多了凶殺案,根本不關注凶手的判決結果,哪怕凶殺的犯罪過程在華人嚴重非常殘忍。

克里斯騰森律師的辯護詞,或許更能體現普通美國人的一種心態:

克里斯騰森的律師多次表示,克里斯騰森是一個有些大好前途的年輕人,他是一個好人,只是在一兩年內的精神問題的影響下,不幸地造成了這種悲劇。這名律師反覆強調克里斯騰森前途的辯護論點,也揭示了美國人的觀念:比起克里斯騰森的光明前途,凶殺案只是一件尋常的小事。

為什麼會有這種觀點?可能就是因為凶殺案太常見了,而像克里斯騰森這樣有才華的年輕人,就要相對少見一些。


@ 克里斯騰森的前途比凶殺案更加罕見

最後,美國其實還有一些特殊情況,這些特殊情況促使相當一部分美國人支持無期反對死刑:

首先,美國存在相當一部分的宗教信仰者,而在這些人的宗教信仰中:上帝並沒有給人們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在挑選陪審團成員的過程中,章瑩穎方就發現了多位有類似信仰的美國普通人。對於相當一部分美國人而言,無期徒刑反而符合他們的精神需求(宗教信仰)。

其次,美國存在一部分極端白人,他們持有相當過分的種族觀念。甚至會有一些人,認為克里斯騰森承擔的刑罰過重,也不一定。

在極端白人眼中,白人一生的自由要比一個黃種人的生命重要很多很多。

因此,大部分美國人很少心疼章瑩穎,心疼自己人的往往只有自己人。


注:嫌犯克里斯騰森至今沒有將章瑩穎身體的下落告知其家屬,如果這個惡魔還有一絲人性的話,希望他可以告知身體下落,讓章瑩穎的家人帶女兒回家。

帖木兒
2019-07-20

回國前在美國生活過很長時間,也打過一次官司(當然只是一個純粹的民事)。

我曾花了很多時間才大概get到美國法律的出發點和規則。在最初的一段時間,我曾感到非常費解。

如今,在和國內朋友聊天時我常常說,國人天天喊“法治”,但其實絕大多數國人希望得到的根本不是“法治”,真正把美式法治擺在你面前,大多數國人是完全不能適應,甚至反感和厭惡的。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完全不具備這個民意基礎。

多數國人所真正希望得到的,是包青天,是開封府的三把鍘刀,是剛正不阿的父母官,是每次都能讓大眾滿意的賞善罰惡。

而這些,都跟西方所說的“法治”,沒有半毛錢關係,甚至背道而馳。

剛到美國時,最令我難以理解的,是看到過一篇講之前辛普森殺妻案的文章。在看似“鐵證如山”的案件中,辛普森最終逃脫了刑事責任。而當時一個媒體在宣判後做了大量民調,結果如下:

90%民眾確信辛普森就是殺妻凶手,但…

同時,70%的民眾認為刑事無罪是正確的判決。

我覺得所有人,在討論美式法治之前,都最好先理解這兩個數據。

在法律上,國人和美國人的視角可以說是完全不同的。比如:

針對一起刑事案件(如章案),

國人視角:被害人vs嫌疑犯

美國人視角:政府(檢方)vs公民

國人關注:罪犯是否得到應有的懲罰

美國人關注:政府有無濫用權力

國人希望看到:事實正義得到伸張

美國人希望看到:程序正義被嚴格執行

國人更害怕:縱容罪惡

美國人更害怕:政府的罪惡

這完全是兩種思維體系,甚至沒有必然的對錯好壞。天平的兩邊,取決於你更看重什麼,更接受什麼。

爆燃花雕
2019-07-21


美國人當然不會怎麼看了,對於他們來說,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美國司法體系很重要的組成部分是陪審團制度。

這隨機選出的12個人,從事不同的工作,思想觀念性格社會階層都不一樣,這12個人既不認識章瑩穎,也不認識克里斯滕森,而他們卻能決定審判的結果。這種審判體系在某種程度上確實能保證案件審判的公正性,但它的弊端也很明顯:誰的律師團隊更強大,誰就能最大限度地在案件推進過程中取得優勢。

章瑩穎家屬的律師團隊制定的策略,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打動了陪審團的某一位女性成員,這名女性陪審員在庭審的過程中聽到瑩穎的父親聲淚俱下地講述女兒的過往,情緒激動到不能繼續留在法庭上,徑直走出法庭去平復情緒了,法官不得不暫時中止庭審,這在很多律師幾十年的從業生涯裡都是罕見的情形,可見,嫌犯的手段之殘忍,瑩穎家人讓人悲慟的遭遇確實觸動到了某些陪審團的成員。而被觸動的陪審團成員肯定是贊成對嫌犯動用死刑的。

律師,在美國是一個帶有神聖色彩的職業,他們為自己的委託人進行辯護,是自己終極的職業責任所在,每一個人在成為律師的時候,都要進行宣誓,更多的是對自己的靈魂宣誓,來接受國家賦予自己的這種身份。這種職業的神聖感和中國的律師是天差地別的。

而最要命的地方是,美國律師的職業職責,是盡全力幫助自己的委託人進行辯護,這種職責,更多地是忠於法律,忠於自己的職業,忠於人權,甚至忠於金錢,和委託人是什麼樣的人毫無關係。

所以,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要做的就是,無罪辯護。

不要覺得奇怪,你們認為嫌犯律師團隊的人都是人品有問題的嗎?恰恰相反,他們非但不是人品有問題的人,反而是一群情商智商遠超常人,有紮實的職業素養和經年累月職業積澱的人。

在他們的人生中,已經見過太多的大是大非,他們之所以現在還在從事律師的工作,就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是律師,也知道自己每天在做的工作是什麼。

在美國,只要犯罪嫌疑人沒有被宣判為有罪,那就是無罪的,而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就是基於這一出發點來開展工作的,他們在為一位無罪的美國公民進行辯護,而且會傾盡全力。這是他們的職業道德所在。

在庭審中,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無所不用其極,不放過任何一絲一毫對嫌疑人有利的細節。比如數次想辦法拖延和推遲庭審,讓嫌犯的母親來陳述自己兒子的童年經歷,甚至讓獄警來為嫌犯說好話。

有個細節值得尋味,嫌犯的母親在陳述的時候,情緒是特別平靜的,而瑩穎的家人由於過度悲傷,陳述的過程都是聲淚俱下且數次中斷的,這在特別理性的陪審團成員看來,瑩穎家人的陳述可信度反而會下降,因為他們過度悲痛的劇烈情緒,會影響到對事實的描述。也就是說,瑩穎家人的律師團隊採取的策略,並不能打動所有的陪審團成員。

而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要高明得多,他們不讓嫌疑人在法庭上開口說任何一句話,絕口不提藏屍地點,甚至都不用為自己辯駁。

他們找來了很多克里斯滕森的鄰居,從日常生活的角度來描述克里斯滕森,鄰居們對嫌疑人的印象是,老實親切、安靜、話不多的一位好鄰居。

拖延日久的庭審,漸漸消磨掉了陪審團成員的耐心,加上案件沒有根本性的有利於判決嫌犯死刑的證據,所以陪審團成員們的看法就有了分歧,畢竟,陪審團的成員也是普通人,他們也有各自的生活。

只要這12個人裡,有一個不贊成對克里斯滕森動用死刑,那嫌犯就會被判無期徒刑,且不得保釋,不得減刑。那最後很大概率就會出現這個判決結果。

任何國家的司法體系都有其弊端所在。

雖然嫌犯在今後的牢獄生活裡能讀書看報,看電視,有娛樂活動,那也只是美國法律對公民最基本人權的尊重。

不過,對於這種人來說,無期徒刑可能比死更難受。

carol721
2019-07-21

法律是建立在公正公平正義的!即便要談人權,殺了人了剝奪別人的生命和人權這就是踐踏人權和侮辱人權,那麼就可以剝奪他的人權!對一個亡命之徒談人權談什麼女孩死了久死了,他去死了也改變不了什麼,荒唐!他毀了一個家庭,就是動物世界都會去報復!那麼章女士的父母不會去殺他就得借法律的武器去替女兒伸張正義!如果🈶️那麼一絲懺悔之意或者交代屍體在哪裡跪在地上請求原諒,那麼還可以考慮一年後死刑!什麼玩意殺了人滿不在乎好得意!這個垃圾必須慘死監牢裡!下地獄去吧垃圾

射手射手狮子
2019-07-22

這個問題有意義嗎?任何人,任何團體,任何國家,都沒有權利去幹預他國法律。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前段時間,我們國家抓了外國間諜,他們的國家政府抗議,老百姓請願,我們的政府就能受他們干擾去從輕發落?張扣扣為母復仇,天理可容,人情可容,法律可容嗎?所以,我們必須同情受害人家屬,但是我們能做的並不是盲目干預和仇視美國法律。我們國內法律就完美嗎?天理,人情,金錢,犯了法,有錢有人就能逃過一劫比比皆是。所以,我們還是多看看自己的法律,多關注我們自己的法律建設。

穆不识丁
2019-07-21

美國雖然沒有全面廢除死刑,但很多州已經廢除了,而且基於像這次這種陪審員制度,有死刑的州也很難真正判處死刑,你保不齊陪審員裡面有幾個頑固“聖母”。不過我覺得,死刑可以廢除,我覺得很多人太執著於殺人償命了,死就是一瞬間的事,我覺得明確不能減刑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或許是比瞬間痛苦的“死”更大的懲罰,另一種層面上也可以給冤罪者一線生機。

光头大亮蛋
2019-07-21

其實各種司法制度都有他的利弊,我國的一旦認為你殺人那麼就是看手段了。三下兩初二你就招供畫押皆大歡喜拉出去不久槍斃。這也導致了很多的誘供和逼供,也就出現了近幾年大量的案件坐牢幾十年真凶出來後翻案的很多報道。美國這種制度又過於的保守給與每一個人充分的權利,在沒有百分之百證據的情況下就不能完全定罪。哪怕存在百分之一的可能也有可能無罪。也不能誘供和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說出的話當證據。這又導致了很多罪犯逃脫處罰和減輕處罰。總之兩個極端各有優勢。沒有十全十美的法律。一邊是朝著有罪去辦案,一邊是朝著無罪去辦案。兩種做事方法

陶短房
2019-07-21

從目前情況看,大多數美國人對這次判決結果是認同的。

“廢死運動”雖可追溯到羅馬共和國時代,但真正鬧出大動靜卻是從北美、確切說是從美國開始的,1967年美國聯邦政府廢除死刑,雖然1976年恢復,但各州“廢死”的越來越多,如今已達21個州之多(其中就包括這次庭審所在地伊利諾伊州)。

昨天我就指出,美國當代對謀殺案判處死刑的比率是偏低的,2006年左右《紐約時報》的統計,是約300個謀殺罪名成立者只會有1例被判死刑,而如今這個比例只會更低,且這些判死刑的謀殺罪犯,基本上都是連環殺人案的案犯,“一條人命不足以判死刑”已成了美國司法圈和社會公眾的普遍認識,儘管章瑩穎案性質惡劣,但僅憑一個個案想扭轉美國社會幾十年的認知,難度實在有點大。

從目前情況看,大多數美國人對這次判決結果是認同的。

“廢死運動”雖可追溯到羅馬共和國時代,但真正鬧出大動靜卻是從北美、確切說是從美國開始的,1967年美國聯邦政府廢除死刑,雖然1976年恢復,但各州“廢死”的越來越多,如今已達21個州之多(其中就包括這次庭審所在地伊利諾伊州)。

昨天我就指出,美國當代對謀殺案判處死刑的比率是偏低的,2006年左右《紐約時報》的統計,是約300個謀殺罪名成立者只會有1例被判死刑,而如今這個比例只會更低,且這些判死刑的謀殺罪犯,基本上都是連環殺人案的案犯,“一條人命不足以判死刑”已成了美國司法圈和社會公眾的普遍認識,儘管章瑩穎案性質惡劣,但僅憑一個個案想扭轉美國社會幾十年的認知,難度實在有點大。

一名被判死刑的美國罪犯


且即便判處死刑,因為伊利諾伊州已經廢除死刑,這個判決和執行只能是聯邦法庭“超越”實現,而偏偏聯邦司法體系在這個方面是出了名的效率低下,罪犯可以通過北美出名“彎彎繞”的反覆上訴怪圈,讓死刑執行遲遲無法實現,美國死刑信息中心數據顯示,儘管1976年就恢復死刑,但直到1988年聯邦司法系統才執行了第一個死刑判決,截止目前一共執行了幾個?只有3個,他們無一例外都是轟動全球的連環殺手(即便他們也折騰了至少10年以上才能“活到頭”),而目前已經在聯邦司法體系中被判決死刑、但還沒執行的死刑犯一共多少?也只有62個而已。克里斯滕森雖然是罪大惡極的殺人犯,但恐怕還排不進這個“榜單”。

從目前情況看,大多數美國人對這次判決結果是認同的。

“廢死運動”雖可追溯到羅馬共和國時代,但真正鬧出大動靜卻是從北美、確切說是從美國開始的,1967年美國聯邦政府廢除死刑,雖然1976年恢復,但各州“廢死”的越來越多,如今已達21個州之多(其中就包括這次庭審所在地伊利諾伊州)。

昨天我就指出,美國當代對謀殺案判處死刑的比率是偏低的,2006年左右《紐約時報》的統計,是約300個謀殺罪名成立者只會有1例被判死刑,而如今這個比例只會更低,且這些判死刑的謀殺罪犯,基本上都是連環殺人案的案犯,“一條人命不足以判死刑”已成了美國司法圈和社會公眾的普遍認識,儘管章瑩穎案性質惡劣,但僅憑一個個案想扭轉美國社會幾十年的認知,難度實在有點大。

一名被判死刑的美國罪犯


且即便判處死刑,因為伊利諾伊州已經廢除死刑,這個判決和執行只能是聯邦法庭“超越”實現,而偏偏聯邦司法體系在這個方面是出了名的效率低下,罪犯可以通過北美出名“彎彎繞”的反覆上訴怪圈,讓死刑執行遲遲無法實現,美國死刑信息中心數據顯示,儘管1976年就恢復死刑,但直到1988年聯邦司法系統才執行了第一個死刑判決,截止目前一共執行了幾個?只有3個,他們無一例外都是轟動全球的連環殺手(即便他們也折騰了至少10年以上才能“活到頭”),而目前已經在聯邦司法體系中被判決死刑、但還沒執行的死刑犯一共多少?也只有62個而已。克里斯滕森雖然是罪大惡極的殺人犯,但恐怕還排不進這個“榜單”。

注射死刑是美國當前最普遍採用的死刑執行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並非美國人對章瑩穎案另眼相看,因為她是外國人而故意對罪犯網開一面,恰相反,在這種“判死刑特別不被認同”的氛圍裡,人數多達12人的陪審團只用了一個半小時就裁定被告有罪,且其中10人認同判死刑,不認同的兩人也僅僅是對死刑本身不認同,仍然對罪犯罪行的嚴重性深惡痛絕,這在北美當代司法案例中,已是罕見的場面了(想想辛普森殺妻案就明白了),此次整個司法程序中,除了必須為被告利益最大化盡力的指定辯護人,法官、檢察官都用極為嚴厲的態度對待被告,這也是非常罕見的。

從目前情況看,大多數美國人對這次判決結果是認同的。

“廢死運動”雖可追溯到羅馬共和國時代,但真正鬧出大動靜卻是從北美、確切說是從美國開始的,1967年美國聯邦政府廢除死刑,雖然1976年恢復,但各州“廢死”的越來越多,如今已達21個州之多(其中就包括這次庭審所在地伊利諾伊州)。

昨天我就指出,美國當代對謀殺案判處死刑的比率是偏低的,2006年左右《紐約時報》的統計,是約300個謀殺罪名成立者只會有1例被判死刑,而如今這個比例只會更低,且這些判死刑的謀殺罪犯,基本上都是連環殺人案的案犯,“一條人命不足以判死刑”已成了美國司法圈和社會公眾的普遍認識,儘管章瑩穎案性質惡劣,但僅憑一個個案想扭轉美國社會幾十年的認知,難度實在有點大。

一名被判死刑的美國罪犯


且即便判處死刑,因為伊利諾伊州已經廢除死刑,這個判決和執行只能是聯邦法庭“超越”實現,而偏偏聯邦司法體系在這個方面是出了名的效率低下,罪犯可以通過北美出名“彎彎繞”的反覆上訴怪圈,讓死刑執行遲遲無法實現,美國死刑信息中心數據顯示,儘管1976年就恢復死刑,但直到1988年聯邦司法系統才執行了第一個死刑判決,截止目前一共執行了幾個?只有3個,他們無一例外都是轟動全球的連環殺手(即便他們也折騰了至少10年以上才能“活到頭”),而目前已經在聯邦司法體系中被判決死刑、但還沒執行的死刑犯一共多少?也只有62個而已。克里斯滕森雖然是罪大惡極的殺人犯,但恐怕還排不進這個“榜單”。

注射死刑是美國當前最普遍採用的死刑執行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並非美國人對章瑩穎案另眼相看,因為她是外國人而故意對罪犯網開一面,恰相反,在這種“判死刑特別不被認同”的氛圍裡,人數多達12人的陪審團只用了一個半小時就裁定被告有罪,且其中10人認同判死刑,不認同的兩人也僅僅是對死刑本身不認同,仍然對罪犯罪行的嚴重性深惡痛絕,這在北美當代司法案例中,已是罕見的場面了(想想辛普森殺妻案就明白了),此次整個司法程序中,除了必須為被告利益最大化盡力的指定辯護人,法官、檢察官都用極為嚴厲的態度對待被告,這也是非常罕見的。

另一種在美國合法的死刑執行方式——電椅


但美國社會對死刑的普遍認識就是如此,美國司法體系的運轉現狀也就是如此,章瑩穎案還遠不足以改變和扭轉這一切,“無期徒刑、終身不得保釋和減刑”已是現狀下事實上的“頂格處罰”了,當今絕大多數美國人相信,讓窮凶極惡的罪犯“牢底坐穿,鬱悶到死”,比殺了他讓他一了百了更好。

白鸦月染
2019-07-21

有些人把不正義的結果歸責於法治,這是很奇怪的,法治會鼓勵犯罪嗎?

美國的刑事制度,不過是一夥聖母派法學人士自作主張設計出來的,然後再經過多年的洗腦讓民眾去接受這套制度。這裡邊和民主、法治有什麼關係呢?

如果一個檢察官、警察等辦案人員,要在中國包庇一個犯罪分子,他必須要面臨刑事風險,但在美國製度下,辦案人員只要故意出一點錯,罪犯就可能無罪釋放,而辦案人員只要受一點處分而已。

史无前列腺
2019-07-20

據我對美國人的瞭解,他們大約不會太關注這事的。章瑩穎是中國人,不是美國白人,就這一點,即在美國人的審美判斷裡,產生了某種歧義。他們會認為一個美國白人的命要比一個亞裔女孩寶貴,即使那個白人是惡魔。陪審團的最後裁決也反證了這個荒謬的論斷。

我們總是以中國五千年的傳統文化和思維方式來看待世界,實際上是錯誤的。世界有很多人種組成,有多種文化、習俗、價值觀組成,在中國人的行為標準裡,善良、謙遜、尊重生命、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非常重要而且不可爭辯的,但這種觀念放在全世界的角度就顯得漏洞百出,他們是另一套理論體系,他們貌似理智民主的那套學說,完全顛覆了我們的思維觀念和價值判斷,我們可以認為他們是假仁慈,虛偽,但他們的假仁慈和虛偽已經形成了法律,是不可逆轉的。

因此,我們千百次的為章瑩穎惋惜、痛苦,她就像一隻可愛的藏羚羊闖進了虎狼猖獗的禁區,就像一個天真的孩子誤入了盜匪橫行的野蠻之地,這是文化的差異,人性的差異,同時,也是人類進步融合過程中的一個令人窒息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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