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開車和一個電動三輪車出現了刮蹭,三輪車主從車上跌落,對方拖延檢查處理怎麼辦?

週六出事,交警和保險當時都去過現場了,交警說得工作日解決,所以車暫時在交警隊,對方老大爺一直沒去醫院做檢查(其實也沒事的),本來說好週一一起去交警隊解決,但是週日的時候對方女婿說能不能等幾天去,說他岳父拒絕去醫院檢查,想在家裡觀察幾天,他又不能強拉岳父去解決,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可不可以自己去拿事故報告然後去提車修車,本人第一次遇到,不知道交警保險等這些步驟怎麼處理
2 個回答
九方百本唐先生
2019-06-04

謝謝邀請啊,儘量說的能讓你安心。

事故認定書沒雙方簽字,你暫時拿不走滴,你想提車沒對方的話,正常程序,交警會先給你安排個鑑定。打尺,照相,出完報告,可以提車。不知道你們當地有沒有這麼複雜。

等兩天就等兩天吧,對方是不是故意拖著你,從你的敘述裡,我也沒看出來,畢竟那個老爺子,也沒說先找你要多錢多錢,了事看病。

不知道你們當地是不是還有押金這一說,有些城市,你可以壓一些錢,提車走人。你可以問問交警。

保險先不用管他,留好票據就行,不要先墊付太多錢,有些藥費保險公司會不認。理由就是非醫保用藥。

實在想提車就找交警,具體情況,當地沒熟人嗎?這個中國社會還用我說的這麼透徹嗎(捂臉)

修車有啥著急的,出了這種事不要著急,大爺真有問題,著急的在對方那,你應該覺得慶幸點。對方沒催你給對方錢,證明對面受傷不嚴重。嚴重你更別想很快提車了

先等等,一般按正常程序,只要對方跟你協商了,就會放車了

安徽昊琛
2019-06-05

傷者應該沒啥大問題,他不看醫生也無妨。

一般情況下,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證據而扣押車輛的,查清事故原因後應當放行,即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並放行車輛。2、需要收集證據的情況,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經批准可延長30日。3、如果車輛需要鑑定,最長68日內發還肇事車輛。

1、交警驗完車就可以放車,要扣車需要依法向法院申請

2、交通事故的解決方式有調解和訴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建議傷者一方訴訟解決。

3、事故車輛一般在檢驗鑑定完畢後五日內,公安交管部門應該放車。除非對方提出財產保全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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