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戶口在貴州,有公積金。媽媽戶口在南充,無公積金。可以用爸爸的公積金南充買房嗎?

2 個回答
alsjs
2017-06-14

謝謝邀請,查詢到以下資料,請看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

一、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併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

一、職責分工:(一)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諮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二、辦理流程:(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諮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歸還貸款。

三、相關要求:(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監督。各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抓緊出臺異地貸款業務細則,確保異地貸款業務有序開展。(二)異地貸款業務繳存信息核實聯繫人要盡職盡責。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認真核實相關信息。如信息核實聯繫人、聯繫方式有變動,請以書面形式,及時報我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予以更新。(三)我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各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積金中心要按照異地貸款政策要求,抓緊開展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流程,適應全國異地貸款業務信息化要求。

爸爸戶口在貴州,有公積金。媽媽戶口在南充,無公積金。可以用爸爸的公積金南充買房嗎?
《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關於進一步規範 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和使用的規定》2017.3.29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採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申請商業貸款購房的職工,購房行為在1年內的(購房行為的時間計算起點:新房以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表上的簽約時間為準,二手房以產權證登記時間為準),可憑相關資料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僅限在省直單位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首付款。2、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範圍,凡超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情形,一律不得申請使用。3、進一步防範騙提套取行為:凡異地購房的職工,需對提取人所提供的資料作進一步核實,並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完畢,對租房的職工,需對提取人所提供的資料作進一步核實,並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完畢。4、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其本人及配偶的公積金賬戶餘額必須優先用於公積金的還款,不可用於衝抵購房首付款。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關於房屋套數及首付款的認定:1、大力支持剛性住房貸款需求,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未申請過住房貸款的,首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2、執行“認貸不認房”的原則,以夫妻雙方個人徵信貸款記錄及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公積金貸款情況證明作為職工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認定標準,凡已申請過一次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包括商住兩用房】商業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如首套房貸款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須結清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過2次以上(含)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包括商住兩用房】商業貸款)的,不能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3、二手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仍不低於40%。

(二)貸款條件的補充規定:

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除應具備現行規定所要求的條件外,還應遵循如下規定:1、凡是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其本人及配偶(僅限於省直單位繳存職工)公積金帳戶餘額不可提取用於衝抵首付款,否則不予受理公積金貸款。2、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其本人及配偶(僅限於省直單位繳存職工)公積金帳戶1年內未發生過購房支取。3、申請時限的規定:購房行為在6個月之內的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中:(1)、新購商品房:以《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表上》的簽約時間為起點計算。(2)、二手房以產權證登記時間為起點計算。

(三)、貸款額度的計算:可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貸款額計算具體為:

1、以借款申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作為貸款額度測算依據的:

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30×可貸款年限

2、以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作為貸款額度測算依據的:

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15×可貸款年限1+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15×可貸款年限2

(四)、嚴格執行人民銀行對不良信用的貸款規定:凡逾期達到“連三累六”的,原則上不予審批公積金貸款。三、本規定從2017年4月1日起執行,上述規定如與原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17年3月29日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實施細則(試行)》2016.1.12 第一條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權益,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根據住建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以及《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指導意見》(黔建房資監發〔2015〕3號)、《貴州省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黔建房資監發〔2015〕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貴陽市實際,以嚴控風險為前提,按照有序試行、再推廣的原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異地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異地貸款”)是屬貴陽市戶籍並在貴陽市行政區域範圍外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在貴陽市購買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時,向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貴陽中心”)申請辦理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第三條本細則中的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繳存地中心”)為與貴陽中心開展異地貸款合作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第四條職工不能同時分別向繳存地中心和貴陽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異地貸款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為單位繳存職工,且戶籍所在地為本市;(二)申請人所購住房為用於自住的本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三)申請人須在申請貸款時點前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償貸能力;(五)申請人及配偶個人信用良好,逾期記錄不得超過累計6期(含)或連續3期(含);(六)申請人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已還清;(七)符合本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異地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可貸款額度=職工月繳存工資基數×12×還貸能力系數(30%)×貸款年限+職工繳存餘額×5倍。計算公式中“職工繳存餘額”不足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

貸款最高額度按本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標準執行。

第七條異地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自委託貸款發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第八條異地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第九條申請人需提供的基礎資料

(一)《貴陽市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申請表》(一式兩份);有共同購房人的還需填寫《共同借款人申請表》;(二)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以下簡稱“繳存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三個月內有效);(三)申請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證及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需複印正反兩面,戶口簿需複印首頁及本人頁;(四)申請人(共有人)婚姻關係或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等);未婚或離異的需填寫未婚或未再婚聲明書;(五)申請人配偶(共有人及配偶)為無業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社區中心出具的無業證明(三個月內有效)或有效期內的失業證,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證;(六)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查詢授權書及個人信用報告;(七)貴陽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十條申請人需提供的購房資料

(一)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二)首期付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三)購買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貴陽市商品房屋預售許可證》複印件(需加蓋售房單位公章)(一式二份)和《貴陽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表》、《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四)購買商品房現房的需提供《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或《現房銷售證明書》複印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 ,有《現房銷售備案登記表》的需提供該登記表;如已辦理三證(產權證、契稅證、土地證)的只需提供三證;(五)《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收款人銀行開戶情況證明》。

第十一條異地貸款申請

(一)申請人持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及身份證、戶口簿向貴陽中心城區管理部申請開立異地貸款個人賬戶;(二)申請人持繳存證明及貴陽市規定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資料向貴陽中心委託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第十二條異地貸款受理及審批

(一)貴陽中心受託銀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受理並上報貴陽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審批;(二)貴陽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貸款審批工作人員在進行異地貸款審批前須通過電話等方式向繳存地中心核實,在繳存證明上備註核實情況並加蓋業務審核章;(三)審批未通過的,受託銀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並返還繳存證明的回執聯;審批通過的,按貴陽中心貸款流程予以辦理,在異地貸款發放後,由受託銀行向申請人返還繳存證明的回執聯;(四)申請人將返還的繳存證明回執聯提交繳存地中心。

第十三條異地貸款借款人正常還款一期後,可向繳存地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匯入貴陽中心指定賬戶用於償還貸款直至貸款結清。

異地貸款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關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貴陽中心發放的異地貸款(含本金、利息及罰息)。

第十四條異地貸款借款人出現逾期時,貴陽中心應即時協調繳存地中心協助配合,有效控制借款人及借款相關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必要時可協調繳存地中心配合直接劃扣借款人及借款相關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異地貸款。

第十五條異地貸款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還款計劃按時足額地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累計6個月(含)或連續3個月(含)以上未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貴陽中心可宣佈貸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剩餘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異地貸款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以欺騙手段獲得本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由貴陽中心撤銷准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決定,限期退回所貸的住房公積金款項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實施細則由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2016年1月12日開始實施。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湘建房[2014]144號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繳存地以外的省內其他市州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享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房戶租賃住房用於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額不得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以上僅供參考alsjs

房微言
2017-06-14

非常感謝邀請。

2015年9月份,住建部就已發佈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對異地公積金貸款流程等方面都作了說明。《通知》後,全國各個城市也陸續出臺了相關的細則。南充應該是從15年底開始已可以用異地公積金貸款了。

不過你要去南充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了一下和了解清楚當地的流程和要求,同時也要了解父親在貴州公積金繳存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希望以上回答能為您有所幫助,如想了解更多,請你點“關注”“房微言”會每天更新與您買房有關的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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