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車上給老人讓座時,車子起步讓座的人摔倒了從而壓到旁邊的孕婦,這個責任該誰負呢?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大海传媒
2018-09-16

誰壓倒孕婦誰負責,這個根本不用問,難道你想叫旁邊的老人擔責嗎?咱們說句實話,即使你救了他的命也不會擔責,他們只能索取,不會奉獻。

大家要明白一件事情,幫助別人別指望回報,更不要期望感恩,知道感恩,明白回報的越來越少了,在他們心目中都是理所當然,你幫助別人,他只能記得你一天,這就是當今社會。

我們一直強調感恩,咱們什麼也別說,你知道感恩老師嗎?有幾個感恩老師的,你知道感恩父母嗎?除了和父母爭吵你還能幹什麼,父母在你眼裡儼然就是多餘的,多管閒事,父母都不行,誰還在你眼裡有分量呢?

你起身讓座自己不慎摔倒,壓倒旁邊的孕婦,你說誰負責,難道應該司機負責嗎?還是應該旁邊等座的老人負責,都沒有用,知道你是在做好事,但這根本不是理由,這完全是你自己的責任。

不要什麼都找理由,沒有用,如果不讓座肯定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但已經發生了,你還是乖乖認了吧

手机用户好大一颗树
2018-09-16

發生這種事,純屬意外。每一位有正義,有良心的人都不想出什麼事。可有時天不遂人願,真的讓準媽媽和家人擔驚受怕。

如果沒有壓著孕婦的肚子,以現在的醫學,在醫院住院觀察幾天,孩子完全可以保住。保住上醫院才放心,上醫院那就要花錢。如果是流產,真令人痛心。孩子啊!你還沒有來到人世間,還沒有見到爸爸媽媽,更不要說報答媽媽的養育之恩。孩子啊!你可知道媽媽懷上你不容易,單說早孕反應,都是茶飯不香,噁心,嘔吐,身瘦幾斤。可就這樣走了,媽媽心裡難受。如果真的有來生,你一定要回來,再做媽媽的孩子。可這一切都不現實了,媽媽只能祝你在天堂高興快樂!我可憐的孩子!

如果真的遇上,好心人給老人讓座,駕駛員因起步,致好心人摔倒而碰上孕婦,恰好又發生了以上的情況。好心人,老人,駕駛員,孕婦四個人都是無辜的。好心人,發揚了中國人敬老愛幼的優良傳統,永遠值得表揚和稱讚。老人,讓我座位,謝謝你好心人,人都會老,好人有好報。駕駛員,開車是我的工作,每天都是小心加小心,可還是意外發生,真的我比大家都痛心。孕婦,每個人都是媽媽所生,此時行動不便更需要關心,外出一定要有家人陪伴。

這種事情如果發生了,經過媒體,網絡的正能量宣傳。說實話大部分平民百姓,不會捐多少錢,因為各有各的生活內容。但是,把早餐兩個包子,換成一個饅頭,捐一塊錢是沒問題滴。可千萬別小看這一塊錢,人多力量大,積少成多,完全可以解決此問題。只能說這件事,請不要在是誰的責任而糾結,這純屬意外,大家出手幫助就是小事,就是口口聲聲說地正能量,就是弘揚正氣。

法海一粟
2018-09-18

法海一粟認為,本案中的責任應當公交公司承擔。

1、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2、本案事實。本案中,受害人所遭受的傷害,是公交車起步造成的,並且發生在客運過程當中。因此,受害人有權就自己所遭受的損害,要求公交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公交公司承擔的是違約責任。公交公司按照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所承擔的責任,是違約責任。就是說,只要旅客傷亡發生在運輸過程中,就推定承運人違約,承運人即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除非承運人能夠證明傷害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

4、違約與侵權的選擇。前面所分析的是違約責任,在請求違約賠償時,原告無須證明公交公司是否存在過錯,因此,原告的舉證責任較輕,但是,在違約賠償中,一般不支持精神撫慰金的請求。如果原告想要請求精神撫慰金,那麼,就只是選擇侵權賠償。不過,選擇侵權賠償,則須證明公交公司存在過錯。同時,如果選擇侵權賠償,法庭不會考慮原告自身是否存在過錯。因此,違約賠償與侵權賠償的選擇,各有利弊。需要提醒的是:原告一旦選擇,則不可改變。

5、假設孕婦受傷,孕婦能否要求讓座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海一粟認為,本案中,讓座人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因為,讓座人跌倒的原因是公交車輛的起步時自己站立不穩。而讓座人站立不穩,不是基於自身過錯,而是因為慣性。物理知識告訴我們,慣性是不可能克服的,並且,慣性生產時,讓座人正在讓座。因此,讓座人在本案中是不存在過錯的。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韩东言
2018-09-16

這樣的問題其實並不複雜,我們只要掰開看這裡面的情節就知道是非了,為何有人總是搞不明白侵權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把很多情況都攪和在一起,比如本案,讓座的人壓到了孕婦,他就是責任人。

這個事件包含了三個基本情節,1、給老人讓座,2、公交車正常開車,3、讓座的人壓到了孕婦。

我們把三個情節劃分明白了,實際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就出來了。

1、給老人讓座,這是有文明有禮貌有道德的行為,是要給予鼓勵支持肯定的。

2、公交車正常開車沒有責任,坐公交車晃動是很正常的,所以需要每個人都扶穩站好。

3、孕婦是飛來橫禍,人家坐的好好的被壓了。所以就是誰壓的誰責任。

其實題主有個潛意識是,我因為讓座做好事,所以我不該承擔責任,這個認識是錯誤的,這類侵權案件講究的是因果關係,你讓座這是要表揚的,但是你讓座也要站穩扶好不能壓到別人,壓倒別人也要承擔責任。

舉個例子,你見義勇為送一個病人上醫院,路上肇事撞人了,誰還承擔責任?肯定是你,因為你見義勇為也要遵守交通法,也不能撞人。

许狱
2018-09-16

本是做好事,但意外總是不講理。

至於到底該誰來負相關責任?這個得由相關專業的從業人員才能解釋清楚。

許獄只是對心理學和歷史學以及經濟學方面感興趣,能說點相關的內容。

在公交車上給老人讓座時,車子起步讓座的人摔倒了從而壓到旁邊的孕婦,這個責任該誰負呢?你怎麼看?
對於法律研究不深,涉獵不足,因為邀請到了,我就以自己的看法來說一下,如果有不對的地方,請相關專業的人員指正,虛心學習。

在公交車上,屬於公共場合,不確定因素太多了。因此意外發生也很稀鬆平常。

這個事是有由司機突然停車,導致站起來讓座的乘客重心不穩,於是壓到了孕婦。

在公交車上給老人讓座時,車子起步讓座的人摔倒了從而壓到旁邊的孕婦,這個責任該誰負呢?你怎麼看?
個人認為,壓到孕婦的乘客,在法律和人情方面,可能會擔負大部分責任,畢竟他是直接導致孕婦受害的人。

一部分責任,應該會由司機來承擔,因為他停車什麼的,並未跟乘客事先打好招呼,才導致了這個事件突然發生。

突發性事件,不確定性,緊急性,是人始料未及,無法預測的。

在公交車上給老人讓座時,車子起步讓座的人摔倒了從而壓到旁邊的孕婦,這個責任該誰負呢?你怎麼看?
所以提醒小哥哥小姐姐們,做好事的時候,特別是在公共場合做好事,一定要觀察、判斷清楚了再做,以免好心辦壞事,給自己帶來巨大麻煩。

當然,為了能讓好心人不被辜負,社會和受害者,應該抱有相當大程度的寬容,來原諒這樣的突發性過失。

在公交車上給老人讓座時,車子起步讓座的人摔倒了從而壓到旁邊的孕婦,這個責任該誰負呢?你怎麼看?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不喜勿噴,謝謝!

許獄,勵志做一個水平高、資歷深、專業強的“站士”。

梦醉西楼145817102
2018-09-16

謝謝悟空邀請!

這個問題真複雜,也沒看太明白,一時不好回答,你身邊有孕婦,為什麼不把座位讓給她?還是這個孕婦就坐在你旁邊?你起身讓座時,不小心又壓到了孕婦?

公交車本身就會有些晃動,你起身讓座,首先要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才能讓座,讓座的同時也要保證身邊人的安全,如果車起步不穩,不適合讓座,就等一下,等車開穩當了,再起身讓座,讓座的同時要扶好扶手,公交車的第一句服務用語就是:車起步,請拉好扶手,對吧?

有的司機開車,起步是有些不穩當,會有些晃動,這跟車況和個人技術都有關係。

如果你所乘坐的公交車,在起步時車上乘客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那就是司機的問題了,他應該為此事負責。

如果,別的乘客沒有事,就你自己因車起步沒扶穩,造成了孕婦受傷,你應該為此事負責。

东72607259
2018-09-16

又是讓座的連鎖反應,巧了,你說巧了不是,偏偏是給人讓座時,起步沒站穩,自己倒下了,巧了,你說巧了不是,倒下又偏偏壓到孕婦身上,真是無巧不成書,真的不能再往下巧下去了,巧的都是滿滿的扎心。

就事情的本身來說,讓座跟摔倒有一定的因果關係,但跟被讓老人沒有關係,但老人心裡應該有那種愧疚感。讓座人在讓座時沒有及時扶好把手,有一定責任,最為關鍵的是司機師傅的起步,沒有控制好起步速度,才發生了好事多磨的事,但願當事雙方都沒大事,互相理解,沒事比什麼都好,如果真有事都話,這種由於急剎車,起步等造成的乗客摔倒意外,公交車是要負責任的,跟乗客讓不讓座沒有必然聯繫,只是當事人趕上這倒黴一刻了。

细沙一粒
2018-09-16

謝謝邀約。因為讓座,在公交起步時沒有站穩,壓到旁邊的孕婦如果沒有事是萬幸,如果造成了孕婦受傷,讓座者就要承擔責任,並以積極的態度配合受傷者就醫,以取得對方的理解和諒解。

城市的公交車是短途的交通工具,上下車頻繁,不是每個人都能有座位的,車上有手扶的欄杆和拉環,特別是站著的乘客自己就要站穩和扶好,防止車輛在運行中給他人或者自己造成傷害。

山青水秀167193282
2018-09-16

首先感謝悟空邀請!

想畢你是一個明白人,也是一位好心的人。可是早不讓座,遲不讓座,偏偏在人家司機啟動車子的時候,你卻去為人讓座。結果因為車子啟動後產生出的慣性,將你一下子慣倒了,並且正好壓在了一位孕婦的身上,說明你讓座時並沒有事先去扶好手把。於是麻煩就由此而來了,好事竟變成了壞事。這樣你自己也會感到不解,甚至還得去對孕婦負責,同時還要去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對你極為不公。

當然作為司機並不願意看到這一類事故的出現,只是在他啟動車子時,並沒有事先作出過提醒,這也算是他一個小小的失誤吧。當然他也不清楚,在他啟動車子的時候,正好會有人讓座,所以司機也不是故意所為。但出於人道的考慮,可以適當地去把一點錢也行。但不是責任賠償,這一點需要區別開來。當然這一次對司機而言,也算是一次很好的教訓了。

因此讓座有時也要去事先審定好。如果車子啟動了,就暫時去停一會再說。等車子正式上了路之後,再去讓座也不遲。所以大意失荊州的事,自己今後可得要注意了。不然最後好事變壞事,甚至去承擔相應的責任與後果,對自己有害無益了。

從這點來講,做好事有時也要去慎重對待,不能盲目而行,盲目而讓,一旦掌握不好傷了他人,吃虧的當然是你自己了。

當然好事有時還是需要人去做的,因為做了好事不為錯,更值得人讚揚。只是有時做了好事之後,誰也無法去料定突發性的事故。儘管這次你將會蒙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但你那高尚的風格和可貴的精神,卻永遠不會被人們遺忘。

所以從現在起,你也不必去太傷心了,權當是破財折災吧。相信孕婦也會體諒你的,更不會去隨便訛詐你了。尤其是那位你給他讓座的乘客,更會對你感之不盡,念念不忘了。

這就是一個人的意志,也是一個人的大度。既然自己已經做了,而且做的是一件好事,那就去慶幸自己善意的舉動吧。既有情,也有意,更有味。何樂而不為。

在此提醒那些個做好事,做善事的人,每當在自己要去做好事之前,一定要確定好對方的情況及周圍的狀況,然後再去決定救人或幫人,或去讓座施恩等等。這樣既可以達到幫人或救人的目的,同時也可避開不必要的麻煩。當然還包括有時救人後,反而遭人訛詐傷害等等。需要時刻注意,需要處處小心。

另外提醒一下廣大運營車司機朋友,無論是開車前,或開車後,都要去提前提醒一下乘客,便於乘客扶好手把,坐正位置。這樣既能體現出司機的一種高尚品德,同時也可讓司機不受到牽連。做到關愛到家,關心到位。

最後希望我們所在的這個社會,能夠湧現更多的好人和好事吧。從而讓這個社會到處充滿著愛心,充滿著溫心。永不消逝,永不消失吧……。

記住:救人救到底,幫人幫徹底。終歸有利,終歸有益……。

再次謝謝悟空邀請!回答有限,碼字不易。歡迎關注,不喜勿噴。謝謝!

三星挂月(长江)
2018-09-16

謝謝邀請。真是無巧不成書既然事情已經發生,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首先讓坐的人應該是值得我們讚揚和學習的。無論孕婦是站著還是坐著?她都是無辜的受害者。既然是起車造成的,司機和公交公司當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裡邊也給我們提出了個問題。就是說在你做好事的時候,也要把事情做得紮實。比如?如果當你要站立起讓座的時候,首先要扶好把牢。不要讓好心好意產生不良後果。法律是無情的,他要依照事實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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