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股票先跌後漲,劉強東先買後賣。賺的差價,屬於婚後財產嗎?奶茶妹能均分嗎?

2 個回答
琅琊榜首张大仙
2019-05-05

想要了解這個問題,就必須先知道,什麼樣的資產和收入才是屬於婚後財產的!也就是說如何進行婚前和婚後個人財產判定?

1、婚前購房,並進行了產權登記,則屬於婚前財產;婚後進行產權登記,則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財產,依共有財產處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贈與,父母在婚前贈與的財產,除非特別說明,視為贈與其子女的個人財產。

4、婚前個人投資經營的實體,婚前收益為個人財產;婚後繼續獲取收益,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京東股票先跌後漲,劉強東先買後賣。賺的差價,屬於婚後財產嗎?奶茶妹能均分嗎?也就是說如果劉強東因為通過個人所持有的股份而進行了一個先買後賣的行為從中獲得了財富,如果是婚前的操作行為,那麼就是婚前的財產,如果是婚後的行為,那麼就是婚後的財產!不過目前有一個所謂的約定的個人財產的概念!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共同約定的歸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或者說如果在婚前劉強東和奶茶妹有過婚前協議,並且指出婚後的收入甚至劉強東本人的產出都是歸自己所有的話,那麼就算獲得了頗豐的利潤,奶茶妹也是無法獲得平均分的,甚至一分錢都拿不到!!


京東股票先跌後漲,劉強東先買後賣。賺的差價,屬於婚後財產嗎?奶茶妹能均分嗎?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劉強東與奶茶妹結婚之前,確實做過了一些婚前協議!在2015年8月7日,京東發佈財報的時候,就已經說明了一切。

2015年8月7日,京東在發佈財報時宣佈,經由京東集團董事會決議,批准2015年5月份針對公司董事長兼CEO劉強東的一項“為期10年的薪酬計劃”。該計劃的詳細內容為:“公司董事長兼CEO劉強東在計劃規定的10年內,每年基本工資為1元,且沒有現金獎勵。但根據京東的股權激勵計劃,劉強東已經被授予2600萬股A類股權,每股執行價為16.70美元。而在這10年內,公司不得再向劉強東授予額外股權”。

其實這段話的意思就是:劉強東提前預支了自己10年的工資和獎金,總價值為26.5億元,未來10年的收入為10元。這也就是說明了劉強東的這個26.5億資產是婚前財產,如果未來十年劉強東萬一與奶茶妹妹離婚,那麼奶茶妹妹將會分的共同財產5元!!

但是我們並不知道劉強東和奶茶妹到底有沒有簽署其他的婚前財產協議,如果有的話,那麼劉強東在婚後出現的股票買賣收益可能不會與奶茶妹平分,具體要看協議內容!如果沒有的話,就是屬於婚後財產,需要和奶茶妹進行平分!但是我想說的是,人家又沒離婚,問這幹嘛呀!

感謝⭐點贊和關注⭐。更多更好的邏輯期待與你分享!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济世论事
2019-05-05

感謝邀請。這個應該很難去區分,建議你去問一下相關的專業人士。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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