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奪公交車方向盤時司機緊急制動,造成車上一名老人摔死併發交通事故,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乐观的陈木哲亚
2019-07-11

一時的衝動,可能換來無法挽回的後果

隨著重慶大巴墜江事件的發生,不少人都開始更加重視,如何避免讓乘客接觸到司機的方向盤這個問題上,日前,南京率先提出解決方案,那就是他們將給公交車加裝駕駛室隔離門,並且要求司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切以行車人安全為主,並且還特別設置了委屈獎,獎金據悉,過去一開始為10元、隨後一路增加到了現在的200元。

一時的衝動,可能換來無法挽回的後果

隨著重慶大巴墜江事件的發生,不少人都開始更加重視,如何避免讓乘客接觸到司機的方向盤這個問題上,日前,南京率先提出解決方案,那就是他們將給公交車加裝駕駛室隔離門,並且要求司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切以行車人安全為主,並且還特別設置了委屈獎,獎金據悉,過去一開始為10元、隨後一路增加到了現在的200元。

碰方向盤本身就屬於犯罪

除了這種隔離,我們還能從哪些方面來限制乘客觸碰行駛中的方向盤呢,法律上搶方向盤判刑到底有多重呢,為何偏有人搶奪。其實該行為本身就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如果造成嚴重後果,就是十年以上,最高死刑。沒造成後果,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是為什麼很多人會產生一種,是不是因為沒有規定,她才這麼肆無忌憚的錯覺呢?

其實就是因為我們看新聞,很少媒體會報道後續。一般類似這種搶奪方向盤,就看見被刑事拘留了,但是媒體和受眾很少關心到底判刑了多少年。

一時的衝動,可能換來無法挽回的後果

隨著重慶大巴墜江事件的發生,不少人都開始更加重視,如何避免讓乘客接觸到司機的方向盤這個問題上,日前,南京率先提出解決方案,那就是他們將給公交車加裝駕駛室隔離門,並且要求司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切以行車人安全為主,並且還特別設置了委屈獎,獎金據悉,過去一開始為10元、隨後一路增加到了現在的200元。

碰方向盤本身就屬於犯罪

除了這種隔離,我們還能從哪些方面來限制乘客觸碰行駛中的方向盤呢,法律上搶方向盤判刑到底有多重呢,為何偏有人搶奪。其實該行為本身就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如果造成嚴重後果,就是十年以上,最高死刑。沒造成後果,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是為什麼很多人會產生一種,是不是因為沒有規定,她才這麼肆無忌憚的錯覺呢?

其實就是因為我們看新聞,很少媒體會報道後續。一般類似這種搶奪方向盤,就看見被刑事拘留了,但是媒體和受眾很少關心到底判刑了多少年。

此類事件判刑不少偏輕

事實上,目前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此類案件,除了個別一些年齡大的沒造成後果的僅僅只是被行政拘留,甚至出現過口頭教育以外,很多時候還是最終判刑了的,不過客觀評價,個人認為,一般沒造成太嚴重後果情況下,目前此類事件判刑都偏輕。因此個人認為,最好的方式首先是加大宣傳。強調後果,比如張貼提示和語音警告,說明搶奪方向盤是犯罪,一旦實施,面臨多少年處罰。另一方面,就是嚴格執行,我覺得這種罔顧他人生命安全,完全巨嬰的行為,其實沒必要輕微處理。

一時的衝動,可能換來無法挽回的後果

隨著重慶大巴墜江事件的發生,不少人都開始更加重視,如何避免讓乘客接觸到司機的方向盤這個問題上,日前,南京率先提出解決方案,那就是他們將給公交車加裝駕駛室隔離門,並且要求司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切以行車人安全為主,並且還特別設置了委屈獎,獎金據悉,過去一開始為10元、隨後一路增加到了現在的200元。

碰方向盤本身就屬於犯罪

除了這種隔離,我們還能從哪些方面來限制乘客觸碰行駛中的方向盤呢,法律上搶方向盤判刑到底有多重呢,為何偏有人搶奪。其實該行為本身就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如果造成嚴重後果,就是十年以上,最高死刑。沒造成後果,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是為什麼很多人會產生一種,是不是因為沒有規定,她才這麼肆無忌憚的錯覺呢?

其實就是因為我們看新聞,很少媒體會報道後續。一般類似這種搶奪方向盤,就看見被刑事拘留了,但是媒體和受眾很少關心到底判刑了多少年。

此類事件判刑不少偏輕

事實上,目前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此類案件,除了個別一些年齡大的沒造成後果的僅僅只是被行政拘留,甚至出現過口頭教育以外,很多時候還是最終判刑了的,不過客觀評價,個人認為,一般沒造成太嚴重後果情況下,目前此類事件判刑都偏輕。因此個人認為,最好的方式首先是加大宣傳。強調後果,比如張貼提示和語音警告,說明搶奪方向盤是犯罪,一旦實施,面臨多少年處罰。另一方面,就是嚴格執行,我覺得這種罔顧他人生命安全,完全巨嬰的行為,其實沒必要輕微處理。

既然是巨嬰,可能能夠讓他們記住教訓的,不是你哭你鬧你夠不要臉,你就可以要到你想要的東西,而是你不講道理就會被懲處,而且後果你絕對承受不起。真這樣,還有多少人還要死不活的去搶方向盤呢,同時也真的希望這次重慶的悲劇,至少能夠讓大家更加重視這個問題,進而以後再也不要出現搶公交車方向盤的事件,這真的是血淋淋的教訓。

花间梦诗
2019-05-26

前幾天還看到過一個視頻,江西有個男子乘坐公交車,坐在司機後面的座位,可能座位之間距離有點近,男子的腿又長,就伸到司機座位那邊去了。

司機提醒男子,說影響到他駕駛了,讓他把腿縮回去,男子照做了。沒一會兒,男子的腿又伸到司機座位那邊去了,司機又提醒他。就這樣來來回回三次。男子有些火大,一旁的人勸他去後面空位坐。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那名男子在後面坐了一會兒,突然衝到司機那裡去扳方向盤,說大家一起去死。還好司機反應挺快緊急剎車,旁邊有個小夥子拼命拉住那男子。最後雖然沒導致嚴重事故,但還是讓那個小夥子和一旁的大媽受傷了。

公共交通工具本來就是為大家出行提供便利,同乘一輛車也是緣分。如果遇到問題大家都忍忍,做做深呼吸,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相信就不會有那麼多無辜的生命死於非命、遭受磨難。

衝動是魔鬼,退一步海闊天空。

永远是学者
2019-07-02

老人在公交車上死亡,按照法律規定公交公司應該承擔責任,不管當時出於什麼原因,任何人乘坐交通工具,疾病原因除外,外來原因致乘客死亡的,公交也有責任,當然,當時的情況是中年婦女和公交司機爭奪方向盤,司機踩了急剎車,車上死了人,地面上發生了交通事故,中年婦女已構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但要坐牢,還要賠償全部損失,看樣子全部家產就撂在這了,被害者家屬和地面交通事故的損失方會把公交公司做為第一訴訟主體,同時公交公司會把這位中年婦女當作追償一方,哪是後語,我就奇了怪了,公交司機為什麼不在中年婦女和自己爭奪方向盤的第一時間把車停下來,反而前邊撞花臺,後邊猛的急剎車,這麼大的動靜明顯有爭執的成分,這就讓人想起了去年萬州長江大橋上女乘客和司機互打,司機有可能遭到垃圾乘客用手機敲打司機頭時把車開向了逆車道,和一位女士開的小汽車碰撞後慣性下了橋,所以遇到這種垃圾乘客,這裡面有很大學問,如何把損失降到最小而不是擴大。可喜的是武漢市的所有公共汽車和出租車8859輛從這個月開始在司機室都配置了隔離門和鎖,將司機和乘客隔離了開來,再不會出現秉客搶司機方向盤了,防患於未然。

老人在公交車上死亡,按照法律規定公交公司應該承擔責任,不管當時出於什麼原因,任何人乘坐交通工具,疾病原因除外,外來原因致乘客死亡的,公交也有責任,當然,當時的情況是中年婦女和公交司機爭奪方向盤,司機踩了急剎車,車上死了人,地面上發生了交通事故,中年婦女已構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但要坐牢,還要賠償全部損失,看樣子全部家產就撂在這了,被害者家屬和地面交通事故的損失方會把公交公司做為第一訴訟主體,同時公交公司會把這位中年婦女當作追償一方,哪是後語,我就奇了怪了,公交司機為什麼不在中年婦女和自己爭奪方向盤的第一時間把車停下來,反而前邊撞花臺,後邊猛的急剎車,這麼大的動靜明顯有爭執的成分,這就讓人想起了去年萬州長江大橋上女乘客和司機互打,司機有可能遭到垃圾乘客用手機敲打司機頭時把車開向了逆車道,和一位女士開的小汽車碰撞後慣性下了橋,所以遇到這種垃圾乘客,這裡面有很大學問,如何把損失降到最小而不是擴大。可喜的是武漢市的所有公共汽車和出租車8859輛從這個月開始在司機室都配置了隔離門和鎖,將司機和乘客隔離了開來,再不會出現秉客搶司機方向盤了,防患於未然。

打虎拍蝇
2019-11-05

最近,搶奪方向盤或毆打司機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比如北京公交車上50多歲的老年婦女因為坐過站要求下車未果,竟然用一箱牛奶砸向司機,造成公交車與其他車發生碰撞的事故;鎮江一女子要求司機幫其捎帶商品未果,竟然搶奪方向盤,撕打司機。這兩起事件都沒有發生嚴重後果,而重慶公交車事件則造成1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最近,搶奪方向盤或毆打司機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比如北京公交車上50多歲的老年婦女因為坐過站要求下車未果,竟然用一箱牛奶砸向司機,造成公交車與其他車發生碰撞的事故;鎮江一女子要求司機幫其捎帶商品未果,竟然搶奪方向盤,撕打司機。這兩起事件都沒有發生嚴重後果,而重慶公交車事件則造成1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這樣的行為已經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安全,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對這種犯罪行為,司機為了避免給不特定多數人造成傷害,他沒有采取激烈對抗的方式,即如重慶公交車上的司機一樣,而是採用一種儘可能減少傷害發生的方式,那就是緊急剎車。這種方式看似消極,但是卻最有效。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這是一種緊急避險行為,對造成的損害,司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對於老人的死亡,那是緊急避險行為造成的,司機可以不必承擔責任,但是追根溯源是因為乘客搶奪方向盤所致,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所以由這名乘客承擔老人死亡的賠償責任。

不過,由於老人購票乘車,公交公司理應對老人的人身安全負有保障義務,雖然該事故是由第三人引起的,理應有第三人承擔責任,但是公交公司如果沒有盡到保障義務的,也要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栋哥环游记
2019-04-07

對於老人的死,首選公交司機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其次是搶奪方向盤的乘客承擔全部責任;最後,除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之外,該乘客還涉嫌“故意傷害”或“過失致人死亡”,數罪併罰建議給予極刑。對於這樣危害公共安全的“蛀蟲”,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用無法無天來形容他的行為最為合適,我想對於我的建議,絕大多數看官還是持贊同觀點的。

對於老人的死,首選公交司機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其次是搶奪方向盤的乘客承擔全部責任;最後,除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之外,該乘客還涉嫌“故意傷害”或“過失致人死亡”,數罪併罰建議給予極刑。對於這樣危害公共安全的“蛀蟲”,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用無法無天來形容他的行為最為合適,我想對於我的建議,絕大多數看官還是持贊同觀點的。


法治社會,先說法律層面的看法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個人認為搶奪司機方向盤的乘客,涉嫌觸犯了以上三罪。

對於老人的死,首選公交司機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其次是搶奪方向盤的乘客承擔全部責任;最後,除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之外,該乘客還涉嫌“故意傷害”或“過失致人死亡”,數罪併罰建議給予極刑。對於這樣危害公共安全的“蛀蟲”,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用無法無天來形容他的行為最為合適,我想對於我的建議,絕大多數看官還是持贊同觀點的。


法治社會,先說法律層面的看法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個人認為搶奪司機方向盤的乘客,涉嫌觸犯了以上三罪。

道德缺失,自私自利害人不淺

對於搶奪方向盤的乘客,老話講: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可是坐在公交車上,車輛的任何狀況都與他自己息息相關,怎麼能不顧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做出如此道德缺失自私自利的行為來?有什麼大不了的仇恨,需要搶奪行駛中公交車的方向盤?實在不行完全可以向公交公司投訴該公交司機,完全沒有必要採取這種過激的行為。現在自己的氣兒是順了,但接下來將要面對的後果,卻是你萬萬不曾想到的。相比此刻你正在監牢中悔恨,並且終日以淚洗面,棟哥也只能說:活該,罪有應得!

對於老人的死,首選公交司機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其次是搶奪方向盤的乘客承擔全部責任;最後,除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之外,該乘客還涉嫌“故意傷害”或“過失致人死亡”,數罪併罰建議給予極刑。對於這樣危害公共安全的“蛀蟲”,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用無法無天來形容他的行為最為合適,我想對於我的建議,絕大多數看官還是持贊同觀點的。


法治社會,先說法律層面的看法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個人認為搶奪司機方向盤的乘客,涉嫌觸犯了以上三罪。

道德缺失,自私自利害人不淺

對於搶奪方向盤的乘客,老話講: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可是坐在公交車上,車輛的任何狀況都與他自己息息相關,怎麼能不顧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做出如此道德缺失自私自利的行為來?有什麼大不了的仇恨,需要搶奪行駛中公交車的方向盤?實在不行完全可以向公交公司投訴該公交司機,完全沒有必要採取這種過激的行為。現在自己的氣兒是順了,但接下來將要面對的後果,卻是你萬萬不曾想到的。相比此刻你正在監牢中悔恨,並且終日以淚洗面,棟哥也只能說:活該,罪有應得!

造成了老人和其家庭,不可挽回和逆轉的後果

其實這場悲劇中,最大的受害者是撞死的老人,其次是公交車司機。這種結果對於公交車司機還好辦,畢竟是突發緊急情況,除了單位還有保險公司予以解決;而逝去的老人就顯得很無辜了,原本就是頤養天年的年紀,誰知在莽夫的過激衝動之下,提前命歸西天,對於老人和其家庭來說,這種不可挽回和逆轉的後果,無疑是晴天霹靂。若我是老人家屬,必須深究肇事乘客的法律責任。常言道:殺人者償命!何況其行為觸犯數罪,所以懇請法院判處其死刑!

出门大吉822
2019-06-26

公交車上,老是發生毆打司機,搶奪方向盤的事件,實在是應該深入探討,司機有沒有盡到專業司乘人員的責任,有沒有激怒乘客的故意。其他乘客,在車上有摩擦發生時,是不是,有故意進行言語刺激的行為,他們應不應該負刑事責任的時候了。

沒親身體驗過,被司機挑動全車乘客,起鬨攻擊的經歷,可能,就無法感受到那些毆打司機,搶奪方向盤人員,為了發洩情緒,瘋狂實施危害公共安全時的心態。

三四年前,我在南方一個大城市,乘坐公交車時,因為看了站牌,知道是兩元錢一次。所以,拿了兩元硬幣在手裡,上車投第一個的時候,機器響了一下,我就問了司機,幾塊,司機回答,兩個,我就又投了一塊錢。

朝裡走的時候,司機非要我再投一個。

我又問了是兩塊以後,就不願意再投。司機以機器沒響,非要我再投一個。

遭到我拒絕以後,廋的跟麻桿似的司機,竟然拿掉掛在身上的安全帶,在車輛已經啟動行駛的情況下,雙手離開方向盤,站起來要過來打我。

我知道是陷阱,只要有身體接觸,或者,只要搭上腔發生爭吵。車輛發生任何安全問題,我都要吃官司,在這個城市栽下了。明白這些,我立刻到老弱病殘座坐下,對司機的“小赤佬,小癟三”什麼的辱罵,一句不回。

到了一個十字路口等紅燈的時候,我到前面跟司機理論以後知道了,投兩塊硬幣以後,機器會響一下。司機也知道,我投第一塊的時候機器響了,但是,他抓住我,最後投完的時候,機器沒響,就認定我只投了一塊錢。他明顯是因為,聽口音知道我是外地人,故意挖坑害我,是不是受人指使坑我,只有天知道了。

我的對手當時就在這個城市,手裡掌握千萬億工程,家族能在,安徽淮南鐵路,扶持一個壽縣幫對付我。找幾個小癟三設局害我,太容易了。

知道原委以後,我掏出手機,要跟司機約定,到他公司去看監控。如果,我投了兩塊錢,他要付我當晚的酒店費用,和耽誤的火車票費用。

剛才在車輛開動的時候,勇不可擋,攢了一頭勁要打我的司機,這時一句話都沒了。這個癟三,剛才明顯是要製造安全事故,故意陷害我這個外地人。

幾個同車的阿姨,開始的時候,也是以鄙視我的態度發表言論,這時也明白了事情,知道是在我前面上車的,後來一直舉著報紙,擋住臉的那個三十多歲的男子,先投了一個硬幣,我跟著投一個,機器就響了,第二個才沒響。

以前司機坑人,是圖點利益,乘客要是按捺不住怒火,和他們發生肢體接觸,只要發生安全事故,他們就能獅子大開口,要啥來啥了。現在的司機坑人,是挖個坑,讓乘客自己跳進去,他們就是圖個樂。

合肥的公交卡,可以在1.5小時之內,免費換乘三次。但是,第一次刷卡到第二次刷卡之間,要間隔三分鐘時間,不然,不能免費換乘。

6月20日,就因為差了二十一秒,在小花塘公交站,沒能免費換乘,又被收了一次費,心痛了半天。

6月25日上午八點42分07秒,我乘坐157路,又在小花塘換乘110路,因為兩車間隔時間短,擔心時間不夠三分鐘。就有意讓其他三四位乘客先上了車,最後一個上的車,上去就跟司機講了,換乘時間不夠三分鐘,為了能免費換乘,等一會再刷卡。

6月26日,到合肥公交公司,調取了公交卡的乘車紀錄,證明在110路刷卡時間是8點47分55秒,也就是講,上110路時,換乘時間已經夠三分鐘了,只是疑慮時間不夠,才請司機延長一會。

司機應該明白,三分鐘換乘,乘客有可能只差十秒二十秒的時間,完全可以通融。以前也有幾次沒能免費換乘以後,跟110路司機講一聲,他們很客氣,沒遇到不同意的。實際也就是司機關門,啟動車輛以後,我也就刷卡了。

沒想到這次,司機張口就說,不行,你上車就要刷卡。

我堅持要等一會,三分鐘時間夠了以後再刷卡。沒想到,司機竟然以不開車進行威脅。

司機的行為,明顯是把我推到了,車上的乘客的對立面,是要激怒車上的乘客,讓他們和我形成對立,讓乘客之間激化出矛盾。幸虧當時車上,有很多空位子,乘客不多,也不是上班的時間。不然,不知道要發生什麼事情。

即使這樣,有一個女乘客,在什麼都沒搞清楚的情況下,就喋喋不休的開始打抱不平,極力討好司機,有信息透露,這個女人和司機,在我上車之前,一直在行駛途中聊天。如果是事實,她們就是合謀挖坑害我。

司機啟動車輛以後,我壓住怒火,不再跟司機有語言交流。可是,司機挑起的戰火,在車上燃燒了很長時間。那位婦女也一直逼逼著,要維護公共安全,實際就是她,一直在干擾司機駕駛。我只是在遇到紅燈時,跟司機講了句,我要投訴他。

如果,當時是一個沒有經驗,或者脾氣暴躁的乘客,就極有可能被刺激的,在公交車行駛當中,做出一些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

司機是專業人員,如果在事件起因上,有故意挑逗、刺激乘客的行為,就應該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乘客同罪,量刑甚至應該更重。

合肥公交如果認為以上不是事實,請公佈全部視頻,現在的乘客稍有不慎,就會被繩之以法,請公交公司,不要裝聾作啞

2019.6.25


公交車上,老是發生毆打司機,搶奪方向盤的事件,實在是應該深入探討,司機有沒有盡到專業司乘人員的責任,有沒有激怒乘客的故意。其他乘客,在車上有摩擦發生時,是不是,有故意進行言語刺激的行為,他們應不應該負刑事責任的時候了。

沒親身體驗過,被司機挑動全車乘客,起鬨攻擊的經歷,可能,就無法感受到那些毆打司機,搶奪方向盤人員,為了發洩情緒,瘋狂實施危害公共安全時的心態。

三四年前,我在南方一個大城市,乘坐公交車時,因為看了站牌,知道是兩元錢一次。所以,拿了兩元硬幣在手裡,上車投第一個的時候,機器響了一下,我就問了司機,幾塊,司機回答,兩個,我就又投了一塊錢。

朝裡走的時候,司機非要我再投一個。

我又問了是兩塊以後,就不願意再投。司機以機器沒響,非要我再投一個。

遭到我拒絕以後,廋的跟麻桿似的司機,竟然拿掉掛在身上的安全帶,在車輛已經啟動行駛的情況下,雙手離開方向盤,站起來要過來打我。

我知道是陷阱,只要有身體接觸,或者,只要搭上腔發生爭吵。車輛發生任何安全問題,我都要吃官司,在這個城市栽下了。明白這些,我立刻到老弱病殘座坐下,對司機的“小赤佬,小癟三”什麼的辱罵,一句不回。

到了一個十字路口等紅燈的時候,我到前面跟司機理論以後知道了,投兩塊硬幣以後,機器會響一下。司機也知道,我投第一塊的時候機器響了,但是,他抓住我,最後投完的時候,機器沒響,就認定我只投了一塊錢。他明顯是因為,聽口音知道我是外地人,故意挖坑害我,是不是受人指使坑我,只有天知道了。

我的對手當時就在這個城市,手裡掌握千萬億工程,家族能在,安徽淮南鐵路,扶持一個壽縣幫對付我。找幾個小癟三設局害我,太容易了。

知道原委以後,我掏出手機,要跟司機約定,到他公司去看監控。如果,我投了兩塊錢,他要付我當晚的酒店費用,和耽誤的火車票費用。

剛才在車輛開動的時候,勇不可擋,攢了一頭勁要打我的司機,這時一句話都沒了。這個癟三,剛才明顯是要製造安全事故,故意陷害我這個外地人。

幾個同車的阿姨,開始的時候,也是以鄙視我的態度發表言論,這時也明白了事情,知道是在我前面上車的,後來一直舉著報紙,擋住臉的那個三十多歲的男子,先投了一個硬幣,我跟著投一個,機器就響了,第二個才沒響。

以前司機坑人,是圖點利益,乘客要是按捺不住怒火,和他們發生肢體接觸,只要發生安全事故,他們就能獅子大開口,要啥來啥了。現在的司機坑人,是挖個坑,讓乘客自己跳進去,他們就是圖個樂。

合肥的公交卡,可以在1.5小時之內,免費換乘三次。但是,第一次刷卡到第二次刷卡之間,要間隔三分鐘時間,不然,不能免費換乘。

6月20日,就因為差了二十一秒,在小花塘公交站,沒能免費換乘,又被收了一次費,心痛了半天。

6月25日上午八點42分07秒,我乘坐157路,又在小花塘換乘110路,因為兩車間隔時間短,擔心時間不夠三分鐘。就有意讓其他三四位乘客先上了車,最後一個上的車,上去就跟司機講了,換乘時間不夠三分鐘,為了能免費換乘,等一會再刷卡。

6月26日,到合肥公交公司,調取了公交卡的乘車紀錄,證明在110路刷卡時間是8點47分55秒,也就是講,上110路時,換乘時間已經夠三分鐘了,只是疑慮時間不夠,才請司機延長一會。

司機應該明白,三分鐘換乘,乘客有可能只差十秒二十秒的時間,完全可以通融。以前也有幾次沒能免費換乘以後,跟110路司機講一聲,他們很客氣,沒遇到不同意的。實際也就是司機關門,啟動車輛以後,我也就刷卡了。

沒想到這次,司機張口就說,不行,你上車就要刷卡。

我堅持要等一會,三分鐘時間夠了以後再刷卡。沒想到,司機竟然以不開車進行威脅。

司機的行為,明顯是把我推到了,車上的乘客的對立面,是要激怒車上的乘客,讓他們和我形成對立,讓乘客之間激化出矛盾。幸虧當時車上,有很多空位子,乘客不多,也不是上班的時間。不然,不知道要發生什麼事情。

即使這樣,有一個女乘客,在什麼都沒搞清楚的情況下,就喋喋不休的開始打抱不平,極力討好司機,有信息透露,這個女人和司機,在我上車之前,一直在行駛途中聊天。如果是事實,她們就是合謀挖坑害我。

司機啟動車輛以後,我壓住怒火,不再跟司機有語言交流。可是,司機挑起的戰火,在車上燃燒了很長時間。那位婦女也一直逼逼著,要維護公共安全,實際就是她,一直在干擾司機駕駛。我只是在遇到紅燈時,跟司機講了句,我要投訴他。

如果,當時是一個沒有經驗,或者脾氣暴躁的乘客,就極有可能被刺激的,在公交車行駛當中,做出一些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

司機是專業人員,如果在事件起因上,有故意挑逗、刺激乘客的行為,就應該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乘客同罪,量刑甚至應該更重。

合肥公交如果認為以上不是事實,請公佈全部視頻,現在的乘客稍有不慎,就會被繩之以法,請公交公司,不要裝聾作啞

2019.6.25


交大的Y老师1
2019-11-06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應先回答以下問題:如果有人(無論男女老少)闖進飛機駕駛艙,搶奪機長的駕駛器,會如何處理?顯然,答案只有一個,這是典型的恐怖行為,必須堅決打擊。對於搶奪者,無論打死打傷,出手者不僅不會受罰,而且一定會作為見義勇為的英雄受獎。為什麼呢?因為他(她)維護了公共安全。回到小編提出的問題,既然搶奪飛機機長的駕駛器是危害公共安全,那麼搶奪公交車甚至出租車駕駛員的方向盤也應該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的恐怖行為。既然如此,對於作案人,也應該比照對於劫機者的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打擊,對於出手制止這種犯罪行為的人員應該給予表彰和獎勵。至於在制止犯罪行為過程中,造成犯罪人員的傷害,應比照對於恐怖分子的打擊相應處理。

自由飞翔的幽谷客
2019-11-19

搶奪司機方向盤的人就是恐怖分子,就是危害國家公共安全的罪大惡極的人。

搶奪司機方向盤的人就是恐怖分子,就是危害國家公共安全的罪大惡極的人。

公交車司機掌握著幾十條人的性命的安全,與司機過不去就是與全車人過不去,就是危害社會安全的犯罪分子,人人得而誅之。

法律有規定:因為罪犯搶車而發生的事情,罪犯承擔責任。

罪犯搶車造成了人員傷亡罪不可赦,應該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司機駕駛在公共安全沒有保障的前提下緊急剎車是為了保證全車人的安全,何錯之有?

司機無過錯,應該予以表揚,公共安全大於天呀!

國家應該嚴厲打擊乘客干擾司機駕駛的案件當事人,還司機駕駛一片淨土,安全駕駛大如天。

做人要厚道,要有一顆平常心,平平安安才是硬道理!

乐呵
2019-02-22

不排除有極個別司機的語言表達有些問題。但其實大家已經看到,包括重慶墜江的那輛公交車,絕大部分是因為乘客坐過站而要求司機停車未果,引發了乘客的不滿而辱罵司機,乘客還會立即衝動地去毆打司機,甚至去搶奪方向盤。

請問,乘客自己坐過站了,有要求司機立即停車的權利嗎?!

當無理要求沒有得到滿足,乘客就可以立即口吐穢言、向司機揮舞拳頭、就可以向司機潑開水、就可以用手裡的一箱牛奶砸向司機,請問司機不是血肉之軀嗎?!

還有一些糾紛是因為有一些人,為了蠅頭小利而使用假證件、假幣乘車,被司機制止後,也會辱罵、毆打司機。請問司機做錯了什麼?!

高处不胜寒164
2019-07-02

又是這是一起人性被狗扭曲的案例。人為狗死拼,不惜違法、不惜傷人,一個在市區養大型狗,無非就是人仗狗勢,夠威風,嚇住小狗,嚇一下怕狗人,另一個,遛狗不栓繩,挑戰大狗,一場狗咬狗的鬧劇,引一眾愛狗人士義憤填膺,狗的地位已經被異化扭曲,人不如狗。如果沒有狗,此事不會發生,很多人與人的矛盾因狗而起,雙方都不值得同情。城市是給人住的必須禁狗,還人的生命安全第一位,還人的尊嚴,狗傷人必須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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