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別人威脅要打我,我通過報警解決了。但過了些天,當別人又打我的時候,我反擊屬於正當防衛嗎?

10 個回答
黄金时代当家
2019-09-06

謝謝邀請:

一、引用8天前網上報道《退伍女兵反殺案:男子醉酒砸門被殺,其父質疑女方門上刀印為偽證》原文【李雲湘道了歉,“我先攔車也好,我們幾個吵架也好,我錯。”但他還是想要說法,他對父親說,我道了歉,他們也要給我一個說法。李兆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憶,他聽到兒子要說法,就趕緊朝唐加勇揮手,示意他們先回去。據唐雪辯護律師殷清利表示,李雲湘第一次上門道歉時,還辱罵了他的姑父,李兆雲打了兒子兩巴掌,才暫時解決問題。最後,李雲湘則是被人強行抬回家中的。事情到這裡應該就算完結了,唐加勇也是這麼想的。】

二、貫徹落實強制執行《法發〔2018〕9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運行的意見》第12條:“審判部門在民事調解中,應當審查雙方意思的真實性、合法性,注重調解書的可執行性。能即時履行的,應要求當事人即時履行完畢。”繼續強制執行:【李雲湘第一次上唐雪家道歉時辱罵他的姑父,父親李兆雲打了兒子李雲湘兩巴掌,最後,李雲湘則是被人強行抬回李兆雲家中的】。從此,李雲湘若繼續到唐雪和唐家勇的家討【說法】,已經是【不法侵害人】。【正當防衛人】唐雪有權實施【正當防衛】制止【不法侵害人】李雲湘實施的各種【不法侵害】。

三、2019年9月6月7時新證據,優質國際資訊領域創作者明眼千里9小時前《房主開槍打死敲錯門的醉酒陌生人,法院:正當防衛,死了白死》

據美國《紐約郵報》2019年9月5日報道,網上一段視頻顯示,一名赤膊男子誤認為房子是朋友的並要強行闖入,結果他被嚇壞了的房主開槍打死。

圖:視頻顯示,受害人在用力拍門

46歲的傑拉爾多加里埃斯皮諾薩(Gerardo Gary Espinoza)被槍殺的這一幕被門外的攝像機拍了下來。

檢察官週二(9月3日)公佈了這段悲劇的錄像,並宣佈56歲的房主查爾斯·多爾西(Charles Dorsey)不會受到任何指控。據《巴爾的摩太陽報》報道,律師稱:“儘管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但沒有人犯罪。”

圖:受害人在醉酒後,行為有點極端

房主的家離受害人住的地方很近。視頻顯示,這名醉酒的受害人在這13分鐘裡非常憤怒,檢察官認為受害人是以為自己被鎖在家裡的惡作劇。房主讓他趕緊離開,開始受害人確實離開了,但之後又更加憤怒地折回來,罵得更凶。

視頻結尾,受害人口吐惡言,把門撞得咯咯作響。最終他被從屋裡發射的一顆子彈擊中,子彈穿透了他的肺部。

據《太陽報》報道,房主是一名合法持槍者,曾多次試圖讓這名陌生人離開,他的妻子芭芭拉(Barbara Dorsey)在等待警方迴應時,與一名調度員打了8分鐘的電話。

圖:受害人埃斯皮諾薩

房主的律師說:“受害人的行為似乎表明他想傷害房子裡的人。”

受害人的毒理學報告顯示,他的體內含有大量酒精,這或許可以解釋他為什麼會走錯地方。受害人的妹妹告訴《太陽報》,她對法院的這一裁決感到震驚。

房主說:“我認為他們(受害人家屬)不高興是合理的。但我希望他們能理解我們為什麼會這樣做。

四、2019年9月6日9時,《今日頭條》發佈 政府科員 情感領域創作者黃金時代當家《李德湘抗父命!追殺唐雪自取滅亡!》

引用澎湃新聞前天報道《麗江“反殺”案死者家屬:若對方被判定正當防衛,不會上訴》原文【李兆雲稱,李德湘被親朋好友勸回來後,他們眾人在客廳泡茶,守著不讓李德湘出房門,“我兒子就在洗手間洗個臉,他可能看到此前和唐家父女扭打時脖子上被抓的痕,又不高興了,我們還守著他,不讓他再出去。”李兆雲說,沒一會兒,兒子李德湘聲稱在院子裡打個電話,結果聽不到任何聲響,“我們才知道他李德湘拿著一把砍菜的老菜刀,又偷著跑出去了。”】

因此,李德湘是被父親李兆雲採取強制執行管制措施後,仍偷拿家中“老菜刀”私自跑到唐家去報復殺人的。

假設李德湘在家中不停狂叫“李德湘殺掉唐雪全家人……”李德湘拿著“老菜刀”在家中亂舞出不了李家門,就等同一條瘋狗:汪汪汪汪……

在李家大廳,誰會主動去殺李德湘?

金灶杰94311484
2019-01-03

千萬不能反擊。他只是打你,又沒有打死你,你的反擊不具備正當防衛的條件,哪怕他就是要打死你,在打的過程中,只要你還沒死,就容易造成防衛過當。你不要怕被打死,你如果真被他打死了,法律一定會給你個公道,必定對他嚴懲不貸

廖彩琳律师
2019-01-03

不需要前部分,只要當時對方的確在打你,且情況緊迫,你不得以只有反擊,那麼就算正當防衛。

務必注意我說的不得以,所謂的不得以就是你已經沒有其他選擇辦法,當時你甚至都不方便或者沒法逃跑。

因為正當防衛並不是,你先動手打我,於是我還手打過去,我就叫做正當防衛,這種情況一般會被認定成互毆。

尤其如果沒有監控,雙方各執一詞時,只要打起來了,一般就算互毆。當然如果認定了對方先動手,你還手,民事賠償上,對方會責任更大一些。

什麼情況下容易成立正當防衛

因此本案中需要成立正當防衛,如果是追打,就更容易成立,你已經在逃跑,但是對方依然追著要打你,不放過你,然後你被追上了,他打你,你還手,就容易認定成正當防衛。

或者對方人多勢眾,氣勢洶洶,當時的情景就是顯而易見你寡不敵眾,沒有逃跑的可能性,那麼反擊也容易認定成正當防衛。

還有就是對方已經用了刀這樣很容易危害到你安全的武器,這時候你反擊,也就容易成立正當防衛。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對方有殺傷性武器,那麼你擁有的是無限防衛權,也就是你正當防衛中對方因此造成傷亡,你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如果僅僅是追打你,你反擊但是卻弄死了對方,那麼就容易成為防衛過當。

崑山案,就是對方手拿刀,不依不饒,還阻礙追著對方砍,因此被認定成正當防衛。

當然,重要的是有證據還原當時的情況,最好有監控,最差也的有第三方目擊者。

否則你說你是正當防衛,別人說,他說他才是受害者,各執一詞,其實很容易就成為了互毆。

在我國,成立正當防衛不容易,因此,我很贊成題主的先報警,但是如果對方不依不饒繼續打你,你當場反抗,不管成立不成立正當防衛,也記得報警,固定證據。

最後我也的提醒,正當防衛的這種反擊,是限制在當時的情況緊迫下,就是對方打你時,你當場反擊,而不是你打了我,我事後打你,甚至是對方已經停手了,你追過去打對方。這都是互毆。

栋哥环游记
2019-03-02

威脅要打你的人不是腦殘就是“慫包”,想打一個人還用威脅到:“小子,你給我聽好,我要打你哦”!雖然在危險將至時,你選擇報警制止事態惡化,從法律層面來說是正確的。但不得不說,你的做法有些神經過敏了?看來你確實有些招打,一件事情過了好幾天,別人仍然不依不饒的想揍你,不過在你被群毆時選擇還手是屬於正當防衛的,不過依我看你還手也佔不了便宜,一個人出門在外切記別犯賤,原理是非之地,免得惹禍上身。

威脅要打你的人不是腦殘就是“慫包”,想打一個人還用威脅到:“小子,你給我聽好,我要打你哦”!雖然在危險將至時,你選擇報警制止事態惡化,從法律層面來說是正確的。但不得不說,你的做法有些神經過敏了?看來你確實有些招打,一件事情過了好幾天,別人仍然不依不饒的想揍你,不過在你被群毆時選擇還手是屬於正當防衛的,不過依我看你還手也佔不了便宜,一個人出門在外切記別犯賤,原理是非之地,免得惹禍上身。


當你的人身和財產即將受到侵害,選擇報警是正確的選擇,畢竟法治社會依法治理

雖然有人會說題主一開始的做法有些小題大做,畢竟是威脅要打你並沒有真的打,而你選擇報警制止也沒有錯,畢竟法治社會依法治理。不過不得不說這也是為日後,別人再次打你埋下了伏筆。換位思考,別人只是威脅你並沒有真的打你,而因為你他不得不到派出所“走一趟”,也許還因為你被行政拘留了一週,這一出來,當然是直接找你撒氣了。我建議如果是你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兒,老爺們大氣一點道個歉,老話講:冤家宜解不宜結,大不了請別人喝個酒。

威脅要打你的人不是腦殘就是“慫包”,想打一個人還用威脅到:“小子,你給我聽好,我要打你哦”!雖然在危險將至時,你選擇報警制止事態惡化,從法律層面來說是正確的。但不得不說,你的做法有些神經過敏了?看來你確實有些招打,一件事情過了好幾天,別人仍然不依不饒的想揍你,不過在你被群毆時選擇還手是屬於正當防衛的,不過依我看你還手也佔不了便宜,一個人出門在外切記別犯賤,原理是非之地,免得惹禍上身。


當你的人身和財產即將受到侵害,選擇報警是正確的選擇,畢竟法治社會依法治理

雖然有人會說題主一開始的做法有些小題大做,畢竟是威脅要打你並沒有真的打,而你選擇報警制止也沒有錯,畢竟法治社會依法治理。不過不得不說這也是為日後,別人再次打你埋下了伏筆。換位思考,別人只是威脅你並沒有真的打你,而因為你他不得不到派出所“走一趟”,也許還因為你被行政拘留了一週,這一出來,當然是直接找你撒氣了。我建議如果是你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兒,老爺們大氣一點道個歉,老話講:冤家宜解不宜結,大不了請別人喝個酒。


法律對於正當防衛的正確解釋,其實這也要看你的動機和最終造成的結果來決定

《刑法》對於“正當防衛”的解釋是:“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當然,也並不是說只要別人先動了手,你再還手即使傷了別人一樣可以不負刑事責任,最終定性還要根據你主管的動機、受侵害的力度和範圍以及最終造成結果來決定,沒準你你打擊了眼超出了正當防衛的標準,落得一個“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也說不準呢

威脅要打你的人不是腦殘就是“慫包”,想打一個人還用威脅到:“小子,你給我聽好,我要打你哦”!雖然在危險將至時,你選擇報警制止事態惡化,從法律層面來說是正確的。但不得不說,你的做法有些神經過敏了?看來你確實有些招打,一件事情過了好幾天,別人仍然不依不饒的想揍你,不過在你被群毆時選擇還手是屬於正當防衛的,不過依我看你還手也佔不了便宜,一個人出門在外切記別犯賤,原理是非之地,免得惹禍上身。


當你的人身和財產即將受到侵害,選擇報警是正確的選擇,畢竟法治社會依法治理

雖然有人會說題主一開始的做法有些小題大做,畢竟是威脅要打你並沒有真的打,而你選擇報警制止也沒有錯,畢竟法治社會依法治理。不過不得不說這也是為日後,別人再次打你埋下了伏筆。換位思考,別人只是威脅你並沒有真的打你,而因為你他不得不到派出所“走一趟”,也許還因為你被行政拘留了一週,這一出來,當然是直接找你撒氣了。我建議如果是你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兒,老爺們大氣一點道個歉,老話講:冤家宜解不宜結,大不了請別人喝個酒。


法律對於正當防衛的正確解釋,其實這也要看你的動機和最終造成的結果來決定

《刑法》對於“正當防衛”的解釋是:“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當然,也並不是說只要別人先動了手,你再還手即使傷了別人一樣可以不負刑事責任,最終定性還要根據你主管的動機、受侵害的力度和範圍以及最終造成結果來決定,沒準你你打擊了眼超出了正當防衛的標準,落得一個“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也說不準呢


遵紀守法遠離是非,世上沒有不明不白的愛,更不會有不明不白的恩怨,做人差不多就行了

俗話說:天下沒有不明不白的愛,根本沒有不清不楚的恨。對方三番五次的想收拾你,顯然你已經碰觸到別人利益,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到底哪裡得罪了別人,如果真的有誠心實意的跟別人道個歉,實在不行喝頓酒,不是說:兩個男人之間沒有什麼是一頓大酒解決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喝一頓。作為平頭老百姓唯有遵紀守法遠離是非,才能平淡幸福的活著,最後送你一句流行金句:No 作No死!

威脅要打你的人不是腦殘就是“慫包”,想打一個人還用威脅到:“小子,你給我聽好,我要打你哦”!雖然在危險將至時,你選擇報警制止事態惡化,從法律層面來說是正確的。但不得不說,你的做法有些神經過敏了?看來你確實有些招打,一件事情過了好幾天,別人仍然不依不饒的想揍你,不過在你被群毆時選擇還手是屬於正當防衛的,不過依我看你還手也佔不了便宜,一個人出門在外切記別犯賤,原理是非之地,免得惹禍上身。


當你的人身和財產即將受到侵害,選擇報警是正確的選擇,畢竟法治社會依法治理

雖然有人會說題主一開始的做法有些小題大做,畢竟是威脅要打你並沒有真的打,而你選擇報警制止也沒有錯,畢竟法治社會依法治理。不過不得不說這也是為日後,別人再次打你埋下了伏筆。換位思考,別人只是威脅你並沒有真的打你,而因為你他不得不到派出所“走一趟”,也許還因為你被行政拘留了一週,這一出來,當然是直接找你撒氣了。我建議如果是你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兒,老爺們大氣一點道個歉,老話講:冤家宜解不宜結,大不了請別人喝個酒。


法律對於正當防衛的正確解釋,其實這也要看你的動機和最終造成的結果來決定

《刑法》對於“正當防衛”的解釋是:“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當然,也並不是說只要別人先動了手,你再還手即使傷了別人一樣可以不負刑事責任,最終定性還要根據你主管的動機、受侵害的力度和範圍以及最終造成結果來決定,沒準你你打擊了眼超出了正當防衛的標準,落得一個“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也說不準呢


遵紀守法遠離是非,世上沒有不明不白的愛,更不會有不明不白的恩怨,做人差不多就行了

俗話說:天下沒有不明不白的愛,根本沒有不清不楚的恨。對方三番五次的想收拾你,顯然你已經碰觸到別人利益,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到底哪裡得罪了別人,如果真的有誠心實意的跟別人道個歉,實在不行喝頓酒,不是說:兩個男人之間沒有什麼是一頓大酒解決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喝一頓。作為平頭老百姓唯有遵紀守法遠離是非,才能平淡幸福的活著,最後送你一句流行金句:No 作No死!

大实话
2019-01-05

大實話:當我們人身受到傷害的時候,只要使用合法的手段反擊,就是正當防衛。

生活中,我們無疑會很容易遭到別人的口頭威脅,當然,這個所謂的“威脅”大多數時候是來自於朋友間開玩笑,也可能是兩個人發生矛盾時的一些氣話。但是,如果被別人口頭威脅後,對方真的付出了行動,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

大實話:當我們人身受到傷害的時候,只要使用合法的手段反擊,就是正當防衛。

生活中,我們無疑會很容易遭到別人的口頭威脅,當然,這個所謂的“威脅”大多數時候是來自於朋友間開玩笑,也可能是兩個人發生矛盾時的一些氣話。但是,如果被別人口頭威脅後,對方真的付出了行動,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

最近,就有網友給我發來這麼一件事情,說的是小王前一段時間吃飯的時候和鄰桌的人發生了矛盾,確實過錯也在小王自己。然後對方威脅說要打小王,最後飯店老闆報了警,警察趕來後雙方通過協商表示不再相互追究。但是,最近,這夥兒人又找到小王,並將小王打了,而小王也很鬱悶,不知道該怎麼辦。

說真的,現實生活中,遇到自己理虧然後被打的情況,我相信只要不是被打得太嚴重,很多人都是會選擇默默地接受自己被打,但是,這裡我們必須要明白,我們是不應該用這種態度去解決這樣的事情的。

大實話:當我們人身受到傷害的時候,只要使用合法的手段反擊,就是正當防衛。

生活中,我們無疑會很容易遭到別人的口頭威脅,當然,這個所謂的“威脅”大多數時候是來自於朋友間開玩笑,也可能是兩個人發生矛盾時的一些氣話。但是,如果被別人口頭威脅後,對方真的付出了行動,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

最近,就有網友給我發來這麼一件事情,說的是小王前一段時間吃飯的時候和鄰桌的人發生了矛盾,確實過錯也在小王自己。然後對方威脅說要打小王,最後飯店老闆報了警,警察趕來後雙方通過協商表示不再相互追究。但是,最近,這夥兒人又找到小王,並將小王打了,而小王也很鬱悶,不知道該怎麼辦。

說真的,現實生活中,遇到自己理虧然後被打的情況,我相信只要不是被打得太嚴重,很多人都是會選擇默默地接受自己被打,但是,這裡我們必須要明白,我們是不應該用這種態度去解決這樣的事情的。

首先,就單單打人這種行為來說,無論你是出於什麼原因,只要你先動手打人了,這肯定是不對的。從法律上來說,這就是故意傷人,而如果說被打的一方受傷達到了一定的程度,那麼是有可能被判刑的。所以,打人這種行為很容易就從民事糾紛轉變為刑事責任。這跟對方是否得罪了你是沒有什麼直接關係的。

而就這件事本身來說,雖然是小王是有過錯在先,但是,警察已經進行了調解,這件事也本應該隨著警察的調解結束。而不是說,表面遵循警察的調解,但是事後算賬。

那麼,我們在面對這種事的時候該怎麼依法維權呢?對於這種情況,我們的第一反應應該就是自衛反擊,因為,選擇自衛是我們應對這種情況最為直接和有效保護自身權益的手段。然後,就是要保存證據選擇報警,畢竟,在如今這個法治社會,無論我們做什麼事,都是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的。

大實話:當我們人身受到傷害的時候,只要使用合法的手段反擊,就是正當防衛。

生活中,我們無疑會很容易遭到別人的口頭威脅,當然,這個所謂的“威脅”大多數時候是來自於朋友間開玩笑,也可能是兩個人發生矛盾時的一些氣話。但是,如果被別人口頭威脅後,對方真的付出了行動,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

最近,就有網友給我發來這麼一件事情,說的是小王前一段時間吃飯的時候和鄰桌的人發生了矛盾,確實過錯也在小王自己。然後對方威脅說要打小王,最後飯店老闆報了警,警察趕來後雙方通過協商表示不再相互追究。但是,最近,這夥兒人又找到小王,並將小王打了,而小王也很鬱悶,不知道該怎麼辦。

說真的,現實生活中,遇到自己理虧然後被打的情況,我相信只要不是被打得太嚴重,很多人都是會選擇默默地接受自己被打,但是,這裡我們必須要明白,我們是不應該用這種態度去解決這樣的事情的。

首先,就單單打人這種行為來說,無論你是出於什麼原因,只要你先動手打人了,這肯定是不對的。從法律上來說,這就是故意傷人,而如果說被打的一方受傷達到了一定的程度,那麼是有可能被判刑的。所以,打人這種行為很容易就從民事糾紛轉變為刑事責任。這跟對方是否得罪了你是沒有什麼直接關係的。

而就這件事本身來說,雖然是小王是有過錯在先,但是,警察已經進行了調解,這件事也本應該隨著警察的調解結束。而不是說,表面遵循警察的調解,但是事後算賬。

那麼,我們在面對這種事的時候該怎麼依法維權呢?對於這種情況,我們的第一反應應該就是自衛反擊,因為,選擇自衛是我們應對這種情況最為直接和有效保護自身權益的手段。然後,就是要保存證據選擇報警,畢竟,在如今這個法治社會,無論我們做什麼事,都是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的。

同樣,就算是我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那麼也應該使用法律手段來解決。而在這件事情中,小王被打了,那麼肯定是要首先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的。然後,就是蒐集自己被對方傷害的證據,不管自己在自衛反擊後吃虧還是佔便宜一定要選擇報警。否則,要是被惡人先告狀,然後自己還沒注意保留證據,那就真的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最後,也是希望大家在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能夠主動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切勿衝動行事,切勿情緒化。只有最後的結果對自己有利,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伤心肥熊1
2019-01-04

你先不要還擊,保護好自己要命的位置,然後跑,你不用跑很快,看對方追不追你,如果追你,你讓對方追上,而且,表現出你儘量逃離了,但是確實由於害怕或者身體能力問題跑不掉,你內心很平靜,但是外表很無助,儘量跑到有監控的地方,並大聲呼喊救命,甚至可以有撥打110的行為。這時候你已經做好自己該做的了,(當然,能跑掉還是跑掉吧,總之,惹事也不是我們想要的,但是有可能對方真的想追上我們繼續實施傷害),好了,到此,你可以實施還擊了,記住,你只有十五秒或者一次還擊機會,這一次還擊,你可以不用考慮結果,只考慮還擊後保證自己還活著。如果對方是拿著致命武器追打殺你,你可以使用武器還擊。這樣,你可以有很大機會被認定正當防衛。

用户109043338821
2019-02-10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一下我國對正當防衛的定義吧: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一下我國對正當防衛的定義吧: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歹徒持刀搶劫,要求路人將錢財交出來,路人扭頭就跑,結果跑著跑著摔倒了,此時歹徒追了上來,舉著刀就要對路人進行追砍,路人無法躲避,慌亂之中隨手抓起一塊石頭砸向歹徒頭部,此時路人立刻報警,警察趕來後鑑定歹徒死亡,此種情況可以確定是正當防衛,因為是在生命財產受到迫害想跑又跑不掉的情況下被迫進行的制止迫害的行為。

而題主所說的別人打我我打回去,這種情況不在嚴格的法律定義內,很容易會被認定為“互毆行為”,我國對於“正當防衛”和“互毆行為”界定不是很明確,在大多數沒有監控和證人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各執一詞,一般都會認定為“互毆行為”。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一下我國對正當防衛的定義吧: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歹徒持刀搶劫,要求路人將錢財交出來,路人扭頭就跑,結果跑著跑著摔倒了,此時歹徒追了上來,舉著刀就要對路人進行追砍,路人無法躲避,慌亂之中隨手抓起一塊石頭砸向歹徒頭部,此時路人立刻報警,警察趕來後鑑定歹徒死亡,此種情況可以確定是正當防衛,因為是在生命財產受到迫害想跑又跑不掉的情況下被迫進行的制止迫害的行為。

而題主所說的別人打我我打回去,這種情況不在嚴格的法律定義內,很容易會被認定為“互毆行為”,我國對於“正當防衛”和“互毆行為”界定不是很明確,在大多數沒有監控和證人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各執一詞,一般都會認定為“互毆行為”。

江蘇崑山龍哥事件,很多人覺得是我國“正當防衛案件”的一個里程碑,為我國正當防衛案件提供了很好的範例,但這都是基於監控和輿論力量之下的正義,不然結果可能截然相反。

在此之前,有“王浪案”卻以故意傷人罪判決。2017年12月10日,陝西涇陽縣一酒吧內王浪和朋友一起去玩,途中因為看了一眼李雷,便遭遇橫禍。李雷覺得對方瞪了他一眼,便用菸灰缸向王浪砸,王浪和朋友一臉懵,後來得知情況便向李雷賠笑道歉,以為此事就過去了,沒想到李雷毫不退讓,順手抄起啤酒瓶,並用左手用力擊打王浪頸部。此時王浪也被激怒,抄起啤酒瓶和李雷幹了起來,最終二人扭打在一起,李雷因被打碎的啤酒瓶刺中腹部最終身亡。案件一審判決王浪以故意傷害罪入獄七年,後來發生了“崑山反殺案”,王浪覺得自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因此提起訴訟,二審開庭,王浪哭著問法官:“我要怎麼做才是對的”,如今二審結果還未公佈。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一下我國對正當防衛的定義吧: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歹徒持刀搶劫,要求路人將錢財交出來,路人扭頭就跑,結果跑著跑著摔倒了,此時歹徒追了上來,舉著刀就要對路人進行追砍,路人無法躲避,慌亂之中隨手抓起一塊石頭砸向歹徒頭部,此時路人立刻報警,警察趕來後鑑定歹徒死亡,此種情況可以確定是正當防衛,因為是在生命財產受到迫害想跑又跑不掉的情況下被迫進行的制止迫害的行為。

而題主所說的別人打我我打回去,這種情況不在嚴格的法律定義內,很容易會被認定為“互毆行為”,我國對於“正當防衛”和“互毆行為”界定不是很明確,在大多數沒有監控和證人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各執一詞,一般都會認定為“互毆行為”。

江蘇崑山龍哥事件,很多人覺得是我國“正當防衛案件”的一個里程碑,為我國正當防衛案件提供了很好的範例,但這都是基於監控和輿論力量之下的正義,不然結果可能截然相反。

在此之前,有“王浪案”卻以故意傷人罪判決。2017年12月10日,陝西涇陽縣一酒吧內王浪和朋友一起去玩,途中因為看了一眼李雷,便遭遇橫禍。李雷覺得對方瞪了他一眼,便用菸灰缸向王浪砸,王浪和朋友一臉懵,後來得知情況便向李雷賠笑道歉,以為此事就過去了,沒想到李雷毫不退讓,順手抄起啤酒瓶,並用左手用力擊打王浪頸部。此時王浪也被激怒,抄起啤酒瓶和李雷幹了起來,最終二人扭打在一起,李雷因被打碎的啤酒瓶刺中腹部最終身亡。案件一審判決王浪以故意傷害罪入獄七年,後來發生了“崑山反殺案”,王浪覺得自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因此提起訴訟,二審開庭,王浪哭著問法官:“我要怎麼做才是對的”,如今二審結果還未公佈。

對於題主的問題,可以說是和王浪這個案件十分相似,別人打我,我反抗致別人死亡,這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互毆?我想如果沒有監控和輿論力量的支持,很可能會得到和王浪一樣的結果,兩人同時犯故意傷害罪,只不過故意尋釁滋事的一方處罰更重。

律师观天下
2019-09-06

這種反擊行為,很有可能被認定為“互毆”!

在很多故意傷害案中,當事人會感到委屈,他們認為事情的起因都是由對方挑起來的,怎麼反到最後自己成了罪犯?原因在於:你的行為並不是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正當防衛行為。

公安不會因為誰先動的手就對另一方認定為正當防衛,因為另一方,還有逃跑,報警等避險方法,如果當事人沒有逃跑,而是直接動手,那麼就容易認定為這是互毆。

從民事賠償方面來講,如果能明確一方先動手的情況下,可以認定這一方有過失,在民事賠償上可以要求其多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對方帶走殺傷性武器,你手無寸鐵,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對方行為的危險性對你的人身安全有嚴重威脅,這個情況下,根據現行刑法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一般來說正當防衛,公安機關在認定的時間一般會以追打做為正當防衛的開始,就是說,兩個人打架時,必須有一方先用逃跑的方式來引起正當防衛的預備,另一方繼續追打,另一方在被追到被打的情況下還手,才會認定為你是正當防衛,參考崑山案的解析,這是非常重要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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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如书
2019-01-03

毫無疑問,屬於正當防衛。

受到別人威脅,第一時間選擇報警沒問題,如果對方得寸進尺,依然不知悔改,那麼你的反擊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合理合法。

凡事都要有度,忍無可忍無需再忍,在沒有退路的時候,應該出手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對方採取暴力行為,例如使用管制刀具或者對你的生命造成了威脅,那麼你有權利行使無限防衛權,即便因此對對方造成了傷害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的初衷是懲惡揚善,只要證據確鑿理充分,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不僅合理而且合法。

對待無賴要有對待無賴的辦法,如題主所述,對方先是口頭威脅,沒有對題主造成實質性的傷害,但是存在這種意圖,選擇報警是最恰當的。

此後,對方實施不法侵害,題主選擇正當防衛也是法律賦予的正當權利,第一時間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無何厚非,只要適時適度地行使正當防衛,無需擔責。

在行使正當防衛權時,還應該注意不要防衛過當。例如,對方只是揮拳打你,但你卻拿起刀捅死了對方,顯然屬於防衛過當甚至會按照故意傷害來判罰。都是成年人,對事件的危害程度要有正確的判斷。類似崑山寶馬男被反殺事件,不僅是情況特殊,關鍵是有監控視頻作證以及輿論的影響。

一般情況下,認定正當防衛是比較嚴謹的。最好的辦法是及時報警,如果生命受到威脅可以行使無限防衛權。

义良8
2019-01-03

謝謝邀請!

屬於正當防衛!

一,他威脅在先,你通過合法程序解決問題,報警是對的!警察處理了!通過警察處理好的事件,不能違反!錯誤不在你。

過幾天又來打你,這是目無王法,挑戰法律的底線!

當然被打人有權還手,筆者認為沒有理由捱打不還手的!

建議再次報警,他已經夠拘留條件了!此案你沒有刑事責任!

任何人沒有權挑戰法律底線,一切後果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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