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五個月,不想要孩子了,想打掉孩子,怎麼辦?

10 個回答
伊凡培风
2019-03-06

我當初3個月羊水早破醫生要求引產,我幾度哀求醫生保胎,直到打催產針前一刻我都還在求醫生保住孩子,真真的覺得對不起孩子,打完催產針疼了一天一夜後才生了下來,感覺到寶寶從我身體滑下來的那一刻,我抬頭看了一眼,小小的身體,已經成人形了,好可憐!那時內心徹底崩潰!這件事直到好幾年後的今天我還是會流淚,除非產檢有殘疾家庭不能承受,或者保不住的情況下才能放棄,不然真的不要去傷害他,會成為終身的遺憾!

Daly855
2019-11-09

我最近剛引產,四個多月了跟你差不多,不過我是難免流產,胎膜早破加前置胎盤大出血,去醫院保胎一個星期沒有保住被迫上了手術檯,當醫生宣判我羊水沒了寶寶還有心跳的時候是多麼的悲痛和無助,發瘋似的到處尋找保住孩子的解決方法,但是尋找的結果也是很多人直接給寶寶判了死刑,上手術檯前淚也流乾了,產後胎盤粘連做了清宮,鬼哭狼嚎的樣子在此之前我以為從來不會在我身上發生,那個滋味簡直是痛徹心扉,生孩子都沒這般痛過,之後病床上躺了三天醫生開了一大包中藥西藥回家了,過了四天去複查,宮腔內還存在殘留,醫生建議我二次清宮,我沒同意,現在暫時用藥吊著,身體恢復並不是那麼樂觀,而且做小月子幾個星期每天只要閉上眼睛就是噩夢連連,引產無論是從身體上還是心理上對於女人都是無法言喻的打擊,我以自身的經歷奉勸你如果不是寶寶的健康問題,做這種決定往往都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想到的一個解決方式!

春花秋月何时了hsl
2019-03-07

看了前面好多網友,基本都是勸你,或者指責你。我也是個媽媽,我懷孕初期也是孕酮低,打針吃藥,各種保胎。如今孩子五歲了,挺好的。

但是我覺得你既然這樣問,必定是生活中遇到什麼困難了,不然我相信沒有一個媽媽會拋棄自己的孩子。更何況你都這麼大月份了,不要孩子你自己也是要承擔很大的風險的。比如以後都不孕之類的。

不知道你遇到什麼困難了?是孩子爸爸不負責任還是其他什麼。但是無論是什麼,我們都不能替你做決定。打掉孩子不容易,做單親媽媽更不容易,因為你帶她來這個世界,就要為她一輩子負責。不能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所以,最後做決定的還是你自己

Reesia
2019-03-07

建議你慎重考慮!

你的孕周跟我差不多我第21周了 每天的胎動都很好,寶寶也很健康 不管怎麼樣 他是你的骨肉 排除他自身的缺陷你要放棄他那是迫不得已。但是如果是外在因素你考慮好了以後再決定。他已經成型 某種意義來說已經是個人了。除非你有迫不得已的苦衷 否則真的不要去弄了他 現在的你可能覺得頂多只是失去一個胎兒而已但是等你過幾年了你會後悔今天的決定 你如果真的要做了他風險是並存的。

說說我,其實我也是意外懷的二胎 經歷條件並不很好,現在的養孩子成本很高,我依然沒有放棄他因為我知道他在天上挑媽媽挑了很久最終來到我的肚子裡選擇我做他的媽媽,他肯定希望我能保護他,愛護他。順利的把他生出來,當初懷他時候感冒了吃了很多感冒藥,心裡很害怕,怕他萬一不好了怎麼辦,事情證明我想多了從建卡到Nt 再到唐氏篩查 他都是好的,其實寶寶到了20周 再做個大排畸沒什麼問題基本就健康的了。現在這個社會環境並不好,很多人需要做試管嬰兒才能懷孕要不上孩子真的很痛苦。你現在的寶寶健康的,你要好好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母子情分 你是幸運的。排除生活中的不幸 能做媽媽這件事情來說你是幸運並且幸福的。

仔細考慮不要讓你的後半身在後悔中度過!安好!

生命召集令
2019-11-09

懷孕五個月,不想要孩子了,想打掉孩子,怎麼辦?

如果是從末次月經第一天算起,妊娠5個月就是21+至22周,現在我們國家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妊娠超過12周的孕婦到醫院做人流或者是其他方式的引產,是必須出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是暫時居住住證明所在的派出所開出的情況說明書,這個還必須有派出所的公章才可以,不然,無論是什麼規模的私立或是公立醫院都不會接收您,因為這對於醫生也有明文規定的,否則則是違法會弔銷他們的相關資格證書。

懷孕五個月,不想要孩子了,想打掉孩子,怎麼辦?

首先孩子如果12周的唐氏綜合徵篩查(NT)篩查沒有異常,16周的畸形排查也沒問題的話,說明孩子狀況良好,妊娠晚期胎兒突變發生畸形的機率相對很低,所以是否選擇人工流產一定要慎重考慮。

其次,懷孕的12-24周屬於醫學命名的妊娠中期,因為孩子太大,就沒辦法採用藥物流產或者是單一清宮術,這一階段所採用的人工辦法中止妊娠叫做妊娠中期引產。概括來講,就是先用藥物或是探針在子宮腔內先殺死胎兒,然後使用藥物來促進孕婦將殺死的胎兒分娩出來。這一時期的孕婦和胎兒特點是胎盤已經形成,胎兒較大,骨骼變硬,娩出時需要充分擴張子宮頸。另外,由於子宮體增大,子宮各個內壁充血增大變軟,手術時就會容易損傷子宮壁。引產相當於生過孩子,子宮形態及外陰恢復情況因人而異,一般術後一個月嚴禁性生活以防止感染,半年內嚴格避孕。

懷孕五個月,不想要孩子了,想打掉孩子,怎麼辦?

本期答主:李曉春,醫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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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女司机
2019-11-10

別以為孩子是你的附屬物,你就可以隨便決定,想要就要,不想要就打掉!這不僅僅是極其不負責任的做法,而且可能會對你的身體造成無法挽回的影響!

懷孕五個月,應該是在20周左右,這個時候如果要打掉孩子,屬於中期引產,生孩子就好像瓜熟蒂落,瓜不熟非要摘,風險是最大的!

中期引產可能伴隨有大出血的風險,如果胎兒娩出困難,宮縮強烈的情況下,還可能造成子宮破裂,甚至羊水栓塞DIC ,這些併發症都是十分嚴重的,一旦發生,很可能分分鐘生命不保!

雖然個人生活我們外人不好說什麼,但是如果只是一時氣話,還希望你考慮清楚,五個月的孩子已經有胎動,而且在胎兒正常的情況下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不準非法引產,如果你鐵了心,估計只有不正規小醫院小診所敢收留你,不過在那種環境裡,你覺得你的生命有保障嗎?所以請一定慎重考慮清楚!

用户3317750140069
2019-03-08

生下來 送孤兒院 。人是有靈魂的,好不容易輪迴轉世,而且既然跟你成為眷屬,那是深刻的緣分。你將他殺死,不僅孩子被墮胎時痛苦,而且不能輪迴轉世,所以他會一直寄生在母親的子宮裡,吸取母血。隨著歲月輪轉,她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嗔恨心會更重。那麼,無形中會給你及家人的生活帶來負面影響,諸多不順遂與爭吵。。

另外,墮胎果報非常大,母親死後將入血汙池地獄受刑。多少劫之後,再轉世為人,將同樣遭受被墮胎的果報。

所以 菩薩畏因,凡人畏果。即便把他生下來,不願負責,送人或是送孤兒院,都遠遠勝過墮胎。

勸您三思再三思,即便您不信因果,也要想想,畢竟是血肉之軀,親生骨肉,殺死這個小生命,怎能忍心。

給他或她活下去的權利吧

我的孩子是個私生子,頂著很大壓力,生了他。如果當初墮胎,那麼陰影與內疚將伴隨一生。不要做個自私的母親,你已經是母親了,勇敢承擔起來吧!

xibie惜别
2019-03-27

大多數人都是勸你留下來的,我是想反其道而行之的,相信你能問出來,肯定是碰見了不得不打掉孩子的事情,有可能是婚姻的問題,有可能是身體問題,有可能是財力問題,不論哪種問題,如果你不能保證生下孩子能很好的養育,給予足夠的溫暖與母愛,建議不要留下來了,看了很多都是勸別人留下來的,那種都是自己想要孩子的,家庭環境允許的,沒想過有人可能不允許嗎?還有說送孤兒院的,你有沒有想過孩子的未來,卑微敏感,就算被領養,能被好好對待的能有幾個,你敢保證孩子大了不會控訴你,養不了我,為什麼生我,生而為人,不能選擇,

希望孕媽不要為了自己的“私慾”而去不管不顧。說下我身邊的一個事跡,一位朋友,很漂亮,嫁給了一個很窮的人,為此給孃家鬧翻,生了一個孩子以後,奶粉都顧不住,又懷孕了,連打胎錢都沒有,我借的,我看過她那個孩子,面黃肌瘦,髒不拉嘰,被爺爺奶奶帶著啥也沒學會,就學會說髒話了,父親不願意出去幹活,公公婆婆都有病,哪個月都得花兩三千,就靠她一個人,我想如果沒有這個孩子,她選擇性可能更多,也不會這樣了,她的孩子呢,現在還小,大了呢,你敢保證不抱怨嗎,有時候人跟人的環境是不一樣的,不要站在上帝視角看待別人

一米阳光113127496
2019-04-09

不要打掉,也許你現在遇到了很多麻煩,或者男人不負責任,但是不管怎麼樣都要勸你留下孩子,因為她他是無辜的,Ta也是一條生命,也渴望來到這個世界,如果你媽當初也是一遇到什麼困難的時候把你打掉了,還有你現在的存在麼?也許你會說我根本就不想來這個世界,但是現在你不能剝奪寶寶的生命,不能因為你自私,想懷就要,不想要了就把ta打掉,你跟殺人犯有什麼區別?難道說受到法律懲罰才算是犯罪?殺死自己孩子的就可以心安理得過一輩子?錯了,打胎雖然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是你打掉了可能輕鬆一時,卻會後悔一生的,生下來給你老人帶或者其他,當然最好是自己帶!再說了都五個月了,每天的胎動難道你不覺得很感動麼?如果你選擇打掉可能會引起一輩子的不孕不育,還會成為你一輩子的陰影,這個陰影會伴隨你的一生,每天會噩夢連連,身體不好,生活,工作,還有感情等等不管什麼方面都不順,甚至會抑鬱自殺!因為這一切都是嬰靈纏身,Ta在報復你,Ta不理解媽媽為什麼會打掉Ta,因為嬰靈被打掉後會無比痛苦,無法輪迴往生,所以就會嗔恨媽媽,並且不斷報復媽媽,這時候媽媽往往會無緣無故產生自殺的念頭,看似無緣無故,其實是嬰靈在報復媽媽,讓媽媽死掉了就可以去陪Ta了!如果你執意要打掉我也沒辦法,我能做的就是勸你留下,不管遇到什麼問題,都不要拿一個生命作為代價!

朗逸y
2019-03-08

現在這種到處都是,已經屢見不鮮了,那些罵人的要好好想想,如果不是當初慶幸你們也不會站直腰在這菩薩心腸,你們是想說你是處女嫁出去的嗎?呵呵吧,幾個月才狠下心去想這個問題,意思曾經人家努力過,美好過,只是後來不得已的變故,慢慢承受不住這種煎熬的決定,誰不識人心,誰不知做人難,要你們一個個教導啊,真是的!不得已就不要了,反正要了也是受罪,孩子得不到幸福,還孤兒院,還送人,得了吧,想得天真美好了!還有的人想要卻沒有生,我告訴你們,女人一般情況下不可能沒有生,也都是自己之前造的孽!敢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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