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10 個回答
打工仔日记
2019-04-06

電動自行車是解決10公里以內的最佳交通工具。

為什麼現在電動車的保有量逐年遞增?作為一款自行車和小轎車之間的補充工具,電動車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在農村,農村的水泥道路狹窄,如果大量的小轎車湧入,或者老年代步車湧入造成的交通擁擠以及交通事故會是現在的幾倍,農村的水泥道路設計之初就是單車道,主要是為了行駛自行車一類的交通工具,短途,後來村村通工程做好了可以出遠門,那麼電動車就取代了自行車和摩托車。方便,可以在10公里以內任意穿梭。這是它在農村大火的必然原因。

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在城市,以深圳為例,深圳的公共交通及其發達,但是仍有它達不到的地方,在主幹線,你可以幾分鐘甚至十幾分鍾就會有車,但是在區以及街道支線的地方,半小時一趟車都是正常,並且深圳城中村密集,很多地方沒有設置站臺,所以電動車這一輔助通行的交通工具也受到廣大百姓的熱烈歡迎。

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枫亭村民
2019-04-06

我在二線城市,先腦補一下沒電動車的場景:街上汽車要麼沒地方停車要麼限行;外賣平臺直接關閉,用汽車和自行車送外賣都不現實。快遞不再送上門,只能在快遞點自取,可能在隔壁小區或隔壁的隔壁小區。水電氣寬帶網絡報修得排隊,哪怕停電,哪怕水嘩啦啦啦流,都得等,電力自來水公司的搶修車有限,停車又困難。電器維修,管道疏通,傢俱安裝,上門費都得提高,要麼汽車,要麼自行車,效率都折損,自然費用得多攤點。小孩上學,大人上班,請提早一到兩個小時出門,無論公交車與地鐵,不是你想擠上去就能上去,想下車就能下去的。騎自行車上班的那真得好體力,過個路口恐怕得花兩三個紅綠燈轉換才能過完,因為人多速度慢。便利店的貨物總是不齊,因為一天只送一趟貨。飯店的菜品總是不新鮮,因為蔬菜魚肉在路上的時間太長了。上班遲到那個常事,到營業廳辦理業務別去太早。千萬別說以前沒有電動車不是也過得好好的,以前沒手機沒網絡也過得好好的,現在你離得了嗎?生活節奏不同了,高效環保的工具不給用,退步回去能習慣嗎?電動車是科技進步的成果,安全問題是人為問題,與車何干?所以要從管人入手,人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安全騎行,真正體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一张凉席
2019-02-04

我南方的,所在地亞熱帶季風性氣候,夏季高溫多雨,冬季低溫少雨,沒錯就是全國宜居城市,南寧。我住的地方離公司3.5公里,下面是幾種上班方式所需要的時間。一、坐公交,首先快走五分鐘到小區門口,等公交8點30幾分有一班,其他就要九點以後。坐公交25到30分鐘後到公司,花費2塊錢,總計用時35分鐘,最。二、打的或是滴滴,同樣花五分鐘到小區門口,打的15分鐘到公司,花費13塊錢左右。總計用時20分鐘左右。三、電動車,出門到公司17分鐘左右,公司免費充電。公交班次少,要走路,錯過了又要等很久。打的,費用高,下雨天經常打不到車。電動車上班時間寬鬆,成本低。給我一個不選擇電動車的理由。 南方地區,氣候宜人,電動車出行短途的話,走走停停很方便,成本低。關鍵還低碳環保。汽車市場都是往新能源方向走了,不能因為電動車數量龐大,難於管理而取締。堵不如疏!

居家视野
2019-04-05

電動車不應該取締,原因如下:

1 首先電動車屬綠色出行,健康環保;

2 電動車行駛快捷,停放方便,所佔面不大;

3 易學會、還不繳培訓費。

4 買電動車實惠,並且平時維護也廉價。

從如今社會來看,我認為小車應該取消,原因如下:

1 現在中國小車氾濫,經常造成交通擁堵:無論大、中、小城市皆如此。

2 小車尾氣嚴重汙染環境,影響生物健康。

3 小車購買、維護、保險費用較高。

最後建議:近距離出行,步行、公交車、電動車即可;遠行火車、動車、飛機。

朋友們看了以上內容,有何感想?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謝謝!

教你孩子学英语
2019-02-04

不但不能放棄,而且還應該支持。

之前說摩托車禁了,說因為有些人不遵守規則,有些人用摩托車來搶劫,因為它動力大。但沒有摩托車搶劫,可以用小車搶劫,直接把人拉上車,搶完了非禮完了再放人的事都有過。

好了,電動車出來的了, 開不快,而且動力不足,很少用來搶劫了,又說違規又說太快。其實主要原因是沒有利益,其實象以前管摩托車那樣管電動車,很多人都願意的,上牌,交點錢年審是可以的,電動車真的可以解決很多人的出行問題,不是人人都買得起小車的,但電動車又省錢又方便,為什麼不推行,別說電動車充電會起火,那只是幾個個案罷了,只要監管好生產商就可以了。別因為沒人買小車了就去強迫別人放棄電動單車買小車,你公共交通搞不好,摩托和電單車不讓騎,你是不讓人活嗎?

世道沦桑
2019-02-04

電動車就低層民眾的主要出行方式,它佔地小,不汙染,行動方便快捷。如果讓普通民眾來說肯定不能讓取締了,因為這已經是他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了。然而正因為:電動車窮人的生活必需品,而窮人又佔大多數,所以勢必有大量電動車上路,就形成電動車與汽車爭佔道路權的問題,於是就有了開汽車的有錢人希望取締電動車的呼聲,畢竟有錢人就有發言權,而且發言也更具權威性,同時那些磚家們也都是汽車一族,當然也支持取締電動車,一時間取締電動車甚囂塵上。。而窮人畢竟人微言輕,只有任人宰割的份。電動車成了百害無一利的城市禍害,一切交通擁堵交通事故的鍋都得由電動車來背,雖然統計數字上汽車造成的交通串故更多,形成擁堵更大,但是沒有用,拿窮人開刀遠比動富人奶酪容易的多。只是取締了窮人的出行工具勢必使窮人生活更加困難。一旦窮到極端,會發生什麼事,富人還能不能悠閒自在地享受有限的資源?

手机用户3786831070
2019-04-05

電動車綠色環保產品,出行成本低停車佔地面積小,出行方便。只要管理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現在,有些城市電動車限行,個人看法是利益使然。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韙。比如目前江蘇省淮安市對三,四輪電動車限行且不給過渡期,簡直是對老百姓的利益很大侵害。大家想一想,爺爺奶奶天寒地凍,陰天下雨,開三輪或四輪電動車帶孫子孫女上學放學有什麼不安全了。難得非得開汽車去接孩子就安全了嗎?再說了誰家都有錢買得起汽車呢?所以,希望地方政府只能說應該加強駕駛人員管理培訓,而不是一刀切的不給行駛,如果需要限行,也應該給一個合理的過渡期,只有這樣才能使老百姓的剛買的新車不受損失。在過渡期的考量方面,可以根據其車輛使用年限來定過渡期。希望國家從社會穩定考慮。

冒小宴
2019-04-04

堅決不能取締!

本人從事餐飲外賣行業,電動車是我們外賣騎手的必要生存工具,它輕便快捷,節能環保,佔地空間小,如果取締了電動車騎手們該如何給廣大消費者送餐呢?騎摩托車或者開車送餐不僅會增加騎手們停車送餐的不便,更會增加油耗支出,造成環境汙染。

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雖然電動車的出現也造成了很多交通事故,同時電動車闖紅燈、逆行等違規行為也是屢見不鮮,但也不可否認電動車給人們提供便捷出行,以及給社會進行節能減排所帶來的貢獻。

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至於如何減少由電動車造成的交通隱患,一方面是希望國家能夠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範與約束,另一方面就需要加大力度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在此呼籲所有騎車人員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規範行車,這是對社會負責更是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wangdingan
2019-04-17

這個問題看問誰?小轎車階層肯定贊成取締電動自行車,那樣的話,城市道路就真正成為汽車專用道了。如果問騎電動自行車的人呢?不過,沒人問。

拿電動自行車說事,本質上是城市道路的使用權之爭,也是話語權之爭,騎車階層怎麼爭得過轎車階層呢?於是“48伏”“55公斤”“25公里”“超標”“過渡期”“頭盔”等等指標、名詞術語,專家一套一套地往出端。專家再幼稚,不會不知道電動自行車在佔道路面積、耗費能源方面比轎車要優越得多?不會不懂得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交通事故並非都是騎電動自行車人的錯?不會不懂電動自行車與小轎車一樣,都具有速度可快可慢的調節功能,速度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專家怎麼不主張凡是速度能力超過城市限速的轎車都重新生產?說“電動自行車不走非機動車道而在機動車道上橫衝直撞”的人,請看看西安市大街小巷,很多非機動車道都成了轎車停車場了,騎車的人有道可走嗎?有極個別騎車人在等紅綠燈的停駛期間,確有在轎車前後橫穿現象,確有十字路口闖紅燈現象,這是個別人素質差、不遵守規則的問題,開轎車的不是也有不遵守規則的嗎?

電動自行車從1999年在中國市場出現,至今已經20年整,受到大約2.5億人的喜愛,已經成為騎車人生活、上班不可缺少的得力工具,甚至是他們幸福生活的組成部分。使用者個人受益,社會也在受益,節約了大量能源;其實開車階層也在受益,試想如果大家都開轎車,那不是都堵在路上走不成嗎?按照新標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很不實用,很多人要麼買轎車,要麼忍痛放棄所愛,改騎普通自行車,這不是社會的進步。

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曾經針對該不該發展家用小轎車有過一場激烈的辯論,辯論雙方的觀點和理由我不說大家也知道。三十多年過去,轎車的發展怎麼樣?有目共睹,那是時代潮流,不可阻擋。當初持否定立場的一方現在怎麼不見吭聲了?短短三十多年,小轎車這個中國人做夢都不敢想的高檔物品,不僅普及到普通百姓家,竟然多到城市大道和高速公路經常堵車的地步。正是轎車數量的迅猛發展,才使得小巧、價廉、實用的電動自行車一出生便飽受責難,在打壓中竟然也發展得在數量上與轎車並駕齊驅,可見其生命力多麼頑強!

“開車的不一定是富人,騎車的不一定是窮人”。許多人就是喜歡電動自行車具有節省能源、節省道路、方便生活的優點而選擇它,所以我說它是利國利民的,不宜逐步打壓直至消失而後快。畢竟是2.5億人的自願選擇。速度適用的電動自行車與小轎車共存,才是和諧的社會發展;把城市道路只留給開轎車的,讓騎車人無路可走,而後以“橫衝直撞”作為理由將電動自行車退化成普通腳蹬自行車,是社會的倒退。城市街道,能否給自行車留一條非機動車道?不必拿25公里說事,放寬到35公里時速、60伏電壓又有何不可?該快該慢騎車人自己會掌握分寸,把時速能力超過25公里都當成機動車,都走機動車道行得通嗎?對於個別(我見到的確實是個別)“橫衝直撞”的騎車人,用交通法規處理就是,別以個別人的錯誤行為做藉口讓絕大多數人無辜受害。對於72伏電壓、速度能力大於35公里的電動自行車,因為騎這種車的人很少,我倒是贊成要麼納入機動車管理,要麼不再生產,有需求的人可改用摩托車。

叻人
2019-02-12

取消電動車那是政府決策的事情,我說不上話,一般來說電動車便宜,方便,最適宜低收入人群的代步工具。在現在的社會低收入者還是比高收入者多得多,故電動車的需求就多,生產電動車的廠家也跟著迎合需要的人群而生產出各色各樣的電動車來滿足需求者。這樣就有更大的競爭市場。隨著電動車不斷髮展和壯大,這就給本來就不順暢的城市道路帶來了通行壓力,加上小汽車也在每天的增加,城市道路已經受不了如此的重負,為解決這問題政府能想到的就是電動車,這個不交任何道路費用的電動車主要使用人也只是一般無權無錢的普通百姓,總不可能禁機動車來給電動車的路權吧!我想電動車的日子也不會太長了。一但電動車在城市的道路上消失,那麼你買臺機動車也只能找個花錢的車位來擺設了。根本就無路可開了,試想一個城市原來有兩百萬臺電動車,禁了以後有三分之一的人去買機動車,一下子這城市多出70萬輛機動車是個什麼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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