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10 個回答
冰焰
2019-02-16

如果女兒出嫁同時把戶口也遷了出去,那麼當老人死後他名下所有的田地都會收歸集體。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首先給大家糾正一個誤區,農村裡的所有土地的所有權都屬於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為了將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結合起來,才將田地按照一定標準分配給各家各戶。因此,雖然在事實上所有土地都由村民耕種,甚至村民也直言不諱地聲稱某某土地是他家的,但事實上村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權,並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

也就是說,村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權,並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所以土地並不是村民的個人財產,當他死後也不會產生繼承問題。

如前所述,集體經濟組織將土地分配給各家各戶,是以戶為單位具體分配土地使用權的。因此,如果某戶世世代代地存續下去,那麼分配到該戶的土地便一直供該戶人家春耕秋收;相反,如果某戶人丁不繼漸漸成了絕戶,那麼分配到該戶的土地便無所依附,只能收歸集體重新分配。

因此,如果女兒出嫁以後將戶口也遷到夫家,那麼老人死後他所在的戶就成了絕戶,之前分配給該戶的所有土地,就會統一收歸集體所有。

三农创业坑
2019-02-13

感謝你邀請回答這個問題。

農村老人如果沒有兒子,女兒出嫁了,老人如果去世之後那個田地歸誰,為什麼會這麼認為?


第1個問題。

農村老人沒兒子,如果女兒出嫁了,如果老人不幸走了,那這個田地一般都是迴歸那個村委會,集體的把它進行了,歸位了集體用地。


第二個,然後如果女兒儘管是出嫁了,但是女兒的戶口在本村沒有遷走的話。

她的女兒是有這個權利,是來繼承他們家這個田的土地,包括他們家的這種農村宅基地,因為他有這個權利,法律也賦予了他這個權利。


第三,如果他的女兒出嫁了,但是女兒的戶口已經被牽走了,已經牽到她的老公家裡面去了。


那在這個時候,他的女兒是沒有權利,再來繼承他們家的這個農村承包的土地自留地。但是他們家的這個農村的這種宅基地,他們是有這個權利,把他進行,在同一個村裡面進行銷售,或者是轉讓,這個是可以的。



嗯,一般的情況需要說哈,不管他的戶口在不在這裡,但是他這個農村的宅基地的這個權利,它是可以在一定時間段之內進行保留和轉讓的。


他在農村承包的這個,土地的流轉,和這個自留地的這種保留,這個還是要看她女孩,外出假之後他的戶口是不是留在本村?


如果他的戶口繼續留在本身,或者是繼續在本村進行生活的話,那他農村的宅基地,農村的自留地,包括農村的承包的這種土地,繼續享有法律提供的權利,來進行保障。


本文原創於《三農創業坑》,三農創業活下去,是第一位,活不下去,別談夢想和情懷了,

小故事,大教訓,少走彎路,不掉進坑裡,是我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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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说乡村
2019-10-27

農村老人 沒有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迴歸誰呢?為什麼?

題主提出的問題在農村具有普遍性;關於承包田的問題類似的情況,農民弄不清楚該怎麼辦,下面給題主解答一下。

這個問題有兩種情況:女兒出嫁以後。戶口遷到丈夫所在地的;女兒出嫁以後,戶口仍然在孃家的,這兩種情況,在使用承包田的問題上是不相同的。戶口遷出的,父母死去,就沒有土地的使用權;戶口沒有遷出的,父母死去,她依然可以繼續耕種承包土地。

在這方面,政策法規有明確規定:村民對本村組的土地有使用權;但擁有權在村集體,任何個人沒有擁有權。女兒戶口沒有遷走,她還是本村人,所以可以繼續耕種土地;戶口遷走,證明她已經不是本村人,就沒有權利耕種本村的土地;看上去,雖然不合理,但出於對承包田穩定性的考慮,就是這麼規定的。

但實際情況,各地又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出嫁的女兒即使戶口沒有遷走,由於她住在外村或其它地方,土地依然會被村集體收回,承包給想種地的農民耕種。

本問題就回答到這裡,希望對題主有用。

同意我的觀點,請點個贊;對您有所幫助,請多關注。謝謝!

才华有限菇娘
2019-02-21

農村老人如果沒有兒子,女兒出嫁了,老人如果去世之後田地歸誰?由於本人長期從事農村房屋拆遷工作,相對比較熟悉政策,下面詳細論述!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首先,我們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搞清楚農村土地性質和婦女的權益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同時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可以看出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不得侵犯婦女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

從上述法律規定看,在農村女兒和兒子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

其次,我們分析女兒出嫁,老人去世後的耕地處理問題。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 第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第六條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 第十六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農戶內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第三十一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第三十二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因此, 從上述法律可以判斷,1、如果女兒出嫁,戶口仍在本村,老老人去世後的承包地由女兒繼承。2、如果女兒出嫁,戶口不在本村,但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老人去世後的承包地由女兒繼承。3、如果女兒出嫁,戶口不在本村,但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老人去世後的承包地由村裡收回。4、如果女兒出嫁後離婚或者喪偶了,戶口遷回本村並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老人去世後的承包地由女兒繼承。

再次,我們分析宅基地的處理問題!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農村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農村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存在的,歸家庭全體成員共同居住使用。村民家庭個別成員的死亡,並不意味著戶的消失,也就不會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分割問題,因為也不存在宅基地使用權的個人份額,就是說宅基地使用權並非某個人的財產,也就自然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是,宅基地上面所建造房屋歸屬於村民個人,房屋可以被子女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可以在同村村民之間進行轉讓或出售。戶主去世後,如果戶內還有其他成員(比如妻子,兒女等)存在,宅基地的使用權歸戶內其他成員共有。如國戶內沒有任何其他成員(全家死亡或者戶主是孤寡老人),則其宅基地應該被村集體收回,防止騙取拆遷補償金!

因此,題主的問題答案是:1、如果出嫁女戶口仍在家裡,父親去世後宅基地使用權自然歸女兒及其他家庭成員共有;2、如果出嫁女戶口遷走了,父親去世後仍有其他戶內成員(如母親,姐妹等)存在,則宅基地使用權歸其他成員;3、如果出嫁女戶口遷走,父親去世後沒有任何其他戶內成員,則該戶籍就被註銷,宅基地使用權被收回,但是女兒可以繼承老人宅基地上留下私產房屋,相當於變相繼承了宅基地,除非房屋倒塌後被收回!

詳細闡述宅基地使用權的歸屬,主要還是涉及鉅額拆遷資金補償問題,要根據各地具體徵地拆遷辦法,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則區別對待。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9-10-27

您好,歡迎關注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農村田地屬於集體土地,村集體內部成員僅有佔有、使用的權利,並無所有權。而繼承法規定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依據您的描述,如果僅是田地,出嫁的女兒一旦遷出戶口則無法得到繼承。如果田地上建有房屋,出嫁的女兒可以根據繼承法主張對房屋的繼承從而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西门白甫
2019-02-17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西門觀點: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如果女兒戶口還在孃家沒有遷走,依照土地承包法‘’減人不減地‘’的原則,老人與你的承包地可以繼續耕種,如果不願意耕種,可以流轉給他人耕種,也可以轉讓孃家村裡集體組織成員。

二、如果戶口已經遷入婆家,但婆家沒有分地,同樣根據土地承包法減人不減地原則,孃家的地也可以繼續耕種,老人的地也隨之可以耕種。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三、如果你的戶口已經遷入婆家,而且婆家村裡也給你分了地,孃家你與老人的地都應該退回村集體。

四、如果你的戶口已經遷入婆家,而且也在婆家分了地,雖然孃家的土地該退回村集體,但土地上的收益所有權是你的。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驿动星期六
2019-02-17

這個問題很簡單,集體所有制的土地,在老人去世後,不管子女是男是女,都沒有繼承權,收完當季莊家後,歸為集體,有的轉化為承包形式有子女耕種,每年上交承包費,如果集體需要,每年都有收回權。

對於祖傳的家產(包括房屋,宅基地,林園地),不論是兒子女兒具有平等的繼承權,集體無權干涉。

所以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集體分配給的耕地會歸集體所有,有繼承權的祖產給子女繼承。為什麼,中國法律賦予的責任和規定。任何人不可違反法律。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沙尘暴5478
2019-02-13

問: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歸誰呢?為什麼呢?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得看女兒出嫁戶口是否遷出,如果是戶口遷出,那老人過世後,因為是獨生女。沒有其他人,土地一般由村民組收回。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如果女兒出嫁戶口沒遷出,順其自然可以繼承。

但是,各省對土地政策管理有差別,也可諮詢當地政府相關政策,決定老人田地歸宿問題。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為什麼?

老人的宅基地,嫁出的女兒是可以繼承的,但是不準翻建的。

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叻。

老蒋闲言
2019-02-16

這個問題提得很獨特,也是一個符合現實的問題,在全中國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所有的,為了落實耕者有其田的方針,國有的士地把它交給農村集體來管理,再由集體承包給各家各戶甚至落實到個人。

在國家土地政策的大框架下,會尊重當地的民俗習慣,也就是鄉規民約,訂立土地承包使用和土地收回的方案,只要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就是合法的。

還有一點,我們必須得走出誤區的是,對土地農民只有使用權,而沒有個人的買賣權,所謂賣土地的賠償款,實際上是耕種土地農民的青苗補償款和擇業補償款。

樓主提出的是,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老人死後,那麼田地歸誰這個問題。就必須得按照農村集體出臺的土地管理辦法來實行。嫁出去的女兒要是戶口沒有遷出去,父母承包土地的年限也不到,可以繼承在土地上的耕種權。要是把戶口遷了出去,就不屬於這個集體的人了,就喪失了繼承承包土地上的耕種權。

春夏秋冬风雨阳
2019-02-16

我說一個我爺爺鄰居的事,跟這個情況一樣,這個老人有個女兒,老人還有哥哥或者弟弟,他去世了,女兒嫁人戶口遷出,但女兒得不到老人的房子或宅基地,但老人的侄子是本村的,然後把老人的房子和宅基地賣了(就是集體土地),我還和我爸去老人女兒家談買那房子都談好了,結果老人去世女兒不當家被侄子賣了,最後這事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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