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但你為什麼不敢辭職呢?

10 個回答
EXCEL知识屋
2019-05-19

你好,親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有點武斷,不是不敢辭,是在辭職之前,我們要綜合的去分析幾個問題:

打工者的主要群體,為高中以下學歷,誰普及勞動法了

目前,在企業車間務工的群體中,仍然以70後、80後為主,甚至好多有90後的,而在所有這些打工者的人群之中,大部分的學歷都是高中以下的,我想問問各位,你們高中之前的教育中,乃至大學有誰知道,什麼是勞動法,甚至大部分人,連勞動法這三個字,都不知道,或許只有學習法律的,在大學階段,有可能有這方面的,可是,學習法律的,又有幾個,在企業裡面幹裝配工的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但你為什麼不敢辭職呢?

學校不教,在企業打工後,有哪家企業,給員工培訓勞動法的

我想,在國內,甚至在世界上,沒有一傢俬企回去給員工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培訓的,如果哪個企業的高層領導,在會議室給員工培訓勞動法,說企業辭退你,要補償多少錢等等,我想,第二天,他就會被辭退,即使老闆多出一個月的工資,也要辭退,原因很簡單,他觸犯了老闆的利益,也就是以老闆為代表的資本家的利益,畢竟,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利益的

學校不教,企業不說,有哪個工業區的勞動部門,進行法律宣傳了

學校,我們接觸不到,企業,不給我們培訓,那麼,在外務工的人群中,你們所在的工業區勞動部門,舉行過勞動法方面的宣傳週嗎?我沒見過,不敢規定論,大家見過嗎?

結論:在大部分的務工群體中,他們只知道勞動法三個字,僅此而已,並不知道,勞動法方面的知識,就是手機上看了勞動法的條款,他們也看不懂,因為法律的文字,如果一個農民,就看懂了,那麼久不叫法律了,那些靠咬文嚼字賺錢的人,也就不值錢了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但你為什麼不敢辭職呢?

因為不懂法,所以不知道企業違反勞動法,那麼,何來因此而辭職?

是的,有一些人,還是懂一點法律的,知道什麼是勞動法,知道的徹底,可是,他又能怎麼辦呢?關於勞動法的執行,目前是存在地域限制的,試問,有多少中小企業的私企,執行勞動法的?比如在溫州某地,還是電器之都,基本上,大部分企業,都實行的是單休,甚至有的一月要上28天,才會拿到全額工資,至於加班翻倍呀什麼的,老闆不知道,領導不敢說,勞動部門不主動出擊,因此而造成地域性的差異,即使你知道違反勞動法,你從這個企業出去,到下一個企業,還是一樣,你還因此辭職什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但你為什麼不敢辭職呢?

以上屬於個人觀點,歡迎討論

视职场
2019-05-20

勞動者辭職的理由千百萬,而用人單位違法《勞動法》,則只是員工辭職一種理由!至於勞動者為什麼不敢以此為由而提出辭職,則可能有多種原因!

1、勞動者對《勞動法》內容的缺失,或者是一知半解,不知如何維權。

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違法《勞動法》的是一些中小企業居多,因此在這些企業的勞動者,普遍文化素質不高,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即使能瞭解一些相關法律條文,但對如何維權程序不太清楚明白。

所以,面對這些情況,很多時候勞動者都只會採取逆來順受的接受現實。

2、勞動者對當前政府職能部門執法的不瞭解,導致他們不信任有關部門的執法。

很多時候,勞動者只要一提起《勞動法》,都會習慣性的認為政府職能部門是為企業說話的,不可能來幫勞動者說話!

這已經是職場勞動者一種非常普遍性的思想認識,因此,他們也都會覺得即使用人單位違法,最終都是以不了了之而結果!

既然如此,那我辭職告用人單位還能有意義和作用嗎?

所以,這是勞動者一種錯誤的判斷認知,導致了他們不敢辭職。

3、勞動者可能由於自身家庭經濟的困難,導致他們不敢為此而辭職。

現在很多的勞動者都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甚至是唯一的來源,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睡,都只能靠勞動者一人!

面對這種強大的家庭經濟壓力,他們不能、也不敢失去自己的工作,即使用人單位違法,他們也只有忍氣吞聲的忍耐,唯恐失去家庭經濟的來源。

這種情況也迫使勞動者不敢輕易辭去眼前的工作,畢竟他還是會權衡自己的得與失!

4、勞動者個人能力的限制,導致他們不敢隨便辭職!

由於這些勞動者普遍文化素養不高,個人工作能力不強,導致他們辭職之後,找工作會顯得較為艱難!

這也是很多勞動者在面對企業違法之時,很難做出辭職的決定!

畢竟像這種技術性不強的工作,肯定是競爭非常的激烈,如果勞動者冒然辭職,將很難再找到眼前這樣的工作!

這也是導致很多勞動者面對企業違法時,不敢辭職的原因。

5、勞動者擔心維權時間過長,自己無法承擔此過程帶來的損失,會感到得不償失。

很多時候,企業就抓住勞動者無法耗這個仲裁判決的時間,承擔不了這個維權過程的經濟損失。

事實上也是這個樣子,一旦通過法律維權通常會花兩三個月的時間,維權的花費不高,但此過程中,勞動者花費的時間精力較多,都是靠打工過生活的勞動者,又如何能承受這個損失呢?

6、可能用人單位存在一些非法手段,對勞動者形成恐嚇或威脅,導致勞動者不敢辭職維權。

前不久網絡不是報道了,有5、6名勞動者辭職維權,結果被用人單位顧人將其暴打一頓,最後這幾名員工,不得不為了生命安全,逃離當地!

所以,這也是一些勞動者不得不顧的地方,覺得胳膊拗不過大腿,只有接受企業違法的行為!

當然,勞動者面對企業的違法行為,不一定非要採取辭職的方式,也可以主動向企業工會反映,由工會組織代表與用人單位溝通協調處理!

不過這種做法,最終也很容易導致用人單位的報復排擠,可能失去工作!

所以,最好的辦法,還是國家的有關職能部門加大執法處理的力度,這才是有效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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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簿杏豆
2019-05-20

違反勞動法的單位多了去了,大張旗鼓的某單位996不就是例子嗎,雖然是嚴重違反了勞動法的行為,但有些單位是明知故犯,員工也很無奈,通常因為單位違法不幹辭職的員工主要都有這樣的表現:

1.員工缺乏基本的勞動法常識,以為現狀合情合理

相比之前,現在大家對於勞動法雖然沒有系統的學習過,但是通過網絡也是一知半解的瞭解一些,但還是力度不夠,就找我諮詢過得一些朋友連不籤合同怎麼處理都不會,所以在不懂法的時候就會以為單位是正規的。

2.員工自身工作能力不足,沒有遊刃有餘重新擇業的資本

有些能力強的員工可以通過不斷的擇業實現工資的一再增長,而往往沒有能力的員工只能掉在一個樹上,即便是公司各種行為不規範,甚至已經違法到侵犯到個人利益了,但他們還是不敢主動辭職,因為沒有擇業的資本,只能選擇委屈求全,因為辭職後也不能找到其他更好的工作,索性繼續幹著現在的工作,反正單位違法侵犯的是所有同事的利益,也不至自己一個人,用這種思想自我麻醉,聊以慰藉。

3.員工信息閉塞,坐井觀天,認為外部的環境都這樣

在大家簡要的瞭解一下外部環境以後,就會發現身邊朋友的單位也會存在違法行為,比如不按時交社保,或者不足額交社保,又或者不籤勞動合同,還或者單位與員工試用期約定不合理等諸如此類,加上一些巨頭公司明目張膽的996上熱搜,都是違反勞動法本身條款的,有些員工會自我認為大環境都是這樣,我辭職跳槽後遇見的也可能還是這樣,又或者還不如現在的單位,便沒了勇氣考慮辭職擇業。

4.大環境導致的員工維權比較難

在北上廣深這樣的城市,就業機會多,就業環境好,同時勞動者維權相對比較容易,但是踹除此之外的城市,尤其是三四五線的城市,不用說勞動者,就連單位也都不懂勞動法的內容,談何不違法?

即便有些小城市的單位清楚勞動法規定的條款,但依然我行我素,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員工申請仲裁也無果,至於為什麼仲裁都解決不了大家心裡都一清二楚,不便贅述,所以員工也很無奈,明知單位違法,卻沒有為自己維權的能力。

所以辭職的原因有很多種,單位違法也不是非要辭職,還是先盡力的想辦法處理,以達到自己權益被尊重為目的,辭職不是解決問題最有效的方式,如果是能力比較強的同仁完全可以到正規一些大企業工作,不僅法律有保障,收入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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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之冰1
2019-05-19

用人單位特別是一些私營企業老闆違反了有關勞動法的規定,你明知道但還是不願意辭職,原因是員工擔心離開這個企業也許到了新的企業還是不好,顧慮重重讓自己沒了主意。

有些違法的老闆對勞動法不當事,在他的心裡勞動法不是大法更不是硬法,就是被人舉報也不至於去監獄受刑。這種心態讓有些違法的老闆變本加厲傷害職工的利益。

面對老闆違法行為你不是要辭職,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舉報其不法行為,請求政府個有關部門令其改正。有些老闆就是被職工的軟弱慣出了毛病,使他們肆無忌憚,日意猖狂。

面對侵害職工的行為不管是什麼企業,我們必須學會用勞動法來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讓違法老闆心有顧忌,敬畏法律,守法辦事。

赵华96538441
2019-05-19

不敢離開的原因很簡單,因為1、你需要這份工作,生存和生活下去;2、你認為這份工作還不錯,在薪資或者發展通路,或者技能提升,或者被尊重,或者其他方面;3、目前,違反或變相違反勞動法的企業比比皆是;4、熱愛這份工作。

所以,與其說不敢離開,不如說沒有必要離開,離不離開又有很大的意義嗎?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和監管力度才是核心,但企業壓力又有多少,或許務工者本身並不理解。

退休計劃更實在。

金融与执行
2019-05-20

辭職受個人再就業,辭職後生活狀態,辭職後隱性成本等限制。

但核心一點當前大部分私營企業無視勞動合同法,職工要生活也要承擔更多的負擔,導致整個就業環境出現一邊倒,職工容易出現就業一片黑的情形。

應對就是要儘可能在規範企業就業,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只有人人維權,方能有可能扭轉資本的貪婪。

手机用户50976614620
2019-05-20

因為“勞動法”頒佈久了,有些條款正在修改,尤其對有些不思進取、不珍惜工作機會、上班老玩手機吊兒郎當、偷懶、調皮搗蛋、自由散漫、東混混西混混、不務正業,各地到處亂竄平凡跳槽甚至涉黑涉惡、涉黃涉毒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還得強制勞動改造……包括作者唯恐天下不亂,危言聳聽?,造謠生事,激化社會矛盾該刑拘!

畅游虚空
2019-05-20

無產階級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政府已不是當年的無產階級群體了,有兩個利益的交點,故擔當化成了人民內部的事情,詭臆成人民與人民之間的矛盾,懶政。民不告官不究,就是祖國和諧的奶酪未殃及而遺忘了初衷。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但你為什麼不敢辭職呢?
海285804466
2019-05-20

我的同事曾說過~不要相信什麼法律法規,那都是為有錢有勢和官僚們服務的,你想嘗試一下,就是自找苦吃自尋死路!!你說誰還敢啊??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但你為什麼不敢辭職呢?
正义打倒腐败
2019-05-20

現在的“勞動法”是為用人單位服務的!!!用人單位權利高於一切的!!!主動辭職不但享受不但失業金和單位的賠償!!!再找其他更工作需要等機會!!!迫於生活的壓力只能“委屈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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